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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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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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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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发达经济体经济运行分化加剧,发展中经济体增长放缓,世界经济复苏依旧艰难曲折;国内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增速创近十年来新低,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工程机械行业继续经受产能过剩、市场需求不振、存量风险消化、经营业绩下滑“阵痛期”的考验;同时,受益于国家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环境产业投入占GDP比重不断提升,环境产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市场容量巨大,发展前景广阔。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258.51亿元人民币,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94亿元人民币。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2.93%,主要原因系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房地产投资增速持续放缓,导致混凝土机械、起重机械两大主要产品市场需求进一步萎缩,其营业收入同比分别下降38.6%和40.52%;与此同时,为控制风险及实现有质量的经营,公司全年坚持从紧的销售政策,对公司收入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公司环卫机械营业收入同比上涨22.62%,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工程机械板块收入下降的影响。
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公司从容面对挑战,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坚持“有质量发展”的经营理念,围绕“精干、精简、开源、降本、增效“的总体思路,在逆境中稳固经营质量、夯实发展基础、积蓄发展能量,探索出适应与引领宏观经济新常态下的经营思路与方法。重点产品市场地位稳固,混凝土机械、起重机械市场占有率在行业数一数二,环卫机械国内市场占有率稳居第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1、战略转型初见成效
公司全力推进战略转型,成功由一家大型工程机械企业转型为集工程机械、环境产业、农业机械、金融服务等多板块业务于一体的全球高端装备制造企业。
一是收购奇瑞重工,组建中联重机,在农机板块的发展战略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是环境产业进入新园区,解决了产能瓶颈,经营业绩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垃圾分选设备产业化实现突破。
三是财务公司筹建申请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工作正式启动。
2、全球化市场开拓提速
国际市场开拓抢占先机。完善俄罗斯、印度、印尼、土耳其和非洲等国家的平台与网络布局;积极参与商务部推进的“建营一体化”工程、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和“中非工业化伙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全球资源配置,完成对德国M-TEC并购交割,收购荷兰Raxtar公司35%的股权,巴西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与众多“一带一路”中字头的大型施工企业保持紧密合作关系。
国际化全球布局进一步完善。新增巴西、泰国当地银行融资平台, 海外市场销售方式更为多样化;完成巴西、新加坡、迪拜当地物流供应商签约,全球物流网络已具雏形;完成香港、新加坡、迪拜、巴西备件中心库建设和升级改造,全球产品服务支撑体系构建成型。
报告期内,在行业出口整体萎缩的背景下,公司海外销售同比增长3.88 %。
3、两化融合助推商业模式变革
两化深度融合迈入创新突破阶段,从“生产与经营的管理优化”向“全面、深度、集成的信息化应用”逐步迁移,公司信用销售系统实现首家银企直联上线运行,为未来开展工程机械“云按揭”等新业务夯实基础,依托物联网、智能控制技术促进生产、运营、服务管理模式创新,官方微信平台与GPS监控平台上线运行实现从客户需求的智能化跟踪、产品信息的智能化追踪、产品制造的个性化生产、产品运行的全程监控,加速公司从传统生产制造业向高端智能制造装备业的转型升级,实现公司变革转型、创新商业模式的良好开端,为驾驭“新常态”建立高效率、低成本、强服务的竞争优势奠定基础。
4、自主创新巩固行业技术领先地位
启动“蓝色五号”计划。运用新的激励机制,加快对机制砂、干混、垃圾分选、建筑垃圾等新领域与新产品的孵化与产业化,促进形成新的业绩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超大型塔式起重机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公司承担的“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项目“百米级举高消防车”通过公安部验收;开发全球最大干法楼式机制砂生产线ZSL250;CIFA ENERGYA系列混合动力绿色搅拌车获得世界工业设计领域“红点设计大奖”;5250TXS洗扫车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二等奖。
国内唯一的国家级混凝土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落户公司并通过项目验收;《起重机械遥控操作安全标准》国际标准提案获批;公司牵头承担的ISO/AWI 19720-1《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混凝土及灰浆预制机械与设备 第1部分:术语和商业规格》国际标准获批立项,实现行业国际标准立项零的突破;本年度内成功举行ISO/TC96和ISO/TC195两次国际标准会议年会,在国际舞台上彰显公司技术实力。
5、管理提升深入推进
(1) 加强全方位市场经营风险管控
一是强力推进逾期客户“一户一策”方案的实施。根据当前市场环境,针对每一个客户、每一台设备重新进行客户评级、资产分类与评估,逐一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并考核到具体责任人,同时成立专项组对严重逾期订单开展逐单清理、逐单盯防、逐单处置,有效促进回款。
二是建立与完善GPS监控平台,应用物联网技术,对设备进行跟踪、预警、核查,降低设备失控风险。
三是强化对信用销售关键业务流程的监控及优化,设置12个关键业务流程监控点,依托信用销售管理系统实现全流程闭环监控;以设备残值大于债权余值为前提,通过信用销售管理系统动态、实时计算每台设备的逾期风险,并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适时采取风控措施,降低经营风险。
四是从收紧信用政策、加强客户资信评审、主动放弃低质订单、落实逾期催收责任等多角度严控风险。
五是完善二手设备管控机制,打通回收、再制造、再销售的处置通道。设立专门机构,加强二手设备全流程管理;建立二手设备主动回收机制,及时止损;建立二手设备分级标准,根据二手设备的实际状况实行分类、分级维修;通过直销、加盟租赁、投资参股、拍卖等方式,多渠道加快二手设备消化。
(2) 强力推进降本增效
一是采购降本。采取供应商清理、供方资源再整合、进口件国产化、配套技术统型等措施,大幅削减采购成本,逐步建立降本增效的长效机制。
二是库存控制。通过加强产销衔接、提高生产计划准确性等方式控制入口,通过加大促销、加快不良库存处置等措施疏通出口,降低常规存货,减少资金占用。
三是费用清理。通过对费用结构、变动趋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整体分析,优化费用管理模式与流程,严格贯彻“过紧日子”的费用管控思想,严控各项费用。
(3) 推行二手设备全价值链管理
充分利用制造商的优势,从全价值链管理的角度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对新机销售、设备回收、再制造到再销售,推行“一机一册”的全过程管理,实现二手设备管理的精细化。
(4) 扎实推进精简精干
全面开展流程精简和优化专项工作,对运行层级多、繁杂低效的业务流程进行优化与改进,有效促进公司管理效率的提升。
深入开展“做合格中联员工”系列文化活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统一员工思想,增强队伍的责任感与凝聚力,降低人力成本。
6、公司管理层降薪、增持举措凸显信心
报告期内,公司高管团队主动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全面降薪50%,直至企业经营业绩出现好转;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通过购买佳卓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方式再次增持公司股票约1.69亿股,上述举措体现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强化了公司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高度一致性,促进了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展望
1、工程机械市场
受国内经济发展转型,产能过剩等因素影响,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告别十年黄金发展期,进入L型底部的平稳盘整期,但市场容量依旧可观。2015年,国家将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加快铁路、机场、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进程,此外“一带一路”政策、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的落实推进也为工程机械行业带来利好。随着城市中小型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小型、微型、一机多用途产品前景广阔,同时国四标准的推行将增加节能和环保产品市场需求。
