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团结一致,坚持既定的发展战略,全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适时适度地进行业务多元化探索和新业务的拓展,开展以财务核算和信息披露为核心内容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活动,努力克服订单下滑、生产任务不足等带来的诸多困难,按计划完成了南水北调等国家和省市级重点工程订单合同,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生产经营目标,保证了公司平稳地发展。
报告期内,新签合同金额9.05亿元,其中,混凝土管道5.59亿元,塑料管材 3.46亿元;上一年度结转合同金额5.28亿元,其中,混凝土管道 4.94亿元,塑料管材0.34亿元;合同发货金额10.67亿元,其中混凝土管道6.99亿元,塑料管材3.68亿元;结转至下年度执行的合同金额为3.66亿元,其中,混凝土管道3.54 亿元,塑料管材0.12亿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 22.46亿元,同比降低6.29%;净资产为 17.35亿元,同比增长 2.42%。
报告期,受有关合同推迟执行、交货延期、新签订单下滑等的共同影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5,579.33万元,同比下降30.92%;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8,144.77 万元,同比下降40.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771.60 万元,同比下降49.12%;基本每股收益为 0.17元,同比下降50%。
(2)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现为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水利企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管道结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质量创新联盟理事长单位,全资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为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管道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
2014年,公司被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评为2013年度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行业十强企业榜首。全资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荣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联合颁发的 “2013年度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塑料管材)十强企业”荣誉。
经过近四十年的生产经营积累,公司已成为国内最大的供排水管道生产企业之一,形成了独特的竞争力:
1、生产技术工艺优势。公司自成立以来非常注重新产品、新技术的自我研发和对新工艺的消化吸收、对新材料的采用。目前公司的生产工艺及部分生产设备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曾荣获水利部“企业技术进步奖”、国家轻工业“技术进步二等奖”。
2、研发优势。公司拥有宁夏“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与宁夏大学合作成立了“宁夏节水灌溉与水资源调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旱区现代农业水资源高效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聚集了多名行业内优秀的研究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自主研发能力较强,在大口径混凝土管道和高工压塑料管道研制方面具有独到的优势。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现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宁夏创新型企业试点单位之一,其2014年承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项目——室外集中供热预制直埋保温复合塑料管材生产及关键技术被宁夏自治区科技厅成果鉴定中心认定为自治区级科技成果。
目前,公司拥有专利权13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1项,尚有数项专利权的申请已被国家专利局受理。
3、产品结构优势。公司目前是我国供排水管道行业中产品品种和规格最齐全的企业,业务领域覆盖混凝土管道和塑料压力管道两个行业,是国内目前唯一的覆盖混凝土管道和塑料管道的规模生产企业,能全方位满足客户对主流供排水管道产品的需求,因此,在行业、区域布局、渠道资源、生产资源、人力资源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协同效应,可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具有独特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4、品牌优势。经过多年的精心培育,公司的品牌已在市场上建立了良好的声誉,自成立以来先后荣获“国家免检产品”、 “宁夏名牌产品”、 “宁夏著名商标”、“质量信得过产品”等荣誉称号。特别是,公司生产的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连续被宁夏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评定为“宁夏名牌产品”。
5、管理优势。公司拥有一支管理经验丰富,对行业和技术发展有深刻认识的优秀管理团队。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公司已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企业文化理念和良好的经营管理机制。公司自设立以来,先后获得水利部“全国水利系统先进企业”、水利部“全国优秀水利企业”、宁夏“自治区先进企业”、宁夏“全区水利建设突出贡献奖”等荣誉。公司董事长陈家兴先生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水利系统优秀经济管理者”、“宁夏优秀青年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3)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①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A、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主要产品是预应力钢筒混凝土输水管道(PCCP)、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输水管道(PCP)、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RCP)以及聚氯乙烯(PVC)和聚乙烯(PE)塑料输水管道、天然气输送管道及节水灌溉器材。主要用于跨流域引水、农田水利灌溉、城市供排水、工业园区供排水、农村供排水、城市天然气输送工程等。
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关于城市管网建设的规划、关于节水灌溉的规划、《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等政策和相关规划的落实和实施,公司所在行业将长期处于快速、良好的发展阶段。
B、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目前,供排水管道行业竞争激烈,且行业内各主要企业在不断加强在核心市场区域地位的同时,均加大了对新市场的开拓力度。
经过多年地努力和积淀,公司已成为国内供排水管道制造行业最具竞争力的大型企业之一。作为行业内品种最多、规格最全的供排水管道供应商,综合实力位居前列。
②公司的发展战略
面对良好的行业发展阶段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局面,公司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自身实际情况,在做精、做强、做大供排水管道业务的同时,力争延长价值链,适时适度开拓新业务,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推进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继续强化基础管理工作、抓紧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和新产品开发速度、加大新市场的开拓力度、巩固并继续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努力实现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地发展。
③公司2015年经营计划
2015年,公司将紧紧抓住行业良好地发展时期,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2015年公司的经营奋斗目标为:实现营业收入10亿元,同比增长16.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00万元,同比增长12.62%。
具体措施如下:
1、适时适度拓展新业务、延长价值链,努力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
2、根据市场的有效需求,开发新市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投产;
3、通过各种有效平台,加大新产品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优化和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的盈利水平;
4、继续抓好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全力做好从设计、原料、制造、保管、运输、安装全流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5、实施和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努力降低经营管理成本,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6、继续做好薪酬和绩效考核工作,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全体员工为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目标而共同奋斗;
7、继续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力度,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构筑人力资本优势,为企业长久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④公司资金需求与筹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有充分的保证。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以及扩大规模所需资金,拟通过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解决。
⑤公司实现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
A、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钢材、水泥和塑料树脂,主要原材料成本平均占单位产品成本的比重在70%以上,如果未来上述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结果产生直接影响。对此,公司将通过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合理控制存货储备;通过技改,降低单耗以及优化和丰富供应渠道等措施将原材料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B、新业务拓展和新产品推广风险
