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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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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0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年3月27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15年3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王洪章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2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和业绩公告的议案(含董事会报告书及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决议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的董事会报告书及财务决算方案(财务报告)提交本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行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以本行2014年税后利润人民币2,254.54亿元为基数,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225.45亿元;

 2.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计提一般准备金人民币162.48亿元;

 3. 向全体股东(于2015年6月30日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东)派发2014年度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301元(含税),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752.53亿元;

 4. 2014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四、关于2014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社会责任报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五、关于聘用2015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建议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及境内子公司2015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15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3,20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14年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14年资本充足率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资本充足率报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八、关于在马来西亚设立子银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批准本行在马来西亚设立子银行,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在马来西亚设立子银行的具体事宜。

 九、关于201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加快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与风险管控水平,强化风险量化分析与报告,本行对2014年风险管理情况进行了分析,对当前主要风险进行了研判并制定应对措施,形成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十、关于修订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王洪章先生连任本行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1票(王洪章先生弃权)。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王洪章先生连任本行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至本行2017年股东大会之日止。王洪章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王洪章先生,195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自2012年1月起出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王先生2003年11月至2011年1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纪委书记;2000年6月至2003年1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局长;1996年4月至2000年6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稽核监督局副局长、内审司司长;1989年11月至1996年4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行长助理、办公室副主任、资金计划部副主任、营业部总经理;1984年1月至1989年11月在中国工商银行工商信贷部、办公室工作;1978年9月至1984年1月在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局、储蓄局、工商信贷部工作。王先生是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1978年辽宁财经学院金融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97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除简历所披露内容之外,王洪章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没有其它关系;没有持有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本行股份权益;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资料,没有且过去亦未曾参与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事项;在过去三年中未在其它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除在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兼任董事长外,未在本集团其他成员中担任职务;没有其它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宜。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之后,王洪章先生将连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及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职务。

 十二、关于庞秀生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庞秀生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并增补庞秀生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三年,至本行2017年股东大会之日止。庞秀生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庞秀生先生,195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自2010年2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庞先生自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出任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自2006年4月至2009年12月出任本行首席财务官,并在2009年12月至2011年3月及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期间兼任本行首席财务官;2006年3月至2006年4月任本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任本行重组改制办公室主任;2003年6月至2005年5月任本行浙江省分行行长;2003年4月至2003年6月任本行浙江省分行负责人;1995年9月至2003年4月历任本行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庞先生是高级经济师,并是中国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995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技术经济专业研究生班毕业。

 除简历所披露内容之外,庞秀生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没有其它关系;没有持有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 章)第XV 部所定义之任何本行股份权益;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资料,没有且过去亦未曾参与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事项;在过去三年中未在其它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未在本集团成员中担任其它职务,没有其它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宜。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庞秀生先生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银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后履职。庞秀生先生履职后,将增补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十三、关于增补莫里·洪恩先生担任社会责任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1票(莫里·洪恩先生弃权)。

 本次会议批准增补莫里·洪恩先生担任社会责任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

 十四、关于提请召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决议于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召开本行2014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本行2014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0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年3月27日)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15年3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郭友监事长主持,应出席监事8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7名,刘进监事委托李晓玲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许一鸣首席财务官、陈彩虹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监事会认为本行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14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将本项议案提交本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参阅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监事会报告书相关内容。

 六、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1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参阅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监事会报告书相关内容。

 七、关于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1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参阅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监事会报告书相关内容。

 八、关于监事会及其成员2014年度履职情况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参阅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监事会报告书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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