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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3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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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5-006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8人,实际出席董事18人,共收回有效票数18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收购Superlift所持凯傲公司股份的议案

 为增强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鉴于KION GROUP AG(下称“凯傲公司”)近期的优良业务表现,本公司拟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Weichai Power (Luxembourg) Holding S.à r.l.(下称“潍柴卢森堡”),按照每股38.15欧元的价格购买Superlift Holding S.à r.l.(下称“Superlift”)所持有的490万股凯傲公司股份,占凯傲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4.95%,收购总价为18,693.5万欧元,同时承担相应的交易成本(下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间接持有凯傲公司的股权比例将进一步增至38.25%。

 董事会认为有关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符合公司及整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批准本次交易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潍柴卢森堡及其被授权人:(1)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所有法律及其他文件;(2)办理本次交易所涉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申请程序及手续;(3)办理本次交易的其它一切相关事宜。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8人,其中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收购Superlift所持凯傲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根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提交给我们的关于公司收购Superlift所持凯傲公司股份的相关资料,我们已就该事项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咨询与了解,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将《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收购Superlift所持凯傲公司股份的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2、本次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对上述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

 卢 毅 朱贺华

 张振华 张 忠

 王贡勇 宁向东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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