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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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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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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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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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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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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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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7月10日, 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三年,因此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汇添富理财14天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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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添富理财14天债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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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表净值收益率数据所取的基金运作周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为起始日的运作周期。

 2、本基金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并在运作期期末集中支付。

 3、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7月10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三年。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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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本基金建仓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012年7月10日)起两周,建仓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2.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7月10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三年。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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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7月10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五年。

 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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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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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公司旗下设立了北京、南方以及上海虹桥机场三个分公司,以及两个子公司——汇添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China Universal Asset Management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和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汇添富是中国第一批获得QDII业务资格、专户业务资格、设立海外子公司并且获得RQFII业务资格的基金公司,同时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在投资管理领域,汇添富已形成公募、专户、国际、养老金四大块业务以及股票、固定收益、被动投资、海外投资、另类投资五大块投资领域协同发展的格局。

 截止2014年末,汇添富共管理50只证券投资基金,涵盖股票、指数、QDII、债券、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产品。报告期内,汇添富共发行6只基金产品,包括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移动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环保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外延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收益快钱货币市场基金。

 汇添富始终坚持“以企业基本分析为立足点,挑选高质量的证券,把握市场脉络,做中长期投资布局,以获得持续稳定增长的较高的长期投资收益”这一长期价值投资理念,并在投资研究中坚定有效地贯彻和执行。2014年,汇添富取得了良好的整体投资业绩,准确把握市场节奏,精准布局产品线。旗下基金产品(除QDII产品)成立以来均实现正收益。其中逆向、美丽30、价值、民营等基金位列全市场股票型基金前1/4。

 2014年,汇添富专户业务快速发展,积极创新,推出了战略型定增专户、 新股投资主题专户、海外市场QDII专户、企业现金管理专户等创新型产品。2014年,公司成功获得包括国内全部大型保险公司在内的多家保险专户资格,获得多个专户组合并取得优异投资业绩。

 2014年,汇添富积极协助社保理事会研发新投资品种、参与社保产品设计和改造,并加强社保组合投资管理工作。目前公司的社保组合已经涵盖了股票、债券等品种,整体投资业绩优良。

 2014年,汇添富国际业务继续向前推进,香港子公司各项业务继续顺利推进,并成功发行添富主要消费RQFII ETF和医药RQFII ETF,以及RQFII货币市场基金。同时加强国际机构合作,在北欧、中东都有业务推进。

 2014年,汇添富电子商务业务继续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加强公司官网直销能力优化客户体验,一方面继续加强跨界合作,目前汇添富电商合作伙伴已达11家。2014年,“现金宝”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加强,现金宝APP成为下载和使用排名前十位的理财类手机应用中唯一由基金公司开发的应用。

 2014年,汇添富资本子公司发展良好,大力开展各类创新业务,推出按揭贷款收益权和供应链融资等创新业务。同时完成了大批规章制度和业务指引的修订,有力地保障公司运营合法有序。公司在2014年还涉足一级市场业务,积极参与了绿地集团增资扩股项目,成为第一家介入一级市场并参与国企改革的公募基金公司。

 2014年,汇添富持续开展贴心的投资者服务与教育工作。公司围绕向“现代财富管理机构”转型的思路,从不同类型客户的切身需求出发,大力建设投顾式客户服务体系;同时,公司进一步着力开展“投资者见面会”、“添富之约”客户沙龙、投资者“走进汇添富”和“走进上市公司”等全方位的投资者服务与教育活动。

 2014年,汇添富社会责任事业进一步深入开展。“河流?孩子”助学计划启动第七季活动,公司公益基金会捐资在青海省海东地区互助县建设“添富小学”;为添富小学校长及优秀乡村教师提供国内外知名教育机构的师资培训;“河流?孩子”公益纪录片成功在全国范围公映;“添富之爱 感恩十年”公益行走遍六所添富小学,让汇添富的业务伙伴更加深入了解了汇添富的感恩文化。

 2014年,汇添富荣获了包括金牛基金奖、上海市金融创新二等奖、最佳债券公司奖、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模范职工之家等多个重要奖项,行业地位进一步彰显。

