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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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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年3月27日

 §1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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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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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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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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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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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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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800金融指数收益率+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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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包括信诚金融份额、信诚金融A份额、信诚金融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股东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2%。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2只基金, 分别为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深度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幸福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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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使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已制订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作为开展公平交易管理的规则指引,制度适用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对应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

 在实际的公平交易管理贯彻落实中,公司在公平交易制度的指引下采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控制方法。事前管理主要包括:已搭建了合理的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及资产管理业务内的组织架构,健全投资授权制度,设立防火墙,确保各块投资业务、各基金组合投资决策机制的合理合规与相对独立;同时让各业务组合共享必要的研究、投资信息等,确保机会公平。在日常操作上明确一级市场、非集中竞价市场投资的要求与审批流程;借助系统建立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基金风格维度库,规范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市场的操作,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流程文化环境。事中监控主要包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一般情况下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买卖同一证券时需通过交易系统对组合间的交易公平性进行自动化处理,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同时原则上禁止同日反向交易,如因流动性等问题需要反向交易须经过严格审批和留档。一级市场、非集中竞价市场等的投资则需要经过合理询价、逐笔审批与公平分配。事后管理主要包括:定期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对反向交易等进行价差分析。同时,合规、审计会对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做定期检查。相关人员对事后评估报告、合规审计报告进行审阅,签字确认,如有异常情况将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并做信息披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拟定的《信诚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实际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投资研究前端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交易环节加强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利用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相关程序,及其它的流程控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一、二级市场对同一证券交易时的公平;公司同时不断完善和改进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在事后加以了严格的行为监控,分析评估以及报告与信息披露。当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A股在全球资本撤离新兴市场、人民币贬值趋势、国内经济疲软、IPO重启、“沪港通”、央行定向宽松、降息节奏意外提前、改革信心重建和新增资金任性的联合推动下演绎了大幅震荡行情。上下半年A股经历了“两重天”。全年宏观经济持续疲弱。国内经济数据显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工业增加值不断下滑,房地产和制造业投资双双失速,只有基建投资在政府刺激举措下一枝独秀,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大幅加快。1-11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连续4月回落并创2013年2月以来新低。需求不足导致企业销售下滑以及CPI和PPI剪刀差明显扩大,对企业利润造成侵蚀。企业收入与盈利增速均处于历史低位。PPI跌幅扩大,生产资料端通缩压力浮现,产能过剩问题加剧。三季度GDP同比增速回落至7.3%。政治局年中会议强调正确看待经济增长速度,同时强调发展的三个规律: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给“新常态”的经济发展格局定下基调。上半年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也为经济政策定下基调。 “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并且“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其内涵”。显示“托”和“调”将交替进行,视经济形式变化。但是,从微观层面,政策纠结于经济下行的趋势与改革力度加大的方向之间的平衡。全年货币政策相对宽松,保持“全面中性+定点刺激”的政策主线。央行采取定向降准政策,范围从地方农商行扩展至股份制商业银行,而央行对棚户区改造的再贷款,显示货币政策继“定向降准”后的“定向宽松”举措。随着外汇占款逐渐减弱,再贷款将在货币创造中发挥更大作用。央行通过PSL(抵押补充贷款)和再贷款来创造货币,并藉助SLF(常设借贷便利)向五大行定向投放,从数量政策层面放水。央行于10月公布新一轮千亿定向放水,央行向股份制银行投放的不是传统意义的SLF,而是MLF(中期借贷便利)。国务院于11月19日出台降低融资成本10条,今年5月至11月,高层连续10次提出要降低融资成本,但政策效果却不尽如意。银行间资金成本出现较大幅度回落,债券市场利率也大幅下行,但一般贷款利率却一直高位徘徊,在目前金融体系,间接融资仍是主导力量。在此背景下,11月21日,央行宣布非对称降息,自2012年6月和7月连续两次降息之后,首次调整基准利率。此次降息虽然在情理之中,但时点大幅早于市场预期。并且打开了对进一步降息和全面降准的市场预期。在央行意外降息之后,融资融券的两融规模创新高,达近万亿元,银行理财和伞形信托资金跑步入市等新增资金不断推动股市上行,并拉动低估值、以券商和银行为代表的蓝筹股。“四中全会”将治理体系现代化作为改革总目标,其核心是治国思路从人治到法治的根本转变。人治社会下市场规则无力发挥决定性作用,只有法治社会才能培育出健康的市场经济体系为市场注入更多改革红利和重建了改革信心。周永康等“打老虎”事件的公布也提振了市场信心。一行三会及外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127号文),全面监管银行同业业务,堵住资本偷逃和隐性担保,非标资产缩减,促进标准化债券的需求,也引导货币端融资成本趋降。虽然信托“刚性兑付”的怪圈在今年未能打破,3月5日“超日债”无法按时兑付利息,则成为了中国债券市场第一只实质性违约的债券。债券市场“刚性兑付”的潜规则就此终止。IPO再次开闸后,冻结市场资金造成短期资金紧张,则加剧了市场的波动。

