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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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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年3月27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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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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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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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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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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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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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业绩比较标准为10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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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建仓日自2012年4月13日至2012年10月13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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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4月13日,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股东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2%。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2只基金, 分别为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深度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幸福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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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使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已制订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作为开展公平交易管理的规则指引,制度适用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对应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

 在实际的公平交易管理贯彻落实中,公司在公平交易制度的指引下采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控制方法。事前管理主要包括:已搭建了合理的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及资产管理业务内的组织架构,健全投资授权制度,设立防火墙,确保各块投资业务、各基金组合投资决策机制的合理合规与相对独立;同时让各业务组合共享必要的研究、投资信息等,确保机会公平。在日常操作上明确一级市场、非集中竞价市场投资的要求与审批流程;借助系统建立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基金风格维度库,规范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市场的操作,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流程文化环境。事中监控主要包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一般情况下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买卖同一证券时需通过交易系统对组合间的交易公平性进行自动化处理,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同时原则上禁止同日反向交易,如因流动性等问题需要反向交易须经过严格审批和留档。一级市场、非集中竞价市场等的投资则需要经过合理询价、逐笔审批与公平分配。事后管理主要包括:

 定期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对反向交易等进行价差分析。同时,合规、审计会对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做定期检查。相关人员对事后评估报告、合规审计报告进行审阅,签字确认,如有异常情况将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并做信息披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拟定的《信诚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实际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投资研究前端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交易环节加强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利用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相关程序,及其它的流程控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一、二级市场对同一证券交易时的公平;公司同时不断完善和改进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在事后加以了严格的行为监控,分析评估以及报告与信息披露。当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世界经济出现了较为显著的分化,美国经济强劲复苏,欧洲经济几乎接近零增长。我国经济结构调整阵痛期的影响高于预期,经济延续2013年以来的调整态势,下行压力增加,GDP、CPI等宏观数据在外需疲软、内需持续回落、制造业仍不景气、房地产拉动经济增长作用减弱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小幅回落,消费物价上涨压力下降,工业品价格持续通缩。受上述因素影响,2014年货币政策基调虽未改变,但实际操作力度宽松,定向放松政策不断出台,使得银行体系流动性保持充裕,2014年,货币市场利率波动幅度减小,利率中枢明显下行。债券投资者预期逐渐趋于乐观,加上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金融脱媒进程加速,银行理财资产配置压力增大,对债券配置力度加大,推动各类债券利率水平快速下行,构筑当年债券牛市格局。

 分季来看,一季度受传统春节因素的扰动,非标资产收缩、淘汰落后产能、钱荒后遗症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融资增速持续下滑,然而实体经济利率维持高位,投资和消费增速出现明显下降,经济数据创新低。通胀方面总体偏低。春节之后资金面持续宽松,推动了一季度债券小牛市,资金宽松是基本面以外最主要的牛市推手。

 进入二季度,政府不断推出系列微刺激措施:加快基建项目审批、加快铁路建设、加快财政支出、棚户区改造以及在选定行业中实施扶持,同时采取定向降准、公开市场连续净投放、降低社会融资成本等手段稳定经济增长,五月份数据显示工业增速企稳,消费和出口增速均有不同程度提高,中采PMI和汇丰PMI出现反弹。市场对经济下滑及地方债务风险担忧情绪有所减弱。但受到中国经济潜在增速下台阶、地产自然周期向下等因素的制约,经济未来出现明显回升的可能性小。二季度债市延续前一季上涨行情,收益率曲线全面下移。利率品中长端下行幅度较大;信用债方面,之前市场普遍担忧的供给冲击、大量债务到期、企业盈利下滑以及信用跟踪评级调整并未形成明显冲击,相反在资金面驱动下,出现可观涨幅。分品种而言,中高等级信用债表现最佳,低评级以及“垃圾债”也令投资人获得良好回报,城投平台发行主体备受青睐。房地产投资回落、银行风险偏好下降使得资金需求下降、价格下跌。直至年中时点临近,虽然IPO重启对资金面有一定阶段性影响,但市场流动性明显好于去年同期。