受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以及产品标准不全等的影响,公司新业务的拓展和新产品的推广有可能不及预期,这将影响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将采取加强沟通、宣传普及、制定企业标准等措施,以消除不利影响。
C、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新业务的开发、新产品的推广、经营规模的扩张、市场区域的扩大、服务半径的拓展,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也日趋复杂,这将导致经营管理工作的难度加大,从而给公司经营管理和全面协调能力带来挑战。公司将通过推进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优化管理体系等措施,防范并消除经营管理风险。
D、行业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市场容量的扩大,行业内现有企业也在不断扩大生产能力,市场竞争也随之加剧,同时也不排除行业内其他企业或新的竞争者通过各种方式向行业和公司核心市场区域进行渗透的可能,进而削弱公司在核心市场区域的地位,并对公司开拓新市场带来困难。对此,公司将继续完善营销机制、创新经营方式、优化竞争策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避免市场占有率下降和效益下滑等市场竞争风险。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①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要求自 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②2014年6月,中国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③2014年7月2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项目,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2014年度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公司将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披露,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报表新增2个新设公司:陕西青龙及内蒙兴龙。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家兴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5-019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现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黄俊立先生、苑德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家兴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2、《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团结一致,坚持既定的发展战略,全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适时适度地进行业务多元化探索和新业务的拓展,开展以财务核算和信息披露为核心内容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活动,努力克服订单下滑、生产任务不足等带来的诸多困难,按计划完成了南水北调等国家和省市级重点工程订单合同,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生产经营目标,保证了公司平稳地发展。
报告期内,新签合同金额9.05亿元,其中,混凝土管道5.59亿元,塑料管材 3.46亿元;上一年度结转合同金额5.28亿元,其中,混凝土管道 4.94亿元,塑料管材0.34亿元;合同发货金额10.67亿元,其中混凝土管道6.99亿元,塑料管材3.68亿元;结转至下年度执行的合同金额为3.66亿元,其中,混凝土管道3.54 亿元,塑料管材0.12亿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 22.46亿元,同比降低6.29%;净资产为 17.35亿元,同比增长 2.42%。
报告期,受有关合同推迟执行、交货延期、新签订单下滑等的共同影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5,579.33万元,同比下降30.92%;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8,144.77 万元,同比下降40.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771.60 万元,同比下降49.12%;基本每股收益为 0.17元,同比下降5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了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审计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XYZH/2014YCA1027-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较稳定,总资产略有下降,降低.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每股净资产有所增长,增幅分别为2.42%、2.57%。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降低30.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了49.12%,主要是受有关合同推迟执行、交货延期、新签订单下滑等因素的共同影响所致;每股收益同比下降50%,主要是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下降了40.12%;每股净资产上升了2.57%,主要原因是当期盈利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了58.76%、58.21%,主要是本年度大合同收入减少,回款减少及库存增加所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15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21)于2015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XYZH/2014YCA1027-1号《审计报告》确认,201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715,971.53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1、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538,577.30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25,930,714.53 元;
3、以2014年末公司总股本334,99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6,699,840.00元,利润分配后,公司合并剩余未分配利润525,260,730.53元转入下一年度。
4、2014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已对此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2015年,公司将紧紧抓住行业良好地发展时期,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降低应收账款和库存,降低成本费用,提高产品自身的盈利水平。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根据2014年生产经营的实际完成情况和2015年生产经营所面临的市场形势, 2015年公司的经营奋斗目标为:实现营业收入10亿元,同比增长16.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00万元,同比增长12.62%。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本预算报告中的财务预算指标为公司201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针对该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四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4年1月15日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作出自我评价。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及控制程序,并通过组织机构保障、明确的职责分工、内部审计等方法保证制度和程序得到了遵循,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的各个环节。在企业的生产、采购、销售等各个方面都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完整、有效,保障了公司规范、安全、高效的运行,防范了经营风险。按照控制制度标准于2014年12月31日与会计报表相关的所有重大方面的执行是有效的,达到了内控的总体目标。
针对该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9、《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提名聘任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鉴于此,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50万元。
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向银行申请201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15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要,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亿元(含已有贷款)的银行授信额度。
公司上述授信额度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投资需求及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综合考虑各银行融资规模、融资期限、担保方式、保证金比例、贷款利率等信贷条件择优选择信贷银行。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家兴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对子公司担保、抵押、融资、开立保函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11、《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44,000 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且须提供保本承诺或保本回购协议。同时,投资品种不得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必须通过专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该项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家兴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率等。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了对该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核查意见》、《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2015年度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含未到期的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含风险投资),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该项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决议有效期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陈家兴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未发生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