海外市场方面,工程机械企业将借助“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通过中资外带、援外项目、本地化工厂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东亚、东南亚、中亚、非洲、南美等市场需求强劲地区的拓展。提前布局“一带一路”的企业将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2、环境产业市场
环境产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传统环卫机械产品仍保持较强劲的市场增长需求;随着社会对环境问题的日趋关注,政府在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以及大气治理的投入将不断加大,污水处理、垃圾分选、固废处置等环保领域将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技术创新能力强、产品布局完善、品牌影响力强的企业将更有成长优势。
3、农业机械市场
农机行业将保持中长期稳定增长态势。随着土地流转的加速与成型、茎杆禁烧的持续控制、农业现代化推动、农业支持资金不断加大,农业部预计到2020年中国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有望提高到70%,农业装备产品将向大型化、多功能化、专业化、成套化、环保化方向发展。资金实力强、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将会分享行业增长带来的红利。
(二)2015年主要经营工作思路
2015年,在宏观经济新常态下,公司坚定不移地围绕“战略提升、管理变革、产业转型、产品升级”的方针,持续做好精干、精简、开源、降本、增效工作,实现新常态下的新发展。
工程机械板块继续做精、做强、做稳。以极致工匠精神把产品性能、质量、成本、服务做到极致,加快推进海外市场拓展,加速探索变革装备制造业传统的商业模式,有效提高产品综合竞争优势,实现盈利能力保持持续平稳提升。
环境产业板块提速度、上规模。加大资源投入力度,通过研发变革、组织结构变革、营销模式变革、激励模式变革主动把握战略机遇期,抢占市场先机。传统环卫机械产品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与占有率,环境产品聚焦城市生活垃圾与餐厨垃圾治理,形成完整的城市生活及餐厨垃圾整体解决方案,打造样板示范工程,塑造全新的“环境治理解决方案与成套装备供应商”的环境产业公司形象。
农机机械板块创新驱动、管理升级、持续增长。深入推进资源整合、共享及文化融合,加强农机农艺融合示范项目建设,推动产品向高端化、智能化、多功能化的方向发展,专注成为“国内领先的农业生产机械化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
金融服务板块拓宽领域,夯实管理基础,运作好财务公司,产融结合,助力实业发展。
(三) 2015年度总体工作目标
2015年公司的经营目标为:力争全年完成营业收入308亿元人民币。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1)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国家财政部于 2014 年度修订了一项基本准则及八项具体会计准则,分别是《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新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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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末和 2012 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 2013 年度和 2012 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本报告期无其他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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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4年4月2日,中联重科全资子公司ZOOMLION LUXEMBOURG INVESTMENT HOLDINGS S.à R.L.完成对M-TEC MATHIS TECHNIK GMBH公司并购项目的股权交割。自此,M-TEC MATHIS TECHNIK GMBH成为ZOOMLION LUXEMBOURG INVESTMENT HOLDINGS S.à R.L.的全资子公司。
(2)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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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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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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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收购内蒙古中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56.34%的股权,持有股权比例达到92.34%,形成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014年12月31日,完成对内蒙古中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剩余少数股权的收购,持有股权比例达到100%。收购少数股权的详细情况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附注九、2、(1)占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变化情况”。
(3)合并成本及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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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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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5-004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9:30在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中联科技园第十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公司监事会主席曹永刚先生、监事刘驰先生、职工监事罗安平先生、董事会秘书申柯先生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詹纯新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就《公司A股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H股2014年年度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公司2014年度CE0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公司A股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公司H股2014年年度报告》
(1)《公司H股2014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授权董事长对公司H股2014年年度报告作进一步修订及签署,并决定具体公告时间。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公司H股2014年度初步业绩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4亿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2.15亿元。公司拟以总股本7,705,954,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如下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境内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国际核数师;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其商定报酬原则,授权管理层根据确定的原则决定具体报酬。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终止投入原“全球融资租赁体系及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中的“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合计113,556,639.02 元(含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中大型挖掘机产业升级项目”、“环保型沥青混凝土再生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工,公司拟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合计96,801,779.66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公司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信用(授信)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总规模不超过1200亿元,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按揭业务、融资租赁(含第三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融资、各类保函等金融机构相关业务。