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5年3月13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自2015年3月13日起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全力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已聘请中介机构进驻公司,正在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公司正全力配合各中介机构,加快各项工作的推进。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涉及的资产需进行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量较大,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27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本公司承诺: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尽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并于本次延期停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告相关进展情况。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