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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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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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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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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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受政策引导和市场驱动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光伏产业形势有所好转,市场稳步扩大。公司光伏制造板块和光伏发电板块业务均取得了较快的发展。2014年度爱康科技营业总收入较上期同比增加5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988.58%,总资产同比增加93.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同比增加85.85%。
1、公司对制造板块,主要是以稳定产能、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努力保持市场占有率和盈利水平为经营策略。管理层较好地贯彻了经营策略,减少环节浪费,持续改进工艺,推行作业成本等手段,使制造业在报告期内取得了稳健的发展。
2、 公司维持年初制定的2014年光伏发电业务目标不变,同时管理层认为,迅速增加电站的持有体量,锁定优势电价,相对于因融资成本较高对公司业绩的短期影响将会更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报告期内实现电力销售收入2.0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4.67%,转型成果初步显现。公司在建或筹建光伏电站包括青海蓓翔10MW、酒泉聚能20MW、山西孝义30MW、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80MW分布式电站以及统一联盛的分布式电站项目,2014年12月公司再次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计划募集资金20亿元用于550MW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
3、报告期内公司边框、支架、EVA、焊带、电力等营业收入增加带来利润的增长,同时,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募集资金净额约9.7亿元,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增加; 公司电站的大规模投入带来总资产的较大增长。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二)变更原因: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是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基本会计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2014年上半年财政部新发布3项会计准则并对原企业会计准则中的5项进行了部分修订,根据财政部的部署,要求上市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部分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按照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总资产、负债、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但导致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及期初报表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内部调整如下:调整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6,266,060.51元,调整减少盈余公积3,626,606.05元,调整减少未分配利润32,639,454.46元。
2、公司根据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公司将资本公积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重分类为其他综合收益,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对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重新评估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该变更对本公司合并范围未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亦无重大影响。
4、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明确了有关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分类、确认和计量。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重
大影响。
5、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0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明确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并对控制的定义进行了修改。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对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1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对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对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总资产、负债、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和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① 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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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本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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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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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5-19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通知于2015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现场出席董事7名,董事吕学强先生、独立董事丁韶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季海瑜女士、独立董事刘丹萍女士参加并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丹萍、袁淳、丁韶华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4年年度报告》。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002,783,511.2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016,774.95元。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其中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92,016,774.95元。
鉴于2015年底公司不低于1200MW电站持有量的投资计划,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尚有待进一步提升,加之营运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议:拟从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同时为了更好的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同时鉴于公司资本公积较大,为回报投资者,提议以2014年12月31日36250万股为基数,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36250万股,转增后总股本为72500万股。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2014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上述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内部控制与自我评价报告》。
《2014 年度内部控制与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八)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长决定其报酬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授权董事长决定其报酬。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2015年度债务性融资授信的议案》
为保证2015年度现金流充裕,同时结合2015年经营计划,拟向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64.77亿元,最终确定的额度以金融机构审批金额为准。
为保证公司贷款的办理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邹承慧、易美怀、季海瑜、徐国辉、袁源联合签署在不超过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依据公司需要或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协商结果操作具体融资业务的决议文件。授权法人代表邹承慧签署授信协议、融资协议和其他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办理与该等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
在上述64.77亿元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可视情况在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间进行额度调剂;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寻求第三方担保等方式申请上述授信额度并办理具体的融资业务。在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后至下一笔新的授信额度得到批复前,除非额外需求,今后公司将不再出具针对该额度内不超过该额度金额的单笔融资业务申请的董事会决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在2015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以上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472866.8万元人民币,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转让下属公司股权并约定回购等担保方式。以上控股子公司包括在担保有效期内的新增的控股子公司。
担保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下一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5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十一)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1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同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及其控制的江阴爱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农业”)、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康”)以及公司董事徐国辉先生控制的苏州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广厦”)进行包括太阳能配件产品销售、物业出租、农副产品的采购、保安服务采购等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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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承慧先生、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相关独立意见和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关于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目前为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铝材”)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91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担保期限到期后公司拟继续为其在20000万元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江阴海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达集团”)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继续为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目前为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康”)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实际贷款发生额为9700万元,上述担保期限到期后公司拟继续为其在9700万元的额度内提供担保。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为爱康实业和爱康国际实际控制人,董事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爱康实业副总裁,邹承慧先生、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本担保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对上述子议案二回避表决。