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詹纯新先生代表本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开户文件、预留印鉴,签订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相关文件,切分本公司授信额度给下属分、子公司使用,该委托无转委托权。本委托有效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公司关于授权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授权该公司拥有向有关金融机构基于办理租赁业务而获得本有效期内累计不超过30亿元授信额度的授权,并同意在该授信额度下出具对设备的回购承诺,对租赁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未恰当履行合同要求的职责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该授权有效期为自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公司关于授权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授权该公司拥有向有关金融机构基于办理租赁业务而获得本有效期内累计不超过60亿元授信额度的授权,并同意在该授信额度下出具对设备的回购承诺,对租赁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未恰当履行合同要求的职责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该授权有效期为自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公司关于授权中联重科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的议案》
授权该公司拥有向有关金融机构基于办理商业保理业务而获得本有效期内累计不超过10亿元授信额度的授权,并同意在该授信额度下出具对设备的回购承诺,对商业保理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未恰当履行合同要求的职责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该授权有效期为自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公司关于授权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授权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5亿元、为期不超过6个月的保兑仓业务。该授权有效期为自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的控股公司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融资租赁(香港)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意大利)有限公司、中联重科新加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ZOOMLION BRASIL COMéRCIO, IMPORTA??O E EXPORTA??O DE MáQUINAS DE CONCRETO LTDA、Zoomlion do brasil-importacao e exportacao de equipamentos para construcao civil ltda、Zoomlion ElectroMech India Private Limited、ZOOMLION HEAVY INDUSTRY RUS LLC、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中联重机南陵有限公司、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安徽谷王烘干机械有限公司、河南瑞创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联重机亳州有限公司、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等16个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5亿元的担保。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关于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及相关结构化产品、新股申购及相关结构化产品、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业务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包括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商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业务名义本金净额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在该额度内循环操作。单一金融衍生品期限不超过其所对应基础资产期限。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期限不超过270?天的超短期融资券。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关于回购公司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之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回购部分H股股份有关的一切事宜(以下简称“授权事项”),具体授权如下:
(1)、在下文第(2)及(3)段之规限下,批准董事会于有效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主管证券事务的政府或监管部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关之所有适用法例、法规及规例及╱或规定,行使本公司全部权利回购本公司已发行及在联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之H股;
(2)、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有效期内不超过本公司于该等决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10%的限额内回购,回购当日的回购价格不高于之前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的平均收市价105%。
(3)、回购本公司部分H股股份的常规一般性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a)决定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回购期限;
(b)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c)根据监管机构和本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向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如需要);
(d)办理注销回购股份以及签署及办理其他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授权有效期(“有效期”)将于下列日期中之较早日期届满:
(a)本公司下届周年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b)本公司股东于相关股东大会通过本特别决议案后十二个月期间届满当日;或
(c)本公司股东于相关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特别决议案所在授权当日。
(4)、授权董事会进行以下事宜:
(a)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例,执行、进行、签署及采取其认为与上文第1及2段拟进行的H股股份回购有关并使其生效的合适、必要或适当的文件、行动、事情及步骤;及
(b) 对本公司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的修订,以减少本公司注册资本,反映本公司的新资本架构,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的有关登记及备案手续。
本公司董事会拟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上述授权事项的基础上,授权本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上述股东大会授权所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上述授权事项及其他可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回购部分H股股份有关的事务。本议案须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批准,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如适用)后方可进行。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拟修订为:
“第一百零六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2)、“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拟修订为: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应该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3)、“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拟修订为:
