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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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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2015-028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15年4月27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0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399抚顺特钢2015/4/20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议案名称
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

2、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15年3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4月27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华东路23号金牛宾馆(二部)六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B股股东优先股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   
5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财务预报告   
6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8.01刘彦文   
8.02伊成贵   
8.03张悦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3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抚顺特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报备文件

(一)关于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15—029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利润

分配议案的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5年3月27日披露的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5.2亿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4元(税前),共计20,800,000元,尚余可供分配利润394,140,682.45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二、公司2015年3月30日根据第一大股东提议披露的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5.2亿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1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4股,并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

三、更正补充内容

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发布的《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取消的议案名称为《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

为避免引起投资者岐义,现补充说明如下:

该取消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15年3月27日披露的原利润分配预案。即:拟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5.2亿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4元(税前),共计20,800,000元,尚余可供分配利润394,140,682.45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定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为第一大股东临时提议的预案。即:拟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5.2亿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1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4股,并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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