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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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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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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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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12年度,华数集团、千禧龙、二轻集团、东方星空、浙江发展以持有的传媒网络公司100%股权为对价认购本公司发行的股份,华数集团取得上市公司控股权,本次重组构成反向购买。因此,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传媒网络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权益结构(即股本和资本公积)反映的是传媒网络的权益结构。上市公司母公司的财务报表中股本反映的是上市公司权益结构。

 注2:2013年度,公司收购华数集团所持富阳网通和余杭网通的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注3: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在本财务报表中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受其影响的报表项目有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其他非流动负债、递延收益、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司对上述报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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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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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中央提出大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在此背景下,公司以“体制创新与产业创新相结合”、“文化与科技相结合”、“产业与资本相结合”为发展思路,推动“新媒体、新网络”业务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新网络”方面,杭州地区有线电视网络业务继续保持高速稳健增长,高清整转工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高清覆盖率提升至40%。在“新媒体”方面,全国互动电视、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等业务继续保持快速扩张的态势。

 在资本运作方面,公司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拟募集资金65.36亿元,引入战略投资者,进一步扩大公司资本规模、增强资本实力。同时,公司设立华数资本作为对外投资、并购的主体和平台,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加快促进产业链整合,助力主营业务协同快速发展。

 在业务拓展的同时,公司不断强化优质服务理念,加强内容运营及安全播出管理,推动公司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同时,通过“行动学习”人才发展项目,锻造团队执行力,全面提升团队管理和梯队建设水平。

 2014年,公司全面超额完成了年度经营指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1,161.61万元,同比增长33.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376.87万元,同比增长51.14%,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

 2015年,公司将坚持“产业与资本相结合”、“网络平台和内容应用相结合”,继续发展“新网络、新媒体”,加快推进内生增长和外延扩张。一方面通过产业整合、股权投资等方式,加快有线网络资源整合进度,推进新网络板块实现规模化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华数资本作为对外投资、并购的主体和平台,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并购国内优质广电有线网络及新媒体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优秀标的公司,以实现公司产业链整合和产业扩张。通过“资本+产业”双轮驱动的高速发展模式确立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加快实现以视频为核心的新媒体产业链垂直一体化发展,巩固华数传媒在全国“新媒体”与“新网络”产业中的领先地位。

 具体工作思路如下:

 1、提升本网规模化运营效益,加快优质有线网络用户规模化覆盖

 2015年,公司将继续做好杭州本级网络的运营,提升市区高清整转率(杭州市区目标计划高清占有率达到60%),大力推进区县高清整换,实现杭州本网市场的精耕细作,提升用户ARPU,积极应对IPTV、OTT等业务的竞争。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全省网络一体化运营,为后续省网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奠定基础。此外,公司通过业务+资本深度合作模式,加强与其他省优质有线网络优势互补,深化合作。在规模化用户覆盖的基础上,构建前向、后向一体化的商业模式。

 2、推动新媒体业态组织架构调整,全面提升新媒体综合竞争力

 将现有的有关互联网业务和互联网电视业务职能和人员进行整合调整,成立“互联网事业部”和“互联网电视事业部”两大事业部,分别独立承担公司互联网业务线(基于PC终端和手机、PAD等移动终端)和互联网电视业务线(基于TV终端)的经营指标。事业部专注互联网业务,以用户体验为中心,构建多屏互动的综合生态业务模式,打造以“事业部”为架构的新媒体市场拓展和业务运营体系。同时,加强移动互联网公网“华数TV”品牌建设,强化新媒体综合竞争力,加快实现各新媒体业务线的规模化增长。

 3、加强资本运作,整合产业链上下游,构建完整的新媒体产业集群

 2015年,公司将继续增强资本实力,借助产业投资基金吸引外部资金,利用资金杠杆放大公司投资能力,扩大产业投资并购的项目池和资金池;同时,加大资本投入力度,加强产业链核心资源的全面整合。

 公司将充分发挥产业与资本相结合的优势,通过“产业扶持、产业培育、定向增发、收购兼并”等多种资本运作方式,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融合优势资源,突破新的产业方向,打造最优质的产业链,构建完整的新媒体产业集群,打造成为全国文化产业的龙头企业。

 4、梳理和整合各大产品线的组织体系,锻造产品核心竞争力

 将公司原职能化的组织架构梳理和整合为以产品线为核心的产品组织体系,通过产品从规划、设计、开发、部署、上线运营的一体化运作,实现“运营型”向“产品型”的转变,全面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线的产品创新和运营服务能力。

