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4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接A30版)

D、财务费用预测

由于供热公司计划于2015年将全部有息负债偿还,因此其2015年的财务费用包含提前还款的利息支出及银行手续费,2016年及以后年度的财务费用仅包括银行手续费。预测未来各年的财务费用如下表:

财务费用预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E、所得税预测

根据上述一系列的预测,可以得出供热公司未来各年度的利润总额,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应执行的法定所得税率(25%),对未来各年的所得税和净利润予以估算。在对未来年度所得税进行预测时,鉴于纳税调整事项的不确定性,故未考虑纳税调整事项的影响。

F、资本性支出预测

追加资本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经营业务条件下,所需增加的超过一年期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产能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或其他长期资产)以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更新等。根据供热公司未来年度投资计划来预测未来年度资本性支出,预计各年的资本性支出如下表:

资本性支出预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G、营运资金追加预测

追加营运资金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扩大再生产而新增投入的用于经营的现金,即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

营运资金的预测,一般根据企业最近几年的货币资金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款项周转率及应付款项周转率预测各项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再进行分析和判断,结合企业目前及未来发展加以调整。根据历史年度财务报告,我们分析了每年企业营运资金需求量、以及企业未来的经营发展情况,确定各种周转率。预计各年的营运资金追加额如下表:

营运资金追加额预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H、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对折旧费、摊销费,供热公司遵循执行的一贯会计政策,按照预测年度的实际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规模,采用直线法计提。预测各年的折旧及摊销如下表:

折旧及摊销预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I、股权现金流的预测结果

根据上述测算,供热公司未来各年的股权现金流如下表:

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的股权现金流表

单位:万元

⑥折现率的确定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股权现金流,则折现率选取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

r=rf+β(rm-rf)+ε

式中:

r: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报酬率;

β:企业风险系数;

rm-rf:市场风险溢价;

rm:市场报酬率;

ε:公司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A、计算过程

a、无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反映的是在本金没有违约风险、期望收入得到保证时资金的基本价值。在此情形下,投资者仅仅牺牲了某一时期货币的使用价值或效能。对一般投资者而言,国债利率通常成为无风险报酬率的参考标准。这不仅因为各国的国债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同类金融产品中最低的,而且还因为国债具有有期性、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点。

由于国债具有以上本质特征,其复利率常被用作无风险利率。

选取评估基准日时到期年限在10年以上的国债到期平均收益率4.27%(复利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无风险回报率rf =4.27%。

b、市场报酬率rm的确定

市场报酬率是预期市场证券组合收益率,rm的确定既可以依靠历史数据,又可以基于事前估算。一般取证券市场基准日前10年平均报酬率作为市场报酬率,通过wind证券资讯终端系统,查取证券市场基准日前10年平均报酬率rm为12.94%。

c 、β系数

通过WIND资讯系统终端查询出中国证券市场上大连热电、红阳能源、上惠天热电和滨海能源4家可比上市公司,查询可比上市公司的有财务杠杆贝塔系数、带息债务与权益资本比值、企业所得税率,并求取可比上市公司无财务杠杆贝塔系数的平均数作为供热公司无财务杠杆βu的系数为0.5503,供热公司基准日存在有息负债计划于2015年初用货币资金偿还全部有息负债,未来年度被评估单位均无负债,因此,取β=0.5503。

d、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供热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而评估参数选取参照的是上市公司,故需通过特定风险调整。综合考虑企业规模、所处经营阶段、主要产品所处发展阶段、经营业务、产品和地区分布、企业经营状况、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机制、管理人员的经验和资历、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等,确定供热公司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2.5%。

综上,折现率r =11.54%。

⑦经营性股权现值

经测算,供热公司经营性股权价值为21,173.25万元。具体如下:

供热公司经营性股权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⑧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及非经营负债的价值

经过分析测算,基准日的货币资金扣除最低现金保有量后,溢余的货币资金为30,474.44万元;非经营性资产为应收利息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基准日为1,824.04万元;非经营性负债包括应付账款中购建长期资产的款项及应交税费中待抵扣的进项税等,非经营性负债基准日为30,877.56万元。综上,基准日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及溢余性资产为1,420.92万元。。

⑨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供热公司经营性股权价值与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负债及加和得出供热公司股东全部权益收益法的评估价值为22,594.17万元,较净资产账面值减值3,747.18万元,增值率为-14.23%。供热公司61%的股东权益对应的评估值为13,782.44万元。

供热公司的收益法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三、标的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收益预测是基于对未来宏观政策和经济市场的判断和预期基础上进行的。结合良村热电和供热公司自身情况,煤炭价格在其成本构成中所占比重较大,敏感性较强。影响煤炭价格走势的因素有很多,但最根本的因素是经济增长对煤炭的需求。目前与历史年度相比,驱动煤炭需求和价格的宏观环境已经发生较大变化,我国经济也处于向新常态转变的节点时期。同时煤炭作为我国能源消费的主力军在短时期内不会改变,煤炭属于矿产资源,资源的稀缺性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日渐显现。综上分析,从预测的角度来看,能够对未来煤炭的价格进行可靠地估计具有较大的难度,良村热电和供热公司未来的盈利预测受该因素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建立在该盈利预测模式下的评估结果难以真实、客观的反映企业的价值。

资产基础法是立足于资产重置的角度,通过评估各单项资产的现实价值并考虑有关负债情况来评估企业价值。良村热电和供热公司的资产及负债结构清晰,实物资产所占比重较大,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能够单独评估确认,相比较而言,评估所依赖的数据更为真实可靠,评估结果也相对稳健。

鉴于以上原因,本次评估结果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具体如下:

四、董事会关于资产定价合理性的探讨与分析

(一)标的资产评估的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详细核查了有关评估事项以后,现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当性及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

公司聘请大正海地人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并签署了相关协议,选聘程序合规。大正海地人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及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大正海地人及其评估人员与公司及标的公司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其出具的评估报告具有独立性。

2、本次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3、本次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根据标的公司的特性以及评估准则的要求,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最终采用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最终评估结论。鉴于本次评估的目的系确定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公司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评估机构所选评估方法适当,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本次评估结果具备合理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合理性。