“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授权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有关《公司章程》的申请和备案及签署相关文件等一切手续和事宜。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4、《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第四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章程》第66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征集投票权、通讯表决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投票,其身份由该等系统以其认可的方式确认。以通信方式参与投票的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三时之前将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意见(须签名及时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并注明为该次股东大会专用)、股东帐户卡复印件(签名并注明为该次股东大会专用)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会议通知指定的机构或联系人。材料不全,视为无效投票。”
拟修改为:
“第四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章程》第66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还将提供征集投票权、通讯表决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投票,其身份由该等系统以其认可的方式确认。以通信方式参与投票的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三时之前将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意见(须签名及时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并注明为该次股东大会专用)、股东帐户卡复印件(签名并注明为该次股东大会专用)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会议通知指定的机构或联系人。材料不全,视为无效投票。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2)、“第五十二条: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公司应当对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及表决情况统计并公告。
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拟修改为:
“第五十二条: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公司应当对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及表决情况统计并公告。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5、《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1)提议于2015年6月30日前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授权董事长决定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会议时间及披露《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事宜。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2、3、4、5(1)、7、8、10、13、14、15、18、19、20、21、22、23、24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4-005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上午11点在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中联科技园第十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曹永刚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就《公司A股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H股2014年年度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公司A股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公司H股2014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公司H股2014年度初步业绩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公司关于授权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1、2、3、4、5、7、10、13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5-007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4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担任审计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鉴证、咨询相关业务。该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尽职尽责,从专业角度有效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
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担任审计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鉴证、咨询相关业务。该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兢兢业业,充分发挥其在国际准则及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则的专业性,有效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
基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及毕马威的工作评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减少风险,控制成本,公司拟:
1、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5年度境内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国际核数师;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其商定报酬原则,授权管理层根据确定的原则决定具体报酬。2014年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决算审计报酬为2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52万元,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决算审计报酬为1132万元。
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及监事亦发表了专项意见;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书面意见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5-008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联重科”)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终止投入原“全球融资租赁体系及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中的“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合计 113,556,639.02 元(含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中大型挖掘机产业升级项目”、“环保型沥青混凝土再生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工,公司拟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合计96,801,779.66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7号文核准,于2010年2月,公司以每股18.70元的价格向9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7,954,70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571,752,983.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2,331,854.4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479,421,129.06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建设以下项目:
■
三、变更前情况
(一)“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原“全球融资租赁体系及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中的“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计划投资10,221.40 万元;主要是组建装配车间、清洗车间、修复加工车间、表面修复车间和调试场地的建设;实施地点为公司麓谷工业园。于2013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长沙麓谷工业园扩展变更为长沙麓谷工业园、长沙望城工业园、长沙泉塘工业园。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9,235,628.97 元,剩余募集资金113,556,639.02 元(含利息收入)。
(二)“中大型挖掘机产业升级项目”
