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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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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5-008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4年年报事后审核
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部发来的《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216号),公司现就意见函中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公司新业务、新技术及发展战略

 公司年报披露,公司在保持传统业务稳健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产品、新业务、新市场,为了便于投资者理解公司新业务等的具体影响和进展,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准则》(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请公司就下述问题补充披露:

 1、新技术。年报显示,目前公司正在加大行业拓展、国际化以及与高校合作研究的力度。其中公司与北邮等高校合作研究新业务和新技术,如SDN/NFV、室内定位、物联网等。请公司补充披露以上新技术目前取得的进展,对于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及未来发展的影响。

 回复: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开发为动力,以效益为中心,以营销为手段”的发展方针和“内联院所,外联国际”的研发方针,与北京邮电大学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实现了双方在人才、技术、市场、科研、资金等方面的优势互补,使公司保持可持续的发展后劲。

 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我们与北京邮电大学之间,通过聘请企业教授、委托培养研究生和接收研究生实习等方式,在新技术研发层面紧密合作,比如SDN/NFV、室内定位、物联网等领域,争取将北京邮电大学的实验室项目通过中试放大、二次开发,逐步形成商用化的解决方案,变为市场需求的现实产品,建立高校与企业双丰收的产、学、研一体化机制,为公司和大学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上述SDN/NFV、室内定位及物联网等技术,是公司拟重点投入研发力量进行预研的项目,还未取得市场应用的进展,对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及未来发展的影响还无法判断。

 2、新市场。年报显示,公司成功中标“中国电信4G无线网综合网管项目”、“河北广电互联网业务支撑平台项目—系统集成服务”、“河北广电互联网业务支撑平台项目—综合网管”及与甘肃广电签订了3.1亿元框架协议,全面推动甘肃智慧城市业务。请公司补充披露以上合同对公司的影响,是否达到重要合同的标准,以及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与披露程序。

 回复:

 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了中标“中国电信4G无线网综合网管项目”、“河北广电互联网业务支撑平台项目—系统集成服务”、“河北广电互联网业务支撑平台项目—综合网管”,上述合同未达到重要合同标准,无需进行专门披露。公司承担的中国电信4G无线综合网管是电信采用大数据技术建设的全国一套网管项目,该项目的成功将会成为中国电信及其他运营商后续OSS项目的实施典范;河北广电互联网业务支撑平台项目,也是公司进入广电互联网领域的一个良好开端,这些项目合同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要求的披露标准,公司未进行临时公告披露。但上述项目的实施标志着公司开拓了新的市场领域,对今后在相关市场的推广应用有重要意义,对公司未来业务的拓展有积极影响。因此,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将这些代表性项目予以披露。

 公司与甘肃广电签订了3.1亿元框架协议,全面推动甘肃智慧城市业务。本协议合同工期是36个月,合同有效期是5年,付款方式为根据工程量完成情况分五期付款。本协议为公司与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具体执行将以各城市的具体项目建设需求为主导,以最终落实的具体项目为准。

 本协议达到重要合同标准,按照《亿阳信通资产运用审批权限手册》的规定,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并通过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报送流程,抄报公司证券事务部。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亿阳信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对本协议以临时公告形式进行了披露。详情请见2014年5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2号。

 3、新业务。公司经营计划显示,公司将业务已成熟的各种行业应用整合到“智慧城市”的整体方案中,并加大投资力度,通过兼并收购方式积极拓展,扩大公司在智慧城市业务的整体规模和盈利能力。请公司补充披露此计划的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收入、市场份额的扩大,研发计划以及为达到上述经营目标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回复:

 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在电信、交通、金融、能源、政府等多个行业积累了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技术领先、方案成熟、服务优质,具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公司将整合目前已经成熟应用的智能交通、云计算、大数据、信息安全、城市交通一卡通、无线城市、城市建筑节能等解决方案,形成亿阳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并在潜在的目标城市进行市场推广。以智慧城市为龙头和抓手,带动传统业务及应用在各行各业的推广和普及,以达到增加收入和扩大市场份额的目的。从而实现公司“四轮驱动”发展战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目标。