(二)交易价格的确定

鉴于上述原因,经交易双方协商,东方能源购买河北公司持有良村热电、供热公司51%和61%股权的价格,按照经主管部门备案的良村热电和供热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第七节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河北公司。

一、河北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历史沿革

1、设立

2012年3月26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货币资金10,000万元投资组建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根据河北冀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4月20日出具的(2011)冀鸿设验字第00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4月19日止,河北公司已收到中电投集团缴纳的注册资本10,000万元。

2012年4月25日,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经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营业执照号130000000025825,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河北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2013年增资

2013年4月24日,中电投集团通过中电投股东决定(2013)11号,以中电投潮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评估值5002.21万元)、中电投廊坊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2998.66万元)及货币2,976万元对河北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976.87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20,976.87万元。根据河北天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6月20日出具的冀天润验审(2013)00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6月19日止,河北公司已收到中电投集团缴纳的注册资本10,976.87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河北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2014年第一次增资

2014年3月13日,中电投集团通过中电投股东决定(2014)7号,以货币26920万元对河北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河北公司注册资本由20976.87万元增加至47896.87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河北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股权控制结构图

河北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如图所示:

(四)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河北公司下属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河北公司自成立以来,全面负责管理中电投集团在河北区域的资产。河北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电力、热力的投资、开发、经营及管理。2014年5月20日,河北公司与本公司签订了《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委托管理协议》,自2014年5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委托本公司对河北公司本部及其所属企业进行管理。

河北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六)河北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过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及最近五年内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河北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二、公司及标的企业与河北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河北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涉及热力、热电及新能源发电领域,与公司及本次拟收购的标的企业之间存在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构成形式上的同业竞争。

(一)与本公司存在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企业

1、热力、热电领域

河北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从事热力、热电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如下:

2、新能源发电领域

2014年公司收购了河北公司持有的中电投河北易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中电投沧州渤海新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开始涉足新能源发电领域。2014年10月份至今,公司又新设了武川县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平定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天津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及横山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等四家主营新能源发电业务的全资子公司。目前,中电投河北易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电投沧州渤海新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均从事新能源发电业务,四家新设全资子公司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尚未实施。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河北公司从事新能源发电业务的控股企业情况如下:

(二)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公司及标的企业与河北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之间的存在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该种情形是否会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在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主要取决于两方面:一是河北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是否拥有通过定价影响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的能力,二是河北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是否拥有通过增加产品销售量挤占上市公司市场的能力。

1、良村热电、供热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良村热电51%的股权和供热公司61%的股权。收购完成后,良村热电及供热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消除了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2、其他热力、热电企业

(1)热力企业

热力的供应和热价的确定均由政府统一规划和定价,供热企业不能自行决定。

热力产品具有较强的地方性和区域性。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原建设部制定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以热水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覆盖的供热半径一般按20公里考虑,在10公里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此类热电项目;以蒸汽为供热介质的一般按8公里考虑,在8公里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此类热电项目。故热力产品具有较强的地方性和区域性,超过一定的供热半径,经济上不划算。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热力产品全部并入石家庄市城市集中供热网,输送至石家庄网络所覆盖地区的工业及住宅终端用户,公司与东方集团、河北公司及其控制的从事热力生产和销售相关业务的企业实际供热范围不存在重叠和交叉,公司的供热业务不存在处于不利地位的情形。

(2)热电企业

公司所属行业是热电联产行业,主营业务包括热电联产所生产的电量销售。河北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亦存在从事发电相关业务的情形。

热电企业根据“以热定电”的生产原则,发电量是根据供热的需要来确定,占电力供应市场的比重很低,对电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影响较小。按照《电力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电价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上网电价由国务院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调整电价。上网电价实行同网同质同价。目前河北区域电网电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10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9号)等制定。发电企业对外销售电价均由发改委依据《电力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核定,发电企业只是价格的被动接受者,没有定价权。河北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发电企业不存在通过价格等手段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形。

电力企业的产品销售与市场份额主要体现为机组利用小时数的多少。在现有电力管理体制下,各区域电网按照该地区下一年度电力需求预测,结合电力资源状况及电网运行特点由各地发改委编制下一年度发电量计划方案。电厂机组利用小时数根据该区域发电量计划、机组类型等因素制定。各热电企业具体上网电量由所在地的电网公司根据年度区域发电计划及机组类型,以及需求预测的情况等统一调度,调度规则公开透明,各热电企业没有左右上网电量的能力。热电企业每年机组利用小时数由供电电网制定发电量计划调控目标方案,不受其它同一区域内发电企业的影响。热电企业对其上网销售电量没有影响力,因此河北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热电企业不存在通过调整销售数量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形。3、新能源发电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当地电网公司需要对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强制并网以及按照政府确定的价格采购其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所有发电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基于此,河北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存在通过调整销售数量、价格等手段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形。

综上所述,目前河北公司和下属热力、热电及新能源发电企业虽然在经营范围、经营区域、主要产品等方面与公司及本次拟收购标的资产之间存在形式上同业竞争的情形,但是该种情形下公司收购标的资产前后的业务均不会受到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在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河北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电投集团与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1、河北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2014年5月20日,河北公司与公司签订了《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委托管理协议》,委托公司对河北公司本部及其所属企业进行管理。协议约定:在委托管理期间,公司有权按照协议约定的管理权限对河北公司和河北公司下属企业及其项目的生产经营、人事劳资、资产股权、项目建设等进行经营管理。委托管理期限:自2014年5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

2、中电投集团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2013年5月29日,为避免与东方热电产生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中电投集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在不违反本公司在国内外证券市场已公开作出的承诺,在东方热电经营区域内且其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情况下,本公司为避免在本次无偿划转或本次发行完成后与东方热电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及潜在同业竞争,特作出如下说明和承诺:

1、在作为东方热电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为避免本公司或本公司所实际控制企业与东方热电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或本公司所实际控制企业不会在现有业务以外新增与东方热电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竞争的业务,包括不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东方热电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竞争的业务。如必须新增与东方热电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就上述业务机会通知东方热电。在通知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东方热电作出愿意利用该业务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本公司将该业务机会给予东方热电;如果东方热电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被视为东方热电放弃该业务机会。

