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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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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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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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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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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以方框图描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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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股息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4年度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1,431千元,但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36,940千元。

 受钢铁行业整体低效益水平运行以及公司新区运行成本较高的影响,本集团2014年度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仍为亏损,且后续资金需求依然较大,且全年利润额度较低,董事会建议: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股息),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独立董事对公司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即不派发股息)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 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情况的回顾

 1. 本集团总体经营情况

 今年以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钢材市场持续恶化 、钢铁企业举步维艰。公司严格按照“一个目标,四大战役”的总体部署,围绕全年降本目标,强化管理创新,深化企业改革,大力推进降本增效,全力以赴打好减亏扭亏攻坚战,有力支撑了公司生产经营和和改革发展稳定。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采取降耗降本、调整产品结构、出售非核心资产等多项措施,加上本公司努力争取获得搬迁奖励等其他收入,本公司2014年全年实现扭亏目标。

 生产实现持续稳定顺行。一年来,公司生产组织始终坚持“两个中心”,一是以炼铁为中心,全力确保高炉生产稳定顺行,不盲目追求高产量,以效益定规模实行经济生产;二是以成本为中心,精细成本核算,围绕降低成本不断优化生产组织。

 铁前降本成效显著。报告期内,公司针对成本高的问题根源,想方法添措施,全力推进铁前降本。一是调整原料结构,改变传统配煤、配矿方式;二是完善采购机制,降低采购成本,根据配煤、配矿方案及保产要求制定采购计划;三是优化物流路径,降低物流成本。

 钢轧联动降本取得实效。以炼钢降本为核心,发挥钢轧联动降本优势,快速推进钢轧工序降本。

 优化产品结构,报告期内,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看好新产品开发,共完成18个新特产的开发和试制。

 改革销售运营方式,强化细节管理。一是根据市场变化,加大适销对路、附加值高和综合效益好的产品生产与销售,稳定综合售价;二是完善销售激励措施,建立销售业绩评价机制;三是从降低运费、改变结算方式、减少中间物流环节等方面降低销售物流成本。

 强化创新管理。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了组织架构,强化关键职能,同时大力推动模拟市场核算,狠抓成本管理。

 报告期内,本集团共生产焦216.59万吨、生铁451.09万吨、钢444.44万吨、钢材(坯)407.72万吨,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9.79%、19.70%、22.01%、23.14%。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245,057千元,同比下降30.28%。

 2. 主营业务分析

 2.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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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收入

 2.2.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2014年,受钢材市场严重恶化的影响,本集团钢材产销量、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导致销售收入大幅下滑。

 2.2.2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2014年度,本集团钢材坯产品销售收入人民币11,230,402 千元,比上年减少人民币5,189,366 千元。一是销售价格下跌。本集团全年钢材坯平均售价人民币3,058元/吨,比上年下跌6.31%,减少收入人民币756,741千元;二是销量减少。本集团全年共销售钢材坯367.35万吨,同比减少26.97%,减少销售收入人民币4,432,62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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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成本分析表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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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费用

 单位:人民币,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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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研发支出

 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千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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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2014年,本集团净利润为人民币51,643 千元,较上年净利润人民币-2,499,018 千元增加了人民币2,550,661 千元,主要原因如下:

 ①主营业务实现毛利人民币-455,509千元,比上年增加人民币-114,041千元,主要是本年本集团因钢材(坯)销量及售价的下降,使销售收入同比下降31.60%。主营业务成本因矿石、煤等原辅料降价及本集团加强成本管控等,使钢材(坯)主营业务成本同比下降29.98%,但主营业务成本的降幅小于主营业务收入的降幅,进而使当期主营业务毛利出现下滑。

 ②本集团发生期间费用人民币2,317,242 千元,比上年增加人民币273,509 千元,主要是财务费用大幅上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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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本集团实现营业外收入人民币2,909,115千元,比上年增加人民币2,897,093千元,主要是获得政府补贴、资产处置收益、搬迁奖励等28.56亿元的影响。

 ④本集团实现投资收益人民币101,926千元,比上年增加人民币103,431 千元,主要是转让所持有的子公司重庆钢铁集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转让所持有的子公司重庆钢铁集团电子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的影响。

 3、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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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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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集团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情况

 本集团的主要供应商所占的本公司采购总额百分比:

 最大供应商所占的采购总额百分比:17%

 五名最大供应商合计占采购总额的百分比:34%

 本集团的主要客户所占的本公司采购总额百分比:

 最大客户所占的采购总额百分比:21%

 五名最大客户合计占采购总额的百分比:48%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彼等的联系人或任何股东(指董事会所知拥有本公司5%以上股本权益的股东)均无与本集团最大的五名供应商及最大的五名客户中拥有任何实质权益。

 5、本集团主要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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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财务状况分析

 6.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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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应收票据的余额减少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加大了票据贴现和背书转让力度。

 2、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增加主要是由于2014年本集团出售土地和冷轧厂资产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减少主要是由于2014年出售了三峰靖江物流股权。

 4、在建工程的余额减少主要是由于2014年本集团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5、工程物资的余额减少主要是由于2014年本集团领用了工程物资。

 6、短期借款的余额减少主要是由于2014年本集团偿还了部分短期借款所致。

 1、应付票据的余额增加主要是由于2014年本集团加大了应付票据结算方式所致。

 8、预收账款的余额减少主要是由于2014年本集团对第三方的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9、应交税费的余额减少主要是由于2013年本集团计提了购入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的印花税和契税,2014年已支付。

 10、应付利息的余额减少主要是由于2014年本集团偿还了利息。

 11、其他应付款的余额增加主要为2014年应付重钢集团代垫款项增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是由于应付债券的转入。

 13、长期借款的余额增加主要是由于2014年本集团新增借款所致。

 14、应付债券的余额减少主要是由于应付债券转入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

 15、长期应付款的余额减少主要是由于2014年本集团支付融资租赁租金所致。

 6.2利润表项目(见“2.2收入”)

 6.3现金流

 面对钢材产品价格大幅下滑、公司经营亏损的严竣形势,本集团加强资金计划管理、增收节支,掌控资金支付节奏,并适度增加利用供应商的应付信用期,压缩当期支付;2014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入2,796,783千元;归还融资租赁及银行借款等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净支出1,611,908千元;支付环保搬迁后续工程费用致投资活动净支出1,559,477千元;本公司当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372,913千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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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展望(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5 年,钢铁行业形势依然严峻。从外部看,世界经济延续缓慢复苏态势,新的增长动力尚不明朗。从国内看,目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经济增速将延续放缓趋势,对于产能严重过剩、产品供大于求的钢铁行业而言,难以出现根本性好转,将延续着“高产量、低价格、低效益”的“新常态”。

 2、公司发展战略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两会精神引领全局,以“降低成本求生存”为基础,以“做精产品谋发展”为努力方向发展。

 3、 经营计划及重点工作

 在抓好工序降本的同时,抓好产品结构调整提高综合售价,推动公司的良性发展:

 3.1、以效益为中心,持续优化生产组织方式;

 3.2、加大降本工作力度,巩固降本增效成果。

 .3、强化销售工作,推进营销体制机制改革。

 3.4、深入推进设备体系改革,降低公司维检费用。

 3.5、深化企业改革,向改革要效益。

 3.6、发挥产销联动优势,优化结构做精产品。

 4、 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弥补亏损为人民币1,724,507千元,同时,流动负债已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14,176,467千元 (2013年:流动负债已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14,186,208千元) 。由于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有人民币1,626,245千元的授信额度未被使用,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本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公司累计获得续借或展期的到期短期借款人民币351,500千元,新获得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00千元;并且,本公司已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口头协议,本公司的短期借款在2015年到期时,根据本公司的资金需求,同意本公司续借或展期。同时,重钢集团承诺在2014年12月31日起至少12个月内向本集团继续提供足够的财务支持,以保证本集团的持续经营。本集团董事会相信,本集团将采取积极措施来改善未来一年的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状况。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六.可能面对的风险

 1、行业风险:

 2015年,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国内、国际市场需求萎缩,行业产能过剩,供大于求,使钢铁行业陷入极度困难。

 应对措施:本公司将积极遵循市场规律,加强市场研判,提升战略决策的主动性及科学性。加快实施产品结构调整,努力提升产品毛利率。优化生产组织,全方位降低生产成本,做好挖潜增效工作。加快科技创新,积极开展对标挖潜活动,全面提升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深化企业改革,提升企业经营活力。

 2、资源风险:

 进口铁矿石紧贴钢企成本,钢材价位低,受成本、售价两头挤压,钢铁企业利润微薄,降本增效难度大。

 应对措施:在外部严峻的市场形势下,本公司将积极实施优化配矿、配煤,并依托大股东的资源优势,积极做好低品位矿的经济生产工作。同时,加强与战略客户的合作,提升售后服务能力,努力形成互惠互利、共担风险的战略合作关系。

 七. 重要事项

 1.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除了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之外,在企业管治实践方面,还需要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联交所《企业管治守则》的要求。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实际治理状况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没有差异,并已全面采纳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的各项守则条文。

 2. 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以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56号《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作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交易的守则。在向所有董事、监事作出特定查询后,本公司确定董事及监事于截止本报告日内,均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规定的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

 3.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一直致力于提升企业管治的水平,视企业管治为价值创造的一部分,以反映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恪守企业管治的承诺,保持对股东的透明度及问责制,为所有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践上市规则附录十四内所载的企业管治原则及遵守所有守则条文(如适用,包括大部分的建议最佳常规)(《企业管治守则》)。

 4. 购买、出售及赎回上市股份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本公司并无赎回本公司的任何已发行的证券。本公司于该期间内并无购买或出售本公司的任何上市证券。

 5. 审核(审计)委员会

 5.1、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根据相关规定,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公司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进行了沟通,并形成了书面意见。

 公司年审会计师进场后,董事会审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公司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并于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审核(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初审意见,并形成书面意见。

 5.2、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审阅了公司初步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了书面审议意见:公司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编制,未发现重大错误和遗漏,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3、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3年度审计报告后,董事会审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向董事会建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单位。

 5.4、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3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公司2014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2014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顺利执行,并对公司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5.5、审阅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董事会审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核(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并审阅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6.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生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它公司资产或其它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但未发生投资理财事项。

 6.1租赁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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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核数师

 经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核数师。2011年3月18日,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议案,解聘于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委任的本公司境外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境外核数师”),仅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审计本集团2011年度的财务报表及根据中国审计准则发表审计意见,并承接境外核数师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应履行的事项(包括年度业绩初步公布,持续关联交易的年度审核等)。解聘境外核数师,有利于提高效率及降低信息披露成本,本公司与境外核数师并无意见分歧,相关解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2014年5月16日,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已审核随附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支付整合审计费用报酬人民币520万元,已为本公司提供了8年的审计服务。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八、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

 (a)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本公司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下述财政部新颁布 / 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下简称“准则41号”)

 同时,本公司于2014年3月17日开始执行财政部颁布的《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14] 13号文”) 以及在2014年度财务报告中开始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准则37号(2014)”) 。

 本集团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i)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准则41号规范并修改了企业对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所享有的权益的相关披露要求。本集团已根据该准则修改了相关披露。

 (ii)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以及金融工具的列报和披露

 财会 [2014] 13号文明确了发行方对于所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具体指引。采用财会 [2014] 13号文未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 (包括当期及比较期间) 产生重大影响。

 准则37号 (2014) 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规定,增加了进一步指引,并修订了金融工具的披露要求。该抵销规定要求未对本集团的列报产生影响。此外,本集团已根据该准则修改了相关披露要求。

 (b)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无影响。

 (2) 会计估计变更

 为了优化对钢铁生产线全流程资产的统一管理,本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实物资产交割完成后,于2014 年4 月对钢铁生产线全流程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及复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长寿新区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参考钢铁行业其他可比公司折旧情况,本集团决定从2014年4月1日起调整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率。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经公司2014年6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书面议案通过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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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团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进行核算。按现有合并报表范围单位测算,该会计估计变更使201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增加约人民币85,985千元, 2015年及以后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增加约人民币318,050千元。

 2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事项。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因将本公司所有的重庆钢铁集团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钢铁集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出售给重钢集团,出售协议生效后,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相应调整,不再包含两子公司变化。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年度财务报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建派

 201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5-005

 债券代码:122059 债券简称:10重钢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3月30日下午1:00时,在重庆市长寿经开区钢城大道一号本公司管控大楼三楼二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建派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431千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36,940千元,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为缓解公司面临的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董事会建议: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为2015年公司确实面临资金需求压力,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对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

 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审计(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9、同意审核(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关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单位,并参照2014年度实际酬金拟定2015年度酬金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酬金的议案。

 12、同意提名朱建派、周宏、李仁生、张理全、姚小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的议案(候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获本公司第一届第六次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无异议。

