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5-018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康美债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粤科高字[2015]30号”《关于公布广东省2014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444000149,发证日期为2014年10月10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