2、在作为东方热电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所实际控制企业(除东方热电外)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东方热电主营业务形成竞争,则本公司或本公司所实际控制企业将立即通知东方热电,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在同等条件下尽最大努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东方热电优先选择权。

3、在东方热电本次无偿划转或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积极支持东方热电适时获取热电资产,通过收购等方式将拥有和控制的与东方热电构成同业竞争的热电等相关业务和资产注入东方热电,并充分发挥本公司的整体优势,在热电项目开发、热电资产并购及资本运作等方面,优先交由东方热电进行开发和运作,全力支持东方热电做强做大并大力支持上市公司拓展本公司外部业务。

4、本公司或本公司所实际控制企业如因本次无偿划转或本次发行而导致与东方热电在河北区域内形成同业竞争,本公司将把构成同业竞争的热电等相关资产全部委托给东方热电管理运营;其中具备条件的资产,已经建成的,逐步注入东方热电;在建和未来拟建的,逐步交由东方热电投资并开发,逐步减少并最终消除同业竞争。

5、本公司将把东方热电作为本公司热电产业发展的平台,本公司同意在本次无偿划转或本次发行完成后(以时间较晚者为准)三年内,根据东方热电相关资产状况、资本市场情况等因素,通过适当的方式,逐步注入河北区域具备条件的热电相关资产及其他优质资产。

6、按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本公司与东方热电的各项关系,避免利用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进行不利于东方热电及其他股东的行为,避免上市公司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所实际控制企业的同业竞争,维护东方热电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良好形象。”

河北公司作为中电投集团的下属企业,将同样受中电投集团上述承诺的制约。

(四)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影响的说明

河北公司和下属企业虽然与公司及本次拟收购标的企业之间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但是该种情形不会使公司及拟收购标的企业的业务和市场地位受到不利影响。为避免同业竞争,中电投集团已出具了关于减少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此外,本公司目前已对河北公司本部及其所属企业进行受托管理,后续将逐步对河北公司控制的上述与公司及本次拟收购标的企业之间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进行整合,有效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河北公司和下属企业与公司及本次拟收购标的企业之间存在形式上的同业竞争,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

第八节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合规性分析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东方能源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1、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不存在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3、不存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4、不存在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5、不存在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6、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因此,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二、标的资产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要求

(一)主体资格

1、第八条:“公司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良村热电和供热公司的相关设立文件和工商登记资料,标的企业均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2、第九条“公司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良村热电、供热公司分别于2009年、2010年设立,两家公司从设立至今持续经营时间均超过三年,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3、第十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结合良村热电、供热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验资报告,良村热电、供热公司的注册资本均已足额缴纳,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第十一条:“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结合良村热电、供热公司所处行业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有关产业政策,并考察良村热电、供热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良村热电、供热公司的生产经营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第十二条:“公司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最近三年,良村热电和供热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三年,良村热电和供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未对标的资产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最近三年,良村热电和供热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电投集团,未发生变更。详情请参见本预案“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二、(五)良村热电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和“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三、(五)供热公司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6、第十三条:“公司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经查阅良村热电、供热公司历次工商变更登记资料、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及相关验资报告,良村热电和供热公司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持有的标的资产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独立性

1、第十四条:“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标的企业具有独立和完整的业务体系,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业务的能力。

2、第十五条:“公司的资产完整。”

标的企业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房屋、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等资产,标的企业资产完整,符合《首发办法》的要求。

3、第十六条:“公司的人员独立。”

良村热电、供热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同时,良村热电和供热公司的财务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第十七条:“公司的财务独立。”

良村热电、供热公司均财务独立,有比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与会计核算体系,良村热电、供热公司的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各自公司工作,无在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情形。良村热电、供热公司各自独立纳税,独立开设银行账号,不存在与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情形。

5、第十八条:“公司的机构独立。”

良村热电、供热公司均已建立独立的内部职能部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等情况。

6、第十九条:“公司的业务独立。”

标的企业业务完整,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业务的能力,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规范运行

1、第二十一条:“公司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良村热电、供热公司均已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相关机构,且均能按相关法规规定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东方能源收购标的企业后,良村热电、供热公司将成为东方能源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良村热电、供热公司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东方能源的《公司章程》及东方能源其他各项议事规则进行规范运作。

2、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尚无拟进入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的相关人选。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如若有拟定上述人选计划,东方能源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章程、《公司法》、《证券法》进行调整,确保拟进入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选具有丰富的管理相关行业公司的知识和经验。

3、第二十三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进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2)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良村热电、供热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进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良村热电、供热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

4、第二十四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和效果。”

良村热电、供热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5、第二十五条:“公司不得有下列情形:(1)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2)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收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3)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公司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4)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良村热电、供热公司不存在上述违规情形。

6、第二十六条:“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良村热电、供热公司的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7、第二十七条:“公司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已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良村热电、供热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四)财务与会计

1、第二十八条:“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标的企业资产质量良好。根据标的企业的模拟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模拟合并资产负债率为65.99%,净利润31,998.98万元,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强;标的企业各项现金流量正常。

2、第二十九条:“公司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均建立了较为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内部控制报告》(XYZH/2015XAA10020、XYZH/2015XAA10021),标的企业均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2-2014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3、第三十条:“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信永中和对标的企业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15XAA10015、XYZH/2015XAA10013),标的企业财务报表均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标的企业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第三十一条:“公司编制财务报表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了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经查阅有关凭证及账务处理情况,标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了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未随意变更。

5、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良村热电、供热公司现有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第三十三条:“公司符合下列条件:(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根据标的企业模拟合并财务报表:

1)标的企业2012年、2013年、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886.93万元、24,077.29万元、31,998.98万元;标的企业2012年、2013年、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1,789.47万元、22,639.68万元、31,682.87万元。

2)标的企业2012年、2013年、201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35,899.77万元,229,391.03万元,225,942.65万元,符合上述第二条规定;

3)标的企业模拟合并报表为虚拟经营实体,不存在股本总额。良村热电实收资本为60,964.694万元,供热公司实收资本为18,000万元,均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符合上述第三条规定;

