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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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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ST传媒 公告编号:2015-034

 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3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3日以邮件、短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7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决定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经营范围“基因工程药物制造”,增加后的经营范围是:

 “生物资源、干细胞和免疫细胞储存,生命科学技术、组织工程技术及其他生物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并对外提供相关产品和技术服务,生物技术产业、健康产业投资,基因工程药物制造。

 对高新技术企业资讯、媒体、文化传播项目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提供信息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通讯产品(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经营;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

 最终登记的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

 同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将于2015年4月10日(周五)下午14:50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ST传媒 公告编号:2015-035

 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1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总额不超过7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不超过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不超过15万元)。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成立于1983年12月,拥有包括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资产评估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批准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等20多项执业资格。

 该所工作认真、负责,作出的审计报告公正、属实,能对委托人和广大股东负责。有关该所的详细情况请参看网址:http://www.pccpa.cn/。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15年3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所确定的2014年度审计费用具备合理性。同意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ST传媒 公告编号:2015-036

 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0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9日-2015年4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9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0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 截止2015年4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召开地点:湖南长沙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1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 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2)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其中,《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二)和证券账户卡;

 3)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请于2015年4月9日17:00前,将签妥的《授权委托书》传真至本公司证券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备查(会场正式报到时出具相关原件);

 4)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8日-2015年4月9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湖南长沙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13楼,邮编:41001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有关网络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4

 2)投票简称:传媒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传媒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提案序号,1.00元代表提案1,2.00元代表提案2。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股东对多项议案设置的“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提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提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提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731-85196775;传真:0731-85196791;会议费用:食宿交通费等由股东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5日

 附件:提案具体内容及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提案具体内容

 提案一: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各位股东:

 由于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不超过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不超过15万元。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二: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业务转型的需要及工商部门对公司经营范围的要求,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的相关内容,由:

 “生物资源、干细胞和免疫细胞储存,生命科学技术、组织工程技术及其他生物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并对外提供相关产品和技术服务,生物技术产业、健康产业投资。

 对高新技术企业资讯、媒体、文化传播项目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提供信息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通讯产品(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经营;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

 变更为:

 “生物资源、干细胞和免疫细胞储存,生命科学技术、组织工程技术及其他生物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并对外提供相关产品和技术服务,生物技术产业、健康产业投资,基因工程药物制造。

 对高新技术企业资讯、媒体、文化传播项目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提供信息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通讯产品(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经营;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

 最终登记的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

 同时《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由: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生物资源、干细胞和免疫细胞储存,生命科学技术、组织工程技术及其他生物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并对外提供相关产品和技术服务,生物技术产业、健康产业投资。

 对高新技术企业资讯、媒体、文化传播项目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提供信息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通讯产品(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经营;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

 变更为: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生物资源、干细胞和免疫细胞储存,生命科学技术、组织工程技术及其他生物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并对外提供相关产品和技术服务,生物技术产业、健康产业投资,基因工程药物制造。

 对高新技术企业资讯、媒体、文化传播项目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提供信息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通讯产品(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经营;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

 最终登记的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ST传媒 公告编号:2015-037

 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公司目前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2014年度业绩预计亏损,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计仍将继续亏损;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核准,最终是否取得批准和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证券代码:000504,证券简称:*ST传媒)于2015年3月24日、3月25日、3月26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3 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规定,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 公司已于2015年2月2日、2月5日、2月26日、3月4日、3月5日分别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及相关风险提示公告,上述公告详情请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 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4、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曾买卖公司股票;

 7、 公司已于2015年3月23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的说明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五、必要风险提示

 1、 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发布了《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立案稽查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稽查;2014年12月13日、2015年1月13日、2月12日及3月12日发布了《关于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

 2、 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目前因公司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公司无法掌握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事项的进展,也无法预测本次立案调查可能的处罚是否会使公司发生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亦无法保证能完全消除相关不利因素。若立案调查时间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或若本次立案调查可能的处罚造成公司不满足非公开发行条件的不利因素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无法消除,公司董事会将不再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3、 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核准。上述批准或核准事宜均为非公开发行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4、 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风险因素,已详细列示于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发布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四节之“六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5、 根据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发布的《201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公司2014年度业绩预计亏损。

 6、 公司经营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预计2015年第一季度的业绩仍将继续亏损。

 7、 公司自2013年10月29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目前仍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8、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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