本项目募投资金为60,68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是在陕西渭南工业园新建中大型挖掘机生产厂房,引进关键设备。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项目已完全达到年产中大型挖掘机6,500台的预计产能,可满足市场需求及公司规划。同时,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建筑起重机械在西北布局的需要,公司于2012年6月29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中大型挖掘机产业升级项目”15,000.00万元资金投入“渭南工业园建筑起重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竣工并已实现量产。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581,475,960.80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0,630,782.04 元。
(三)环保型沥青混凝土再生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募投资金为20,00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是根据高等级沥青路面再生的发展趋势和要求以及产品的制造特点,利用当代先进实用技术,重点对高性能加热机、复拌机,厂拌热再生搅拌设备、沥青摊铺机、铣刨机及双钢振动压路机的生产工艺内容进行改造,改变产品结构,提高零部件制造水平,增加下料、焊接、涂装、装配以及产品试验、检测等各种关键工艺装备,同时加强产品开发及产品试验和检测手段,购置检测设备、仪器等,完善信息化技术的配套应用。为集中整合公司路面机械板块资源,该项目实施地点由长沙麓谷工业园变更为长沙望城经济开发区。截至2014年12月31日,办公楼已投入使用;整机涂装车间、沥青搅拌站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已正式运营投产且达到设计产能。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64,550,723.22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6,170,997.62 元。
四、变更原因及变更后情况
(一)“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1、变更原因
随着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增速持续低位运行,行业整体延续调整趋势,公司积极推进管理提升,严控经营风险,实施降本增效。公司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项目通过前期的综合园区技改投入,已使得长沙麓谷工业园、长沙望城工业园、长沙泉塘工业园三大园区达成规模,通过充分利用与新产品制造共性的厂地、设备、技术及质量保障等资源,足以满足公司工程机械再制造规划及市场需求。为了更好地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终止“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项目”投入。
2、变更后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利息支出,公司拟将终止投入的募集资金合计113,556,639.02元(含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按照目前现行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607.53万 元/年。
(二)“中大型挖掘机产业升级项目”以及“环保型沥青混凝土再生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
1、变更原因
“中大型挖掘机产业升级项目”以及“环保型沥青混凝土再生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均已建设完工,达到预计产能。
2、变更后的情况
两个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96,801,779.66元(包括利息收入)。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合计96,801,779.66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按照目前现行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517.89万元/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终止“全球融资租赁体系及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中的“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合计97,742,121.03元(含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中大型挖掘机产业升级项目”、“环保型沥青混凝土再生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工,节余募集资金合计96,801,779.66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的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利息支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的议案》。
六、监事会书面意见
终止“全球融资租赁体系及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中的“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合计97,742,121.03元(含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中大型挖掘机产业升级项目”、“环保型沥青混凝土再生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工,节余募集资金合计96,801,779.66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的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变更上述募投项目,同意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保荐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截止至目前的公司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联重科《公司章程》的规定。中联重科本次拟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5-009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购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机公司”)的控股权前,重机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模式已取得成功,对其产品的销售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满足重机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授权重机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5亿元、为期不超过6个月的保兑仓业务。《关于授权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兑仓业务情况介绍
保兑仓,是指银行向生产企业(卖方)及其经销商(买方)提供的以银行承兑汇票为载体的金融服务。具体操作方式是:银行向经销商(买方)收取一定比例(最低不少于30%)的承兑保证金,银行开出以经销商(买方)为付款人、生产企业(卖方)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生产企业(卖方)支付货款。经销商(买方)每次提货需先向银行交存货物对应金额的保证金,银行在经销商(买方)存入保证金的额度以内签发发货通知,生产企业(卖方)只能凭银行签发的发货通知确定的发货金额向经销商(买方)发货。经销商(买方)实现销售以后向银行续存保证金,银行再次签发发货通知,如此循环操作,直至保证金余额达到或超过银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 承兑汇票到期时,如保证金余额低于承兑汇票金额,则由生产企业(卖方)补足承兑汇票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给银行。
二、拟开展业务情况概述
(一)额度及担保额度
重机公司拟与有关金融机构、经销商合作开展为期不超过六个月的保兑仓业务,保兑仓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重机公司为经销商提供连带担保责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即,经销商缴付承兑保证金数额与保兑仓额度之差),担保期限依据合同约定。
(二)保兑仓协议主要内容
重机公司、经销商与合作银行签订《保兑仓业务三方合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融资方式
根据经销商申请及经销商提供重机公司、经销商双方的《购销合同》及业务贸易背景等资料,经合作银行审查通过,合作银行为经销商提供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购买重机公司货物的货款。
经销商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同时,须按最低不少于票面金额的30%的标准向合作银行交存初始保证金。
2、提货规则
经销商每次提取《购销合同》项下的货物时,需向合作银行提出申请,并填写《提货申请书》。同时向经销商在合作银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中存入相当于该次提货金额的保证金。合作银行核对经销商缴存的保证金数额后,向重机公司发出《提货通知书》。
重机公司收到合作银行出具的《提货通知书》后,向合作银行发出《提货通知书收到确认函》,同时按照合作银行的通知金额向经销商发货。
3、银行承兑汇票到期
在每张汇票到期日前10日内,如果合作银行对于经销商的授信融资额度超过其出具的《提货通知书》或发放给经销商的提货权凭证中载明的累计金额,即合作银行出具的《提货通知书》或发放给经销商的提货权凭证中载明的累计金额小于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时,合作银行有权向重机公司发出《退款通知书》。
重机公司收到《退款通知书》后,应按《退款通知书》的要求将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与《提货通知书》中载明的累计金额的差额退还给合作银行。
