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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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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整合资源、强化管理,为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增长,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1、坚持“公共计量仪表“是公司发展基础的定位,推动核心业务稳健发展

 “十二五”是国家智能电网建设的高峰期,其中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进入中后期,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的统招规模达到高峰。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电能表及其相关业务的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受到影响,公司的部分竞争优势受到挑战。因此,公司明确“公共计量仪表“是公司发展的核心定位,并在内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以推动核心业务稳健发展。主要的举措包括:

 (1)惠州生产基地建成并投产。公司的生产自动化程度、设备产能、工艺水平、品质控制等均得到显著提高,公司的合同履约能力达到新的高度。

 (2)加大研发投入,丰富产品队列。报告期内,公司与广东电网合作的“三相电能表电能追补在线计算研究“项目获得广东电网科技进步奖;继续丰富能覆盖整个电能计量产业链的整体方案和系列产品;与此同时,公司推出了智能水表系列产品。

 (3)持续推进流程优化、全面预算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员工工作效率和业务整体的运营效率,通过对OA协同办公平台、MES制造执行系统、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ERP系统等核心业务平台的建设、维护和优化,为业务实施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有效防范和避免了重大经营风险。

 2、强化战略规划,适度多元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了战略规划,科学决策公司中长期的发展路径,明确将适度多元经营。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在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积极进行战略调整,在坚持将“公共计量仪表“定位为核心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培育并发展新的主营业务,并在2014年度完成了对每克拉美的并购与整合。

 3、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立职业化管理团队

 随着公司的战略整合,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实现了平稳过渡。公司现有大部分管理者是公司多年培养并成长起来的专业人才,少部分管理者为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而引进的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团队在专业化、职业化上相对平衡,可以全面承担起公司的经营管理职责。

 另外,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报告期内,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中心广开渠道,拓宽招聘范围,引进了一批专业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并加强了内部人员的培训和人才培养,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

 4、全面提升工作效率,保证产品质量稳定

 为继续巩固和扩大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与优势,公司提出了“在保证质量稳定的基础上,全力提高生产效率”的工作目标。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环节(包含技术输出、工艺改进、物料采购、流程完善、内部协调等)均提出任务目标和改进举措,从而提升了公司整体竞争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执行新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重述,根据新准则规定,对可比期间各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续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其他说明:以每克拉美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为购买日。每克拉美股权于2014年9月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遂以2014年8月31日为购买日。

 2、处置子公司

 ■

 (续上表)

 ■

 其他说明:2014年11月17日,公司与江苏皖商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全资子公司南京电表100%股权,转让协议价格为3,838万元(含对南京电表债权12,940,610.00元),扣除债权后股权转让金额为25,439,390.00元,处置日南京电表账面净资产为313,696.53元,与转让价25,439,390.00元之间的差额25,125,693.47元确认为公司本期合并报表的投资收益。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之签署页)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磊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027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18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5年3月28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苏武俊、任红、王新安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述职,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第四节”。

 三、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意见与鉴证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576,899.98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57,690.00元后,剩余利润28,419,209.98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67,643,013.11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062,223.09元。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2014年度末总股本103,491,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523,722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共计转增206,982,96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2014年度末资本公积金的余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意见与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独立董事的工作内容、责任及对公司发展的积极作用,公司将独立董事的薪酬自2015年1月1日起由5万元/年(含税)调整至10万元/年(含税)。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被担保对象每克拉美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此次担保能使每克拉美正常续贷,保证其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每克拉美向银行申请委托贷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相关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相关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028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18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5年3月28日下午16:0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本次监事会召集人王松青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过全体监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监事王松青回避表决。监事会主席简历如下:

 王松青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毕业于国防科工委干部学校,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入伍,1984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国晓峰技术设备公司总经理秘书兼办公室主任;1992年起先后任职于西安融泰、北京禧达丰等公司;2011年任晋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起任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王松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报告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经核查,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有效。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以及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为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认为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八、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对全资子公司南京浩宁达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030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2007年开始连续八年聘用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决定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拟不超过人民币5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及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031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4年9月完成对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每克拉美”)的资产收购,每克拉美成为浩宁达的全资子公司。收购前,每克拉美日常经营向银行贷款的授信额度为22,500万元人民币,收购完成后,每克拉美的股东主体变更为浩宁达,因此其贷款的担保人和贷款银行向每克拉美提出变更授信担保方的要求。原担保情况如下:

 ■

 为保证每克拉美的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维持其正常续贷,公司将为每克拉美以上三项日常经营贷款的授信额度提供续担保,担保总额为22,500万元人民币。担保情况如下:

 ■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 注册资本:14,800万元

 4、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6号院14号楼

 5、 法定代表人:叶圣珉

 6、 经营范围:销售首饰、工艺品、服装、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纺织品、五金产电、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经济贸易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

 7、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每克拉美的资产总额为69,880.58万元,净资产为25,089.92万元,负债为44,790.66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 被担保方: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

 3、 责权人:兴业银行北京分行东外支行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期间:担保期限一年。