 美联储在耶伦上台后,维持超低利率不变,但是QE规模逐月缩减,10月结束资产购买。黄金受挫,美元指数全面上扬,并在年末突破90。与美国相反,欧央行则在9月会议超市场预期下调基准利率10个基点,并宣布大规模QE,加速了资金向美国回流。

 上下半年A股出现明显“28分化”,上半年大盘蓝筹领跌,创业板不断创历史新高,破1500点。上证综指上半年再次跌入“1”时代,日间跌至1974.38。下半年蓝筹股风格气势如虹、一枝独秀、王者回归,上证综指走出近1200点行情。本期沪深300指数上涨51.66%,中证500指数上涨39.01%,创业版指数上涨12.83%,中证800金融指数上涨87.26%。

 在本报告期内,我们继续利用自行开发的量化复制技术,在震荡市场环境及处理每日申购赎回现金流中,有效地管理跟踪误差。在市场震荡期间,我们也利用股指期货对冲现金流带来的市场风险。在本报告期内,基金利用股指期货作为工具进行套保,以配合现货投资复制标的指数减小跟踪误差,及应付大额申购赎回,期末现货与股指期货合约总市值相对基金净值占比符合法规与风控要求。

 作为首只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基金,本基金为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了三款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投资工具,并且分级份额在场内交易。场内交易的活跃度也可以反映投资者的关注与对市场走势的交易特征。在本报告期内,本支分级基金由于年末的波澜壮阔的金融板块行情,连续整体溢价,场内规模显著扩张。信诚800金融母基金于2014年12月4日净值达到1.552,触发上折,进一步带动场内交易的活跃和规模的增加。

 4.4.2 报告期内基金业绩的表现

 本年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5.89%,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1.86%。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误差在0.35%之内,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年,久违的牛市在2014年初露荷尖之后,市场仍将在定向宽松和“微刺激”带来的“稳增长”与加大改革力度等改革红利板块中寻找动能和方向。市场将关注“四中全会”之后的改革政策,如何改变中国的经济周期和经济增长模式。在“新常态”的经济环境中,虽然不会再出现大规模刺激的举措,定向宽松政策将引导资金流向,在各种改革政策配合下,从更深层面促进改革的力度和经济的转型。市场将在政策催化预期中,继续期待新增资金入市,并将在改革与增长的政策预期和估值修复中构建上升通道。市场将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地方区域经济体、城镇化、医疗改革、环保和新经济(如互联网)等释放改革红利的热点中寻找投资方向。“沪港通”及MSCI等全球指数纳入A股的兑现也将继续吸引海外资金入市。“牛市的基础,波动的格局”将成为2015年市场的特征。在金融板块,两融业务、新三板做市、ETF期权以及更多衍生品上市等场内及场外衍生品创新业务将继续给桊商估值提供想象空间。经济基本面的持续改善,将引导银行和保险板块延续估值修复行情。本基金经理将继续秉承严谨和有纪律的信诚数量投资策略和执行,管理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基金,为投资者提供有效的指数回报。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14年度内,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内部监察稽核制度,在督察长的指导和监察稽核部的努力下,开展了一系列监察稽核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全年的监察稽核工作总结如下:

 1、对公司管理制度体系不断修订和完善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核和修订,主要包括从业人员投资管理、营销活动管理、合规手册、IT采购管理、专户产品审批管理等方面。这些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对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规范地进行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2、开展各类合规监控工作。

 在投资合规监控方面,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规情况进行监控。在基金日常投资运作过程中,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对基金投资进行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对销售的合规监控方面,严格审核各类宣传推介材料和营销活动行为,确保各项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3、强化合规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合规意识。

 本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及时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传递给各相关业务部门,并对具体的执行和合规要求进行提示。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员工职业操守的教育和监督,并开展法规培训。本年度,监察稽核部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主要采取课堂讲授的方式为员工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

 4、开展各类内部审计工作,包括4次季度常规审计、12项专项审计及3次针对监管要求进行的自查工作。

 5、完成各只基金及公司的各项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监察稽核部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信息披露编报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公告,包括基金发行时的法律文件、基金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分红公告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LOF基金生效、开放申赎、上市交易及定期报告等内容的公告,并报监管机关备案。

 6、牵头开展反洗钱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修订了反洗钱制度,更新了相关的客户分类标准,并按照相关规定将相关可疑记录及时上报反洗钱监测中心。根据人民银行及协会下发的规定,制定了客户风险评估指标,落实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一步提高稽核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 基金估值程序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进行了最严格的控制。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估值决策委员会来更有效的完善估值服务。估值决策委员会包括下列成员: 分管基金运营业务的领导(委员会主席)、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股票投资负责人、债券投资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主管(委员会秘书)。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衍生工具和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运营部、稽核部、投资部、风控部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政策。

