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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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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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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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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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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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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2014年,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新趋势及发电设备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坚定不移推动“三个转变”(由注重规模扩张向注重效益增长转变、由注重产能提高向注重技术进步转变、由制造型企业向制造与服务型企业转变),切实转换发展动力,团结拼搏,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实现了公司总体平稳运行。

 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39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9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2.7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5.59%;实现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64元;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为16.59%,较上年同期减少3.51个百分点。

 发电设备产量情况

 2014年公司完成发电设备产量3445.5万千瓦,比2013年报披露的计划完工发电设备产量3300万千瓦增加了4%,其中水轮发电机组343.45万千瓦;汽轮发电机2996万千瓦;风电机组106.05万千瓦。电站锅炉2301万千瓦;电站汽轮机3129.4万千瓦。

 国内外市场开拓情况

 2014年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形势,公司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积极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全年新增订单人民币382亿元,其中出口项目人民币18亿元,约占5%。新增订单中,高效清洁能源占58%,新能源占16%,水能与环保占5%,工程及服务占21%。截至2014年末,公司在手订单达人民币1267 亿元,其中:高效清洁能源占64%、新能源占16 %、水能与环保占4%、工程及服务业占16%。在手订单中,出口项目约占13%。

 国内市场签订多个重大项目。获得惠来三期2×100万千瓦项目订单,签订徐矿新疆库车2×66万千瓦超超临界坑口电厂工程总承包合同;获得国内首个百万千瓦核电主机改造合同;布局未来3-5年重型燃机市场,推出了F5和J型新型燃机机组;直驱DF121-2500机型获得批量合同,新型双馈FD116-2000机型投运,订单量稳步提升;获得首台60万千瓦通流改造项目订单,并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签订机组改造协议。

 积极角逐国际市场,实现了风电产品批量出口瑞典;签订了委内瑞拉古里电站机组改造合同,该合同是中资企业在国外通过公开竞标获得的最大电站改造项目。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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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1) 本报告期,公司狠抓生产经营额项目管理,满足了客户需求,营业收入同比下降7.91%。

 (2)本年清洁高效发电设备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67%,主要是燃机产品收入增长129.10%。本年清洁高效发电设备毛利率同比下降4.60个百分点,主要是本期火电产品销售价格下降。

 (3)本年新能源产品收入同比下降26.56%,主要是风电产品收入同比下降38.07%。新能源毛利率下降5.36个百分点,主要是风电毛利率下降8.84个百分点。

 (4)本年水能及环保设备收入同比下降9.21%,主要是水电销售收入下降27.82%。水电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14.75个百分点,主要是本期销售的水电产品价格下降。

 (5)本年工程及服务收入同比下降27.43%,主要是本期工程项目收入同比下降36.31%。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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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经营计划

 公司以审慎的态度,以注重效益、注重转型、控制风险、确保可持续发展为重点制定了2015年的经营计划。本公司计划完工发电设备产量总计2700万千瓦,由于面临激烈市场竞争,销售收入和利润都面临下滑的趋势。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全面完成年度目标:

 拓展市场,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全力拓展国内市场,提升大中型火电市场占有率;积极拓展国内总包业务;继续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抽水蓄能机组的新机遇,争取更多订单;做实和进一步开拓重点核电项目;力争新型F级燃机订单实现突破;继续提升风电市场占有率;不断扩大电站服务和节能环保市场份额。

 全力开拓国际市场。抓住国家“一路一带”共建这一历史机遇,争取更大市场空间和更多项目来源。继续完善国际化网络布局,加强新区域、新能源项目开发。完善投融资体制,创新融资模式,丰富市场开拓手段。

 科学组织,确保项目节点受控

 2015年公司各项生产任务仍处于高位水平,公司将加强内部沟通和协调,以提升产品配套性为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排产,保进度,保重点,保质量,保安全。加强内外部资源控制和过程质量控制,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协调,周密组织现场服务,确保工程建设进度。

 创新驱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加快技术创新步伐,不断提升主导产品技术水平。制定火电机组三年赶超目标,持续做好汽轮机性能提升工作,大力推进老机组提质增效和近零排放改造工作,做好66万千瓦、100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研制工作;开展10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研发设计和工艺技术研究,做好大型高水头抽水蓄能机组和可变速抽蓄机组研发工作;开展三代核电CAP1400、华龙一号及AP1000核岛、常规岛主设备自主研制;全面推进5万千瓦燃气轮机研制;提高风电机组技术水平和可用率,完善双馈和直驱风电机组产品系列。