4)截至2014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125,861.82万元,而同期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的账面净值为342.98万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0.27%,因此符合上述第四条规定。

5)截至2014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为40,707.30万元,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因此符合上述第五条规定。

7、第三十四条:“公司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良村热电、供热公司均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标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8、第三十五条:“公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良村热电、供热公司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且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良村热电、供热公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9、第三十六条:“公司申报文件中不得有下列情形:(1)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2)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3)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标的企业承诺,在提供的申报相关文件中不存在下列情形:(1)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2)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3)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10、第三十七条:“公司不存在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1)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公司的行业地位或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3)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4)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5)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6)其他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1)标的企业的主营业务为热力、电力的生产和销售,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不存在上述第一项情形。

2)标的企业为石家庄地区的热电联产企业,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其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上述第二项情形。

3)标的企业没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不存在重大依赖。

4)标的企业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没有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不存在上述第四项情形。

5)标的企业不存在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标的企业不存在上述五项情形。

三、标的资产符合《“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良村热电51%股权、供热公司61%股权。最近三年内,良村热电、供热公司的均受中电投集团控制,其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详情请参见本预案“第四节 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之“二、(五)良村热电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和“第四节 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之“三、(五)供热公司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因此,最近三年内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符合该款规定。

四、标的企业符合《公司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的相关规定

最近三年内,标的企业的主营业务为热力、电力的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符合该款规定。

第九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良村热电和供热公司的控股权,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净利润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业务规模也将大幅扩大,产业链更加完善,盈利能力将得到明显提升,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条款进行调整。

(三)本次发行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中电投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8,390.80万股,持股比例38.05%;通过东方集团持有4,900.54万股,持股比例10.14%,合计控制公司48.19%的股权。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中电投集团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9.77%,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适当调整。

(五)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对本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购买良村热电51%股权和供热公司61%股权,收购完成后,良村热电和供热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XYZH/2014A4016-1-1号)、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计报告(XYZH/2015XAA10024号),本次交易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如下: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主要资产及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0.72%和89.28%,交易完成后,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0.89%和79.11%,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有所上升,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重有所下降。

(1)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由本次交易前的23,479.20万元增加至110,217.71万元,增长率为369.43%。

①货币资金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的余额为528,027,724.95元,较本次交易完成前增加487,714,760.33元,增长率为1209.82%,系合并增加标的资产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87,714,760.33元。

②应收票据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票据的余额为2,500,000.00元,较本次交易完成前增加2,500,000.00元。

③应收账款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的余额为282,527,245.34元,较本次交易前增加154,166,692.99元,增长率为120.10%。其中因合并标的资产而增加的金额为154,166,692.99元。

④预付账款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款项的余额为93,934,019.58元,较本次交易前增加86,922,919.66 元,增长率为1239.79%。因合并标的资产而增加的金额为123,495,333.04元,因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合并抵消内部往来而减少的金额为36,572,413.38 元。

⑤其他应收款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的余额为53,736,084.48元,较本次交易前增加46,749,393.27元,增长率为669.12%。因合并标的资产而增加的金额为46,749,393.27元。

⑥存货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的余额为141,119,579.57元,较本次交易前增加88,998,911.55 元,增长率为170.76%。因合并标的资产而增加的金额为88,998,911.55元。存货主要为库存煤炭。

(2)非流动资产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资产由本次交易前的1,955,088,029.47元增加至4,174,202,763.11元,增加金额为2,219,114,733.64元,增长幅度为113.50%。

①长期股权投资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余额为0.00元,较本次交易前减少575,629,948.95元,增长率为-100.00%。交易前上市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系对良村热电和供热公司的投资额,交易完成后良村热电和供热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编制备考合并报表时,上市公司与良村热电、供热公司之间的投资额全额抵消。

②固定资产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的余额为3,789,488,977.33元,较本次交易前增加2,602,564,991.96元,增长率为219.27%。因合并标的资产而增加的金额为2,602,564,991.96元。

③在建工程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工程的余额为46,796,820.04元,较本次交易前增加36,341,954.19元,增长率为347.61%。因合并标的资产而增加的金额为36,341,954.19元。

④无形资产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的余额为280,116,148.82元,较本次交易前增加104,095,346.53元,增长率为59.14%。因合并标的资产而增加的金额为104,095,346.53元,主要为土地使用权等。

⑤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50,748,612.63元,较本次交易前增加50,748,612.63元。主要因合并标的资产而增加的金额为50,748,612.63元。

2、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注:上述指标以上市公司备考合并口径财务数据计算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帐款+期末应收帐款)/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资产规模迅速增加,资产周转率各项指标均向好,公司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3、主要负债及构成分析

本次交易前,公司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0.09%、39.9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7.00%、43.00%。

(1)流动负债

①短期借款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的余额为930,000,000.00元,较本次交易前增加550,000,000.00 元,增长率为144.74%。系合并增加标的资产短期借款期末余额550,000,000.00元。

②应付票据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票据的余额为20,061,043.40元,较本次交易前增加20,061,043.40 元。系合并增加标的资产应付票据期末余额20,061,043.40元。

③应付账款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账款的余额为575,298,365.37元,较本次交易前增加333,821,952.11 元,增长率为138.24%。因合并标的资产而增加的金额为365,021,952.11元,因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合并抵消内部往来而减少的金额为31,200,000.00元。

④预收账款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预收账款的余额为393,420,346.83元,较本次交易前增加360,100,527.49 元,增长率为1080.74%。因合并标的资产而增加的金额为396,672,940.87元,因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合并抵消内部往来而减少的金额为36,572,413.38元。

⑤其他应付款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付款的余额为197,211,809.37元,较本次交易前增加8,959,888.43 元,增长率为4.76%。因合并标的资产而增加的金额为8,959,888.43元。

(2)非流动负债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负债由本次交易前的542,506,064.50元增加至1,608,045,989.07元,增长金额为1,065,539,924.57元,增长幅度为196.41%。

①长期借款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借款的余额为1,025,461,183.87元,较本次交易前增加741,461,183.87元,增长率为261.08%。因合并标的资产而增加的金额为741,461,183.87元。