 正当投资人沉浸在债市慢牛的暖风中,中证登6月27日发布的一则关于修订《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有关事项的通知,打乱了原先的投资节奏。通知规定,将主体AA以下但有抵押增信的个券剔除出质押库,这其中包括了原先享受标准券折算最高比例待遇、主体AA-评级且有土地质押担保增信债券,该类债券因发行主体多为城投,久期偏短,一直以来受杠杆类投资账户偏好,二级市场流动性较佳。由于结算交易规则修改且未留缓冲期,高杠杆账户被迫不计成本抛售,通知发布后第一个交易日该类债券不论久期长短出现全面下跌,平均跌幅达2%-3%。超日债的违约使得二季度监管机构和中证登、交易所等服务机构的风险防范意识大幅提升。无独有偶,沪深交易所已于先前发布通知对公司债券实施风险警示和个人投资者投资限制。

 三季度经济数据几经反复。政府发起的基建投资似对经济增长推动明显,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房地产、制造业投资疲弱所致负面影响,6月份工业增加值数据明显好转,6月末M2余额120.96万亿元,同比增长14.7%,大大高于年初目标值13%,流动性整体宽裕,受年中数据提振,权益市场大幅上涨。随着8月产出指标大幅下滑,经济数据出现了超预期下跌,汇丰PMI初值50.3,低于7月的51.7,经济持续复苏的预期弱化,领先指标显示经济隐忧加剧,央行适时通过PSL和SLF向市场注入流动性。在上述背景下,债市整体得以维持慢牛行情,利率债和高评级信用债收益率大幅下行,前期交易所“质押事件”被逐步消化,收益率曲线平坦化下移,债市 “三季度魔咒”得以打破。大类资产方面,股市表现好于债市,可转债整体收益最优,与利率债长端表现相当,明显强于信用债整体。信用债方面,长端低评级信用债持有收益则相对较高。

 进入四季度,经济运行的预期相对悲观,房地产投资放缓仍将拖累投资增速,政策进一步放松的空间打开,市场对未来货币政策宽松预期升温,公开市场操作品种利率下行,央行非对称降息令债市做多热情依旧。但鉴于绝对收益率水平处于低位,买卖盘分歧开始加大,且获利盘了解意愿较为强烈。直至临近年末,中证登债券又突然出台质押新规,加上地方财政局对新发城投债是否纳入地方债务的公告导致市场一度陷入了恐慌,利率债收益率有所上行,而信用债收益率大幅反弹逾100BP,债券收益率迅速回到历史相对高位,配置价值提升。

 双盈分级基金管理人在2014年始终将组合结构调整、梳理持仓品种、减持财务状况悲观的产业债、严控信用风险工作放在首位,这也是整个固定收益团队的工作重点;上半年本基金积极参与债券一级市场AA及以上资质企业债的认购,获益良多。大类资产配置方面,三季度起对可转债的操作较之前积极,注重个券的选择,结合波段操作。

 4.4.2 报告期内基金业绩的表现

 本年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3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9.41%,基金超越业绩比较基准11.9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年,债市涨幅恐难及2014年,但仍可获得良好回报,主要的依据有:

 一是从基本面来看,制造业投资增速持续下滑,基建一枝独秀,而房地产投资受制存量规模的消化尚需一定时间,房地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难有实质改善,因此明年经济增速大概率会低于今年;受经济羸弱和国际大宗商品下跌的影响,明年通胀压力也不大。

