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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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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14年,国内乘用车共销售1,970.06万辆,同比增长9.89%;中国品牌乘用车共销售757.33万辆,同比增长4.10%,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38.44%,占有率比上年同期下降2.14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针对国内汽车市场增速放缓,自主轿车份额不断降低的市场环境,公司积极应对,营销能力、产品质量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提升,产品销量和营业收入均有所增长。为保持市场占有率和提升品牌竞争力,公司加大了产品宣传力度,销售费用相应增加;同时,部分产品销售结构发生变化,综合导致本报告期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本年度,公司整车销售29.33万辆,较上年同期增长18.04%;实现营业收入3,385,724.16万元,同比增加14.09%;实现营业利润6,955.47万元,同比减少93.86%;实现利润总额7,905.75万元,同比减少93.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126.29万元,同比减少83.99%。

 2014年度,汽车市场增速放缓、竞争加剧,公司全体系聚焦市场用户,不断克服困难,满足市场需求,成功投放了全新奔腾B70、Mazda6阿特兹、Mazda CX-7等多款新品,新车型质量状态不断提高;开展品牌传播,不断提高营销力,销量、品牌影响力和认可度持续提升;积极调整生产组织,劳动生产率大幅提升;调整完善决策体制和机制,建立及优化管理流程,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年度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无核算方法变化情况。

 2、本年度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5-006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5年3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7人,独立董事吴博达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宋传学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许宪平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14年度经营总结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2014年度财务决算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1,627,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应分配现金红利16,275,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资产处置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

 (1)固定资产处置:由于公司部分产品工艺和在建项目进行了更改及优化,原有部分资产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公司拟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其中:资产原值28,890.06万元,累计折旧25,308.75万元,减值准备451.89万元,处置收入393.46万元,处置净损失2,735.96万元。

 (2)流动资产处置:公司拟对部分流动资产进行处置,处置净损失金额80.56万元。

 (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2014年12月31日对各项资产进行了检查,并针对各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合计金额2,846.51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4.96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8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2,688.67万元。

 (六)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15-011)。

 3、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对日常经营起到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作用,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4年社会责任报告》(公告编号:2015-012)。

 (八)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1、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

 3、由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许宪平、吴绍明、滕铁骑和李骏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4人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4、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各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关联交易严格根据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运作,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5、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关联法人一汽股份将回避表决。

 (十一)关于投资GA换代发动机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GA换代发动机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

 (十二)关于投资红旗H7技术升级项目的议案

 1、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红旗H7技术升级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

 3、由于一汽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许宪平、吴绍明、滕铁骑和李骏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4人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4、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和一汽股份投资红旗H7技术升级项目,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发展,关联交易的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三)关于投资新奔腾X80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整体规划要求,为加大自主品牌的研发力度,拓展更大的市场竞争空间,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拟在充分利用现有自主轿车扩建工程项目(二工厂)的基础上,通过改造相关的设备,投资新奔腾X80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实现年产7.5万辆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总投资为23,064.85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投资10,017.08万元,研发费10,199.1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848.67万元。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根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内部收益率为21.89%(税前),投资回收期为5.53年(税前)。

 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提高总体产能、拓展产品型谱、完善质量保证能力、增加企业效益,对提升公司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和商品形象,以及自主品牌的中长期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十四)关于短期融资授权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对2015年度短期融资业务行使决策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其中,短期银行借款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不包含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各项金融业务),每次借款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上述授权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十五)关于授权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的议案

 1、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2015年度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业务行使决策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其中:短期借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利息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累计贴现息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授权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该项短期融资不占用上一项《关于短期融资授权的议案》中的短期融资授权额度。

 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短期融资及存款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

 3、由于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控制人一汽股份控制,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交易,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许宪平、吴绍明、滕铁骑、李骏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向财务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十六)关于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的议案

 1、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在财务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3.3亿元人民币,授权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短期融资及存款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

 3、由于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控制人一汽股份的控制,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交易,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许宪平、吴绍明、滕铁骑、李骏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作为财务公司的股东,在财务公司进行日常存款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开展的正常金融业务,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在风险控制的条件下,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十七)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15-017)。

 3、由于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控制人一汽股份的控制,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交易,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许宪平、吴绍明、滕铁骑、李骏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财务公司经营规范,内控健全,资金充裕,未发现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短期融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存在风险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真实有效。

