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千元)

 ■

 注:1、会计政策变更涉及追溯调整的会计数据详见本摘要“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上述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据填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追溯调整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数据填列。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注1:控股股东张近东先生及其全资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认购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了相关《承诺函》,承诺其拥有的全部苏宁云商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即2012年7月10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注2:作为公司董事,金明先生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锁定;

 注3:北京弘毅贰零壹零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该部分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2012年7月10日)起限售三十六个月;

 注4: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前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公司股票购买,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2014年10月9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055号公告)。

 注5:公司股东股票质押主要原因为张近东先生为其全资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进行融资等相关融资事项提供质押担保,以及张近东先生为向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借款支持,以其持有的公司1.78亿股股份向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取得资金。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消费市场整体偏弱、渠道竞争加剧、消费热点缺乏,零售行业景气度维持低迷,从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来看,2014年全国百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零售额同比仅增长0.4%,其中家用电器类商品零售额同比下降1.6%。与此同时,互联网零售仍保持较高增速,根据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8万亿,同比增长48.7%。面对行业挑战,传统零售行业纷纷加快转型,通过自建或者合作方式培育线上市场,布局全渠道,将线下在网点布局、深度体验以及供应链管理方面的优势与线上在流量获取、数据处理以及支付便捷等方面的优势相结合,形成企业新的竞争能力。O2O模式已成为传统零售行业转型升级,实现企业新成长的必由之路。

 作为行业转型升级的先行者,苏宁于2013年明确了“一体两翼”的互联网零售发展路径。2014年苏宁围绕“三效法则”,在全渠道运营体系的融合、商品供应链体系的变革、物流与IT平台的升级以及企业创新机制建设与管理体系简化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深刻变革,推进O2O转型升级各项工作的落地实践。

 全渠道及全场景建设上,通过门店端、PC端、移动端、TV端的全覆盖,满足消费者随时随地想购就购的需求,同时积极探索三四级市场服务站、本地化营销、校园拓展等新兴渠道建设,构建苏宁O2O渠道体系;

 全品类经营上,明确“巩固家电、凸显3C、培育母婴超市”的全品类发展战略,商品丰富度不断提升,开放平台商户、类目全面拓展,苏宁全品类经营的形象逐步凸显;

 服务能力建设上,物流方面,成立独立公司化运作,不断完善网络布局,坚持体验为王,积极探索社会化运营;金融方面,以易付宝为基础加快理财、信贷等金融产品体系完善,为用户提供优质金融方案,以供应链与开放平台为依托,加快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为供应商、商户提供增值服务。

 内部管理上,组织进一步扁平化,加大事业部、大区的授权;设立创新基金,全力支持团队微创新,激励员工自上而下推动公司变革的动力。

 通过2014年的努力,公司上下对互联网的转型实现了思想上的高度统一,对于商品供应模式变革、用户经营和服务体验都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线上线下、前台后台每个环节都在互联网化,O2O执行已经进入到由点及面,由个案到全局的体系化执行阶段,公司转型由弯道进入了直道。

 自三季度起,企业运行效率逐步走向正轨,用户体验持续提升,销售收入规模逐季改善。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9.25亿元,同比增长3.45%,其中三、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分别为15.90%、16.31%,互联网业务同比增长分别为52.26%、42.25%。与此同时,基于长远发展的考虑,公司在物流、IT能力建设、员工薪酬提升、专业技术和专业精英人才的引进方面加大了投入,带来费用阶段性的上升。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开展门店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进一步提升O2O发展模式下门店核心竞争力。2014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73亿元、8.67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573.62%、133.19%

 ? 经营结果及原因概述

 (单位:千元)

 ■

 1、营业收入变化情况

 经历2014年上半年组织架构调整、优化、运营效率的融合、商品经营的持续创新,公司经营逐季改善,尤其三季度企业运行效率逐步走向正轨,销售收入也逐步回升,四季度,公司有效把握促销旺季,发挥O2O模式下的全渠道优势,创新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展市场竞争,四季度公司销售收入继续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6.31%,由此带来全年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3.45%。

 2、毛利率变化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互联网业务持续发展,目前毛利率水平仍较低,主要是由于扩大用户、提升规模是现阶段的主要方向,因此公司采取积极的价格策略与较为频繁的促销推广策略,毛利率水平继续运行在较低的区间,这是由目前的渠道结构变化与自营商品竞争策略决定的。但这将会带来公司用户规模的快速扩大与用户流量的快速提升,随着开放平台的商品逐渐丰富,变现能力也将逐步显现;而开放平台商户的增值服务需求也将大量产生,通过物流、IT、金融、推广等应用满足其需求的过程,也是公司产生增值收益的路径;同时大数据应用、互联网推广能力提升,必将带来C2B订制产品能力和周边配套商品推荐能力的提升、销售规模的扩大,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带来毛利的提升;公司O2O模式既实现了交易流程、用户体验的融合,也会差异化根据用户在不同渠道体验、购买产品和服务的特征,进行精准的产品展示、推荐和销售,产品在渠道间的结构分布也将实现优化并带来毛利的提升。这几个方面将是公司毛利率提升的关键手段。