 公司采取的主要解决措施包括,成立智慧城市事业部,整合现有行业应用的解决方案,为城市提供咨询、规划和顶层设计等服务;建立客户渠道,开展市场推广和宣传工作;加大“内联院所、外联国际”的步伐,重点推进与北京邮电大学进行全方位的合作,通过聘请行业内教授专家,建立联合实验室、专项课题组等多种形式,解决最为迫切的业务和实际技术问题。目前已经指定相关负责人,形成项目和课题计划及阶段性里程碑目标,并拟定了国家专项课题申请和相关专利的申报等计划。在研发方面拟成立智慧城市研究院,在原有相关行业研发团队的基础上至少增加50%以上的研发投入,开展智慧城市的关键技术研究和相关平台软件的开发工作,形成公司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关于通过兼并收购方式积极拓展,扩大公司在智慧城市业务的整体规模和盈利能力方面,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具体工作计划和目标,不排除今后会开展相关的工作。公司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4、发展战略。请公司从核心技术替代或扩散、产业链整合、价格竞争、成本波动等方面进行详细披露。若存在多种业务,请补充披露各项业务的发展规划。

 回复:

 公司已经制定的“四轮驱动”发展战略,即“大力发展增值业务、优势产品行业拓展、合作共赢开拓国际、收购兼并增加赢利”。为落实发展战略,公司将加大在新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新行业、新市场的投入,利用资本市场的力量,围绕公司产业链和产品线的延伸,在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上下功夫,力争完成经营计划。

 首先,公司通过自身技术积累,在通信网络管理领域有着国内领先的技术市场地位,未来可以将网络管理软件及解决方案向其他行业客户市场推广应用。比如“三网融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等其他行业用户及家庭互联网用户等,都可以成为公司的目标客户群。通过现有产品向其他行业及用户拓展,可以有效地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同时,公司一直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公司自有软件都积极申请相关的专利权以及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都签有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以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其次,公司拥有大型软件研发中心,一直坚持“内联院所、外联国际”的研发方针,既保证现实创利的技术和项目的研发投入,又加大力度研发未来3—5年可能产业化的技术和项目,同时研发还瞄准未来10年行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必要的技术储备。由此可以保持公司的技术领先地位和贴近用户的服务能力,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价格优势。

 第三,通过组织结构优化,落实责任到人。进行事业部改制,不断引进新的管理、市场、业务与技术人才,加强对骨干员工和后备干部的培养,优化KPI考核与激励制度,加强对核心团队的激励,通过“情感纽带”、“事业纽带”、“利益纽带”,建立利益共同体,保持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以期保持公司长期发展的动力。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报告的披露

 请严格按照《格式准则第2号》第二十一条的要求,详细补充披露或说明以下事项:

 1、收入。补充披露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产销量、订单或劳务的结算比例等因素。若订单收入占比超过50%以上,公司还应当补充披露重大的在手订单情况,并披露前期订单在本年度进展和本年度新增订单的完成比例。

 回复:

 2014年度,公司计算机与通信业务收入8.58亿元,智能交通业务收入3.13亿元,两项业务合计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99.96%。根据业务性质,计算机与通信业务及智能交通业务的收入均属于订单收入,按行业划分的重大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公司在计算机与通信行业的在手订单总额为21.13亿元,其中,2014年新签约订单在2014年底完成比例约为38%,2013年度新增订单在2014年底完成比例大约为85%,2012及以前年度签约订单在2014年底完成比例大约为95%,平均完成比例为75%。

 公司在智能交通行业的在手订单总额为18.88亿元,其中,2014年新签约订单在2014年底完成比例约为19%,2013年度新增订单在2014年底完成比例大约为64%,2012年及以前年度签约订单在2014年底完成比例大约为83%,平均完成比例为68%。

 2、研发支出。报告期公司研发支出金额为13,047.84万元,其中资本化金额为11,997.68万元,研发支出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1.13%。请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分类,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研发项目的目的、开始时点、进展、拟达到的目标及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回复:

 公司研发活动开始前,从产品的市场定位、环境分析、产品的功能以及性能分析、关键技术、技术风险分析以及研发策略等方面研究该新产品的研发是否可行,在可研性报告分析结果可行的基础上,对新产品提出研发立项申请,最终经由主管研发的副总裁签批后,该研发项目方可开始。在会计处理上,依据立项审批表的签批时间确定资本化开始的时点,研发活动结束后,以取得的测试报告及软件产品著作权证书上标注的时间作为资本化结束时点,将“开发支出”余额转至“无形资产”,并开始摊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并依据会计准则对研发支出进行核算。2014年度,公司发生的研究阶段支出为1,050.16万元,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开发阶段支出11,997.68万元,计入“开发支出”科目,共计76个研发项目,其中有53个研发项目在年底前研发成功,取得了测试报告及软件著作权,由“开发支出”转至“无形资产”,合计6,554万元;23个项目仍在编码开发阶段。根据公司自身业务划分,76个研发项目中有72个项目属于计算机与通信行业,4个项目属于智能交通行业。公司结合电信运营商业务、技术、管理的发展趋势,深入理解用户需求,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并积极开拓新的市场机会,重点发展LTE网管、流量经营、大数据应用、云计算与虚拟化、集中化运维支撑以及手机应用平台等系列应用产品,为未来业务拓展奠定基础。