 (十八)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3、由于一汽集团为公司、一汽股份和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股股东,同时,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为一汽集团的参股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交易,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许宪平、吴绍明、滕铁骑、李骏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增资财务公司有利于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融资平台,优化资本结构,增加投资收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以评估价为基准,定价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十九)关于转让持有的吉林亿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公司拟将持有的吉林亿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亿安保险”)15%的股权对外转让。亿安保险于2004年4月成立,由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和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亿安保险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5%。亿安保险主要从事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公司以及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以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亿安保险净资产2,863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25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本次转让方式为进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定价原则依据201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3.4774元/股。其中: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将降低持有的亿安保险股份,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和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亿安保险股权全部转让给非一汽集团成员单位。非一汽集团成员单位以现金购买。

 亿安保险当前以集团业务为主,未开展市场业务,不适应保险专业高度市场化的运营要求,需要进行市场化改革。亿安保险本次股东结构变动后,将在财务公司参股下独立运营,规划未来发展方向,按照专业化保险中介公司进行市场化发展。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持有亿安保险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可以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投资结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二十)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5-007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5年3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昭翮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的情况

 (一)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201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保证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1,627,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应分配现金红利16,275,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资产处置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

 (1)固定资产处置:由于公司部分产品工艺和在建项目进行了更改及优化,原有部分资产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公司拟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其中:资产原值28,890.06万元,累计折旧25,308.75万元,减值准备451.89万元,处置收入393.46万元,处置净损失2,735.96万元。

 (2)流动资产处置:公司拟对部分流动资产进行处置,处置净损失金额80.56万元。

 (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2014年12月31日对各项资产进行了检查,并针对各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合计金额2,846.51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4.96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8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2,688.67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处置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资产处置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15-011)。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2014年度,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在出具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投资GA换代发动机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GA换代发动机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

 (七)关于投资红旗H7技术升级项目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红旗H7技术升级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

 (八)关于投资新奔腾X80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整体规划要求,为加大自主品牌的研发力度,拓展更大的市场竞争空间,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拟在充分利用现有自主轿车扩建工程项目(二工厂)的基础上,通过改造相关的设备,投资新奔腾X80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实现年产7.5万辆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总投资为23,064.85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投资10,017.08万元,研发费10,199.1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848.67万元。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根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内部收益率为21.89%(税前),投资回收期为5.53年(税前)。

 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提升总体产能、拓展产品型谱、完善质量保证能力、增加企业效益,对提高公司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和商品形象,对于自主品牌的中长期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九)关于授权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2015年度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业务行使决策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其中:短期借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利息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累计贴现息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授权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短期融资及存款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

 (十)关于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在财务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3.3亿元人民币,授权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短期融资及存款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

 (十一)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十二)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5-013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指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交易。2015年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658,770万元至2,879,738万元,上年同期实际发生金额为1,791,180万元。

 2、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由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为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国一汽通过一汽股份间接控制本公司,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许宪平、吴绍明、滕铁骑、李骏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3、上述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关联法人一汽股份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单位:万元

 ■

 注: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主要为委托购汇金额。

 (三)2015年初至2015年2月28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168,748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注1: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数据为2013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数据;注2: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合营及联营企业数据为201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

 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具有长期的协作配套关系中,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与相关关联人签订有汽车零部件及原材料供应协议,定价原则上采用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在无法确定市场价格时,可参照同类产品的公允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本公司与相关关联人签订有综合服务类协议,服务费按以下顺序予以确定:有国家定价的,采用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没有定价的,则参照提供同类服务的国内同行业或吉林省、长春市其他单位收取的市场价格,具体市场价格应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一汽及其下属公司具备很强的技术实力和经营能力,作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能够为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是本公司生产经营必需的后备支持。同时为了充分利用中国一汽的整体优势,使本公司的人、财、物等有限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必然要与中国一汽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的进行,交易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此类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严格根据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运作,交易价格公允,没有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各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关联交易严格根据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运作,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5-014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GA换代发动机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139,019.05万元建设GA换代发动机技术改造项目。

 2、2015年3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GA换代发动机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该项目总投资占公司2014年度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6.6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投资金额

 本项目总投资为139,019.05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投资135,347.8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671.25万元。