 3、三项费用率变化情况

 ■

 报告期内,一方面结合品类策略,通过密集推广快速提升3C规模与日用百货新品类的用户认知,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品牌传播,有效提升品牌认知度,广告促销投入相应增加;公司在IT、互联网运营以及新业务领域(如金融、苏宁互联等)专业人才的大量引进带来人员费用增长加快;物流等业务上超前投入也带来折旧费用增加以及信息研发等方面的投入有所加大。此外,公司支出80亿元公司债利息以及并购贷款融资利息等,带来财务费用增加。随着公司转型战略的逐步深化,转型成效将逐步凸显,公司费用水平将能够控制在合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三项费用率同比增加1.52个百分点。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化情况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成以部分门店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的相关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该交易实现税后净利润为19.77亿元(以公司子公司最终确认后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

 综上,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89.25亿元,较上年同比增加3.45%,实现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73亿元、8.67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573.62%、133.19%。

 ? 公司未来发展展望

 1、行业发展趋势

 2015年,中国经济还将面临复苏动力不足,下行压力加大等困难,但同时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宏观经济将继续稳增长、调结构。

 另一方面,互联网发展将会进一步渗透每一个行业,互联网技术、思维与传统行业、产业的深度融合,将会对拉动大众消费、促进产业升级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这就是“互联网+”将会带来的巨大机遇,而苏宁提出的“互联网零售”的理念则是我们在过去5年里做出的具体实践,这种实践从朦胧到逐步清晰,今年则将进入全面产出阶段。

 2、公司发展战略

 通过五年来的转型探索,公司进一步明确战略方向必须两手抓,一手是坚持不断提升零售行业核心竞争力,包括物流、供应链;一手是坚持不断应用互联网技术、思维,包括大数据、开放理念、用户体验、团队创新。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和明确战略实施路径,概括起来就是“一体、两翼、三云、四端”:

 “一体”就是作为零售主体的商品管理能力、用户经营能力;

 “两翼”就是开放平台的生态体系搭建与线下的互联网化运营升级;

 “三云”就是将传统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通过互联网技术升级为“物流云、数据云、金融云”,并以互联网的思维全面开放、协同共享;

 “四端”就是门店端、PC端、移动端、家庭端实现全渠道融合。

 所有的战略工作最终是为了实现苏宁一以贯之的经营定位,也就是永远站在消费者角度,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与体验,消费者需要什么,无论商品形态、服务内容、交易形式,苏宁就必须以最有效率的形式进行组织、提供,最终形成一个为消费者提供最为全面、最为便捷、最为增值的消费解决方案平台,而苏宁所有开展的业务、收购的业务,都是围绕这个平台建设打造生态系统,促进这个平台的发展,也使得生态系统中的各个主体各取所需、协同发展。

 3、2015年工作策略

 (1)用户策略

 全面贯通苏宁生态系统中的所有用户。这包括苏宁零售体系中的用户、PPTV视频体系中的用户、苏宁金融体系中的用户以及苏宁广场等生活服务体系中正日益发展的用户,最终形成一个用户,一个会员账户,一个金融账户的用户体验。通过大数据平台统一辨识、了解用户需求,通过各类资源的整合精准满足消费需求,无论是商品购买、金融服务、文化休闲;通过“四端”融合,全渠道的满足交易和服务的形式,无论是家里、路上、店内;以此重新建立用户对苏宁的认知,充分提升用户的满意度,从而提升用户的活跃度,构建高价值核心用户体系。

 (2)渠道策略

 全面融合店面、PC、移动、家庭四种渠道。公司不再简单的分渠道来管理各自的销售,更重要的是更细致的区分不同渠道之下消费者所更需要的产品体验、交易方式、交互形式、服务需求,并在场景上实现随意切换。

 对店面端来看,核心旗舰店升级,打造集体验、销售、服务、本地化营销为一体的区域生活服务中心是O2O发展的核心工作;而大型社区服务站、农村市场服务站、校园服务站,则是在互联网渠道、核心旗舰店广域覆盖下的网络密织延伸、发挥本地化优势,这是O2O发展的重点工作。