②长期应付款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应付款的余额为181,327,273.69元,与交易前一致。

③递延收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递延收益的余额为395,346,794.01元,较本次交易前增加318,168,003.20元,增长率为412.25%。因合并标的资产而增加的金额为318,168,003.20元。

④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递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5,910,737.50元,较本次交易前增加5,910,737.50元,因合并标的资产而增加的金额为5,910,737.50元。

4、偿债能力分析

注:上述指标以上市公司合并口径财务数据计算

(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交易完成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由交易前的62.07%上升至交易后的70.87%,上升了8.8的百分点,但交易完成后的长期负债中含有无需对外支付的395,346,794.01元的递延收益(管网建设费和政府补助),扣除该因素的影响,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为63.38%与交易前基本持平。

由于标的企业的资产构成中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占比较高,交易完成后,公司备考合并报表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占比上升较快,因此备考合并速动比率和流动比率均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二)经营成果及指标分析

1、本次交易前后营业收入、净利润分析

单位: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良村热电、供热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提升,其中公司营业收入增加近1,895,312,912.23 元,增长率为243.69%;净利润增加191,710,772.13 元,增长率为97.02%,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2、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注:上述指标以上市公司合并口径财务数据计算

(1)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交易完成后,2014年度毛利率为26.03%较交易完成前的14.18%增长了11.85%,主要系合并的标的企业良村热电毛利率2014年度高达33.18%所致。

交易完成后,2014年度销售净利率为14.56%较交易完成前的25.40%减少了10.84%,主要系①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前期亏损近8亿元,2014年度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交易完成后,所合并的标的企业良村热电及供热公司缴纳所得税1.15亿元;②交易完成后,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交易完成前增加1,348万元,财务费用较交易完成前增加1.01亿元。综上,导致公司交易完成后的销售净利率较交易完成前下降10.84%。

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统一管理,与标的公司利用各自优势,发挥规模效应,进一步整合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供应链、客户等资源,优化业务流程,降低采购、生产、营销成本,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将大幅增加。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收购标的资产时,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量将相应增加。收购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将大幅增加,盈利能力显著提高,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也将大幅增加。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业务关系、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中电投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中电投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关联关系不存在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后,良村热电和供热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其与本公司发生的交易将不构成关联交易,降低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规模。同时也有助于公司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关于发行前后的同业竞争情况请见本预案“第七节 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之“二、公司及标的企业与河北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关联交易及送交交易的变化情况请详见本预案“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产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亦不会产生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财务结构得到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将更趋稳健,抵御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同时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减少公司财务风险,公司的间接融资能力也将有所提高,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中瑞岳华对发行人2012年及201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中瑞岳华审字【2013】第3851号、瑞华审字【2014】第01450051号审计报告;信永中和对发行人201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XYZH/2014A4016-1-1《审计报告》。本公司于2014年收购中电投河北易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中电投沧州渤海新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 2014 年度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损益进行了追溯调整。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标的资产最近三年模拟合并财务数据

序号项目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
1利息支出1,558.10----
2手续费33.4834.1034.7135.2935.83
财务费用合计1,591.5934.1034.7135.2935.83

项目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
资本性支出1,060.001,060.001,060.001,060.001,060.00

项目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
营运资金追加额72.1123.4125.1426.8228.86

项目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
折旧3,682.783,737.003,791.223,845.433,899.65
摊销44.5856.5868.5880.5892.58

项 目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永续
营业收入90,048.3791,721.4393,341.0694,904.8496,356.9296,356.92
减:营业成本87,070.5888,447.9889,786.1191,084.9392,303.7392,303.73
营业税金及附加204.72208.53212.21215.76219.06219.06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1,591.5934.1034.7135.2935.8335.83
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利润1,181.483,030.823,308.043,568.853,798.293,798.29
加:营业外收入0.000.000.000.0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1,181.483,030.823,308.043,568.853,798.293,798.29
减:所得税费用295.37757.70827.01892.21949.57949.57
净利润886.112,273.112,481.032,676.642,848.722,848.72
+ 折旧3,682.783,737.003,791.223,845.433,899.653,899.65
+ 摊销44.5856.5868.5880.5892.5892.58
- 追加资本性支出1,060.001,060.001,060.001,060.001,060.003,992.23
- 营运资金净增加72.1123.4125.1426.8228.860.00
+ 有息负债净增加-12,196.49     
股权净现金流量-8,715.124,983.285,255.685,515.835,752.102,848.72

项目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永续
股权现金流-8,715.124,983.285,255.685,515.835,752.102,848.72
折现期12345 
折现率11.54%11.54%11.54%11.54%11.54%11.54%
折现系数0.89650.80380.72060.64610.57925.0193
净现值-7,813.454,005.483,787.373,563.603,331.7514,298.51
经营性股东权益价值21,173.25

评估企业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万元)收益法评估价值(万元)增值额

(万元)

增值率
供热公司26,341.3522,594.17-3,747.18-14.23%

标的资产评估值(万元)
河北公司持有良村热电51%股权61,352.03
河北公司持有供热公司61%股权30,421.81
合计91,773.84

标的资产购买价格(万元)
河北公司持有良村热电51%股权61,352.03
河北公司持有供热公司61%股权30,421.81
合计91,773.84

公司名称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
主要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
法定代表人安建国
注册资本47,896.87万元
实收资本47,896.87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2年04月25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000000025825
组织机构代码59540464-4
税务登记证号码130106595404644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的投资、开发、经营及管理;电力、热力工程建设的监理及招标代理;电站、热力设备的销售;粉煤灰等电厂固体废弃物利用的技术开发;对煤化工、路港、海水淡化及物流服务的投资及投资管理。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资本比例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10,000.0010,000.00100.00%
合计10,000.0010,000.00100.00%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资本比例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0,976.8720,976.87100.00%
合计20,976.8720,976.87100.00%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资本比例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47,896.8747,896.87100.00%
合计47,896.8747,896.87100.00%

