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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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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5-027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4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6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8,198,20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核准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龙,晏玲玲

 联系电话:0553-5847423, 0553-5847323

 传真号码:0553-5847423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632 1883

 传真号码:010-5632 1800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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