 对移动端来看,就是连接“四端”的枢纽,在顺应移动发展趋势、加大推广、扩大交易占比的同时,通过适应移动端应用场景、使用特色的产品开发,着重发挥其连接器的作用是O2O发展的关键工作。

 对家庭端来看,PPTV将全面融入苏宁渠道体系,成为家庭端的载体和家庭用户统一认知的界面。因此PPTV将打造终端、网络、内容为一体的平台,核心工作是推进优质智能终端产品的上市、网络播放能力的云化,以及通过大数据形成细分用户群体定制内容的能力,包括体育、剧集与综艺,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四端”融合的视频电商模式以及商户品牌推广模式。

 对PC端来说,进一步优化购物流程、智能搜索、推荐引导仍是长期工作,同时对于不同用户消费场景打造从项目众筹、新品预售、大聚惠折扣促销、尾货特卖到样机折扣的涵盖商品全生命周期的特色营销产品体系,对于母婴、美妆、通讯、超市、生鲜打造垂直专业的特色频道,提升用户对苏宁易购品牌、内涵的认识,扩大用户规模与购买频率,增强商户推广能力。

 (3)供应链策略

 加快开放平台建设与发展。随着公司对开放平台物流、IT、金融、推广服务能力的加强,公司具备进一步加快开放平台招商与提升开放平台运营的基础条件。该项工作将围绕着公司提出的品类策略相对聚焦的展开,优先致力于完善3C、母婴、超市的SKU组合,最大程度提升专业化水平。

 优化自营供应链。公司在行业的供应链管理能力属于领先水平,但在互联网零售模式之下,原有的供应链组织、运行模式需要借鉴开放平台理念,在零供双方分工方面进一步专业化、合理化,在交易环节方面进一步提升技术应用水平与交易规则的透明化,对于最大程度发挥各自的优势、提升供应链效率有重要意义。同时公司将着力于将大数据应用于商品规划、库存布署、会员营销、金融服务,以更好的为供应商提供增值服务。

 构建基于C2B的商品供应链模式。互联网的特点将消费者对单品与订制的需求进一步的凸显,公司将围绕这一变化,在通讯、彩电领域结合硬件、内容、网络进行打造;在空调、厨卫、环保领域结合智能家居进行打造;在母婴、超市领域结合健康、安全需求进行尝试。

 构建海外商品管理体系。基于消费者需求的衍变、全球一体化的趋势,海外商品的供应链与开放平台体系构建是公司下一步发展的重点。公司将以香港作为这一工作的基地,结合香港、日本、美国已建立的经营体系,充分协同跨境物流、保税物流的发展,加快海外供应商、平台商户的引进合作,加强对其服务能力建设,优先聚焦母婴、美妆、小家电等部分商品类别,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4)后台策略

 ? 物流方面

 构建独立的物流子集团架构,形成以选址、开发、建设为一体的物流资产运营与涵盖仓储、运输、配送全流程的物流服务运营相结合的物流全价值链。积极探索物流资产创新运营模式,以加快投入建设,形成更完善的网络;积极探索物流服务与全球、中国优质资源的合作互补,以领先的技术、管理,形成更高效的能力。

 构建中国网络覆盖最健全、交付能力最快速的物流网络。8大核心枢纽、57大区域中心、352个城市转配中心将随着店面网络、农村服务站、社区服务站、校园服务站从最后一公里延伸到最后一百米。半日达、次日达、急速达服务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同类区域在速度、质量上要领先竞争同行,并结合苏宁特点,将送装一体、售后到家等服务植入物流环节。

 ? 技术方面

 围绕O2O加大资源投入,使得苏宁作为实质拥有多端平台能力的互联网零售企业,向消费者、供应商提供更为丰富、更有体验的应用服务;

 围绕大数据加快各类应用研发,使得从用户营销到供应链升级、到内部管理创新建立全新的支撑平台,对于组织扁平、营销精准、周转优化形成质的变革;

 围绕硬件、网络、内容协同的商业模式升级,从云、管、端三个方面投入研发资源,从而提升公司对消费者的吸引与增值服务能力,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 金融方面

 构建独立的金融子集团,围绕苏宁生态圈的用户、合作伙伴形成全面的金融服务能力。支付作为基础平台,将从内向外快速拓展,丰富支付场景;理财方面,结合苏宁以及关联企业大量低风险、可供交易资产,形成管理能力,给消费者带来合理回报,也是激活庞大会员体系、维系高价值用户的重要手段;信贷方面,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公司拥有得天独厚优势,将加速扩大规模,贡献收益;在新兴领域,众筹作为重点培育方向,将实物众筹、体育娱乐众筹、公益众筹与各项业务结合起来推广,形成独特优势。

