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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3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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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中国”)协商,决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参加东亚中国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02)、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04)、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40009)、华安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40022)。

 三、优惠活动的内容

 1、自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投资者通过经东亚中国授权开展基金代销业务的分行网点柜面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以上基金,即可享受定期定额申购费率4折优惠。

 优惠后基金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定期定额投资以首次定投签约时所适用费率标准执行。

 2、各基金原费率参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3、本优惠仅针对在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东亚中国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800-830-3811

 网站:www.hkbea.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公司网址: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

 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3期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3期已于2015年3月26日结束本期运作,运作期共38天。该运作期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33)的年化收益率为4.685%,本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34)的年化收益率为4.934%。

 (2)投资者于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3月25日集中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期的收益,于2015年3月25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期的收益。

 (3)若投资者于2015年3月25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以现金形式支付。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2015年第3期的收益支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既往各运作期收益情况,请参见刊登在2015年3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3期赎回开放日及2015年第4期集中申购开放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5)截至2015年3月26日被冻结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划出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7)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2015年3月26日之前(含该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8)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本公告中的收益支付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其后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0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

 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3期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3期已于2015年3月26日结束本期运作,运作期共29天。该运作期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28)的年化收益率为4.278%,本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29)的年化收益率为4.518%。

 (2)投资者于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3月25日集中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期的收益,于2015年3月25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期的收益。

 (3)若投资者于2015年3月25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以现金形式支付。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2015年第3期的收益支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既往各运作期收益情况,请参见刊登在2015年3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3期赎回开放日及2015年第4期集中申购开放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5)截至2015年3月26日被冻结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划出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7)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2015年3月26日之前(含该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8)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本公告中的收益支付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其后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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