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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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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9 证券简称:青岛碱业 公告编号:临2015-019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30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本公司提交的《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反馈意见通知书》全文于201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投资者可以查阅详细内容。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将尽快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并同时进行披露。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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