 (5)组织人才策略

 2015年,公司的组织管理、系统架构将继续互联网化,打造柔性、敏捷的自组织体系。因此,内部组织管理方面,将继续推进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部门专业化,无论是传统的家电、3C,还是母婴、超市、服装,或者物流、金融、数据衍生业务部门,都要大力推进体系专业化、部门公司化运作,使内部专业体系自上而下独立面对外部行业市场,提升专业垂直竞争能力。

 二是层级扁平化,对内推进首席负责,对外落实首问负责,提升决策质量,加快决策效率,强化执行、强化落实。

 三是组织柔性化,进一步推进任务导向、项目导向的组织设计,鼓励内外协同、跨界组合,小团队、微创新。

 随着互联网组织的架构搭建,相应的必须重新构建适应互联网转型发展的新的人才梯队和培养机制。公司将以打造“创业、创新、创造价值”的三创苏宁人为目标,搭建员工自主发展平台,构建适应互联网发展的新型人才梯队。同时,量化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管理,对标外部行业,从工资、奖金、股权、福利等多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全体员工的激励力度。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依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14年7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对财务报表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以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千元)

 ■

 (单位:千元)

 ■

 对公司2012年度和2013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如下:

 (单位:千元)

 ■

 (单位:千元)

 ■

 对公司2012年度和2013年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影响如下:

 (单位:千元)

 ■

 (单位:千元)

 ■

 就执行第2号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得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减少17,735千元,对净利润、现金流量相关会计科目不会产生影响,

 2、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增加“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核算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在利润表中,应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划分为两类:(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根据此规定,公司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原列入“资本公积”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重分类至“其他综合收益”,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对公司2012年底和2013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千元)

 ■

 (单位:千元)

 ■

 (2)对公司2012年度和2013年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影响如下:

 (单位:千元)

 ■

 (单位:千元)

 ■

 (3)对公司2013年1-12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千元)

 ■

 (4)对公司2013年1-12月母公司利润表影响如下:

 (单位:千元)

 ■

 3、职工薪酬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披露。

 本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4、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

 本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5、公允价值计量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本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6、合营安排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本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本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14-062号《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收购满座网业务、好耶广告技术板块业务将其相关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及公司通过新设子公司87家,包括北京苏宁云团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苏宁易达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等纳入合并范围。同时,注销子公司9家,包括无锡苏宁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上海苏宁精品电器有限公司等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范围的变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5-011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3月19日(星期四)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5年3月29日15:3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徐光华先生因其他安排,无法到会场参加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近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2015-013号公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5)第10023号《审计报告》确认,2014年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3,486千元,2013年度公司未支付普通股股利,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502,378千元,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968,892千元。

 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383,043,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连续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3,830.40万元,为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56.58%,不低于30%,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分红的规定。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议案前,公司将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充分听取广大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股东关心问题。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完整、真实、准确的披露了年度内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相关使用规范。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2015-014号《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张近东先生、孙为民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14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本次作为年度事项予以说明,具体详见附件。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拟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有关报酬事项,其201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0万元。

 此外,普华永道全球网络成员所—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香港地区注册的5家控股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4年度审计费用为99.50万港币。清和审计法人为日本控股子公司LAOX株式会社提供审计服务,2014年度审计费用2,200万日元。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交易等其他重要事项方面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持续增强公司短期现金的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更好的财务收益,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本性开支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考虑到零售企业货币资金阶段性波动较大的特点,投资理财额度不超过80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80亿元(含)。

 具体详见公司2015-015号《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提高财务投资收益,公司计划进一步丰富投资理财的种类,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适当进行短期的风险投资。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含)进行风险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风险投资的额度不超过10亿元(含)。

 具体详见公司2015-016号《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委托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置业”)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实施包括各地物流基地、自建店项目在内的各类土建项目提供工程代建服务。预计2015年-2018年三年累计发生额不超过25,0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张近东先生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2015-017号《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货物运输代理,仓储,装卸搬运,保健食品的零售,家装建材,医疗器械,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自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车载设备,智能家居、穿戴设备,初级农产品的销售,音像制品的零售,酒类零售与批发,酒店预订”。

 上述增加的经营范围具体以相关部门审批、工商核准为准。若相关部门批准,工商核准的公司经营范围与上述增加经营范围的文字描述不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相关的经营范围变更、《公司章程》修改事宜。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权利,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规定,结合本次公司经营范围增加的需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章程修正案》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相关制度条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相关制度条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修订后的《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15-018号《董事会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31日

