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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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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5-034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15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31)。

 2015年1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2015年激励计划草案”)、《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在公司《2015年激励计划草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5年2月将2015年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3月25日,公司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详见2015年3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为提高决策效率,有效推进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许刚先生作为本公司持股14.64%的股东,于2015年3月30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201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许刚先生临时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提案后)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15:00至2015年4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8日(星期三)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征集投票权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陈俊发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同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3)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2015年4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1、审议《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1~7项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8~12项项议案为特殊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中第10~12项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1~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3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以上10~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 2015年4月10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601;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开计算)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北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申庆飞、证券事务代表郝军杰

 联系电话:0391-3126666

 传 真:0391-3126111

 邮 编:454191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0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项,多选无效。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5-035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佰利联”)独立董事陈俊发先生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陈俊发作为征集人,根据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3项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nan Billions Chemicals Co., Ltd

 成立日期:2002年7月1日

 注册地址:焦作市中站区冯封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许刚

 注册资本:190,792,400元

 上市时间:2011年7月15日

 股票简称:佰利联

 股票代码:00260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申庆飞

 证券事务代表:郝军杰

 公司电话:0391-3126666

 公司传真:0391-3126111

 互联网网址:http://www.billionschem.com

 电子信箱:bll002601@163.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佰利联全体股东征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1、审议《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审议《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5年3月30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1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俊发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陈俊发,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曾任深圳市中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丽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道泽成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且对上述征集投票权涉及的3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8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15年4月9日至4月10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至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郝军杰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502室

 邮政编码:454191

 联系电话:0391-3126666

 公司传真:0391-312611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不参与表决。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陈俊发

 2015年3月30日

 附件: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声明:本人 或公司 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公告的《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报告书》(以下简称“《征集投票权授权报告书》”)全文、召开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本人或公司有权随时按《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征集人(被授权委托人)声明:征集人已按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告了《征集投票权授权报告书》,并将按照授权委托人的投票指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行使投票权。

 本人或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玆授权委托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俊发先生代表本人 或公司 出席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的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 或公司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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