序号名称持股比例所在地区主要从事业务
1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河北公司51%;东方热电49%石家庄火力发电项目的开发与建设;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
2中电投张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河北公司83.13%张北县新能源发电项目
3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河北公司61%;东方能源33.4%;东方集团5.6%石家庄集中供热;供热技术的咨询和服务;代收代缴热费
4中电投廊坊热电有限公司河北公司100%廊坊市火力发电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电力高新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
5中电投承德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河北公司100%承德新能源发电项目
6中电投邢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河北公司100%邢台新能源发电项目
7中电投宣化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河北公司100%宣化县新能源发电项目
8中电投张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河北公司100%张北县新能源发电项目
9中电投曲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河北公司100%曲阳县新能源发电项目
10中电投阜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河北公司100%阜平县新能源发电项目
11中电投正定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河北公司100%正定县热力、电力项目开发、销售;热力、电力高新技术开发、咨询
12中电投宁晋热电有限公司河北公司100%宁晋县电力、热力的投资、开发、经营及管理
13宣化县龙洞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河北公司100%宣化县新能源发电项目
14中电投平泉新能源发电公司河北公司100%平泉县新能源发电项目
15中电投沽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河北公司100%沽源县新能源发电项目
16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公司100%石家庄投资管理(分支机构经营电热业务、工程服务、物流贸易等)
17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煤气公司东方集团100%石家庄热电生产及销售
18石家庄东方热电热力工程有限公司东方集团100%石家庄热电设施的工程施工
19中电投河北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东方集团100%石家庄物流贸易
20石家庄市东方元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集团60%石家庄房屋开发、销售租赁
21石家庄南花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东方元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石家庄物业管理、居间中介服务
22腾冲东方元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东方元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腾冲县房地产和其他项目委托管理
23淮安市东方元顺置业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东方元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顺67%淮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24澄迈滨海欧式建设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东方元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海口市土石方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房地产信息咨询、投资咨询
25海南梦幻岛海上竞技运动创意园有限公司澄迈滨海欧式建设有限公司90%海口市文化娱乐服务

项目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度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
总资产1,046,822.07929,108.52
总负债793,255.65804,503.71
所有者权益253,566.42124,604.81
营业收入315,080.54256,321.90
营业利润48,197.1343,437.94
利润总额51,636.0065,414.11
净利润39,322.8056,267.40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注册地业务性质控股股东主营业务或

服务范围

名称持股比例
1中电投廊坊热电有限公司2007.11廊坊供热

发电

河北

公司

100.00%廊坊市
2中电投宁晋热电有限公司2013.9宁晋县供热

发电

100.00%宁晋县
3中电投正定燃气热电有限公司2013.8正定县供热

发电

100.00%正定县
4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2009.6石家庄供热

发电

51.00%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为泰山街以东,机场路以西,世纪大道以北(南二环东延),307国道以南。
5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2010.11石家庄热力销售61.00%集中供热;供热技术的咨询和服务;代收代缴热费
6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煤气公司1994.4石家庄热电生产东方

集团

100.00%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范围为京珠高速以东,秦岭大街以西,漓江道以北,307国道以南。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注册地业务性质控股股东营业范围
名称持股比例

(%)

1中电投张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09.9张北县新能源

发电

河北

公司

83.13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可再生物能源技术及咨询(需国家法律、法规专项审批的,在未获得品准前不得经营)
2中电投承德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13.1承德市新能源

发电

100.00新能源发电项目(包括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水电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电力销售;技术咨询服务
3中电投曲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13.4曲阳县新能源

发电

100.00太阳能、风能、水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中电投阜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13.5阜平县新能源

发电

100.00太阳能、风能、水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中电投张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13.5张北县新能源

发电

100.00新能源项目的开发与建设,新能源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新能源技术服务及工程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许可经营项目,须取得许可并经登记机关登记后方可经营)
6中电投宣化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13.6宣化县新能源

发电

100.00新能源项目的开发与建设,新能源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新能源技术服务及工程咨询(请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许可经营项目,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方可经营)
7中电投邢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13.6邢台市新能源

发电

100.00废料发电、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开发(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宣化县龙洞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13.8宣化县新能源

发电

100.00光伏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光伏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光伏技术服务及工程咨询(请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许可经营项目,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方可经营)
9中电投平泉新能源发电公司2014.7平泉县新能源

发电

100.00太阳能、风能、水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中电投沽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14.9沽源县新能源

发电

100.00光伏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光伏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光伏技术服务及工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4年12月31日交易前交易完成后交易前后比较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变动金额变动率(%)
流动资产23,479.2010.72110,217.7120.8986,738.51369.43
非流动资产195,508.8089.28417,420.2879.11221,911.47113.5
总资产218,988.00100527,637.99100308,649.99140.94

2014年12月31日交易前交易完成后交易前后比较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变动金额变动率(%)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031.3017.1752,802.7747.9148,771.481209.82%
应收票据0.00 250.000.23250.00--
应收账款12,836.0654.6728,252.7225.6315,416.67120.10%
预付账款701.112.999,393.408.528,692.291239.79%
应收利息0.00 33.240.0333.24--
其他应收款698.672.985,373.614.884,674.94669.12%
存货5,212.0722.214,111.9612.88,899.89170.76%
流动资产合计23,479.20100110,217.7110086,738.51369.43%

2014年12月31日交易前交易完成后交易前后比较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变动金额变动率(%)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57,562.9929.440.000.00 -57,562.99-100
投资性房地产231.970.12231.970.060.000
固定资产118,692.4060.71378,948.9090.78260,256.50219.27
在建工程1,045.490.534,679.681.123,634.20347.61
工程物资251.400.13350.780.0899.3839.53
无形资产17,602.089.0028,011.616.7110,409.5359.14
长期待摊费用122.480.06122.480.03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0.005,074.861.225,074.86--
非流动资产合计195,508.80100417,420.28100221,911.47113.5

2014年度交易前交易后
应收账款周转率7.668.95
存货周转率10.0412.56
总资产周转率0.310.45

2014年12月31日交易前交易完成后交易前后比较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变动金额变动率(%)
流动负债81,679.6160.09%213,136.7757.00%131,457.16160.94%
非流动负债54,250.6139.91%160,804.6043.00%106,553.99196.41%
总负债135,930.22100.00%373,941.37100.00%238,011.16175.10%