 附件:

 201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一、2014年关联交易情况

 2014年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明细

 ■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关联交易的财务记录、决策记录、相关合同及其实际履行情况,董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并就与上述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是否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利益进行确认,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按照深交所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涉及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公允,定价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2014年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一)租赁

 1、2011年1月11日,公司子公司四川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苏宁”)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成都鸿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鸿业置业”)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大道北段8号物业一到四层用于开设旗舰店(以下简称“成都天府立交店”),租赁面积共约10,973平方米,租赁期自2011年1月11日起至2031年1月10日止,租赁费采用“保底加提成”方式,每年度按含税销售总额的3.2%支付租赁费,但租金单价不低于70元/平方米/月,即年保底租赁费921.732万元。

 2012年1月,公司支付2012年1月11日-4月10日期间的保底租赁费用230.433万元。2012年5月,公司四川苏宁与成都鸿业置业经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公司提前支付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4月10日期间的保底租赁费用,出租方成都鸿业置业给予公司该租赁年度保底租金15%的折扣,公司实际需支付保底租赁费用783.472万元。

 2014年1月,成都鸿业置业与四川苏宁、成都鸿业置业有限公司苏宁广场购物分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鸿业置业苏宁广场分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出租方成都鸿业置业将合同权利转让给成都鸿业置业苏宁广场分公司,另经双方友好协商,自2014年1月11日起,四川苏宁退租1631平方米的租赁区域,退租后租赁区域调整为9342平方米,租赁费用采用“保底加提成”方式,其中保底租赁费用单价为70元/平方米/月,年保底租赁费用为784.728万元,提成按照年度销售总额的3.2%计算支付,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2、2011年4月2日,公司与南京玄武苏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武苏宁置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向玄武苏宁置业出租位于南京市徐庄软件园内苏宁电器总部7号、8号楼1-7层、地下夹层及负一层部分物业,同时免费提供建筑面积约为1,963平方米的地下停车场作为配套物业(以下简称“配套物业”),用于其开展酒店经营业务。出租物业面积约为45,000平方米,另配套物业面积约为1,963平方米。租赁期限为十五年,自物业竣工验收之日起交付,租金费用按照第一年至第五年1.2元/平方米/日,自第六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鉴于物业从交付至装修开业需要一定时间,公司同意在上述租金的标准上给予玄武苏宁置业首年90天的租金优惠,即第一年租金为1,485万元,租赁期间租金总额32,240.14万元。另地下二层约1,963平方米的车库作为配套场所,公司免费提供玄武苏宁置业使用。另公司为玄武苏宁置业提供日常所需水电能源等配套物业服务。

 2014年3月,公司、玄武苏宁置业、南京玄武苏宁置业有限公司玄武苏宁银河诺富特酒店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自2014年3月20日起,承租方南京玄武苏宁置业有限公司合同条款义务由南京玄武苏宁置业有限公司玄武苏宁银河诺富特酒店承担。

 3、2011年4月,公司子公司青岛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与青岛苏宁置业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向其租赁其开发的位于青岛市李沧区京口路22-42号、古镇路1-29号、书院路1-11号的物业一至三层用于开设EXPO超级旗舰店(以下简称“青岛李村广场店”)。租赁物业建筑面积合计约14,120平方米,租赁期为2011年4月19日到2021年4月18日,期限为10年。租赁费用采用“保底加提成”方式计算,按含税销售总额的3%计算的金额作为租赁费用,但每平方米单价不低于2.5元/天,即年保底租赁费用为1,288.45万元。

 4、2011年6月,公司与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公司向苏宁置业集团出租位于南京徐庄软件园内苏宁总部5号楼1-6层及1号楼6层部分区域用于办公,出租面积为14,379平方米,租期自2011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共计5年。首年租金944.70万元,租金每三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按5%递增,即第一年至第三年为944.70万元,第四年至第五年为991.94万元。

 苏宁置业集团在2013年对其办公区域调整,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其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办公区域由苏宁总部5号楼1-6层及1号楼6层部分区域调整为苏宁总部5号楼1-6层9900平方米、6号楼4-6层2510平方米以及4号楼5层1800平方米区域,调整后的办公租赁面积共计14,210平方米,租期自合同签署日至2016年7月15日止,依据补充协议条款,调整后的租金总额为3,247.79万元。

 因总部办公外租区域调整,公司与苏宁置业集团签订租赁协议,对于上述租赁办公区域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苏宁置业承租苏宁总部1号楼7-10层、11层部分区域以及5号楼3层区域,总建筑面积15,278.4平方米,租赁期限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租赁期间租赁费用总额为1,054.60万元。