(三)对拟开展保兑仓业务经销商的要求
为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重机公司对拟开展前述业务的经销商提出如下要求:
1、与重机公司合作业务1年(含)以上;
2、按时回款、无拖欠款和无故延期付款情况;
3、无逃税、漏税记录,银行信用记录正常;
4、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5、有一定的资产及措施为重机公司实际担保额提供反担保。
三、授权事项
1、授权重机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经销商合作开展上述保兑仓业务。
2、授权重机公司管理层代表重机公司签署上述保兑仓业务相关合作协议。该授权有效期为自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是为了满足该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产品销售,加快资金回笼,并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授权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4-010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融资租赁(香港)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意大利)有限公司、中联重科新加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ZOOMLION BRASIL COMéRCIO, IMPORTA O E EXPORTA O DE MáQUINAS DE CONCRETO LTDA、Zoomlion do brasil-importacao e exportacao de equipamentos para construcao civil ltda、Zoomlion ElectroMech India Private Limited、ZOOMLION HEAVY INDUSTRY RUS LLC、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中联重机南陵有限公司、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安徽谷王烘干机械有限公司、河南瑞创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联重机亳州有限公司、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等16个子/孙公司,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
● 本次计划担保总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5亿元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85,679.60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9.24%,均为对控股公司的担保。
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及国际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拟对公司的控股公司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等16个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5亿元的担保。《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对Zoomlion International Trading(H.K.) Co.Limited(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外办理进出口贸易结算、融资及对外担保业务。
2、担保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对Zoomlion capital (H.K.) Co.Limited(中联重科融资租赁(香港)有限公司)、Zoomlion Capital (Australia) Pty Ltd(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澳大利亚)有限公司)、Zoomlion Capital (Italy) S.p.A.(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意大利)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外开展的融资租赁保理、投资及其他公司相关业务。
3、担保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对Zoomlion Singapore Investment Holdings Pte. Ltd(中联重科新加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外开展的投资、筹融资及其他公司相关业务。
4、担保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对ZOOMLION BRASIL COMéRCIO, IMPORTAO E EXPORTA O DE MáQUINAS DE CONCRETO LTDA、zoomlion do brasil-importacao e exportacao de equipamentos para construcao civil ltda、Zoomlion ElectroMech India Private Limited、ZOOMLION HEAVY INDUSTRY RUS LLC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外开展的进出口贸易结算、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及其他公司相关业务。
5、担保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中联重机南陵有限公司、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安徽谷王烘干机械有限公司、河南瑞创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联重机亳州有限公司、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内开展的贸易项下银票、信用证类业务及其他公司相关业务。
具体实施时,公司可根据与金融机构的协商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并予以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1)名称:Zoomlion International Trading(H.K.) Co.Limited
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SUITE 406-409 4/F THREE PACIFIC PLACE
1 QUEEN’S RD EAST HK
(3)法定代表人:詹纯新
(4)注册资本:4,000,000美元
(5)业务性质: 贸易公司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Zoomlion H.K. Holding Co., Ltd. 中联重科(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95,512.64 万人民币,负债总额为
1,169,974.39万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5,538.25
万人民币;2014 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190,801.50万人民币,净利润为55.93万人民币。
(8)担保金额:20亿元等值人民币
2、中联重科融资租赁(香港)有限公司
(1)名称:Zoomlion capital (H.K.) Co.Limited
中联重科融资租赁(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SUITE 406-409 4/F, THREE PACIFIC PLACE
1 QUEEN’S RD EAST HK
(3)法定代表人:詹纯新
(4)注册资本:214900000美元
(5)业务性质: 融资租赁业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Zoomlion H.K. Holding Co., Ltd.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重科融资租赁(香港)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60,809.57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27,672.33万美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3,137.24万美元;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4435.16万美元,净利润为3991.06万美元。
(8)担保金额:3亿元等值人民币
3、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1)名称:Zoomlion Capital (Australia) Pty Ltd
(2)注册地址:10-12 Canterbury Road, Braeside VIC 3195.
(3)法定代表人:苏用专,张建国,王柯
(4)注册资本:1,000澳元
(5)业务性质:融资租赁、抵押贷款业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Zoomlion H.K. Holding Co., Ltd.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530,857.50澳元,负债总额为8,423,161.74澳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892,304.24澳元;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477,565.89澳元,净利润为-618,997.26澳元。
(8)担保金额:0.3亿元等值人民币
4、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意大利)有限公司
(1)名称:Zoomlion Capital (Italy) S.p.A.