 展望2015年,是中国改革深化的关键之年,“互联网+”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财富管理行业也将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催化之下发生更加剧烈的变化。2015年我们将继续为实现汇添富的梦想奋勇前行、为筑造中国梦添砖加瓦!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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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制度体系,覆盖了全部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和社保组合;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监督检查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具体控制措施包括:(1)在研究环节,公司建立了统一的投研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公司内外部研究成果对所有基金经理和投资经理开放分享。同时,通过投研团队例会、投资研究联席会议等投资研究交流机制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2)在投资环节,公司针对基金、专户、社保分别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各自议事规则分别召开会议,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独立制定资产配置计划和组合调整方案,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3)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集中交易,所有交易执行由集中交易室负责完成。投资交易系统参数设置为公平交易模式,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执行交易指令。所有场外交易执行亦由集中交易室处理,严格按照各组合事先提交的价格、数量进行分配,确保交易的公平性。(4)在交易监控环节,公司通过日常监控分析、投资交易监控报告、专项稽核等形式,对投资交易全过程实施监督,对包括利益输送在内的各类异常交易行为进行核查。核查的范围包括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反向交易、交易价差、收益率差异、场外交易分配、场外议价公允性等等。(5)在报告分析方面,公司按季度和年度编制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并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审核签署。同时,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还将就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投资者利益保护。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持续完善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和公平交易制度,进一步实现了流程化、体系化和系统化。公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体系由稽核监察部、集中交易室、投资研究部组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嵌入式的监控,确保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对本基金与公司旗下所有其他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并采集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日内、3日、5日)同向交易的样本,利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和工具,根据对样本个数、差价率是否为0的T检验显著程度、差价率均值是否小于1%、同向交易占优比等原因进行综合分析,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交易次数共8次,其中因专户到期清盘发生2次、因基金流动性需要发生3次、因对冲策略发生3次,经检查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债券市场前三季度呈现牛市格局,但是在12月份出现了全面调整,主要原因一方面受股债“跷跷板”的影响,债券市场投资行为受到挤压,另一方面,与今年前三季度资金宽松的局面有所不同,11-12月份资金面和货币市场利率均大幅上行,其中1年期短融的收益率最高达到5.5%,接近年初水平,而同期利率债调整幅度相应较小。

 与去年年末相比,本基金规模在今年有所下降,尤其是在12月末遭遇较大比例的赎回,导致部分合规比例暂时超标,目前已经调整正常,受制于规模较小,以及定存和现券收益双双下降的影响,组合收益率逐步走低。与去年相比,今年债券市场信用风险事件频发,并伴随大面积的债券评级下调,因此本基金在债券配置上更为谨慎,组合持仓以AA-AA+等中高等级品种为主,提高了组合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力争为持有人获取更稳定的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A级本期净值收益率为4.4777%,B级本期净值收益率为4.78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随着以能源为主的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下跌,全球主要经济体均处在低通胀环境中。美国通胀继续弱势运行可能性大,日本CPI 同比将重回1%以内,欧元区通缩风险加剧,以出口能源为主的新兴经济体则面临较大的通胀压力。在通胀走低以及油价下跌带来的全球不确定性上升的环境中,全球债券收益率近期持续下降。相比之下,中国国债收益率目前仍在历史平均水平上方,而与2012 年7 月份的低点相比,目前中长端仍比当时高30-40bp,而中短高出的幅度更为明显。中国债券的收益率仍有向下的想象空间。未来值得关注的仍是国内经济数据的表现。如果经济没有有效企稳甚至继续下滑,则可能证伪债券投资者的担忧,货币政策也可能会继续放松,债券在一季度供给压力较小的情况下有望迎来交易性的机会。整体来看,2015年的债市机会大于风险,但是整体的波动将加大,信贷和房地产市场的改善、地方债的供给,以及信用风险事件仍是不可忽视的债市“黑天鹅”。

 我们将综合分析本基金的份额变动,提前做好债券与存款之间的配置计划。本基金的组合流动性管理特征不同于普通货币基金,在总结前期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我们将更加明确地注重流动性,做好份额变动的分析和预测,合理搭配回购、同业存款、短融、金融债等品种,力争提高组合收益,同时会针对债券市场风险频发的现状,做好债券资质的筛查,避免出现所投资债券评级下调、到期无法兑现的情况。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以维护基金份额持人利益为宗旨,有效地组织开展对基金运作的内部监察稽核。督察长和稽核监察部门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常规稽核、专项检查和系统监控等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工作,强化对基金运作和公司运营的合规性监察,促进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不断改进,并依照规定定期向监管机关、董事会报送监察稽核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在本报告期内,督察长和稽核监察部门积极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对相关制度的合法性、规范性、有效性和时效性进行了评估,并根据各项业务特点、业务发展实际,建立和健全了业务规章、岗位手册和业务操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责任,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更加成熟和完善,为切实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稽核监察,确保基金运作和公司经营合法合规

 本报告期内,督察长和稽核监察部门坚持以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为依据,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基金运作和公司经营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实施了严格的稽核监察,包括对基金投资交易行为、投资指标的监控,对投资组合的风险度量、评估和建议,对基金信息披露的审核、监督,对基金销售、营销的稽核、控制,对基金营运、技术系统的稽核、评估,切实保证了基金运作和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

 (三)强化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合规意识

 本报告期内,督察长和稽核监察部门积极推动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教育培训。公司及相关部门通过及时、有序和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制度规章、风险案例的研讨、培训和交流,提升了员工的风险意识、合规意识,提高了员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技能和水平,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基础得到夯实和优化。