 5、加强人才梯队建设

 持续强化国有控股体制下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关注人才,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素质,尤其加强对公司中高层管理团队的优化调整及补充,继续采用“行动学习”等形式开展中基层骨干管理团队的培养,同时,完善以人均产值和人均贡献为核心指标的考核和激励机制,进一步落实公司精兵强将的管理目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其发布之日(2014年7月23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上述相关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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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 号),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的规定,对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离职后福利明细项目核算。同时,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时有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置换为企业人员确认了部分改制费用并确认为其他非流动负债,现根据规定重分类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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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 号),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将其他非流动负债中属于递延收益部分重分类为递延收益并单独列报。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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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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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合并范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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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说明

 原子公司临安华数、富阳华数、余杭华数、桐庐华数根据股东决议注销。该等子公司原有资产和业务分别由临安华数数据分公司、富阳华数数据分公司、杭州华数宽带分公司、桐庐华数数据分公司接收并继续经营。该四家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对本公司合并范围无影响。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5-009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15年3月27日上午9:30在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莲花商务中心A座8楼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12名(其中:董事田国明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沈林华代为出席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励怡青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546,692.20元,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27,422,646.61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2,875,954.41元。

 由于公司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同时考虑到目前公司股本规模较大,提议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不进行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和《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2015-014)。

 (七)审议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1810号)。

 (八)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置入资产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已达到承诺利润数。

 详见同时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15〕1831号)。

 (九)审议通过《关于收购的宽带网络业务及相应资产包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公司2013年收购的宽带网络业务及相应资产包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已达到业绩承诺数。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宽带网络业务及相应资产包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15〕1832号)。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申请银行总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公司2015年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4.4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5年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即,在上述时间内任何时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在以上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担保文件。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2015年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担保额度的公告》(2015-01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关联董事励怡青、沈林华、田国明、冯钟鸣、李庆回避表决。

 2014年度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212.22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013.97万元。2015年度,预计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0,650.00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1,081.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5-010)。

 (十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15〕1809号)。

 (十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201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关联独立董事徐旭初、韩灵丽、俞乐平、葛进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乔小燕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聘任乔小燕女士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乔小燕女士的个人简历见附件。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方瑾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聘任方瑾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方瑾女士的个人简历见附件。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方芳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聘任方芳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方芳女士的个人简历见附件。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谢斐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聘任谢斐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谢斐女士的个人简历见附件。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5-012)。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

 4、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5、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7、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8、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9、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10、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核查意见。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附个人简历:

 1、乔小燕女士简历:

 乔小燕,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英国利兹大学商学院国际市场管理硕士。曾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经理、总裁办公室主任、终端营销事业部副总经理等职务,华夏视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董事。

 乔小燕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方瑾女士简历:

 方瑾,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文学学士。曾任海南养生堂药业有限公司、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方瑾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方芳女士简历:

 方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华数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华盈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方芳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谢斐女士简历:

 谢斐,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嘉华优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新媒体事业群高级总监。

 谢斐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5-010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传媒”、“公司”)因全资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网络”)与控股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集团”)及其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存在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2014年度传媒网络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212.22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013.97万元。2015年度,预计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0,650.00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1,081.00万元。

 公司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关联董事励怡青、沈林华、田国明、冯钟鸣、李庆回避表决。

 因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超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金额超过三千万元,故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需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鉴于公司2015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与日常经营相关,可以不经审计或评估。

 (二)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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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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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浙江广电网络公司出资成为常山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唯一股东。常山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自该日起,该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披露的关联方交易金额为2014年11-12月上市公司与该公司的交易金额。

 注2:本期浙江广电网络公司出资成为海宁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唯一股东。海宁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自该日起,该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披露的关联方交易金额为2014年8-12月上市公司与该公司的交易金额。

 注3:本期浙江广电网络公司出资成为江山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唯一股东。江山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自该日起,该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披露的关联方交易金额为2014年7-12月上市公司与该公司的交易金额。

 注4:本期浙江广电网络公司出资成为景宁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唯一股东。景宁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自该日起,该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披露的关联方交易金额为2014年9-12月上市公司与该公司的交易金额。

 注5:本期浙江广电网络公司出资成为开化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唯一股东。开化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自该日起,该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披露的关联方交易金额为2014年9-12月上市公司与该公司的交易金额。

 注6:本期浙江广电网络公司出资成为青田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唯一股东。青田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自该日起,该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披露的关联方交易金额为2014年9-12月上市公司与该公司的交易金额。

 注7:本期浙江广电网络公司出资成为庆元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唯一股东。庆元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自该日起,该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披露的关联方交易金额为2014年11-12月上市公司与该公司的交易金额。

 注8:本期浙江广电网络公司出资成为衢州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唯一股东。衢州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自该日起,该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披露的关联方交易金额为2014年8-12月上市公司与该公司的交易金额。

 注9:本期浙江广电网络公司出资成为松阳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唯一股东。松阳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自该日起,该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披露的关联方交易金额为2014年8-12月上市公司与该公司的交易金额。

