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6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成立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为“七匹狼集团”)共同出资设立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为“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整,由本公司与七匹狼集团作为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七匹狼集团出资人民币1.9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65%;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0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35%。全部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2014年10月13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银监复[2014]719号《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筹建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七匹狼集团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福建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
【以上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6月17日、2014年10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5年3月26日,公司接到七匹狼集团通知,七匹狼集团已于近日获得闽银监复[2015]83号《福建银监局关于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批准财务公司开业等如下事宜:
一、批准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财务公司中文名称为“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FUJIAN SEPTWOLVES GROUP FINANCE CO.,LTD.”。公司住所为福建省晋江市崇德路中国银行大厦19层。
二、批准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股东构成及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一)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9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65%;
(二)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35%。
三、批准该公司经营以下业务: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四、核准财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五、批准《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
财务公司已于近日同时获得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相关发起人将按规定及时办理财务公司的工商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