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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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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5-17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3月27日下午2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3月26日-2015年3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6日15:00 至2015年3月2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1号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王宏董事长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20,386,0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63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20,002,5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56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83,4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2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04,5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1,1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83,4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2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357,5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3%;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557%;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357,5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3%;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557%;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357,5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3%;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557%;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357,5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3%;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557%;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350,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1%;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019%;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送现金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357,5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3%;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557%;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357,5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3%;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557%;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就2014年度履职情况向大会做了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马焱 徐述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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