 注10:本期浙江广电网络公司出资成为永嘉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唯一股东。永嘉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自该日起,该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披露的关联方交易金额为2014年9-12月上市公司与该公司的交易金额。

 (三)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因全资子公司传媒网络与控股股东华数集团及其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在2015年度将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继续存在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2015年度的经营计划以及目前供应商、客户情况,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详见前述预计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与上述关联方,按照约定的定价方式,经双方协商,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

 上述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状况和供应商、客户情况而发生,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

 华数传媒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中,占比较大的是联营合作模式导致的关联交易,系由目前行业经营模式所决定,体现了联合营运的交叉销售优势:

 (1)华数传媒通过联营合作的模式发展互动电视业务、互联网电视业务及互联网视听广告服务等新媒体业务,在这种模式下,华数传媒与各地的有线电视传输企业、从事信息网络业务的企业、电视机厂商、广告商、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企业等业务合作方合资组建联营(合营)企业。在这种联营(合营)企业中,双(各)方以股权合作为基础、共同控制和经营企业、合作发展业务、实施收入分成。华数传媒提供内容平台及媒体整合服务,根据合作对象和合作领域的不同,合作方提供有线电视网络、互联网电视业务数据分节点平台的建设和维护服务、专业广告经营模式、必要的客户以及信息网络服务等。

 (2)华数传媒凭借上市公司的互动电视等业务平台,借助华数集团旗下其他地区的有线电视网络,通过向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提供互动电视平台服务,实现基本服务费和点播费按协议分成,取得收入,扩展了上市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随着华数集团省网整合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预计在2015年上市公司与华数集团控制的新增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的关联交易金额将有所增加。但是,相关方已承诺,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等集团持有的有线网络资产和业务将纳入上市公司,未来,这一部分关联交易将随之消除。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联营合作模式导致的关联交易,在这种经营模式下,华数传媒与联营合作方之间的关系是市场竞争条件下的合作关系,有关采购、供应的价格确定是合作双(各)方商业谈判的结果,体现了合作实现收入和利润的分割,交易定价是合作双方公平交易条件的一部分,符合公允原则。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有协议价、市场价和招标价等三种。除了方便获得市场价格的部分交易、通过招投标等竞争方式定价的部分外,协议价的定价方式采用较多。

 在协商定价的过程中,除部分特定交易无法找到参照对比价格外,其他的协议定价通常以行业和市场标准为依据,从而保障定价的公允性。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2014年度传媒网络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212.22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013.97万元。2015年度,预计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0,650.00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1,081.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相较于上市公司2014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241,161.61万元和营业成本139,536.45万元占比较小。同时,各项关联交易占同类业务的比例金额较小,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对关联人的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

 综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14年度传媒网络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212.22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013.97万元。2015年度,预计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0,650.00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1,081.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状况和供应商、客户情况而发生,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根据协议价、市场价、招标价来确定,考虑到公司所在行业、市场的特殊性,公司已尽量参考市场可比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来定价,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小,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4、公司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华数传媒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计划符合华数传媒正常业务经营需要,对华数传媒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不存在损害华数传媒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华数传媒独立性产生影响,华数传媒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华数传媒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3、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5-011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及资金状况,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即在上述时间内任何时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具体如下:

 1、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网络”)拟为富阳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2、 传媒网络拟为临安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在以上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担保文件。

 公司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5.58亿元,2015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3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纳入被担保人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每笔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相关正式合同另行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均合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同时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担保公平、对等。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规则》,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风险控制措施。在对外担保的后续跟踪过程中,公司将充分关注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公司无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余额为2,032.31万元。其中传媒网络为全资子公司富阳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担保593.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19,735.06万元的0.27%,无逾期担保;传媒网络为全资子公司临安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担保339.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19,735.06万元的0.15%,无逾期担保。传媒网络为全资子公司淳安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担保1,09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19,735.06万元的0.5%,无逾期担保。

 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上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达到6,000万元限额,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19,735.06万元的2.73%,且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5-012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八项具体会计准备(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的规定,对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离职后福利明细项目核算。同时,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时有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置换为企业人员确认了部分改制费用并确认为其他非流动负债,现根据规定重分类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将其他非流动负债中属于递延收益部分重分类为递延收益并单独列报。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4、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关于股东大会审议的安排

 因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影响比例未超过50%,同时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也未超过50%,故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的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5-013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下午1:30在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莲花商务中心A座8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该工作报告真实、全面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情况,没有异议,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该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全面反映了公司2014年的经营状况,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201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虽然本期母公司实现盈利,但存在未弥补亏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同时考虑到目前公司的股本规模,对该权益分配预案表示同意,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的资金专储于公司指定账户,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未发生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小,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该总结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得到了有效实施,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8、审议通过《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积极主动承担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不断扩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和领域,力求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

 9、审议通过《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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