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科冕木业,证券代码:002354)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2015年3 月 25日、2015年3 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1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15年1月6日刊登了《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天神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神互动”)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为爱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为爱普”)100%股权,上述股权的交易价格为60,000万元。交易完成后,深圳为爱普将成为天神互动的全资子公司,并成为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上述交易已经公司于2015年2月6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2月12日办理完毕上述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公司于 2015 年 3 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15 年3 月24日刊登了《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妙趣横生 95%的股权、雷尚科技 100%的股权、Avazu Inc.和上海麦橙 100%的股权并通过询价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等内容,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止本公告日,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所披露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因素,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科冕木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雷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Avazu Inc.100%股权、上海麦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关于科冕木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妙趣横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5%股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于 2015 年 4月 9日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3 月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32);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