2014年12月31日交易前交易完成后交易前后比较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变动金额变动率(%)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8,000.0046.5293,000.0043.6355,000.00144.74
应付票据0.00 2,006.100.942,006.10--
应付账款24,147.6429.5657,529.8426.9933,382.20138.24
预收账款3,331.984.0839,342.0318.4636,010.051080.74
应交税费-4,139.02-5.07-472.93-0.223,666.10-88.57
应付利息1,513.821.852,010.540.94496.7232.81
其他应付款18,825.1923.0519,721.189.25895.994.76
流动负债合计81,679.61100213,136.77100131,457.16160.94

2014年12月31日交易前交易完成后交易前后比较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变动金额变动率(%)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8,400.0052.35102,546.1263.7774,146.12261.08
长期应付款18,132.7333.4218,132.7311.280.000.00
递延收益7,717.8814.2339,534.6824.5931,816.80412.25
递延所得税负债0.000.00591.070.37591.07--
非流动负债合计54,250.61100160,804.60100106,553.99196.41

2014年12月31日交易前交易后
资产负债率(合并,%)62.0770.87
流动比率(倍)0.290.52
速动比率(倍)0.220.41

2014年度交易前交易后交易前后比较
变动金额变动比率(%)
一、营业收入777,743,599.202,673,056,511.431,895,312,912.23243.69
减:营业成本667,444,457.931,977,357,124.291,309,912,666.36196.26
营业税金及附加3,442,415.8516,924,592.0013,482,176.15391.65
管理费用40,888,559.3940,888,559.390.000.00
财务费用41,703,770.45142,574,708.32100,870,937.87241.87
资产减值损失7,499,719.0723,708,046.2816,208,327.21216.1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1,679,047.75 -151,679,047.75-100.00
二、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列)168,443,724.26471,603,481.15303,159,756.89179.98
加:营业外收入33,221,205.3637,535,229.294,314,023.9312.9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10,372,271.9910,586,281.49214,009.502.06
减:营业外支出4,070,818.584,809,388.33738,569.7518.1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2,940,476.213,430,070.59489,594.3816.65
三、利润总额(损失以“-”号填列)197,594,111.04504,329,322.11306,735,211.07155.23
减:所得税费用2,650.36115,027,089.30115,024,438.944,339,955.29
四、净利润(损失以“-”号填列)197,591,460.68389,302,232.81191,710,772.1397.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4,144,624.11384,018,896.35189,874,272.2497.80
少数股东损益3,446,836.575,283,336.461,836,499.8953.28

2014年度交易前交易后
毛利率(%)14.1826.03
销售净利率(%)25.4014.56

项 目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0,312,964.62817,848,783.328,045,973.41
应收票据350,000.0013,880,000.00
应收账款128,360,552.3574,691,578.13149,318,117.17
预付款项7,011,099.927,374,946.1239,922,275.38
其他应收款6,986,691.2158,778,001.823,482,009.32
存货52,120,668.0280,793,933.45117,221,154.11
流动资产合计234,791,976.121,039,837,242.84331,869,529.3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575,629,948.95434,337,961.20103,596,052.98
投资性房地产2,319,660.982,427,135.622,534,610.26
固定资产1,186,923,985.37833,306,590.14704,501,327.32
在建工程10,454,865.85385,337,272.39554,500.00
工程物资2,513,976.643,013,702.04 
无形资产176,020,802.29180,727,944.52235,972,501.93
长期待摊费用1,224,789.39734,018.69
非流动资产合计1,955,088,029.471,839,884,624.601,047,158,992.49
资产总计2,189,880,005.592,879,721,867.441,379,028,521.8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80,000,000.00196,000,000.00562,923,630.78
应付票据40,000,000.00
应付账款241,476,413.26317,690,107.48215,310,923.67
预收款项33,319,819.34179,665,291.219,752,980.51
应付职工薪酬21,546,209.6235,570,310.62
应交税费-41,390,242.29-52,638,050.454,906,884.70
应付利息15,138,176.6130,301,614.59355,020,564.21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88,251,920.94917,607,599.43241,713,126.3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74,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816,796,087.861,650,172,771.881,799,198,420.8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84,000,000.0048,000,000.00
长期应付款181,327,273.69227,659,891.89191,496,773.00
递延收益77,178,790.8199,705,711.12 
其他非流动负债154,988,990.04

非流动负债合计542,506,064.50375,365,603.01346,485,763.04
负 债 合 计1,359,302,152.362,025,538,374.892,145,684,183.87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483,393,000.00483,393,000.00299,485,000.00
资本公积1,124,812,988.711,346,010,088.71580,860,752.74
盈余公积75,738,249.3675,738,249.3674,028,978.66
未分配利润-831,716,239.87-1,025,860,863.98-1,706,821,942.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852,227,998.20879,280,474.09-752,447,211.57
少数股东权益-21,650,144.97-25,096,981.54-14,208,450.42
股东权益合计830,577,853.23854,183,492.55-766,655,661.9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189,880,005.592,879,721,867.441,379,028,521.88

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777,743,599.20757,750,728.85857,412,607.41
其中:营业收入777,743,599.20757,750,728.85857,412,607.41
二、营业总成本760,978,922.69808,754,614.751,046,242,840.92
其中:营业成本667,444,457.93716,312,212.74879,325,364.08
营业税金及附加3,442,415.853,228,174.81516,103.94
管理费用40,888,559.3946,689,235.9856,734,264.63
财务费用41,703,770.4548,363,527.21100,733,409.60
资产减值损失7,499,719.07-5,838,535.998,933,698.6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1,679,047.75110,450,812.2565,575,440.7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64,941,005.3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68,443,724.2659,446,926.35-123,254,792.76
加:营业外收入33,221,205.36636,298,484.5756,272,410.7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10,372,271.9916,718,545.42-
减:营业外支出4,070,818.584,506,816.831,811,064.0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2,940,476.21198,946.28233,158.3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97,594,111.04691,238,594.09-68,793,445.98
减:所得税费用2,650.36876.141.4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97,591,460.68691,237,717.95-68,793,447.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144,624.11685,378,854.43-66,000,793.17
少数股东损益3,446,836.575,858,863.52-2,792,654.2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97,591,460.68691,237,717.95-68,793,447.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94,144,624.11685,378,854.43-66,065,152.4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446,836.575,858,863.522,728,294.96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402.29-0.22
(二)稀释每股收益0.402.29-0.22