 持续改进,着力提升管理水平

 坚持精益化管理理念,坚持效益导向,深入开展全价值链、全流程、全要素的成本费用分析与管控,积极采取措施,降低生产成本和费用,强化应收账款与库存管理。牢固树立建立国际一流质量品牌的目标,加强产品质量控制,提升现场服务质量。

 锐意改革,激发经营管理活力

 整合优势资源,退出低效产能,实现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激发活力,促进核心主业发展。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实现精简高效。优化组织架构,提高管理效率。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东汽有限公司、东锅股份公司、东电有限公司、东方重机公司、印度公司和武汉核设备公司等17家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本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临2015-016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气”)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在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 (其中董事张晓仑委托董事斯泽夫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彭韶兵委托独立董事赵纯均代为出席),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董事长斯泽夫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年度财务报告经过会计师审计,各项数据真实、准确,采用了合适的会计政策并对各项损失做出了谨慎及合理的估计,会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201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78,258,405.62元。按照公司(母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956,287,785.82元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95,628,778.58元;以截至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2,336,900,368股为基数,按照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9元(含税)实施现金分红,预计将支付现金股利总额为210,321,033.12元,分红率为16.45%;本年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及派送股票股利。

 2014年,受国际和国内经济及行业发展的影响,发电设备需求总体下滑,市场竞争激烈,货款回收压力增大,产品盈利空间也进一步收窄,尽管公司切实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并在资本市场成功发行40亿元A股可转债助推公司海外工程项目建设及研发能力提升,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现金流状况,但公司应收账款仍然偏高,面临货款回收困难的实际情况;同时,公司2015年生产任务仍然繁忙,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有巨大的需求,预计2015年资金收支仍存在一定的缺口。为有效推动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产品按期交付,进一步夯实公司发展基础,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制定了201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此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在资金状况好转的情况下,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更好促进公司风电产业的发展, 优化资源配置,形成整体合力,提升核心竞争力,由股份公司、东方汽轮机、东方电机三方共同出资设立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名为准)。注册资本:8.2亿元人民币。其中:股份公司持股比例45.12%,东方汽轮机持股比例为40.24%,东方电机持股比例14.64%。经营范围:风力发电机组设计、生产、销售、服务及其技术开发、引进与应用;建设及运营风力发电场;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有关风机制造、风电场建设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零部件与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九、审议通过《东方汽轮机铸造事业部及树脂事业部设立独立运行子公司的议案》。

 股份公司子企业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对其非核心业务的铸造事业部和树脂事业部设立独立运行子公司,初步考虑铸造业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树脂业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0.5亿元,具体金额以经过评估后的净资产为基础(以工商登记为准)。

 十、审议通过《公司H股股票增值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及行权期行权方式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

 2014年财务决算中,公司及各子公司均对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盘点,共计清理出存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资产净损失12,129,631.66元,上述资产损失事项已在2014年度财务决算中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3-27

 附件一: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14年,公司现金分红率为16.45%,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公司独立董事需要发表意见。现将2014年现金分红说明如下:

 2014年,受国际和国内经济及行业发展的影响,发电设备需求总体下滑,市场竞争激烈,货款回收压力增大,产品盈利空间也进一步收窄,尽管公司切实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并在资本市场成功发行40亿元A股可转债助推公司海外工程项目建设及研发能力提升,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现金流状况,但公司应收账款仍然偏高,面临货款回收困难的实际情况;同时,公司2015年生产任务仍然繁忙,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有巨大的需求,预计2015年资金收支仍存在一定的缺口。为有效推动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产品按期交付,进一步夯实公司发展基础,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制定了201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此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在资金状况好转的情况下,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李彦梦 赵纯均 彭韶兵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临2015-017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在成都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利民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各位监事对公司2014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审核意见如下: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201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各位监事对公司《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认真审查,对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议,审核意见如下:2014年度未发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合并范围也未发生改变,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2014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拟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方案及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分红意见的说明客观、真实;利润分配的相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现金分红管理办法》。利润分配兼顾了公司全体股东,留存未分配利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发现公司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一致同意监事会主席向股东大会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听取了董事会办公室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汇报,同时监事会办公室对募集资金实际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了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和严格管理原则要求,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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