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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长青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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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债券代码:128006 债券简称:长青转债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长青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变动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7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6月20日公开发行了631.76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3,176万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4]232号文同意,公司63,17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4年7月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青转债”,债券代码“128006”。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4年12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转股事宜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4年12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长青转债”实施转股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0)。 二、“长青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2015年第一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2015年3月31日收盘,公司“长青转债”尚有314,434,700元在挂牌交易。2015年第一季度,“长青转债”因转股减少317,308,600元,同时转为A股股份23,539,064股,公司总股本由315,306,637股增至338,845,701股。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60,475,520 | 50.90% | | | | -10,237,500 | -10,237,500 | 150,238,020 | 44.34% | | 1、其他内资持股 | 160,475,520 | 50.90% | | | | -10,237,500 | -10,237,500 | 150,238,020 | 44.34% | | 其中:境内自然人持股 | 160,475,520 | 50.90% | | | | -10,237,500 | -10,237,500 | 150,238,020 | 44.34%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4,831,117 | 49.10% | | | | +33,776,564 | +33,776,564 | 188,607,681 | 55.6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54,831,117 | 49.10% | | | | +33,776,564 | +33,776,564 | 188,607,681 | 55.66% | | 三、股份总数 | 315,306,637 | 100.00% | | | | +23,539,064 | +23,539,064 | 338,845,701 | 100% |
三、截止2015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持股及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1、截止2015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普通股股东总数 | 21,212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于国权 | 境内自然人 | 32.47% | 110,008,896 | 82,506,672 | | | 黄南章 | 境内自然人 | 7.28% | 24,675,648 | 18,506,736 | | | 周秀来 | 境内自然人 | 4.85% | 16,450,432 | 12,337,824 | | | 周汝祥 | 境内自然人 | 4.85% | 16,450,432 | 12,337,824 | | | 于国庆 | 境内自然人 | 4.85% | 16,450,432 | 12,337,824 | | | 吉志扬 | 境内自然人 | 2.96% | 10,031,520 | 7,523,640 | | | 刘长法 | 境内自然人 | 2.19% | 7,426,000 | | | | 周治金 | 境内自然人 | 2.14% | 7,245,000 |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3% | 4,500,000 |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9% | 2,999,953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于国权 | 27,502,224 | 人民币普通股 | 27,502,224 | | 刘长法 | 7,42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426,000 | | 周治金 | 7,24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245,000 | | 黄南章 | 6,168,912 | 人民币普通股 | 6,168,912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00,000 | | 周秀来 | 4,112,608 | 人民币普通股 | 4,112,608 | | 周汝祥 | 4,112,608 | 人民币普通股 | 4,112,608 | | 于国庆 | 4,112,608 | 人民币普通股 | 4,112,608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99,953 | 人民币普通股 | 2,999,953 | | 吉志扬 | 2,507,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7,88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除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关联关系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2、截止2015年3月31日“长青转债”前10名持有人情况 | 长青转债总数(张) | 3,144,347 | | 长青转债持有人总数(人) | 245 | | 前10名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 | 可转债持有人名称 | 可转债持有人量(张) | 持有
比例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2,670 | 11.22%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8,000 | 8.21%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000 | 6.3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3,126 | 6.14%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7,350 | 5.00% | | 嘉实基金-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 | 123,058 | 3.91% | | 中国建设银行-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2,156 | 3.25%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91,018 | 2.89% |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71,000 | 2.26% |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债券投资基金 | 65,000 | 2.07% |
四、咨询事项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4-86424918 传 真:0514-86421039 五、备查文件 1、截止2015年3月31日“长青股份”股本结构表及相关股东名册 2、截止2015年3月31日“长青转债”股本结构表及相关持有人名册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债券代码:128006 债券简称:长青转债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长青转债”赎回事宜的 第十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15年4月1日收市后“长青转债”(转债代码:128006)市场价格为145.45元/张,与“长青转债”赎回价格(103元/张)存在较大差额,若投资者不及时转股,投资者将承担“长青转债”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截止2015年3月31日收市,已有317,325,300元“长青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尚有314,434,700元可转债挂牌交易,特提醒“长青转债”持券人在2015年4月15日前尽快转股,有效规避投资风险。 ●至“长青转债”赎回日2015年4月16日,“长青转债”可交易时间仅有九个交易日,若债券持有者不能在2015年4月15日前转股而被公司强制赎回,投资者将承担较大损失。 一、赎回情况概述 1、“长青转债”赎回价格:103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0.6%,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长青转债”赎回日:2015年4月16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登记结算公司账户):2015年4月21日 4、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15年4月23日 5、“长青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15年4月16日 6、触发赎回情形 “长青转债”于2014年6月20日发行,2014年7月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4年12月29日起进入转股期。公司A股股票自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2月17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48元/股)的130%(17.524元/股),已触发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提前赎回条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长青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长青转债”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长青转债”。 7、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节第三条第(九)点“赎回条款”中“提前赎回条款”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公司股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不低于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 103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0.6%,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登记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对象 2015年4月15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长青转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已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15年2月25日至 2015年3月3日)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实施公告三次,通告“长青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15年4月16日为“长青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15年4月15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长青转债”。自2015年4月16日起,“长青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长青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2015年4月21日为“长青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2015年4月23日为赎回款到达“长青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届时“长青转债”赎回款将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长青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马长庆、赵婷 电 话:0514-86424918 传 真:0514-86421039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江灵路1号 三、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长青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至赎回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长青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长青转债”自赎回日(即2015年4月16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长青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各证券公司会提供各自的服务平台(如网上交易、自助委托或人工受理等),将投资者的转股申报发给交易所处理。 投资者在委托转股时应输入:(1)证券代码:拟转股的可转债代码;(2)委托数量:拟转为股票的可转债数量,以“张”为单位。当日买入可转债可以当日转股,所转股份于转股确认成功的下一交易日到投资者账上。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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