 6、 担保金额:22,500万元人民币

 四、 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每克拉美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此次担保能使每克拉美正常续贷,保证其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每克拉美向银行申请委托贷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 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31,974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其中2014年为控股子公司锐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74万元、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9,000万元,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2,5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占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032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月1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97.0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202.96万元。公司三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资金需求额为30,5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净额为38,702.96万元。

 二、 超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2月28日,公司超募资金及利息投向累计使用38,503.47万元,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截止2015年2月28日,用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博磊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超募资金已支付2,805万元。

 三、 增资事项情况说明

 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浩宁达”)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性及客户资源的稳定性。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业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股东利益密切相关。为满足其业务发展,浩宁达拟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400万元人民币对南京浩宁达进行增资。

 (一) 南京浩宁达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科建路89号

 3. 工商注册号:320121000192738

 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经营范围:高低压电缆附件及电力绝缘产品、高低压电气设备及开关、互感器,变压器智能电气自动化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

 6.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4年12月31日,南京浩宁达的资产总额为2,116.74万元,净资产为1,299.27万元,营业收入为1,513.41万元,净利润为40.73万元。

 (二) 增资用途说明

 本次增资前,南京浩宁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将增至2,000万元。南京浩宁达增资后,将加快市场开发,扩大服务范围。

 (三) 本次增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 存在的风险

 目前国内中高压电缆产品技术已经相对成熟,各大品牌均占有一定市场份额,南京浩宁达参与国家电力系统中高压产品的竞标结果难以预测。

 2. 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南京浩宁达增资后将增加其产品销售量,提高品牌知名度,推动利润增长,进而对浩宁达整体业绩及盈利能力的提高起到推动作用。

 四、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将严格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1.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

 五、 审核批准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及利息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4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4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六、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南京浩宁达的业务拓展,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因此,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对全资子公司南京浩宁达进行增资。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对全资子公司南京浩宁达进行增资的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浩宁达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同意浩宁达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使用计划。

 七、 备查文件

 1、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及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034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9日(星期日)——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9日15:00 至2015年4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3日

 (四)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五)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

 (六) 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 出席对象:

 1、 截至2014年4月13日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 《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 《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 登记时间:2015年4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 投票代码:362356

 3、 投票简称:浩宁投票

 4、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填报议案序号: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如下:

 ■

 (3) 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

 (4)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丽 联系电话、传真:0755-26755598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

 邮政编码:518053

 (二)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说 明:

 1、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 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033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杨刘钧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杨刘钧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杨刘钧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杨刘钧先生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杨刘钧先生在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提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李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经总经理张生广先生提名,聘任李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任职后,李丽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会尽快聘请新的证券事务代表。李丽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755598 传真:0755-26755598

 邮箱:li_li@szhnd.com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李丽女士简历: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在读。2009年2月起就职于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3月任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况。李丽女士已经于2010年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035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文已于2015年3月31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举行网上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将于2015年4月3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生广先生、独立董事王新安先生、财务总监王庆东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丽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036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本公司股东萍乡市荣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已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48%)办理了到期解除质押。

 有关解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3月27日办理完毕。

 截止目前,萍乡市荣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8.696%,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0股。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0年1月18日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50元。截至2010年2月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704,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7,296,000.00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广会所验字[2010]第08001550133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的要求,发行股票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酒会及其他费用应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收到募集资金时,由于尚未界定发行费用的范围,公司已将上述费用4,733,600.00元包含到发行费用,2010年12月已将其调增资本公积,并将其从基本户转回募集资金账户。调整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7,970,4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2,029,600.00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净额692,029,600.00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60,161,805.89元,以前年度使用金额326,035,681.68元,2014年1-12月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03,189,102.37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支出63,189,102.37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22,966,621.84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余额0元,银行存款余额222,966,621.84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相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0年3月1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10月,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于2012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平安银行深圳景田支行、光大银行深圳蛇口支行、兴业银行深圳科技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人民币222,966,621.84元。存单未做质押。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三) 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共同分别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增资南京浩宁达实施电子式电能计量仪表及用电自动化管理系统终端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345.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会所专字[2010]第10000400049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 201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和人民币10,000.00万元分别偿还银行借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2012年9月30日,该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营运资金。

 2、 2010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电力设备智能管理系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0万元设立北京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万元。

 3、 201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控股子公司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99.80万元设立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9.80万元。

 4、 201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深圳市先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4742%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293.67万元收购深圳市先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4742%的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93.67万元。

 5、 201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万元,并按期于2012年4月13日归还。

 6、 201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已于2012年10月18日归还。

 7、 根据本公司2012年10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本公司2013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继续使用6,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由6个月延长至12个月。已于2013年10月17日归还。

 8、 根据本公司2013年10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4年10月21日归还。

 9、 根据本公司2014年10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实际使用3,000.00万元。

 10、 根据本公司2014年10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11,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11、 2013年04月10日,公司召开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可进行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2014年05月06日,公司召开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可进行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累计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43,000.00万元,赎回43,000.00万元,理财产品余额0元;其他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均存储于超募资金专项账户内。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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