 二是从政策面看,货币环境仍将维持偏宽松,主要原因在于地方政府的预算软约束已明显改善,相关的制度安排已搭建完成,房地产市场降温也为宽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另外,由于外汇占款的持续下滑,基础货币缺口弥补依靠SLF 、MLF 等工具并不能消除资金预期的不稳定;由于贷款利率大多已经市场化,降息只是起到引导基准的作用,效果未必很明显。俄罗斯卢布汇率的剧烈波动引致的连锁反应,令我国政策制定层面对于本币汇率的稳定性重视程度提高,受制于汇率瓶颈,虽然货币政策全面放松条件不具备,但托底式定向操作预期充分。

 2015年预计信用债将会进一步分化,在地方债务甄别中,对于认定为政府债务的品种,收益率可以参考 AAA中票,潜在下行空间可能有100-200BP。 而对于未能纳入政府债务的品种,如果收益率达到偏高的水平,参考过去两轮周期中国企过剩产能产业债的收益率,反弹风险也是相对可控的,同时国企债券本身信用风险较小,银行间市场质押融资短期内也不会有很大的问题,持有获取票息也是比较好的选择。所以,我们将重点关注负债率较低、政治地位较高区域的品种,资金投向则尽量选择与政府信用和民生工程关系较为密切的项目。

 可转债方面,我们将重点把握个券的交易机会,积极参与新债申购。

 本基金将于2015年四月迎来三周年届满期,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管理人将继续把流动性管理和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在较低风险程度下,认真研究各个潜在投资领域的机会,发挥管理人的综合优势,积极稳健地做好配置策略,一如既往地依靠团队的努力和智慧,为投资人创造应有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14年度内,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内部监察稽核制度,在督察长的指导和监察稽核部的努力下,开展了一系列监察稽核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全年的监察稽核工作总结如下:

 1、对公司管理制度体系不断修订和完善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核和修订,主要包括从业人员投资管理、营销活动管理、合规手册、IT采购管理、专户产品审批管理等方面。这些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对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规范地进行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2、开展各类合规监控工作。

 在投资合规监控方面,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规情况进行监控。在基金日常投资运作过程中,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对基金投资进行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对销售的合规监控方面,严格审核各类宣传推介材料和营销活动行为,确保各项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3、强化合规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合规意识。

 本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及时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传递给各相关业务部门,并对具体的执行和合规要求进行提示。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员工职业操守的教育和监督,并开展法规培训。本年度,监察稽核部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主要采取课堂讲授的方式为员工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

 4、开展各类内部审计工作,包括4次季度常规审计、12项专项审计及3次针对监管要求进行的自查工作。

 5、完成各只基金及公司的各项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监察稽核部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信息披露编报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公告,包括基金发行时的法律文件、基金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分红公告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LOF基金生效、开放申赎、上市交易及定期报告等内容的公告,并报监管机关备案。

 6、牵头开展反洗钱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修订了反洗钱制度,更新了相关的客户分类标准,并按照相关规定将相关可疑记录及时上报反洗钱监测中心。根据人民银行及协会下发的规定,制定了客户风险评估指标,落实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一步提高稽核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 基金估值程序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进行了最严格的控制。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估值决策委员会来更有效的完善估值服务。估值决策委员会包括下列成员: 分管基金运营业务的领导(委员会主席)、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股票投资负责人、债券投资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主管(委员会秘书)。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衍生工具和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运营部、稽核部、投资部、风控部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政策。

 估值政策和程序的确立和修订须经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行。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并在不适用的情况下,及时召开估值决策委员会。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的运营部使用估值政策确定的估值方法,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照托管协议中“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确定的规则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2. 基金管理人估值业务的职责分工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业务采用双人双岗,所有业务操作需经复核方可生效。

 3.基金管理人估值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具有会计上岗证和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平均拥有6年金融从业经验和3年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从业和基金估值经验。

 4.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的后台与投资业务隔离,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或决定估值

 基金经理持续保持对基金估值所采用估值价格的关注,在认为基金估值所采用的估值价格不足够公允时,将通过首席投资官提请召开估值决策委员会会议,通过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调整基金管理人所采用的估值政策。