 通过上述工作,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运作合法合规,充分维护和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一步提高稽核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与《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本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由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部、集中交易室、基金营运部和稽核监察部人员及基金经理等组成了估值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司各部门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但应参加估值小组会议,可以提议测算某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影响,并有权表决有关议案但仅享有一票表决权,从而将其影响程度进行适当限制,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报告期内,本基金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而取得中债估值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并在运作期期末集中支付。

 本基金期初应付收益137,293.99元,本基金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分配收益8,325,394.79元,其中人民币 元以红利再投资方式结转入实收基金,人民币 元因基金赎回而支付给投资者,其余人民币154,796.20元为期末应付收益。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汇添富理财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汇添富理财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汇添富理财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汤 骏、蔺育化于2015年3月27日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审字第60466941_B24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汇添富理财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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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90,185,309.28份,其中下属A类基金份额总额72,006,922.86份;下属B类基金份额总额18,178,386.42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汇添富理财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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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汇添富理财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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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林利军______ ______陈灿辉______ ____王小练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汇添富理财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842号文《关于核准汇添富理财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2年7月10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1,784,864,324.5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注册登记机构均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采用积极管理型的投资策略,原则上将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在134天以内,在控制利率风险、尽量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并满足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基金收益。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采用若干修订后/新会计准则

 2014年1至3月,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上述7项会计准则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6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

 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对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1、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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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3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4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

 本基金分为A类份额和B类份额,分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注册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1.1.1.1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1.1.1.2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1.1.2.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1.1.1.2.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1.1.1.3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除上表列示的金额外,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度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114.15元(2013年度:人民币7,556.21元),2014年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400,000.00元(2013年末:人民币212,857.14元)。

 1.1.1.4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1.1.1.5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1.1.2 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1.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1.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1.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1.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5,984,871.02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公允价值

 7.4.10.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0.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0.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40,091,977.73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7.4.10.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2014年度,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无由第一层次转入第二层次以及第二层次转入第一层次的投资。

 本基金调整公允价值计量层次转换时点的相关会计政策在前后各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7.4.10.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本期末均不以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7.4.10.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0.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0.4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5年3月27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34天”,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

 8.8.2

 8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不存在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8.8.3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

 q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2014年1月23日公告,增聘汤丛珊女士担任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曾刚先生不再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2、基金管理人2014年1月23日公告,增聘汤丛珊女士担任汇添富理财6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曾刚先生不再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3、基金管理人2014年1月23日公告,增聘陆文磊先生担任汇添富收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陈加荣先生不再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4、基金管理人2014年1月23日公告,增聘何旻先生担任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与陈加荣先生共同管理该基金。

 5、《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3月6日正式生效,赖中立先生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6、基金管理人2014年3月28日公告,增聘雷鸣先生担任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与齐东超先生共同管理该基金。

 7、基金管理人2014年4月10日公告,增聘朱晓亮先生担任汇添富民营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齐东超先生不再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8、基金管理人2014年4月10日公告,增聘顾耀强先生担任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与韩贤旺先生、叶从飞先生、朱晓亮先生共同管理该基金。

 9、基金管理人2014年4月10日公告,齐东超先生不再担任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由雷鸣先生单独管理该基金。

 10、《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28日正式生效,汤丛珊女士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11、《汇添富移动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8月26日正式生效,欧阳沁春先生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12、《汇添富环保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16日正式生效,叶从飞先生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13、基金管理人2014年10月25日公告,增聘徐寅喆女士担任汇添富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与曾刚先生共同管理该基金。

 14、基金管理人2014年10月25日公告,增聘徐寅喆女士担任汇添富收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与陆文磊先生共同管理该基金。

 15、基金管理人2014年11月27日公告,增聘徐寅喆女士担任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与汤丛珊女士共同管理该基金。

 16、《汇添富外延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12月8日正式生效,韩贤旺先生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17、《汇添富收益快钱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12月23日正式生效,陆文磊先生、徐寅喆女士共同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18、本报告期内,因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工作需要,任命余晓晨先生主持本行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工作。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此处的佣金指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基金交易单元选择和成交量的分配工作由投资研究部统一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

 (2)交易单元分配的目标是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对券商服务的评价控制交易单元的分配比例。

 (3)投资研究部根据评分的结果决定本月的交易单元分配比例。其标准是按照上个月券商评分决定本月的交易单元拟分配比例,并在综合考察年度券商的综合排名及累计的交易分配量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使得总的交易量的分配符合综合排名,同时每个交易单元的分配量不超过总成交量的30%。

 (4)每半年综合考虑近半年及最新的评分情况,作为增加或更换券商交易单元的依据。

 (5)调整租用交易单元的选择及决定交易单元成交量的分布情况由投资研究部决定,投资总监审批。

 (6)成交量分布的决定应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完成;更换券商交易单元的决定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完成。

 (7)调整和更换交易单元所涉及到的交易单元运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基金会计应负责协助及时催缴。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此37个交易单元与汇添富逆向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高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汇添富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共用。本报告期新增1家证券公司的2个交易单元:国金证券(上交所和深交所交易单元).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期未发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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