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5-02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上午10: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2015年3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15:00至2015年3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洪欣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88,415,8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131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4人,代表4家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8,300,5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123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5,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900,2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301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张立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32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11,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1%;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5亿元融资租赁及本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32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11,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1%;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向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10亿元融资租赁及本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32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11,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1%;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32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11,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1%;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32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11,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1%;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新增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823,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8%;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11,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1%;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新增与新疆新铁中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823,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8%;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11,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1%;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823,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8%;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11,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1%;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40,000万元综合授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32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11,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1%;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15,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32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11,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1%;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32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11,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1%;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张立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现场大会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5-029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五届十九次董事会于2015年3月23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3月30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1人,董事陈道强先生因出差无法参会,授权委托董事王洪欣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董事王龙远先生因出差无法参会,授权委托董事孙润兰女士代其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洪欣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补充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补充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为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提供40000万元财务资助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为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提供600万元财务资助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5年度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1、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州分行营业部申请8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申请72,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6亿元融资租赁及本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发行8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根据生产经营、项目建设需要,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发行规模:8亿元。
(二)期限:发行日起计365日。
(三)主承销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将按照发行期间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六)发行日期:根据新疆富丽达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成功后有效期内发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主要用于满足新疆富丽达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及置换新疆富丽达部分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发行8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根据生产经营、项目建设需要,拟发行中期票据。现将发行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发行规模:8亿元。
(二)期限:5年。
(三)主承销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发行期间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六)发行日期:根据新疆富丽达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成功后有效期内发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新疆富丽达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用于项目建设等,具体根据新疆富丽达资金需求。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发行1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根据生产经营、项目建设需要,拟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定向工具”)10亿元,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发行规模:10亿元。
(二)期限:3年
(三)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利率:发行利率视债券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和企业需求而定,具体利率以定向投资人与新疆富丽达签订的《定向发行协议》为准。
(五)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者(即定向投资人)。
(六)发行时间:本次定向工具根据有效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结合新疆富丽达资金需要,由新疆富丽达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补充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以及用于项目建设等,具体根据新疆富丽达资金需求而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雅玲女士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依据《公司法》、《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任王雅玲女士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王雅玲女士简历见附件。
九、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王雅玲女士简历
王雅玲女士,1971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年至2001年,任原新疆氯碱厂树脂车间技术员;2001年至2002年,任原新疆氯碱厂技术中心副主任;2002年至2005年,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树脂厂副厂长;2005年至2007年,任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树脂分厂厂长;2007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华泰项目部项目经理;2009年12月至2010年9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2010年9月至2012年7月,任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2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3年10月至今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主任。
王雅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雅玲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5-030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五届十四次监事会于2015年3月23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4名,监事唐湘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会议,授权监事冯召海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欣洲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补充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补充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为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提供40000万元财务资助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为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提供600万元财务资助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5年度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1、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州分行营业部申请8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申请72,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6亿元融资租赁及本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5-03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补充
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补充专项说明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经过近几年的项目建设和技术改造,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截止2013年末已具备15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1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128万吨电石、120万千瓦自备电装机生产能力,随着产能扩大、产业链的完善,公司产业已从氯碱化工行业涉足到电石行业、电力行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发生显著变化。
同时,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固定资产投资,随着公司新建项目建成投产,公司目前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较之过去质量及性能发生了很大变化,房屋建筑物大多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机器设备大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公司原来的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一定程度上已不能真实反映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实际使用状况。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同时通过对比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为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间及每期实际的资产消耗,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2013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公司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将电石行业、电力行业的折旧年限和部分氯碱化工行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前后比较表
■
2、折旧年限调整后,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不变,净残值率为5%。
3、本次调整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具体的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四)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公司的业务范围无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无影响。
2014年1月12日,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将减少计提2014年度折旧额4.2亿元左右,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在2014年度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14年度的净利润3.4亿元左右,预计将增加公司2014年末所有者权益3.4亿元左右。
经复核上述会计估计变更,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实际减少2014年度折旧计提额7.08亿元,较原预计减少额4.19亿元增加2.89亿元,其中2014年度新增固定资产增加占比2.23%,调整折旧年限的机器设备范围少计增加占比78.04%,部分机器设备原预计使用年限少计增加占比18.37%,其他影响占比1.36%。
假设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减少折旧金额7.08亿元全部结转当期损益,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将增加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67亿元,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2014年末所有者权益6.67亿元。
(五)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补充专项说明的批准
公司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月12日决议批准,并于2014年1月29日经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关于此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补充专项说明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30日决议批准,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补充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会计估计变更补充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会计估计变更补充事项。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补充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补充专项说明。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补充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瑞华专审字[2015]65010002号)。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补充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歉,并提醒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5-03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金额、期限及用途