 5.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6.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定价服务协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2)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按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理; 场内转入、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2)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指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为准;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情况符合本基金的利润分配机制,本基金本期间的利润分配严格遵守了上述原则。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生效日(2014年8月8日)之后,本基金未出现过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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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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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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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78,250,914.60份。下属两级基金:双盈A的基金份额净值1.010元,基金份额总额68,935,471.86份;双盈B的基金份额净值1.769元,基金份额总额109,315,442.74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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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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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张翔燕 陈逸辛 时慧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88号文)和《关于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基金部函[2012]229 号文)批准,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2年4月13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4月9日期间公开发售。其中双盈B的发售时间为自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4月6日,双盈A的发售时间为2012年4月9日。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首次发售募集扣除认购费后的有效认购资金人民币364,373,474.19 元,利息人民币110,822.08 元,合计人民币 364,484,296.27 元。其中双盈A有效认购资金人民币255,080,004.95 元,利息人民币88,848.58 合计人民币 255,168,853.53元,双盈B有效认购资金人民币109,293,469.24 元,利息人民币 21,973.50元 合计人民币109,315,442.74 元; 上述认购资金折合364,484,296.27 份基金份额。其中: 双盈A为255,168,853.53 份;双盈B为 109,315,442.74 份。有效认购户数为7,480户,其中双盈A认购户数7,445户,双盈B认购户数35户。与上述投入的资金相关的资产总额为货币资金人民币364,484,296.2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KPMG-B(2012)CR No.0033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定期存款、中期票据、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回购、银行定期存款、中期票据等)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转换后的“信诚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投资于金融债(不包括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等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80%。 本基金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增发新股申购,但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权证等)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本基金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2012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指引》、《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会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如财务报表附注7.4.2所列示的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7.4.4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差错事项。

 7.4.5 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2008]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5)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6 关联方关系

 ■

 7.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7.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7.2 关联方报酬

 7.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当年天数。

 7.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7.4.7.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35%,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A级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A级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A级基金日销售服务费=A级基金份额前一日资产净值×0.35%/当年天数。

 7.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B

 份额单位:份

 ■

 7.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以上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份额均为本基金的B级份额及其所占B级份额的比例。

 2、除上表所示外,本基金的其它关联方在本年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本基金。

 3、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7.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通过“中国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本报告期末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5,502,982.66元。(上年度末余额:人民币7,880,815.43元)

 7.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 期末(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8.3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4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8.5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8.5.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7.4.8.5.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42,500,000.00元,于2015年1月5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9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此类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7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买入股票交易。

 8.4.8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卖出股票交易。

 8.4.9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买卖股票交易。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7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8.10.8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投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7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8.11.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8.11.9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7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8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8.12.9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2.10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12.11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注:本表列示“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中,对下属分级基金,为占各自级别份额的比例,对合计数,为占期末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本表列示“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中,对下属分级基金,为占各自级别份额的比例,对合计数,为占期末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注:1、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1.拆分变动份额为因份额折算产生的份额。

 2.根据《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盈A份额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折算基准日)和2014年10月10日(折算基准日)对本基金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中包含2014年4月11日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信诚双盈A份额3,649,552.54份以及2014年10月10日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信诚双盈A份额2,032,979.54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经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41次会议审议通过,解聘黄小坚先生信诚基金副总经理职务。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上述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报备。

 经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审议通过,解聘王俊锋先生信诚基金总经理职务。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自2014年11月5日起,由信诚基金董事长张翔燕代任信诚基金总经理职务。上述变更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和上海证监局报告。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4年2月14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2014年2月13日起,陈四清先生担任本行行长。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报告年度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50,000元。该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根据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水平选择专用席位。由研究部牵头对席位候选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综合考虑候选券商的综合实力,由研究总监和投资总监审核批准。

 11.7.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名称由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更名为托管业务部。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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