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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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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良好,业绩也实现了良好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94亿元、营业利润1.14亿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5.85%、211.85%和39.04%。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增长及并入北京书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的部分损益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围绕年度经营计划有序开展,并先后完成了收购书生电子与合众数据各51%的股权,公司经营和规模均获得发展和壮大。公司曾于三季报公开披露过对全年的业绩预测,之后发布了修正公告对业绩预测进行调增,最终实际经营业绩符合修正公告。

 2014年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小组”)宣告成立,习近平总书记亲任组长。习总书记讲话指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要从国际国内大势出发,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对一个国家很多领域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要认清我们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做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处理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做到协调一致、齐头并进,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努力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 习总书记的讲话,安全被摆在了发展的前面。公司坚信,“小组”的成立及其各项工作的逐步展开,将对推动整个行业和公司的发展有着长远的、积极的影响。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11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后,本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对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将其他综合收益划分为两类:(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同时规范了持有待售等项目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适用于企业在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和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将导致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更广泛的披露。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附注进行了相应调整。

 (2)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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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并成本及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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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被合并净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被合并净资产公允价值以经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资产基础估值方法确定的估值结果确定。

 ②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支付的合并成本超过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部分,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为商誉。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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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佳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5-024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各董事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曾军先生、郑洪涛先生、王峰娟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65,365,898.33元,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6,536,589.83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160,865,802.94元,减去本年已派发现金红利103,780,833.66元,2014年度母公司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5,914,277.78元,资本公积金余额548,113,991.53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为回报股东,综合考虑公司2014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董事长王佳女士及董事严立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年末总股本415,12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送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30,246,668股,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16,015,324.3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2,133,444.28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与业绩成长性相互匹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合法、合规,严格履行有关内幕信息防范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慎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含《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内部环境、风险识别与防范、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与评价等方面建立了控制体系,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内部控制的要求,建立的相关内控制度能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防范与控制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对公司董事的履职情况评价所制定的董事2014年度实际领取薪酬方案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评价所制定的高管人员2014年度实际领取薪酬方案如下:

 ■

 注:姜朋于2014年12月29日任职,薪酬按自任职之日起至报告期末区间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全资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期限为2年,以向其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严立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201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决定201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总额为1,500万元。关联董事严立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关于2014年度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2014年度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北京书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关于2014年度北京书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关于2014年度北京书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关于2014年度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关于2014年度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宜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名称由“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修改说明见附件一,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修改说明见附件一,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章程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改说明见附件二,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由董事会召集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启明星辰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附件一:

 关于《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说明

 根据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与修改前的《公司章程》的修改对比说明如下:

 ■

 附件二:

 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说明

 ■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5-025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监事会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1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13日。截至2015年4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已经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董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9、《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

 10、《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中,第5、6、7、8、9项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述议案中,第10、11项审议事项,需要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三)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内容请详见201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述信息披露媒体的《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证券机构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机构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联系方式,须在登记时间4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二)登记时间:2015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详见会议联系方式。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9

 2、投票简称:启明投票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4月21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具体如下表:

 ■

 C、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D、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交易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E、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F、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加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5年4月20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A、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激“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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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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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若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779006

 联系传真:010-8277901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

 邮政编码:100193

 联系人:钟丹、刘婧

 (二)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证件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证件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5-026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各监事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海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现做出审核意见如下:

 1、《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至出具本审核意见时,未发现参与《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65,365,898.33元,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6,536,589.83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160,865,802.94元,减去本年已派发现金红利103,780,833.66元,2014年度母公司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5,914,277.78元,资本公积金余额548,113,991.53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为回报股东,综合考虑公司2014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董事长王佳女士及董事严立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年末总股本415,12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送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30,246,668股,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16,015,324.3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2,133,444.28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与业绩成长性相互匹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合法、合规,严格履行有关内幕信息防范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慎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工作。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含《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内部环境、风险识别与防范、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与评价等方面建立了控制体系;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内部控制的要求,建立的相关内控制度能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防范与控制作用。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各监事2014年度实际领取薪酬方案如下:

 ■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15年度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5-027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支持全资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全公司”)和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御星云”)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中关村支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期限为2年,以向其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9%。

 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8月1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102号

 法定代表人:严立

 注册资本:29,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网络、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服务、转让、咨询、培训;承办展览展示;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销售开发后的产品、五金交电、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安全公司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9,755,029.22元,实现净利润53,122,731.39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817,084,247.37元,净资产452,519,341.36元,负债总额364,564,906.01元,资产负债率44.62%。

 (二)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2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21号楼二层二区

 法定代表人:齐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货运代理;仓储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办公用品、仪器仪表、机械电器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机器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网御星云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8,160,919.31元,实现净利润106,898,051.99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663,761,237.11元,净资产317,294,902.27元,负债总额346,466,334.84元,资产负债率52.20%。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公司为安全公司在北京银行中关村支行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为网御星云在北京银行中关村支行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担保范围为授信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担保方式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期限。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的担保行为,为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安全公司和网御星云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安全公司和网御星云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开展业务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安全公司拥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甲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二级)等多项资质;网御星云拥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甲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一级、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二级)等多项资质。安全公司和网御星云资产质量良好,生产经营正常,现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北京银行中关村支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期限为2年。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一致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除前述拟进行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任何担保事项,也无任何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5-028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5年度将与关联方北京天诚星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星源”)、恒安嘉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安嘉新”)发生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58.33万元,预计2015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201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严立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0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天诚星源

 1、基本情况

 北京天诚星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20日成立,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为3,05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院2号楼7层办公B-717,法定代表人:陈建。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天诚星源的总资产为30,160,148.21元,净资产为27,851,899.60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123,548.43元,净利润为-3,815,597.43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严立先生为天诚星源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二)恒安嘉新

 1、基本情况

 恒安嘉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于2008年8月7日成立,注册资本:5,7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2号院3号楼3层,法定代表人:金红。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电脑动画设计。(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恒安嘉新的总资产为175,002,812.42元,净资产为107,924,881.08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3,078,963.80元,净利润为14,827,157.62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严立先生为恒安嘉新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与天诚星源签署协议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与天诚星源在2015年度签订有关协议。

 2、与恒安嘉新签署协议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与恒安嘉新在2015年度签订有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采购及销售系统,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所必需,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规定进行,且按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如下:

 1、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审阅和审议了公司所提供的议案和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独立董事认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符合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预计的2015年度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5-029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增减。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该授权权限,公司董事会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以该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具体操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12个月内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397,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26.55%。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5-030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201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15年4月1日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佳女士、独立董事王峰娟女士、财务负责人张媛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姜朋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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