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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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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招商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关于恢复招商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于2015年3月6日发布公告,宣布自2015年3月6日起暂停招商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为了满足投资者需求,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3月30日起恢复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1、恢复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低于100万元(含)的申购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请金额高于100万元的,本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请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10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笔数确认失败;

 2、恢复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低于100万元(含)的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请金额高于100万元的,本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请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10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笔数确认失败;

 3、恢复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低于100万元(含)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请金额高于100万元的,本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请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10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笔数确认失败;

 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业务、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本基金恢复正常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7日

 关于恢复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于2015年3月6日发布公告,宣布自2015年3月6日起暂停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为了满足投资者需求,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3月30日起恢复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1、恢复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低于100万元(含)的申购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请金额高于100万元的,本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请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10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笔数确认失败;

 2、恢复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低于100万元(含)的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请金额高于100万元的,本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请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10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笔数确认失败;

 3、恢复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低于100万元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请金额高于100万元的,本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请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10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笔数确认失败;

 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业务、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本基金恢复正常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7日

 招商安泰债券投资基金

 2015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本基金发行文件规定,本基金每次收益比例不低于当期已实现净收益的5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收益发放办法

 1)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4月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 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5年4月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年4月3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 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 提示

 1) 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15年3月31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 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7日

 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7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7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收益发放办法

 1)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4月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 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5年4月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年4月3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 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 提示

 1) 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15年3月31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 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7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

 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经与相关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15年3月26日起,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于2015年3月26 日,相关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超过0.50%。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并提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有关基金赎回费率调整的规定,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各地直销中心及网上直销交易平台交易账户持有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并通过上述渠道申请赎回的投资者进行赎回费率优惠。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基金

 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14)

 二、适用渠道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交易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5018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涛

 招商基金华东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1601室

 电话:(021)58796636

 联系人: 王雷

 招商基金华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招商基金养老金及华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座2层西侧207-219单元

 电话:(010)66290540

 联系人:刘超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层招商基金市场部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贺军莉

 本次优惠活动暂不适用本基金其他销售渠道。

 三、优惠时间

 自2015年3月31日至2016年3月31日。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请赎回的投资者,在赎回时,赎回费享有如下优惠:

 ■

 (注:1月为30天,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优惠后的赎回费将100%归入基金资产,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活动只适用于通过本公司各地直销中心及网上直销交易平台赎回的投资者,不适用于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出业务。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

 网址:www.cmfchina.com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销售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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