 5、2011年6月,公司与江苏苏宁银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管理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公司向酒店管理公司出租位于南京徐庄软件园内苏宁总部1号楼6层部分区域用于办公,出租面积为500平方米,租期自2011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共计5年。首年租金33万元,租金每三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按5%递增,即第一年至第三年为33万元,第四年至第五年为34.65万元。

 酒店管理公司在2013年对其办公区域调整,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其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办公区域由苏宁总部1号楼6层部分区域调整为苏宁总部1号楼5层部分区域,调整后的办公租赁面积共计600平方米,租期自2013年3月21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依据补充协议条款,调整后的租金总额为133.83万元。

 6、2011年10月,公司子公司乐购仕(南京)商贸有限公司与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公司向其租赁位于南京市山西路一号银河大厦裙楼部分1-5层用于乐购仕生活广场的经营业务。租赁物业面积共计19,291平方米,租赁期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租金费用按照首个租赁年度3.5元/平方米/日,自第三年起每两个租赁年度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租赁期间租金总额为26,162万元。

 2013年12月,因乐购仕生活广场经营需求,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子公司乐购仕(南京)商贸有限公司与苏宁电器集团签订《补充协议》,自2014年1月1日起退租部分租赁区域,调整后的租赁面积共计13182平方米,租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按照首年2.80元/平方米/日,第三年起每两年递增3%,租赁期间租金总额为11,270万元。

 7、2012年3月,公司与银河国际购物广场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出租公司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8号苏宁电器山西路店一楼部分区域用于经营,租赁面积共计1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租赁费用共计7.3万元。

 2013年4月,公司与银行国际购物广场就上述租赁事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租赁费用共计23.01万元。

 8、2012年12月,公司子公司南京白下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与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南京市淮海路68号苏宁电器广场1-6层部分物业,用于新街口EXPO超级旗舰店的经营管理。租赁物业建筑面积合计为18,611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2年12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27日止,租金费用单价按照首个租赁年度5.5元/平方米/日,自第三年起每两个租赁年度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租赁期限内需支付租金费用39,671.54万元。

 9、2013年8月,公司子公司无锡市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苏宁”)与无锡苏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商管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无锡苏宁租赁其位于无锡市人民中路111号无锡苏宁广场大厦4楼部分区域用于母婴产品专营店的经营(以下简称“红孩子店”),租赁面积共计1354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3年8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免租期两个月,租赁费用按照4.05元/平方米/天计算,自第四个租赁年度起每三年递增5%,租赁期限内需支付租金费用1672.30万元。

 2014年7月,无锡商管公司、无锡苏宁、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原为无锡苏宁广场物业管理方,与本公司及子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签署《无锡苏宁广场租赁合同》之物业管理补充协议,依据协议约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向无锡商管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费(含中央空调使用费)按1.8元/平米/天计算。

 2014年8月,无锡苏宁与无锡商管公司签订《苏宁广场 商铺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自2014年8月25日起公司退租部分租赁区域,退租后的租赁面积为1026平方米,合同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则2014年8月25日至2021年9月30日,无锡苏宁需支付租金1130.90万元,物业服务费用478.69万元。

 10、2013年8月,公司子公司无锡苏宁与无锡商管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公司租赁其位于无锡市人民中路111号无锡苏宁广场大厦1-5层用于店面经营(以下简称“无锡苏宁广场店”),租赁面积共计19217.4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3年9月30日至2028年9月29日,租赁费用按照3.50元/平方米/天计算,自第三年起每两年递增3%,物业服务费用按照固定单价核算,即为15元/平方米/月。租赁期限内租金总额(含物业服务费)共计45,831.11万元。

 2013年9月,无锡苏宁、无锡商管公司、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世邦物业”,原为无锡苏宁广场物业管理方,与本公司及子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签订《补充协议》,依据协议约定,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由北京世邦物业收取,因此公司与无锡商管公司就无锡苏宁广场超级店实际需要承担租赁费40,642.40万元。

 由于无锡苏宁广场整体物业管理的调整,2014年6月无锡商管公司、无锡苏宁、北京世邦物业签订《无锡苏宁广场租赁合同》之物业管理补充协议,依据协议约定,公司自2014年6月30日起向无锡商管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费(含中央空调使用费)为15元/月/平米计算。

 2014年8月,无锡苏宁与无锡商管公司签订《苏宁广场 商铺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自2014年8月20日起公司退租部分租赁区域,退租后的租赁面积为18,945.49平方米,合同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则2014年8月20日至2028年9月29日,无锡苏宁需支付租金37,948.85万元,物业服务费用4,812.57万元。