公司承诺:如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0 号:风险投资》范畴,则在购买该理财产品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本项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独立意见》、《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定于2014年4月28日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235号(宁夏新科青龙管道有限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具体详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黄俊立先生、张文君先生、苑德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5-020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管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 本次会议于2014年3月27日(星期五)整在宁夏新科青龙管道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宁夏银川市兴庆科技园兴春路235号)以现场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吉良先生主持。
5.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监事会2014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财务控制制度健全,会计工作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公司编制的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7、《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及控制程序,并通过组织机构保障、明确职责分工、内部审计等方法保证制度和程序得到了遵循,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的各个环节。在企业的财务、生产、采购、销售、基建等各个方面都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完整、有效,保障了公司规范、安全、高效的运行,防范了经营风险。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地实施,不存在重大缺陷,达到了内控的总体目标。
8、《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2015年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4,000 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通过理财业务能够激活公司存量现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增加公司收益。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为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2015年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含未到期的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含风险投资),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通过对自有资金的短期理财,可以激活现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将对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证券代码:002457 公告编号:2015-022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在该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44,000 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0】904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5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5,346,737.5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9,653,262.4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 XYZH/2010YCA1012 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精神,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等费用 8,399,103.93 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26,947,633.64 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8,052,366.36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51,498,871.19元,其中:尚未到期理财产品420,000,000.00元,存储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的活期存款余额为13,713,871.19元,在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余额为17,785,000.00元。银行存款具体分布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一)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 2013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的议案》,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 1,477.21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013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终止实施“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独立意见。 保荐代表人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对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情况详见 2013 年 7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2014 年 1 月 6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的议案》(见 2014 年 1 月 7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故尚有1,477.21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二)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
根据本公司2014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剩余投资项目的议案》,因天津市滨海新区正式挂牌成立后对土地规划进行了调整,当地政府拟出让的用于增加PCCP生产场地的100亩土地位置距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现有场地较远,若继续购置,将会造成基础实施和辅助生产系统的重复投资且无法进行有效利用,进而增加产品成本和运营管理成本,最终导致募集资金投资浪费,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海龙二期剩余项目。天津海龙二期建设项目原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承诺投资额为7,860万元,经本公司2011年6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1年6月29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内容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额变更为8,644万元,其中包括拟投资2600万元作为购置100亩PCCP生产场地用土地的购置费,变更后的项目建设内容除上述土地购置以外,其他建设内容均已于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并投入使用,因政府规划调整影响土地购置项目一直无法实施。本次变更后天津海龙二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变更为6,044.00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052.30万元,较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超支8.3万元,子公司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变更减少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2600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来使用。故尚有 2,6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三)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 1,420.10 万元。目前实施地点存在不确定性,故暂缓实施。故尚有 1,420.1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四)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一期建设项目
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一期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PCCP 生产线和辅助设施,计划投资 7,093.63 万元。2014 年度因清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未能按承诺的时间征到所需建设用地,故该项目未能如期实施。公司正在沟通申请终止所需建设用地,重新选择建设用地和项目。故预计短期内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
(五)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项目