 13、同意提名徐以祥、辛清泉、王振华先生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的议案(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获本公司第一届第六次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无异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酬金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执行董事的薪酬按照公司业绩及所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取得。执行董事的薪酬按职工平均工资的4-10倍设计,并按0.8-1.2的倍数体现差别,由薪酬委员会提出意见,董事会批准实施;非执行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年度酬金每人6万元(不含税)。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第1、2、3、4、10、12、13、14项议案及《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需提交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朱建派先生:58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朱先生毕业于重庆大学冶金系压延加工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获重庆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冶金金属材料工程师。朱先生于1982年加入母公司,历任母公司劳动人事处处长、人事部部长、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董事、监事长,本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董事、监事会主席。朱先生于2014年5月16日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当选本公司董事,并被董事会选为本公司董事长。

 周宏先生:53岁,现任本公司董事,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总工程师、技术中心主任、重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站长。周先生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冶金专业,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周先生于1983年加入母公司,历任本公司炼钢厂厂长,母公司副总工程师、重庆新港装卸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新港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重庆钢铁集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周先生于2014年5月16日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当选本公司董事。

 李仁生先生:51岁,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先生毕业于重庆大学化学冶金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李先生于1987年加入母公司,历任母公司炼铁厂四高炉车间副主任、炼铁厂厂长助理、副厂长,本公司炼铁厂副厂长,重钢集团铁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董事长,本公司原材料处处长。李先生于2012年5月31日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获选连任本公司董事。

 张理全先生:53岁,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先生毕业于昆明工学院有色金属冶金专业,重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张先生于1987年加入母公司,历任本公司炼铁厂副厂长,烧结厂厂长,生产指挥中心主任。张先生于2014年5月16日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当选本公司董事

 姚小虎先生:49岁,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姚先生毕业于重庆大学自动化学院控制工程专业,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姚先生1987年加入母公司,历任本公司焦化厂机动科科长,焦化厂副厂长,本公司机动处副处长、处长。姚先生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当选本公司董事。

 王振华先生:41岁。毅行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正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股份编号:323)监事,中国忠旺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股份编号:1333)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先生1996年获香港理工大学颁授会计学学士学位,为香港执业会计师、香港会计师公会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王先生曾在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曾任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徐以祥先生:41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矿产资源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重庆达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海南省仲裁委仲裁员。徐先生毕业于德国图宾根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长期从事经济和环保法律政策的研究和实践工作,曾主持多项国家及各级研究项目,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数家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徐先生在公司、证券法律及实务运作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徐先生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当选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辛清泉先生:40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香港岭南大学财务保险系高级研究助理,重庆国际咨询投资集团外部董事。辛先生毕业于中山大学,获会计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财务会计与公司治理。辛先生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当选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5-006

 债券代码:122059 债券简称:10重钢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30日上午9:30时,在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城大道一号重钢管控大楼三楼二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3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彤先生主持,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本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客观公允,交易决策程序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及侵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专款专用,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本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相关要求,按照风险导向原则将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内控体系运行有效,没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情形发生。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提名夏彤、李整、李美军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的议案;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将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九、审议通过本公司第七届监事酬金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的薪酬按照公司业绩及所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取得,以职工平均工资的3-8倍设计,并按0.8-1.2的倍数体现差别。非执行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以上第一、二、三、四、八、九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31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夏彤先生:50岁,现任本公司监事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及工会主席。夏先生毕业于重庆大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夏先生一九八七年七月加入母公司,历任母公司中板厂党政办主任、母公司中板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及工会主席、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母公司环保搬迁指挥部党委书记。夏先生于2012年5月31日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获选连任本公司董事。由于工作调整,夏先生于2013年4月2日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夏先生于2013年6月13日本公司201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当选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李整先生:53岁,现任本公司监事、母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审计处处长。李先生毕业于四川省二党校函授经贸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李先生于1980年加入母公司,于2010年5月出任母公司审计处处长,于2011年11月出任母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历任母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重庆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销售处副处长、销售处党总支书记及重钢集团矿业公司副总经理。李先生于2012年5月31日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获选连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李美军先生:49岁,现任本公司监事、母公司法律事务室主任。李先生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获法律硕士学位,助理经济师。李先生于1988年加入母公司,于2011年7月出任母公司法律事务室主任,历任母公司湛江工贸东华经销部副经理、母公司湛江工贸集团南宁经营部经理、母公司法律事务室法律事务科科长、副主任。李先生于2012年5月31日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获选连任股东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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