 11、2013年12月,公司子公司福建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福州苏宁置业有限公司台江分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福州市工业路233号福州苏宁广场1-5层用于店面经营(以下简称“福州苏宁广场店”),租赁面积共计16,132平方米,租赁期限15年,自2013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租赁费用自首个租赁年度起前三年每平方米租金单价为2元/天,自第四个租赁年度起每平方米租金单价为2.5元/天,且以后每两年递增5%。考虑到进场装修至正式开业运营需要一定的时间,经双方友好协商,福州苏宁置业同意在上述租金标准上给于公司首年六个月租金的优惠,租赁期限内需支付租金费用22,969.53万元。

 12、2013年12月,公司子公司宿迁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宿迁苏宁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宿迁市幸福路88号宿迁苏宁广场1-4层建筑面积共计10,020平方米物业用于公司EXPO超级店经营,租期十五年,自2013年12月28日至2028年12月27日止,租赁费用按照固定租金方式计算,即自首个租赁年度起前两年每平方米租金单价为1.80元/天,以后每两年递增3%。考虑到进场装修至正式开业运营需要一定的时间,经双方友好协商,宿迁苏宁置业同意在上述租金标准上给于公司首年三个月租金的优惠,租赁年度内,公司需支付租金费用共计10,733.67万元。

 13、2014年2月,公司子公司四川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成都鸿业置业有限公司苏宁广场购物分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鸿业置业苏宁广场分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0号1幢苏宁广场4F用于红孩子店面经营,租赁物套内使用面积2000平方米,租期8年2个月,自2014年2月1日至2022年4月20日,租赁费用按照固定租金结算,首年租金单价为2.3元/平方米/天,第四年开始每三年递增5%,物业费用租赁期内为固定单价,即0.3元/平方米/天,则租赁年度内,公司子公司共计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用1578.00万元。

 14、2014年3月,公司子公司石家庄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石家庄苏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石家庄市中山西路77号苏宁生活广场1-5层建筑面积共计13,197.20平方米物业用于公司店面经营,租期十年,自201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4日。租赁费用按照固定租金方式计算,即租赁年度起每平方米租金单价为2.5元/天,以后每年递增3%;则租赁年度内,公司子公司需向关联方支付租赁费用共计13805.31万元。

 15、2014年4月,公司子公司淮安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淮安苏宁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淮安市淮安东路158号苏宁生活广场1-5层建筑面积共计12,391.90平方米物业用于公司店面经营,租期十年,自201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5日,租赁费用按照固定租金方式计算,即自首个租赁年度起前两年每平方米租金单价为1.6元/天,从第三年起每年递增3%。考虑到进场装修至正式开业运营需要一定的时间,经双方友好协商,淮安苏宁置业同意在上述租金标准上给于公司首年六个月租金的优惠;则租赁年度内,公司需要向关联方支付租赁费用共计7713.86万元。

 16、2014年11月,公司子公司四川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成都鸿业置业有限公司苏宁广场购物分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公司子公司承租位于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0号1幢苏宁广场部分区域建筑面积共计4340平方米用于超市经营,租期自2014年11月20日至2030年5月19日,租赁费用采用“保底与提成取高”方式计算,按含税销售总额的3%计算的金额作为提成租赁费用,但首年保底租赁费用为234.36万元,保底租赁费用从第三个租赁年度起每两年递增5%。则在租赁期限内,公司需支付保底租赁费用4050.68万元。

 17、2014年12月,公司子公司石家庄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石家庄苏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公司子公司承租石家庄市中山西路77号苏宁生活广场第36-37层建筑面积共计2848.70平方米用于石家庄公司办公,租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租赁单价为2.43元/平米/天,租金每三年递增5%,则在租赁年度内公司子公司合计支付租金4191.47万元。

 根据上述租赁协议,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支付的租赁费以及向关联方收取的租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为玄武苏宁置业提供水电能源等物业服务收取费用588.51万元。

 注2:其中成都天府立交店的租金采用“保底加提成”的方式计算,公司先按照年保底租金按季度支付,年度结束后,按该店当年实现销售收入(含税)的3.2%计算提成租金,若计算得出的租金额超过保底租金,则应向成都鸿业置业苏宁广场分公司支付差额部分租金。2014年1月四川苏宁支付2013年提成租金599.50万元,2015年2月四川苏宁支付2014年提成租金668.90万元。

 (二)商标使用许可

 2008年3月20日,经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议案》,同意许可公司第二大发起人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使用公司已注册的部分“蘇寧”系列注册商标以及部分“苏宁”及“NS”组合的系列注册商标。若在后期的经营活动中,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需要使用许可使用商标的延申商标,公司可代为申请注册,并许可其使用。