(2)注册地址:Via Stati Uniti d'America 26? 20030 Senago (Mi),Italy
(3)法定代表人:陈培亮,苏用专,Alessandro Iacono
(4)注册资本:1,000,000欧元
(5)业务性质:融资租赁业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Zoomlion H.K. Holding Co., Ltd.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意大利)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9,079,740.56欧元,负债总额为46,308,073.38欧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771,667.18欧元;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1,634,047.64欧元,净利润为350,426.26欧元。
(8)担保金额:2.7亿元等值人民币
5、中联重科新加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名称:Zoomlion Singapore Investment Holdings Pte. Ltd 中联重科新加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8 Temasek Boulevard, #14-03A Suntec Tower Three, Singapore 038988
(3)法定代表人:申柯,刘庆林
(4)注册资本: 1,000,000美元
(5)业务性质: 投资、国际贸易公司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重科新加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676.03万人民币,负债总额为3,186.33万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89.70万人民币;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5,778.15万人民币,净利润为-179.16万人民币。
(8)担保金额:1亿元等值人民币
6、zoomlion do brasil-importacao e exportacao de equipamentos para construcao civil ltda
(1)名称:zoomlion do brasil-importacao e exportacao de equipamentos para construcao civil ltda
(2)注册地址:room22, Block C, rua estela, 515-b1.c, sala 201 e 202, vila mariana-sao paulo-sp-brasil
(3)法定代表人:ROGERIO KITA
(4)注册资本:7535947.11美元
(5)业务性质: 中联各产品线的组装、贸易、进出口;包括但不限于中联产品的组装、维护、维修服务提供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Zoomlion Luxembourg Inv Holding. S.A.控股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月31日, zoomlion do brasil-importacao e exportacao de equipamentos para construcao civil ltda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2,259,538.88人民币,负债总额为3,575.65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2,255,963.23人民币;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1,557,065.08人民币。
(8)担保金额:0.5亿元等值人民币
7、ZOOMLION BRASIL COMéRCIO, IMPORTA??O E EXPORTA??O DE MáQUINAS DE CONCRETO LTDA
(1)名称:中联巴西商业、进出口混凝土机械公司
(2)注册地址:巴西圣保罗州,因达亚图巴市,美国公园工业区,维纳斯大街694号
(3)法定代表人:MARCERO DA SILVA
(4)注册资本: 7875000美元
(5)业务性质: 混凝土机械及其零配件的生产、销售、进出口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Zoomlion Luxembourg Inv Holding. S.A.控股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巴西商业、进出口混凝土机械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76.44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232.12万美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44.32万美元;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393.83万美元,净利润为-380.86万美元。
(8)担保金额:1亿元等值人民币
8、Zoomlion ElectroMech India Private Limited
(1)名称: Zoomlion ElectroMech India Private Limited
中联益美科印度私人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 M/s.ElectromechEngineers,G-316, Kasar Amboli IND., Zone,Tal. Mulshi,Dist Pune.,Pune - 411011,Maharashtra, INDIA
(3)法定代表人:申柯、黄群、Tushar V. Mehendale
(4)注册资本: 55,000,000卢比
(5)业务性质:工程机械设备及其配件的销售及相关服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印方合资公司(中联重科印度有限公司和印度ElectroMech 公司合资公司,其中中联70%股份,EM30%股份)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益美科印度私人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80.98万人民币,负债总额为634.75万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46.23万人民币;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2334.74万人民币,净利润为-114.64万人民币。
(8)担保金额:0.5亿元等值人民币
9、ZOOMLION HEAVY INDUSTRY RUS LLC
(1)名称: 中联重科俄罗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143441 Московская область, Красногорский район, п/о Путилково, 69 км МКАД, офисно-общественный комплекс ЗАО “Гринвуд”, строение 17
(3)法定代表人:李琦
(4)注册资本: 3,200万卢布
(5)业务性质: 贸易公司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控股孙公司(卢森堡公司与新加坡公司共同投资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重科俄罗斯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24.64万人民币,负债总额 1.28万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323.36万人民币;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0万人民币,净利润为 -43.18万人民币。
(8)担保金额:1亿元等值人民币
10、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经济开发区峨溪路16号
(3)法定代表人:尹同跃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整
(5)业务性质: 农业机械制造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06,586.77万元,负债总额为336,088.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70,498.06万元;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127,492.71万元,净利润为-20,754.54万元。
(8)担保金额:7亿元
11、中联重机南陵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重机南陵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大工山路5号
(3)法定代表人:赵黔荣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整
(5)业务性质: 农业机械制造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重机南陵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6,808.57万元,负债总额为63,821.1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987.37万元;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40,594.36万元,净利润为-3,878.22万元。
(8)担保金额:0.5亿元
12、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临海市江南街道汇丰南路600号
(3)法定代表人:陶郝杰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整
(5)业务性质: 农业机械制造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5,501.53万元,负债总额为31,597.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903.82万元;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29,101.02万元,净利润为172.59万元。
(8)担保金额:1亿元
13、安徽谷王烘干机械有限公司
(1)名称:安徽谷王烘干机械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峨溪路16号
(3)法定代表人:滕兆斌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整
(5)业务性质:谷物干燥机及其他农业机械制造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安徽谷王烘干机械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939.89万元,负债总额为10,059.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880.05万元;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11,478.47万元,净利润为-697.23万元。
(8)担保金额:0.5亿元
14、河南瑞创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名称:河南瑞创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宋城路98号
(3)法定代表人:刘洪岩
(4)注册资本:人民币55300万元整
(5)业务性质:生产、销售农用机械、工程机械产品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河南瑞创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09,815.73万元,负债总额为163,3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6,468.73万元;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190,150万元,净利润为4,095.34万元。
(8)担保金额:5亿元
15、中联重机亳州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重机亳州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亳州市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