根据本公司2014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投资项目的议案》,因项目土地规划进展缓慢等原因,项目总体建设进度未能按计划如期进行,期间因市场形势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当地同行业投资饱和,市场竞争极为激烈,产品价格大幅降低,阜康二期的投资内容已失去投资价值,若继续投资,将很难取得预期的投资效益,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优化产品结构,故决定终止实施阜康二期工程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本公司于2010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 2010年10月26日召开的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立项,募集资金投资额为13,051.41万元,分两期实施;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一期工程已完成并投产,二期工程尚未实施,本次变更后变更后新疆阜康青龙管业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变更为5,332.72万元,累计投资3162.27 万元。减少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7,718.69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来使用。故尚有 9,889.14万元超募资金暂时闲置。
(六)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购地项目
本公司201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1年6月29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超募资金1,700万元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购置340亩建设用地,用于投资建设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由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实施;2013年1月30日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银国用[2013]60133号土地使用权,以超募资金支付土地出让金11,894,800.00元。本年因银川市政府市政规划调整,市政府决定收回上述土地使用权予以注销,故退回子公司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子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将退回的土地出让金转入募集资金专户。故尚有1,700 万元超募资金暂时闲置。
(七)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
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9,000 万元,但因公司未能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购置到适用的建设用地,项目暂无法实施。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商谈项目增加建设用地等相关事宜,抓紧项目用地的落实。故尚有超募资金 9,000 万元暂时闲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5,149.89万元,其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8,513.73 万元, 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12,870.45 万元,暂时未安排用途的超募资金23,765.71 万元。
四、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额度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 44,000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4,000 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且须提供保本承诺或保本回购协议。同时,投资品种不得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必须通过专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三)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家兴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率等。
五、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理财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的品种;
2、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2015年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4,000 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增加公司收益。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拟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000 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2015年度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意见
青龙管业拟2015年度使用不超过4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阶段性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直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购买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青龙管业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机构对公司2015年度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 4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发行的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十一、截止本公告日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
■
十二、备查文件
1、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证券代码:002457 公告编号:2015-023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5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含未到期的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含风险投资),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含未到期的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含风险投资),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使用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陈家兴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七)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
2、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2015年度以不超过 50,000 万元自有资金(含未到期的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含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2015年度拟使用不超过5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含未到期的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含风险投资),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可以激活现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将对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及《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则、制度的规定,为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2015年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含未到期的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收益率高、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含风险投资),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可以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资产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经核查,公司制定了《重大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风险投资管理制度》、《重大财务决策程序与规则》、《内部控制制度》,对各环节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内部控制程序健全。
经核查:
1、截止本次会议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截止本次会议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
3、公司承诺:如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0 号:风险投资》范畴,则在购买该理财产品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止本公告日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
■
八、其他
1、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
3、公司承诺:如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0 号:风险投资》范畴,则在购买该理财产品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九、备查文件
1、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5-024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时30分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7日至2月2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下午15:00至2015年2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235号·宁夏新科青龙管道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案:
议案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4、《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5、《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6、《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7、《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8、《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议案9、《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以上各项议案内容于2015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议案5、7、8、9,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届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201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预约登记时间:2015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235号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凭其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等原件办理现场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其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但在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时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公司传真:0951-5673796;
邮政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235号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青龙管业2014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75000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457。
2.投票简称:“青龙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青龙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4.00元代表议案4,5.00元代表议案5,6.00元代表议案6,7.00元代表议案7,8.00元代表议案8,9.00元代表议案9。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本所新股申购业务操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申报规定如下:
A、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B、“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C、“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③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马跃、范仁平
电话:0951-5070380、5673796
传真:0951-5673796
授权委托书及回执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 出席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委托书所示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对未作具体表决指示的议案,被委托人可行使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对该项议案弃权;
3、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回 执
截止2015年4月23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青龙管业”(002457)股
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帐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2015年 月 日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0] 904号”文件《关于核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截至2010年7月26日,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500万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947,633.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8,052,366.36元,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0YCA10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010年度以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目100,169,362.92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偿还银行借款204,000,000.00元,共计支出354,169,362.92元,扣除2011年3月21日公司用自有资金归还以募集资金用于天津海龙一期办公楼工程款的资金2,052,500.00元后,2010年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52,116,862.92元。
201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5,253,856.71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目32,241,217.35元、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子公司及超募投资项目33,012,639.36元;归还2011年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新增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
201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9,837,356.99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目6,967,350.34元,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42,870,006.65元, 归还2011年末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新增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
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726,962.27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本公司本年度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7,331,258.23元;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归还超募资金项目2012年超支使用募集资金58,220.50元;归还2012年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为50,000,000.00元。
截止2013年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4,481,114.35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项目5,259,779.94元,均投入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2、子公司天津海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超支使用募集资金83,000.00元。
3、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收回“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购地”项目已付土地出让金11,894,800.00元。
4、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470,000,000.00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已赎回50,000,000.00元,尚未到期理财产品420,000,000.00元。
5、本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为6,581,094.49元,手续费支出为3,427.00元。
6.截止2014年12月31日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31,498,871.1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2010年开设了六个募集资金专用户,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青铜峡支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青铜峡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青铜峡铝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青铜峡铝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矿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1年新增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在石嘴山银行银川解放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户、子公司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户、本公司本部在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户,同时本公司、子公司分别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4年新增一个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为本公司在宁夏银行青铜峡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理财专用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1,498,871.19元,其中:存储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的活期存款余额为13,713,871.19元,在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余额为17,785,000.00元,具体分布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6,718,020.06元,其中:
(1)本年以募集资金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项目”5,259,779.94元;