 2009年3月31日,经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议案》,许可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有20%以上(含20%)股份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公司已注册的部分“苏宁”以及“苏宁”的汉语拼音“SUNING”系列商标。若在后期的经营活动中,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需要使用许可使用商标的延申商标,公司可代为申请注册,并许可其使用。

 本报告期内,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了2014年度商标使用许可费200万元。

 (三)劳务相关项目

 1、工程代建服务项目

 2012年4月,公司与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置业”)签署《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合同》,公司及子公司委托苏宁置业及其子公司对公司自建店、物流基地等土建项目工程提供代建服务。本合同为委托代建总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从2012年4月1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其中各单项工程时间以单项工程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为准,但最迟不超过本合同届满日。代建费用三年累计发生额不超过1.5亿元。自建连锁店项目按项目建设工程总投入(不含土地及相关税费)的3%为收费标准,物流基地等其他自建项目按项目建设工程总投入(不含土地及相关税费)的1.2%为收费标准。费用支付为单项工程签订单项委托代建合同后,公司暂按工程建设预算投入额计算,支付首期工程项目代建费用的30%;项目竣工验收时累计支付至单项工程代建费用的70%;余款30%在项目结束,苏宁置业及其子公司将项目管理和使用权移交给公司及其子公司后六个月内支付,并根据工程项目决算金额予以确定。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与苏宁置业集团及子公司签约50个物流基地/自建店等单项工程代建协议,累计支付工程代建服务款8,319.34万元,其中2014年公司及子公司支付工程代建服务款1,730.24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由于宿迁物流所在地块规划发生改变,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宿迁苏宁云商物流有限公司与宿迁苏宁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宿迁物流委托代建终止协议,经双方结算,宿迁物流实际发生代建费用10.34万元。

 2、物业服务项目

 (1)2013年1月,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物业公司”)签署《苏宁总部物业服务合同》,公司委托银河物业公司负责公司徐庄总部园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安全、环境、设备的管理及其他专项服务以及代收代交水电能源费用、便民服务等增值服务。服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内因徐庄总部部分外租区域物业服务面积调整,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公司物业服务面积东区181,082.96平方米、西区48,200.5平方米,分别按照东区10元/月/平方米,西区为5元/月/平方米的费用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共计支付物业服务费用2,354.10万元。

 (2)公司及子公司委托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南京地区的部分办公物业以及连锁店的相关物业服务,包括位于公司徐庄总部二期办公、南京徐庄软件园699-19号的信息研发办公楼、位于南京市雨花区龙藏大道2号江苏物流配送中心、位于建邺区燕山路118号的原南京物流配送中心、南京乐购仕生活广场、大厂旗舰店以及公司湖州苏宁生活广场。江苏银河物业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包括安全、环境、设备设施及其他专项服务等,服务期限一年。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共计支付物业服务费用2,157.70万元。

 3、商业广场招商代理服务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苏苏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商业投资公司”)为关联方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其公司提供商业广场招商代理服务,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限内预计累计发生额分别不超过2,000万元、1,000万元。

 2014年,苏宁商业投资公司为苏宁置业集团下属成都苏宁广场、石家庄苏宁广场、连云港苏宁广场提供招商代理服务并签订《招商代理合同》,实现招商佣金合同收入共计837.97万元,报告期内结算佣金139.73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结算完剩余698.24万元。

 4、代售自建店配套物业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就湖州、上海奉贤、汕头自建店配套物业委托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代售服务,由苏宁置业及子公司负责公司自建店配套物业销售业务的代理服务及管理事宜。

 本次代售服务按项目预计销售总收入的1.2%计算服务费用,费用主要包括代售方人员、服务管理以及和项目销售有关的销售费用,预计上述代售项目共计支付代售服务费用2,467.6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按照协议规定实际支付代售服务费用660万元。

 5、其他劳务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南京玄武苏宁置业有限公司玄武苏宁银河诺富特酒店、南京银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索菲特银河大酒店、南京钟山国际高尔夫置业有限公司索菲特钟山高尔夫酒店、江苏苏宁银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商会会议中心有限公司、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苏宁诺富特酒店主要为本公司提供餐饮等服务,公司从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采购礼品。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支付相关餐饮费用及礼品费用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四)销售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实现销售收入3,186.53万元(含税),明细如下:

 (单位:含税,万元)

 ■

 (五)安维服务

 公司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售后安装维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228.69万元(含税),明细如下:

 (单位:含税,万元)

 ■

 (六)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