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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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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临2015-26号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控股股东商旅集团为公司在紫金农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控股股东商旅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

 ●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15年3月31日,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或“公司”)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以下简称“紫金农商行城中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紫银城中流借字2015市第51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商贸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商旅集团”)与紫金农商行城中支行签订《保证合同》(紫银城中保字2015第51号),为公司的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由于控股股东商旅集团向公司提供担保,且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对本次担保事项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一、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保证人:南京商贸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确保南纺股份与紫金农商行城中支行签订的编号为紫银城中流借字2015市第51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切实履行,商旅集团为南纺股份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与紫金农商行城中支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本金数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南纺股份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商旅集团为公司在紫金农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且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为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将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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