 2、建设方式

 本项目所需资金包括自筹和债务资金,其中:94,743.46万元为债务资金,其余为自筹资金。

 3、建设投资构成表如下:

 单位:万元

 ■

 4、投资经济分析

 根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建设期为30个月,二期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内部收益率为13.60%(税前),投资回收期为7.54年(税前)。

 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通过局部改造利用现有的公司发传中心厂房、公用动力设施,及利用部分一工厂厂房,新建GA换代发动机的机械加工生产线等,建设目标为年产20万台GA换代发动机。

 三、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措施

 当前国内整车市场竞争激烈,各车企利用乘用车市场的扩张期,扩大生产规模,新产品的投放速度明显加快,对公司和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产品的市场份额构成了威胁,直接影响到对GA换代发动机的市场需求。在GA换代发动机技术改造项目的运营初期,受管理经验、投资规模、人力资源等因素的制约,难以在短时间内形成价格、成本和利润水平方面的优势;部分研发、匹配工作需要完善,会影响该项目的投产时间、成本、物流费用与准时化、市场应变能力。

 GA换代发动机在满足公司内配套需求的同时,强化与一汽集团内其他乘用车生产企业的合作,与一汽集团产品规划以及企业在汽车行业的市场地位相协调。GA换代发动机采用当代国内成熟生产技术,在国内属领先水平,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控制成本和价格,提高产品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另外,需要公司持续跟踪国内外整车及发动机行业的发展动向,突出自主研发的重要性,在产品技术含量方面紧跟世界先进水平,持续加强企业运营管理,努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

 2、本次投资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该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公司掌握核心动力总成资源,继续保持竞争优势,满足小排量车市场的需要,提升整车的市场竞争力,创造企业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5-015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红旗H7技术升级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30日,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红旗H7技术升级项目的议案》。

 一、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了增强红旗品牌的市场影响力,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27,700.00万元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建设红旗H7技术升级项目。

 2、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一汽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投资项目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情况

 本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许宪平先生、吴绍明先生、滕铁骑先生和李骏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4人表决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上述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2259号

 法定代表人:徐建一

 注册资本:柒佰捌拾亿元

 经营范围:汽车制造及再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金属铸锻、模具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专业技术服务;计算机及软件服务;火力发电及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水和燃气供应;道路货物运输;仓储业;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及车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商务服务;劳务服务;汽车及二手车销售。

 历史沿革:该公司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整体重组改制方案,于2011年6月28日成立,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将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业务及资产、人员全部投入一汽股份。

 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该公司2014年末总资产为3,078.26亿元;净资产为1,531.60亿元;2014年度营业总收入为4,879.48亿元,利润总额为593.0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相互关系:一汽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投资金额

 本项目总投资为112,800.00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投资40,216.05万元,研发费66,08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503.95万元。

 2、建设方式

 本项目属原有企业新产品自主研发的技术改造项目,投资由企业自筹。

 3、建设投资构成表如下:

 单位:万元

 ■

 4、投资经济分析

 根据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建设期为26个月,内部收益率为4.35%(税前),投资回收期为5.71年(税前)。

 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是公司在充分利用现有车间及设施的基础上,增加和改造相应的设备及配套设施混线生产红旗H7技术升级系列车型,以形成年产1.3万辆的生产能力。

 6、投资方式

 公司投资包括:生准费用21,196.05万元和铺底流动资金6,503.95万元。

 一汽股份投资包括:研发费66,080.00万元和外协件模具费19,020.00万元。

 公司通过持续不断地打造高品质轿车产品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发展红旗系列民族品牌轿车打下了牢固的经济基础。一汽股份是国内综合能力最强的汽车企业之一,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经营能力,是公司生产经营有力的后备支持。公司和一汽股份投资该项目,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降低投资风险,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7、定价政策

 公司与一汽股份投资此项目,双方是本着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后确定出资额,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四、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措施

 随着国内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内豪华车市场存在着对自主品牌产品的强烈需求,但同时行业竞争持续加剧,用户对产品的要求不断提高,合资品牌的中高端车型占据了市场的主导地位,自主品牌的竞争形势日益激烈,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