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为本议案股东大会通过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含当日)。在此期间且在上述额度内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签署并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已超过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对外担保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相关独立意见和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会议通知另行发出。
《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5-25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1日下午14:00
3、网络投票时间安排: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2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6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董事会工作报告
2、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聘任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长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8、关于申请2015年度债务性融资授信的议案
9、关于2015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1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12.1关于继续为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2关于继续为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为金昌清能电站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时听取独立董事2014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1-1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参阅巨潮资讯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同时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上议案均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17日、4月20日, 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通讯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 邮政编码:215600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股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10;投票简称:“爱康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2.00元代表对议案1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2.01元代表议案12中子议案12.1,12.02元代表议案12中子议案12.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选择拟投票的议案。申报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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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可对一项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按任意次序多笔委托;如欲快速对全部议案统一投票,可选择申报买入总议案。
4. 输入委托股数: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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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服务密码激活指令成功后5分钟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cai@cninfo.com.cn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2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5600
联系人:季海瑜、吴磊
电话:0512-82557563 ;传真:0512-82557644
电子信箱:zhengquanbu@akcome.com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认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
被委托人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5-24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5 年 3 月 30 日下午在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季海瑜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 年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2015年度有较大的投资计划,且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尚有待进一步提升,加之营运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未违反《公司章程》等相关政策的规定,合理、合法、合规。同时鉴于公司资本公积有较大规模,提出以资本公积金每十股转增十股有利于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我们同意本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本报告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起到较好的风险防控作用。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运行的情况。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长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是合适的。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不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确定了较为公允的定价参考标准,并明确了在实际发生交易时根据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按次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监事会认同该次交易,并对交易条件表示认可。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69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已于2011年8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50,000,0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6.00 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人民币32,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的到账金额为人民币768,000,000.00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安永华明(2011)验字第 60763124_B01
号验资报告验证,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本公司首次 A 股发行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58,650,674.66元已于2011年8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1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22,549,891.97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1,378,901.50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5,476,315.81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90,000,000.00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95,694,674.66元。
截至 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79,513,890.48 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522,549,891.97 元,本年度使用 156,963,998.51 元。其中: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42,663,714.03 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4,300,284.48 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4,394,797.37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679,513,890.48元,本年度使用74,880,906.89元。其中: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7,357,584.40元,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7,523,322.49元。
3、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62,209,472.84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754,394,797.37元。其中: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814,675.47元。
4、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1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07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12500万股。本次公司实际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62,500,0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人民币25,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975,000,000.00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4]3301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9,601,000.00元已于2014年8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53,140,678.74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0.00元,本年度使用 853,140,678.74元。其中: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53,096,256.79元,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4,421.95元。募集资金专户应结余余额116,460,321.26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116,810,009.29元,差异系获得存款利息 353,776.71元,支付银行手续费4,088.68元。
3、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16,810,009.29元,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业务活动。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相关各方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1)2011年09月06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承诺所开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2011年09月06日公司连同子公司苏州爱康光伏安装系统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华士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承诺所开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苏州爱康光伏安装系统有限公司年产 300MW 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支架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2011年09月06日公司连同子公司苏州爱康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承诺所开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苏州爱康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220万平方米EVA太阳能电池胶膜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2011年09月06日公司连同子公司南通爱康太阳能器材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华士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承诺所开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南通爱康太阳能器材有限公司年产550万套太阳能电池边框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5-26
(下转B0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