 3、理财产品。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中含有11,005万元的理财产品。请公司补充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的来源、合作方、投资份额、投资期限、产品类型、预计收益、投资盈亏等,以及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与披露程序。

 回复:

 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11,005万元,为存在银行的七天通知存款,该存款来源于公司经营积累资金,不约定存期,按支取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和实际存期一次性计付利息,由于本期尚未赎回该产品,故未发生理财收益。公司认为七天通知存款不需要对外披露。

 4、子公司、参股公司业绩波动。请公司判断是否存在单个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经营业绩与上一年度报告期内相比变动在30%以上,且对公司合并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若有,请补充披露业绩波动情况并分析其变动原因。

 回复:

 公司在计算机通信及智能交通两大领域积累多年,取得多项业内资质,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壁垒,这些资质大部分在母公司即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单位名下,因此,收入和业绩也主要体现在母公司报表上。子公司的业绩波动主要是为母公司做的区域支持带来的服务收入波动所致,对合并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本公司的参股公司也不存在经营业绩与上一年度相比变动在30%以上,且对公司合并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

 三、关于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

 1、预付账款。公司预付账款中3年以上金额为2,557.44万元。请公司补充说明以上预付款的性质,以及账龄长的原因。

 回复:

 公司预付账款3年以上账龄的,大多是预付给智能交通行业供应商的工程款,工程结束后按实际计量结算,由于该行业工程施工期较长,导致预付账款长期挂账。

 2、短期借款。公司短期借款24,000万元全部是抵押借款,请补充说明公司用于抵押的房屋及建筑物累计折旧及账面净额。

 回复:

 公司用于抵押的房屋是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西山赢府B座及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9层的房屋。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房屋的原值、累计折旧及账面净额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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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费用。

 (1)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中中介服务费金额合计为7,849.51万元,相比2013年增长51.79%。请公司补充说明造成以上增长的原因,对公司主营业务开拓的贡献。

 回复:

 本年度,公司为了更高效务实的实现既定目标,继续把硬件维护等基础服务外包,外包服务费用同比增加。

 公司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对北京办公楼进行新风工程改造,保证在雾霾天气室内PM2.5指标仍保持良好,让大家能够呼吸健康的空气,持续拥有世界一流的健康工作环境;本年度公司对网络视频会议系统进行改造,以确保网络会议更加便捷畅通,上述两项工程导致服务费增加。

 在确保传统业务稳定增长的同时,进军智慧城市、物联网及手机支付等领域,扩大同高校合作,在新市场开拓的过程中产生了相应的中介服务费。

 以上原因导致本年度发生的中介服务费同比增加较大。

 (2)公司年报解释管理费用的增加主要由于无形资产增加导致的摊销费用增加,但报表附注显示,公司管理费用中2014年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为6,147.14万元,2013年金额为6,222.81万元。请公司说明造成以上差异的原因;若披露有误,请予以更正或补充。

 回复:

 公司管理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员工工资、社保费用增加及中介服务费增加。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在年报中解释的原因(2)“由于无形资产增加导致的摊销费用增加”表述有误。

 4、资产减值损失。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4,362.31万元。请公司核实以上减值损失是否需要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若无需计提请说明原因。并请会计师事务所就以上事项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为子公司北京唯佳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拥有,该公司期末所得税可抵扣亏损为-1,431.02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无需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年审会计师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应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内,企业无法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使得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经济利益无法实现的,则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北京唯家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前无法判断预计未来能够实现应纳税所得额来抵扣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所以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请见附件。

 5、现金流。报告期公司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包含11,005万元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款项。请公司补充说明以上理财产品收益的会计核算和列报方法,以及进行前述处理的具体原因。

 回复:

 上述理财产品为银行七天通知存款,理财收益按支取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和实际存期一次性计付利息,由于本公司理财产品尚未赎回,故本期未发生理财产品的收益。

 公司将根据本次事后审核意见函的要求对年报进行补充修订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亿阳信通2014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函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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