 估值政策和程序的确立和修订须经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行。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并在不适用的情况下,及时召开估值决策委员会。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的运营部使用估值政策确定的估值方法,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照托管协议中“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确定的规则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2. 基金管理人估值业务的职责分工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业务采用双人双岗,所有业务操作需经复核方可生效。

 3.基金管理人估值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具有会计上岗证和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平均拥有6年金融从业经验和3年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从业和基金估值经验。

 4.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的后台与投资业务隔离,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或决定估值

 基金经理持续保持对基金估值所采用估值价格的关注,在认为基金估值所采用的估值价格不足够公允时,将通过首席投资官提请召开估值决策委员会会议,通过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调整基金管理人所采用的估值政策。

 5.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6.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定价服务协议。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包括信诚金融份额、信诚金融A份额、信诚金融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于本期间未进行过利润分配,该处理符合基金利润分配原则。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生效日(2014年8月8日)之后,本基金未出现过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的情形。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审计报告

 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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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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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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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6,347,684,564.37份。信诚金融的基金份额净值1.160元,基金份额总额332,769,317.37份。下属两级基金: 800金融A的基金份额净值1.003元,基金份额总额3,007,457,623.00份; 800金融B的基金份额净值1.317元,基金份额总额3,007,457,624.00份。

 2、本基金生效日为2013年12月20日。本财务报表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13年12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期间。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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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生效日为2013年12月20日。本财务报表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13年12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期间。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生效日为2013年12月20日。本财务报表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13年12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期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张翔燕 陈逸辛 时慧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88 号文)和《关于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基金部函[2013]1081 号文)批准,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 《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3年12月20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2月19日募集,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售募集且扣除认购费用后的有效认购资金人民币263,149,632.10元,利息人民币36,724.07元,共计人民币263,186,356.17元。上述认购资金折合263,186,356.17份基金份额。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841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800金融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新股(含首次公开发行和增发)、债券、债券回购、中期票据、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100%,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中证800金融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为:95%×中证800金融价格指数收益率+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如会计报表附注7.4.2所列示的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1)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3)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赎回以及配对转换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基金赎回确认日及基金配对转换确认日认列。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本基金(包括信诚金融份额、信诚金融A份额、信诚金融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如果终止信诚金融A份额与信诚金融B份额的运作,本基金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调整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其他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差错事项。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的年费率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的年费率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投资过本基金。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A

 份额单位: 份

 ■

 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B

 份额单位: 份

 ■

 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

 份额单位: 份

 ■

 注:1、以上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均为所持份额占其本级份额的比例。

 2、本基金其它关联方在本年末及上年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3、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本报告期末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12,248,719.64元。(上年度末余额:人民币0.00元)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 期末(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根据公告,“宏源证券”自2015年1月26日起终止上市并摘牌。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此类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2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投资。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投资。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

 注: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和卖出股票收入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注:按照股指期货每日无负债结算的结算规则、《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业务核算细则(试行)》及《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其他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投资”与“证券清算款-股指期货每日无负债结算暂收暂付款”,符合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相抵销的条件,故将“其他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投资”的期末公允价值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净额为零。

 8.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以及对冲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股指期货投资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8.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海通证券于2014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披露证监会在检查券商承销情况中发现,海通证券在承销中存在两起违规行为。海通证券在承销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向上海电气财务公司配售股票,上海电器财务与海通证券董事能施加重大影响的上海电气实业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海通证券在承销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中,存在向投资者提供超出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它信息行为。以上行为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警告和诫勉谈话的处罚。

 对海通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我们认为,该处罚事项未对海通证券的长期企业经营和投资价值产生实质性影响。此外,信诚800金融是指数型基金,对于海通证券的投资是按照指数成分和权重进行相应配置。我们对该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除此之外,其余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5.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投资。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注:本表列示“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中,对下属分级基金,为占各自级别份额的比例,对合计数,为占期末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

 9.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A

 ■

 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B

 ■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对于同一机构不同股东账号下的份额未做合并。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期末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的A级份额和B级份额。

 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注:1、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2、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1.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变动份额以及因份额折算产生的份额。

 2. 根据《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基金关于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信诚基金关于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折算基准日)对本基金进行了基金份额不定期份额折算,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折算基准日)对本基金进行了基金份额定期份额折算。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中包含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信诚800份额1,765,315,754.89 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经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41次会议审议通过,解聘黄小坚先生信诚基金副总经理职务。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上述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报备。

 经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审议通过,解聘王俊锋先生信诚基金总经理职务。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自2014年11月5日起,由信诚基金董事长张翔燕代任信诚基金总经理职务。上述变更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和上海证监局报告。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2014年2月7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尹东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职务。

 本基金托管人2014年11月03日发布公告,聘任赵观甫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报告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63899.16元。该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根据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水平选择专用席位。由研究部牵头对席位候选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综合考虑候选券商的综合实力,由研究总监和投资总监审核批准。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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