项 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61,366,075.751,073,630,240.34835,392,958.6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4,886,690.25112,174,928.7459,989,788.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06,252,766.001,185,805,169.08895,382,746.8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23,963,781.28616,712,910.41661,573,62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2,763,351.26149,584,580.33147,917,289.84
支付的各项税费37,873,851.5133,494,935.4318,070,314.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2,545,019.2843,834,231.4111,202,432.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67,146,003.33843,626,657.58838,763,657.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106,762.67342,178,511.5056,619,089.6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5,7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7,175,500.0033,717,987.186,76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5.6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2,875,500.0033,718,002.787,76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5,864,900.17397,718,248.1640,967,791.66
投资支付的现金55,312,940.00221,134,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21,197,1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2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2,374,940.17618,891,448.1640,967,791.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9,499,440.17-585,173,445.3833,207,791.6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884,499,800.00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638,000,000.00365,5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17,664.57355,689.8516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38,417,664.571,250,355,489.85160,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1,046,754,300.49219,467,537.12180,074,615.1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35,760,995.2318,593,105.0718,909,769.4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45,510.056,332,402.77198,984,384.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85,560,805.77244,393,044.96-38,984,384.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7,143,141.201,005,962,444.8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77,535,818.70762,967,511.01-15,573,086.6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17,848,783.3254,881,272.3123,619,060.0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0,312,964.62817,848,783.328,045,973.41

项 目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5,312,847.31790,491,824.997,234,518.72
应收票据 -350,000.0013,480,000.00
应收账款51,016,163.0653,894,043.03107,367,241.72
预付款项5,110,057.085,285,997.3737,993,264.70
其他应收款3,631,250.2929,289,555.772,504,256.95
存货51,395,954.9378,429,081.59114,335,834.74
流动资产合计136,466,272.67957,740,502.75282,915,116.8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769,108,257.08434,337,961.20240,437,176.66
投资性房地产2,319,660.982,427,135.622,534,610.26
固定资产674,255,323.75669,777,215.20700,841,319.61
在建工程 -2,568,488.44554,500.00
无形资产169,432,683.77174,194,703.84229,309,722.85
非流动资产合计1,615,115,925.581,283,305,504.301,173,677,329.38
资 产 总 计1,751,582,198.252,241,046,007.051,456,592,446.2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80,000,000.00160,000,000.00478,672,013.19
应付账款156,275,915.80117,458,911.79171,819,783.95
预收款项33,319,819.34179,665,291.215,176,894.01
应付职工薪酬 -19,730,148.8832,237,208.27
应交税费2,429,688.054,285,274.326,269,210.66
应付利息696,666.65326,088.89324,949,450.93
其他应付款40,092,639.71684,895,216.74356,078,094.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74,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612,814,729.551,166,360,931.831,749,202,655.0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122,440,064.88148,460,903.27181,646,615.11
递延收益77,178,790.8199,705,711.1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54,988,990.04
非流动负债合计199,618,855.69248,166,614.39336,635,605.15
负 债 合 计812,433,585.241,414,527,546.222,085,838,260.17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483,393,000.00483,393,000.00299,485,000.00
资本公积1,166,217,223.921,193,936,015.79581,550,624.36
盈余公积74,028,978.6674,028,978.6674,028,978.66
未分配利润-784,490,589.57-924,839,533.62-1,584,310,416.98
股东权益合计939,148,613.01826,518,460.83-629,245,813.9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751,582,198.25,241,046,007.051,456,592,446.21

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
一、营业收入632,549,192.32689,346,143.97804,174,595.64
减:营业成本592,382,054.90674,331,251.13834,007,263.86
营业税金及附加3,246,975.143,100,719.09-
销售费用--513,654.50
管理费用36,895,750.3538,656,691.4336,535,341.63
财务费用14,759,928.7036,295,407.4889,706,385.68
资产减值损失3,709,611.37-3,977,368.518,500,397.4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1,679,047.75128,953,813.6565,555,440.7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09,607,908.2264,941,005.3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33,233,919.6169,893,257.00-99,533,006.75
加:营业外收入10,762,701.05593,866,733.8146,774,089.2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10,372,271.9916,718,545.42-
减:营业外支出3,647,676.614,289,107.45619,914.1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2,915,208.55134,071.10233,158.3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40,348,944.05659,470,883.36-53,378,831.69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0,348,944.05659,470,883.3653,378,831.6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140,348,944.05659,470,883.36-53,378,831.6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项 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50,666,350.55971,465,346.86817,535,493.05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513,830.5122,459,773.8058,552,472.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70,180,181.06993,925,120.66876,087,965.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18,570,658.69544,463,100.74647,351,391.5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2,004,459.79139,607,915.84138,593,946.39
支付的各项税费34,493,776.1031,563,366.0716,650,294.4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1,097,973.2823,624,602.617,747,241.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36,166,867.86739,258,985.26810,342,873.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986,686.80254,666,135.4065,745,091.7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5,7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47,175,500.0033,710,966.9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5.6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2,875,500.0033,710,982.561,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85,993,903.8754,111,873.0334,382,106.99
投资支付的现金55,312,940.00221,134,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21,197,1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2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2,503,943.87275,285,073.0334,382,106.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9,628,443.87-241,574,090.47-33,382,106.9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84,499,8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80,000,000.00160,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0,000,000.00944,499,800.0016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12,414,935.90160,000,000.00180,074,615.1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5,308,911.1113,602,630.6618,909,769.4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40,000.00731,908.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29,563,847.01174,334,538.66198,984,384.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9,563,847.01770,165,261.34-38,984,384.6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65,178,977.68783,257,306.27-6,621,399.8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90,491,824.997,234,518.7213,855,918.5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312,847.31790,491,824.997,234,518.72

 (下转A32版)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