(3)法定代表人:刘洪岩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5)业务性质: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农业机械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重机亳州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685.05万元,负债总额为8,27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5,414.74万元;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8,020.14万元,净利润为514.32万元。
(8)担保金额:0.5亿元
16、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南纬一路2号
(3)法定代表人:胡学军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整
(5)业务性质:叉车、物流设备的生产、销售、租赁、改装、维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9,096.48万元,负债总额为31,926.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7,170.12万元;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30,740.51万元,净利润为-372.03万元。
(8)担保金额:0.5亿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如果借款人未根据授信协议支付已使用,且已到期的任何款项或借款人未遵守授信协议项下的义务,保证人承诺一经催告,在银行发出书面通知或电传后,不论公司与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有任何争议,立即向银行支付担保人授信项下实际使用的本金、应计利息以及产生的律师费、费用、补偿、罚款和催收开支。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控股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上述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执行证监发[2005]120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根据上述规定将《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5-011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5号-证券投资》以及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利用额度不超过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资金周转中产生的短期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1、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及相关结构化产品;
2、新股申购及相关结构化产品;
3、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
四、投资期限:?单笔业务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资金来源:公司资金周转中产生的短期闲置资金。
六、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一)公司财务管理部为委托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投融资管理办公室为新股申购和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经办部门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产品收益、风险等的综合评价等情况,对相关的投资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产品投资总体计划提交公司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报董事长审批,具体操作则由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具体办理。
(二)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投资产品业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法律咨询,保证投资产品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审计部为投资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投资产品业务进行监控、审计,负责审查投资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会计人员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四)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七、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5-012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6号-衍生品投资》以及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利用业务名义本金净额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在该额度内循环操作。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目的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业务额度
业务名义本金净额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在该额度内循环操作。
三、业务品种
公司拟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商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四、业务期限
?单一金融衍生品期限不超过其所对应基础资产期限。
五、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集团及成员企业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存在因各种原因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价差的风险;
3、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六、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严格执行前、中、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交易对手管理:从事金融衍生业务时,慎重选择代理机构和交易人员。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及时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6、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七、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金融衍生品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5-013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联重科”)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由国家开发银行承担主承销,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2)发行期限
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270?天。
(3)发行利率
实际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时的指导价格及市场情况来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5)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二、授权事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之人士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需要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三、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本次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5-014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本公司的投资信心,本公司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计划采用回购部分H股的形式,通过增厚每股收益,传达成长信心,维护本公司股价,切实提高本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因此,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之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回购部分H股股份有关的一切事宜(以下简称“授权事项”),具体授权如下:
1、在下文第2及3段之规限下,批准董事会于有效期(定义见下文第3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主管证券事务的政府或监管部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关之所有适用法例、法规及规例及╱或规定,行使本公司全部权利回购本公司已发行及在联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之H股;
2、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有效期内不超过本公司于该等决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10%的限额内回购,回购当日的回购价格不高于之前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的平均收市价105%。
3、回购本公司部分H股股份的常规一般性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回购期限;
(2)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3)根据监管机构和本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向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如需要);
(4)办理注销回购股份以及签署及办理其他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授权有效期(“有效期”)将于下列日期中之较早日期届满:
(1)本公司下届周年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2)本公司股东于相关股东大会通过本特别决议案后十二个月期间届满当日;或
(3)本公司股东于相关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特别决议案所在授权当日。
4、授权董事会进行以下事宜: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例,执行、进行、签署及采取其认为与上文第1及2段拟进行的H股股份回购有关并使其生效的合适、必要或适当的文件、行动、事情及步骤;及
(2) 对本公司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的修订,以减少本公司注册资本,反映本公司的新资本架构,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的有关登记及备案手续。
本公司董事会拟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上述授权事项的基础上,授权本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上述股东大会授权所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上述授权事项及其他可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回购部分H股股份有关的事务。
相关议案须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批准,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如适用)后方可进行。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