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简称:广船国际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15-019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国科火字〔2011〕123号)规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于2015年3月26日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官方网站(www.gdstc.gov.cn)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广东省2014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高字[2015]30号),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红帆电脑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广东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14年10月10日,编号分别为 GR201444001294和 GR201444000484,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规定,本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相关规定,2014年度,本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本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