根据公司2015年全面预算及融资计划,为保障下属公司生产运营,公司拟向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1、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新疆富丽达2015年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新疆富丽达提供40,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一年,资金占用费以签订合同为准。
2、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泰齐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北京中泰齐力2015年经营业务需要,公司拟向北京中泰齐力提供财务资助600万元,期限六个月,资金占用费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的义务
(一)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情况
1、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2,448.979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培荣
注册地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218国道东侧、库塔干渠北侧
主营业务:粘胶纤维、差别化纤维的生产及技术开发,配套热、电、水的技术开发,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玻璃钢制品、塑料制品、通风管道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安装、修理、防腐。房屋租赁。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11月30日,新疆富丽达资产总额为484,962.59万元,负债总额为316,109.29万元,净资产为168,853.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18%(以上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如下:
■
注:新疆中泰贯喜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所持新疆富丽达5%股权近期将全部转让给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截止公告日,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为新疆富丽达提供财务资助余额31,000万元,本次公司向新疆富丽达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未提供财务资助。
3、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情况
1、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岩峰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农林路1号
主营业务: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化工产品、石油制品。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9月30日,北京中泰齐力资产总额为4,948万元,负债总额为3,933?万元,净资产为?1,0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48%(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为下属公司新疆富丽达、北京齐力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基于新疆富丽达和北京齐力生产经营需要,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依据新疆富丽达、北京齐力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和公司资金状况,公司向新疆富丽达、北京齐力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保证被资助对象生产经营需要。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有能力控制被资助对象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整体运作,中泰化学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公司下属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对保证被资助对象经营起到促进作用,财务资助的具体资金占用费利率以具体签订的合同为准,不损害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中泰化学向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意见
中泰化学拟向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泰化学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均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上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中泰化学拟向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对中泰化学上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七、截止2015年3月28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1,330,956万元,其中:中泰化学对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866,822万元,华泰公司对中泰化学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433,134万元,阜康能源对中泰化学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0,000万元,中泰矿冶为中泰化学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1,000万元,逾期金额0万元。如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1, 371,556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3、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2014年11月报表;
4、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2014年9月报表;
5、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6、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5-03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1、为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2015年新增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根据2015年生产运营、项目建设情况,拟向银行新增申请15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2015年度内,新疆富丽达将根据需要适时向银行申请贷款,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计划如下:
■
注:(1)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中泰化学担保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是否贷款视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经营需要而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和担保金额。
2、为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提供保证担保
新疆富丽达根据生产经营、项目建设需要,拟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6亿元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期限:6年;利率:同期贷款利率;担保方式:由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资金用途:该资金用于新疆富丽达项目建设和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具体以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2,448.979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培荣
注册地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218国道东侧、库塔干渠北侧
主营业务:粘胶纤维、差别化纤维的生产及技术开发,配套热、电、水的技术开发,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玻璃钢制品、塑料制品、通风管道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安装、修理、防腐。房屋租赁。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11月30日,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84,962.59万元,负债总额为316,109.29万元,净资产为168,853.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18%(以上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注:新疆中泰贯喜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所持新疆富丽达5%股权近期将全部转让给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3)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与金额:
(1)新增申请152,000万元综合授信,具体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申请6亿元融资租赁,期限6年,利率:同期贷款利率。
三、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 拟向银行申请152,000万元综合授信、6亿元融资租赁是根据其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需要。新疆富丽达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泰化学为新疆富丽达提供保证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我们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新疆富丽达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此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的意见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泰化学担保总额为614,812.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69%,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586,612.3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35%。中泰化学本次拟为新疆富丽达提供保证担保金额21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06%。
中泰化学为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保理业务已于2014年8月20日陆续逾期,该笔保理业务是由中泰化学与新疆七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担保责任,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仍在积极协调还款事宜。新疆富丽达为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7,200万元。
2、新疆富丽达为中泰化学的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中泰化学拟为新疆富丽达提供担保,不会对中泰化学资产和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中泰化学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中泰化学拟为新疆富丽达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泰化学《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中泰化学《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截至目前,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泰化学《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中泰化学本次拟为新疆富丽达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14,812.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69%,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502,5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0万元;为控股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5,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9,112.35万元;为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新疆富丽达为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7,200万元。若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826,812.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7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3.07%。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保理业务已于2014年8月20日陆续逾期,该笔保理业务是由公司与新疆七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担保责任。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仍在积极协调还款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3、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2014年11月财务报表;
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5-03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五届十四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上午10: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2015年4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15:00至2015年4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0日
(四)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补充专项说明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为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提供40000万元财务资助
(2)为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提供600万元财务资助
3、审议关于新增2015年度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1)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州分行营业部申请8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2)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申请72,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4、审议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6亿元融资租赁及本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发行8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6、审议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发行8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7、审议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发行1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3、4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会议股权登记日及出席会议对象
(一)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0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日及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4月13日上午9:30至下午7:00之间。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邮 编:830026;
传真号码:0991-8751690。
(四)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潘玉英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92,投票简称均为“中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整体与分拆表决;
A、整体表决
■
注:“总议案”指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7项议案,投资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B、分拆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具体如下表:
■
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五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15:00至2015年4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一、关于201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补充专项说明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二、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为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提供40000万元财务资助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2、为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提供600万元财务资助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三、审议关于新增2015年度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1、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州分行营业部申请8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2、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申请72,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四、审议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6亿元融资租赁及本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五、审议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发行8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六、审议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发行8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七、审议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发行1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