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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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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全球经济形势极不稳定,经济复苏进程缓慢。国内经济在新常态下结构性调整,增速持续放缓。有色金属产品价格多数震荡低迷,锌金属价格有所抬升,行业困境未明显改善,有色企业仍面临压力。

 面对复杂的经营形势,公司以全面深化改革为重点,强化管理,控亏增效,有力推进各项工作。报告期公司生产经营平稳向好,实现了生产经营工作总体目标。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46.0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70亿元。

 公司完成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申请、批复和发行工作,共募集资金12.72亿元,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矿产品产量:国内矿山生产铅锌精矿金属量18.89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0.64%,硫精矿70.15万吨,精矿含银95.92吨;国外矿山生产铅锌精矿金属量13.08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12.18%,精矿含银53.62 吨,比上年同期增加11.15%,铜精矿含铜0.93 万吨,黄金金属量319公斤。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冶炼产品产量:冶炼企业生产铅锌冶炼产品25.02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16.80%,白银30.58吨,硫酸17.97万吨。

 (3)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产品产量:铝门窗及幕墙工程44.19万平方米;铝型材1.78万吨;电池锌粉1.23万吨;冲孔镀镍钢带667.67吨。

 (4)公司2015年经营计划

 国内:铅锌精矿金属量约18.80万吨,铅锌精矿含银约95吨。冶炼金属产品铅锌约24.68 万吨。铝型材约1.86万吨,幕墙及门窗约40万平方米,无汞电池锌粉约1.1 万吨,冲孔镀镍钢带约750 吨。

 国外:铅锌金属量约14.50万吨,铜金属量约1.15 万吨,黄金约223公斤,白银约66吨。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局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批准,控股子公司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加日”)与成都金和工贸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5日合资成立“深圳华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华加日实缴出资额5,100.00万元,持股比例51.00%。公司将其纳入2014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韶关市中金岭南商贸有限公司。该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0万元。公司将其纳入2014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法定代表人:朱伟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5-12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在深圳市中国有色大厦23楼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19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朱伟董事局主席主持,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达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局报告》;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向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14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70,134,648.82 元,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339,862,541.26元,按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 33,986,254.13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305,876,287.1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72,941,746.10 元,减去已分配2014年度利润61,888,226.40元(含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16,929,806.83 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派预案为: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212,627,938股为基数,每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0.3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66,378,838.14元(含税)。

 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报告》;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会计准则的具体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申请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为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来宾分行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的短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该担保由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及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7%的另一股东广西中金矿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4%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该借款担保的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14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1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测的议案》;

 关联董事朱伟、谢亮、马建华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206,294.088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变更为2,212,627,938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具体如下:

 原条款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294.088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同时通过有关修改章程事项的决议后,董事会根据上述决议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6,294.088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06,294.088 万股。

 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12,627,938.00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同时通过有关修改章程事项的决议后,董事会根据上述决议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212,627,93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212,627,938股。

 原条款为: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修订为: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原条款为: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修订为: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99,954,145.69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铅锌采选3000t/d扩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1,978万元向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专项用于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铅锌采选3000t/d扩产改造项目。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另一股东广西中金矿业有限公司同意向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比例增资。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套期保值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2014年度环境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申请201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佰伍拾亿元。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袁征先生于2014年11月25日向董事局递交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有关规定,以及年龄原因,袁征先生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局对袁征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周永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范围包括: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验资等,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在综合考虑其实际审计工作情况决定其 2015年度审计费用。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定于2015年4月23日下午2:30时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5年4月2日

 附件1: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永章:男,汉族,1963年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硕士(1987),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博士(1992)。历任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矿床研究室副主任,中山大学科技处副处长,地球科学系系主任,国际数学地球科学协会奖委员会5人核心小组委员(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Mathematical Geoscience Awards Committee),美国斯坦福大学客座教授(1996),香港大学地球科学系高级访问学者(2004)。现任中山大学地球环境与地球资源研究中心、广东省地质过程与矿产资源探查重点实验室主任,广东省政府决策咨询顾问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政协常委。

 截至目前,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金岭南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5-16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在深圳市中国有色大厦23楼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19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少华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达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申请担保的议案》 ;

 公司本次为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来宾分行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的短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以及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公司对外担保有不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追溯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出具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99,954,145.69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铅锌采选3000t/d扩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1,978万元向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专项用于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铅锌采选3000t/d扩产改造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5-26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2日-2015年4月2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4月 23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4月 22日15:00 至 2015年4月 23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6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2015年4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和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局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6.审议《申请201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变更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9.1 选举周永章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10.听取《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备注:2015年3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第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12)于2015年4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5年4月17日-22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公司董事局秘书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0060。

 2.投票简称:“中金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即如表2所示: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即如表3所示: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议案9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票数分配给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1的乘积。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 黄建民 刘渝华

 3.联系电话:0755-82839363

 4.传 真:0755-8347488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5年4月2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及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7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8为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9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以累积投票制表决。股东大会在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公司股东既可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票给一名候选独立董事,也可分散投票给若干名候选独立董事。股东大会将根据各候选独立董事得票数的多少及应选独立董事的人数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独立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票数方得当选。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五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5-17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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