 为维护红旗品牌的产品热度,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需对产品不断升级换代,按照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红旗H7车型在生命周期内按节点进行产品优化。本项目主要是红旗H平台后续技术升级车型的多种产品,是企业开发的最高端车型,无论是产品的技术含量、装备水平、价格体系、外部尺寸、内部空间等在国内都处于一流水平。公司在保证H7技术升级车型质量可靠、配置先进、价格合理的同时,加强后续车型的开发,拓展客户群,完善营销和服务网络,强化新技术的应用,努力塑造红旗品牌的知名度和口碑。

 2、本次投资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使公司的产品线得到延伸,提高市场覆盖率;开发新的目标客户群,占据最高端的细分市场,提高品牌形象;产品技术和经营管理提高到一个崭新的水平,对提高红旗品牌市场竞争力、对红旗品牌的中长期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五、2015年初至2015年2月28日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截止2015年2月28日,公司与一汽股份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7,960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和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红旗H7技术升级项目,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发展,关联交易的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5-016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日常短期融资及存款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30日,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的议案》和《关于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的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作为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股东,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平台,由财务公司提供日常存款业务的金融服务,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2015年度向财务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业务行使决策权:日常短期借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利息不超过0.55亿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累计贴现息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不超过0.50亿元人民币,上述授权有效期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在2015年度与财务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3.3亿元人民币,授权有效期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2、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控制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控制,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本议案内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共4人)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上述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名称: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2、历史沿革:财务公司于1987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原名为解放汽车工业财务公司,199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财务公司,1996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为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滕铁骑

 4、成立日期:1987年12月22日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112,88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3688号

 8、税务登记证号码:220106123998560

 9、经营范围: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业拆借;

 (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1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1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14)有价证券投资;

 (15)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10、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

 注册资本:112,880万元人民币,其中,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79,917.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7984%;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24,546.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1.7460%;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7,240.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4146%;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0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9072%;一汽新疆汽车公司,货币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886%;一汽青海汽车厂,货币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443%;一汽贸易公司肇庆分公司,货币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009%。

 11、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13年和2012年相关财务指标经审计,2014年相关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12、资本充足率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为14.08% 。

 13、关联关系介绍

 一汽股份为本公司和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本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1.75%的股份,为财务公司的股东。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短期融资业务

 1、交易类型:日常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

 2、协议期限: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3、交易金额:日常短期借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利息不超过0.55亿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累计贴现息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不超过0.50亿元人民币。

 4、交易定价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现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贴现利率均值。

 (二)日常存款业务

 1、交易类型:日常货币存款金融业务

 2、协议期限: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3、交易金额: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3.3亿元人民币。

 4、交易定价

 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四、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公司作为财务公司的股东,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平台,由财务公司提供日常存款业务的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成立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贷款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报告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

 2、财务公司承诺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并将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中国银监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财务公司承诺定期向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并根据公司需要提供月度会计报表。

 4、财务公司承诺一旦发生可能危及公司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将及时向本公司履行告知义务。同时,公司将立即调回所存款项。

 5、公司将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验证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六、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与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财务公司日常短期融资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累计短期融资支出利息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累计贴现息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10亿元,支付利息0.49亿元;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余额为4.99亿元,支付贴现息0.15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结算账户上存款余额为2.66亿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是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此项业务以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授权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作为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日常存款,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开展此项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各方面情况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财务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公司提供的财务公司相关材料,我们对财务公司的营业资质、经营状况以及日常存款业务的准备情况、风险防范等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作为财务公司的股东,在财务公司进行日常存款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开展的正常金融业务,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在风险控制的条件下,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5-018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30日,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公司参股公司----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经济效益良好,每年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投资收益。为支撑财务公司战略发展,提高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和竞争力,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财务公司拟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112,880万元人民币增至160,000万元人民币。

 财务公司此次增资对象为原有部分股东,包括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各股东以现金方式认购,认购价格为每股3.70元。财务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

 公司目前持有财务公司24,547万股,持股比例为21.7460%。根据本次增资方案,公司此次出资现金38,000万元,增持10,260万股;增资后,公司共持有财务公司34,807万股,持股比例增加为21.7546%。

 2、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为公司、一汽股份和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股股东,同时,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为一汽集团的参股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本议案内容属关联交易,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许宪平先生、吴绍明先生、滕铁骑先生和李骏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4人表决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上述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徐建一,注册资本:780亿元,注册地址: 长春市西新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2259号,实际控制人:一汽集团,经营范围: 汽车制造及再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金属铸锻、模具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专业技术服务;计算机及软件服务;火力发电及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水和燃气供应;道路货物运输;仓储业;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及车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商务服务;劳务服务;汽车及二手车销售。