(2)子公司天津海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归还 “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超支使用募集资金83,000.00元。“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为6,044.00万元,截止变更时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6,052.30万元,变更后超支使用募集资金83,000.00元由子公司天津海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收回“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购地”项目土地出让金11,894,800.00元。本公司201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1年6月29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超募资金1,700万元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购置340亩建设用地,用于投资建设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由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实施;2013年1月30日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银国用[2013]60133号土地使用权,以超募资金支付土地出让金11,894,800.00元。本年因银川市政府市政规划调整,市政府决定收回上述土地使用权予以注销,故退回子公司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子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将退回的土地出让金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4年末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7,763,094.29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
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本公司于 2014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4年2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决议,公司可以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使用额度为2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本公司2014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由25,000万元增加至43,0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12,500万元、超募资金30,500万元)。
根据以上决议,本公司2014年度累计以募集资金或超募资金认购理财产品470,000,000.00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已赎回50,000,000.00元,尚未到期理财产品为420,000,000.00元,尚未到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本年已赎回的理财产品为2014年8月22日认购交通银行发行的“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5,000万元,于2014年12月17日赎回,取得收益576,986.30元于2015年3月10日转入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4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按照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持有期间的预期收益为14,922,465.77元。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终止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剩余投资项目
根据本公司2014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剩余投资项目的议案》,因天津市滨海新区正式挂牌成立后对土地规划进行了调整,当地政府拟出让的用于增加PCCP生产场地的100亩土地位置距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现有场地较远,若继续购置,将会造成基础实施和辅助生产系统的重复投资且无法进行有效利用,进而增加产品成本和运营管理成本,最终导致募集资金投资浪费,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海龙二期剩余项目。天津海龙二期建设项目原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承诺投资额为7,860万元,经本公司2011年6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1年6月29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内容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额变更为8,644万元,其中包括拟投资2600万元作为购置100亩PCCP生产场地用土地的购置费,变更后的项目建设内容除上述土地购置以外,其他建设内容均已于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并投入使用,因政府规划调整影响土地购置项目一直无法实施。本次变更后天津海龙二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变更为6,044.00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052.30万元,较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超支8.3万元,子公司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变更减少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2600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来使用。
(2)终止实施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投资项目
根据本公司2014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投资项目的议案》,因项目土地规划进展缓慢等原因,项目总体建设进度未能按计划如期进行,期间因市场形势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当地同行业投资饱和,市场竞争极为激烈,产品价格大幅降低,阜康二期的投资内容已失去投资价值,若继续投资,将很难取得预期的投资效益,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优化产品结构,故决定终止实施阜康二期工程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本公司于2010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 2010年10月26日召开的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立项,募集资金投资额为13,051.41万元,分两期实施;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一期工程已完成并投产,二期工程尚未实施,本次变更后新疆阜康青龙管业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变更为5,332.72万元,减少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7,718.69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来使用。
4、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无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201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于2011年6月29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取消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PCP项目设备购置、车间建造费等共约1,816万元,调整为购置PCCP生产车间用地100亩,总价2,600万元,不足部分784万元,以超募资金补充。公司2011年6月11日披露了2011-026号公告。变更后的项目因具体土地位置未确定故募集资金一直未使用,本期经201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未实施的部分终止实施,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2600万元转为超募资金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来使用。
2. 2012年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将“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L、PCCP-E)扩建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7,093.63万元(含流动资金1,009.20万元)转投到公司的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之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调整为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方式由本公司独资投入调整为合资经营,实施地点由公司本部厂区内调整为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截止本年度末,变更后的项目因建设用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尚未实施。
3. 2012年7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将本公司第二次增资的增资方式由超募资金变更为自有货币资金,增资额仍然为490.20万元。变更后的490.20万元的超募资金的使用另行确定。
4、2013年7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4年1月6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的议案》,决议终止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1,477.21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来使用。
5、根据本公司2014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新疆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7,718.69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未来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来使用。
5.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500万元,扣除承销、上市推荐及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2,694.76万元后,募集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805.24万元。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