 历史沿革:该公司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一汽集团整体重组改制方案,于2011年6月28日成立,一汽集团将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业务及资产、人员全部投入一汽股份。

 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2014年末总资产为3,078.26亿元;净资产为1,531.60亿元;2014年度营业总收入为4,879.48亿元,利润总额为593.0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相互关系:实际控制人同为一汽集团。

 2、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金毅,注册资本:21,152万元,注册地址: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南街1399号,实际控制人: 一汽集团,经营范围: 汽车改装(除小轿车、轻型车)、制造汽车零部件、经销汽车配件、汽车、小轿车;仓储、劳务、设备及场地租赁;技术服务;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修理(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获专项审批许可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 该公司于1993年6月经长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长体改【1993】123号文批准,由一汽集团、长春一汽四环集团有限公司(原一汽四环企业总公司)、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长春汽车研究所中实改装车厂三家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135号文批准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类。

 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2014年末总资产为65.03亿元;净资产为42.29亿元;2014年度营业总收入为112.73亿元,利润总额为6.34亿元。

 相互关系: 实际控制人同为一汽集团。

 3、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玉明,注册资本: 30,000万元,注册地址: 绿园区锦程大街69号,经营范围: 中型货车及客车用汽油系列发动机、汽车零部件及总成、农用车、橡塑制品、金属结构件、模具制造;汽车改装(除轿车);汽车修理、出租、发送、劳务;人员培训;汽车(除轿车)及备品经销;系统内原辅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新型建材加工;仓储;代办货物托运(危险品、易燃、易爆品除外);热力生产、供应、销售;对外贸易;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用电转供;劳务信息咨询;职业介绍。

 历史沿革: 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系2012年在长春一汽四环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基础上,由一汽集团、长春富安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守信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峰梅投资有限公司和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2月20日在长春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2013年末总资产为25.74亿元;净资产为9.80亿元;2013年度营业总收入为14.59亿元,利润总额为2.95亿元。

 相互关系: 为一汽集团的参股企业。

 4、一汽新疆汽车公司、一汽青海汽车厂和一汽贸易公司肇庆分公司本次不参与增资。

 三、增资标的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于1987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银监局批准,于2014年11月注册地址变更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3688号,注册资本为11.288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滕铁骑。多年来,财务公司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功能定位,坚持“依托集团、服务集团、发展集团”的经营宗旨,本着“诚信、稳健、高效、创新”的经营理念,为一汽集团成员单位的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支持,有利地支持了一汽集团的发展。

 财务公司是为集团所属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融资等财务管理服务的集团内企业,致力于加强一汽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批复,公司经营范围如下: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十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十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十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十四)有价证券投资;

 (十五)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13年相关财务指标经审计,2014年相关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2、出资方式:各出资方均采取现金出资方式。

 3、投资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依据资产评估后每股净资产评估值进行定价(3.70元/股),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9月30日。

 4、关联交易生效条件: 财务公司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吉林银监局批准。

 四、增资合同(协议)的主要内容

 各增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增加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112,880万元人民币增至160,000万元人民币。

 增资前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

 各增资人认购增资后,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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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出资额是指所缴纳注册资本金额。

 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为:现金方式。

 全体增资人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财务公司履行完增资手续后,应当向增资人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目前投资合同尚未签署,预计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完毕。

 五、增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了战略发展的需要,实施扩充汽车金融公司发展能力和积极布局寿险公司的战略部署,需要更多的资本满足监管要求,支撑公司后续发展,提高财务公司的竞争力,将有能力为包括公司在内的集团成员单位提供更多的支持和高效的金融服务。

 公司此次参与财务公司的增资,可以继续保持公司的股东地位和占股比例。本次增资完成后,财务公司能够提高资金的效率和效益,对资金管理战略的实施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有利于提升我公司对财务公司的投资回报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要求。

 六、2015年初至2015年2月28日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截止2015年2月28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11,070万元(包括:存款余额、借款余额、支付的借款和票据贴现利息金额)。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此次增资事项是公司在充分考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的投资行为,且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同意将《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有关规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增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有利于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融资平台,优化资本结构,增加投资收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以评估价为基准,定价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5-008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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