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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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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南方海岸科技服务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905.00万元收购南方海岸55%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已完成,公司持有南方海岸55%股权。

 9、公司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和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本金人民币45,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8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5,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0、公司2013年7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成立全资子公司广州通导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人民币2,000.00万元用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广州通导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13年7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2,000.00万元投资成立广州通导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并已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783,933,281.37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为439,870,578.97元,存放于理财专户为344,062,702.40元。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将总额为150,000,000.00元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形式存放,期限为3个月至1年不等。2010年12月和2011年4月,公司及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四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2012年1月和5月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华电子企业(中国)有限公司、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四方监管补充协议(一)》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四方监管补充协议(二)》;2012年3月和6月,公司及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2012年6月,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海格神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就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银行事项进行了约定,上述定期存款不得直接支取,不得质押或抵押,也不得转入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公司如需提前支取上述定期存款,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282,000,000.00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25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是技术改造项目为提升公司整体技术力量,扩大市场份额,无法直接以金额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 2015-019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通信”或“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90号)文核准,于2010年8月3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500万股,发行价格38.0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32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685.6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4,314.3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64,734.37万元。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8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2010)羊验字第[20054]号验资报告。目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专户余额情况

 1、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海格通信的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备注:

 (1)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系统升级,原募集资金账号825006337008093001更改为现账号665257754038。

 (2)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无线通信网项目310,000,000.00元,已存入中信银行广州天河支行7443200182600083697账号内。

 (3)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海华电子企业(中国)有限公司600,000,000.00元,已存入中信银行广州天河支行7443200182600083146账号内。

 (4)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北京海格神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0.00元,已存入中信银行北京新兴支行7111810182600444511账号内。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海格通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账户金额列示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010年8月,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4,314.3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64,734.37万元。截止 2014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8,393.33万元(含利息收入17,188.35万元)。超出募集资金剩余净额部分为利息收入及少量超募资金尚未安排用途。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随着我国国防信息化建设投入的加大,公司所处行业前景广阔,上市以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不断扩大,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原材料、人工成本、研发费用等都将持续增加,预计2015年公司在国家应急网、北斗导航、卫星通信、数字集群及频谱管理等领域业务会有较快增长,且2015-2016年公司将继续加快北京海格通信产业园的构建、扩大营销网络、加大研发投入、资本运作以及扩充产能;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随之大幅增加。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具有阶段性和持续性,公司仍有较为充足的暂时闲置资金。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确保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实现未来的经营目标,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实现公司积极的发展战略,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利息支出约624万元左右(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5.35%和闲置募集资金 12 个月定期存单利率2.75%计算)。

 四、公司承诺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归还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自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5、公司承诺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并承诺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4,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七、保荐机构意见

 广发证券及保荐代表人顾少波、朱煜起认为: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海格通信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海格通信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综上,广发证券同意海格通信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 2015-020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12年12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指引”)及2013年2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意使用不超过40,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格通信” 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90号)文核准,于2010年8月3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500万股,发行价格38.0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32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685.6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4,314.3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64,734.37万元。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8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2010)羊验字第[20054]号验资报告。目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公司已经实施的超募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超募资金为164,734.37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上述事项共使用超募资金128,215.71万元,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43,628.92万元。

 (三)募集资金余额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78,393.33万元(含利息收入17,188.35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如下:

 ■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并出具保本承诺,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不含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期限

 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

 6、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7、安全性

 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风险可控。

 8、其他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有效实施以及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40,3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14年度定期报告)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不超过40,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该事项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已经过公司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八、监事会意见

 2015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该事项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已经过公司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及保荐代表人顾少波、朱煜起认为: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二)海格通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海格通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具体实施中尚需取得发行方对理财产品的保本承诺。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海格通信使用不超过40,3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 2015-021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之一“年产11,500台/套通信及导航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5,333万元(其中含利息收入约4,72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格通信” 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90号)文核准,于2010年8月3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500万股,发行价格38.0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32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685.6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4,314.3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64,734.37万元。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8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2010)羊验字第[20054]号验资报告。目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公司审计监察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按季度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

 根据相关规定,2010年9月,公司及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四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2010年12月和2011年4月,公司及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四家银行就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银行事项签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公司和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根据相关规定,2012年1月6日,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华电子企业(中国)有限公司、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之四方监管协议》,2012年1月和5月四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2年3月1日,公司及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之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3月和6月三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2年3月19日,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海格神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之四方监管协议》,2012年6月四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协议约定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华电子企业(中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北京海格神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规范对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补充协议就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银行事项进行了约定,公司和银行积极配合,超额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海格通信的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示如下:

 ■

 备注:

 (1)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系统升级,原募集资金账号825006337008093001更改为现账号665257754038。

 (2)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无线通信网项目310,000,000.00元,已存入中信银行广州天河支行7443200182600083697账号内。

 (3)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海华电子企业(中国)有限公司600,000,000.00元,已存入中信银行广州天河支行7443200182600083146账号内。

 (4)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北京海格神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0.00元,已存入中信银行北京新兴支行7111810182600444511账号内。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11,500台/套通信及导航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116,180.00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为113,658.00万元。该募投项目规划中需建设四栋生产大楼,其中(1)、(2)、(4)共三栋生产大楼,建筑面积共为78,787平方米,已投入使用。

 经2011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1年9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1年10月18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募投项目之一年产11,500台/套通信及导航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中生产大楼(3)的实施地点变更至公司已购得的KXCN-C2-2地块(距离公司生产大楼(2)约300米),并相应调整了建筑面积、项目功能等,投资规模由7,860.00万元变更为5,338.00万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最后的生产大楼(3)——无线科技大楼已完成工程建设并可正常投入使用。2015年上半年将陆续办理消防、综合验收等相关手续并办理竣工结算相关工作。

 另外,根据2011年公司与广东省无线电监测站签署的相关协议,广东省无线电监测站与公司在生产大楼(3)内合作建设约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无线科技中心,并委托海格通信具体办理报批和实施建设,建成并办理验收和相关产权手续,并移交给广东省无线电监测站,并由广东省无线电监测站支付造价款约2352万元。因此,在转移该部分产权前相关建设资金仍继续由公司代为支付。

 因此,生产大楼(3)——无线科技大楼后续将预留2,999万元用于后续工程款项的结算。

 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11,500台/套通信及导航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完结后预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2,57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28,332 万元(其中含利息收入约4,727万元),因为后续需预留2,999万元用于支付工程资金,因此目前阶段可以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5,333万元。

 2、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年产11,500台/套通信及导航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承诺投资总额为116,180.00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为113,658.00万元。一方面,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通过招投标、比价等方式严格控制成本开支;一方面,原募集资金投资的产能提升项目中生产大楼(3)由于规划原因,相应调整了建筑面积、项目功能等,投资规模由7,860.00万元变更为5,338.00万元,将结余募集资金2,522万元;另一方面,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积极利用暂时闲置资金通过银行定存或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方式提高募集资金收益。

 四、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年产11,500台/套通信及导航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中最后部分生产大楼(3)目前工程已完工,该项目全部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经审慎研究、规划,拟将“年产11,500台/套通信及导航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5,33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公司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募投项目之一“年产11,500台/套通信及导航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5,33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该事项已经过公司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2015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之一“年产11,500台/套通信及导航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5,33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过公司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八、保荐机构意见

 广发证券及保荐代表人顾少波、朱煜起认为:海格通信本次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公司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海格通信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海格通信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出具的意见,另外,该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备查文件

 1、《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第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 2015-022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华电子减资

 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华电子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意公司对海华电子企业(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华电子”)减资1亿元,相应减少对其战略性研发项目的投入金额,从而作为对海格通信永久性流动资金的补充。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格通信” 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90号)文核准,于2010年8月3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500万股,发行价格38.0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32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685.6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4,314.3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64,734.37万元。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8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2010)羊验字第[20054]号验资报告。目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为有效整合资源,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64,734.37万元用于股权收购、向子公司增资和项目研发投入等用途。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166,220.5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2011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竞拍收购海华电子49%股权的议案》,使用4,535.92万元超募资金竞拍收购海华电子49%股权。

 2、2011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竞拍收购海格机械23.50%股权的议案》,使用523.79万元超募资金竞拍收购海格机械23.50%的股权。

 3、2011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海格机械部分自然人股权的议案》,使用155.85万元超募资金收购海格机械6.993%的股权。

 4、2011年12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1年12月26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海华电子企业(中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使用6亿元超募资金向海华电子增资。其中5,388.00万元用于支付收购广州创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12.00万元用于海格民用科技产业园建设,16,000.00万元用于战略性研发,18,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2011年12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1年12月26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海格神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使用1亿元超募资金向北京海格神舟增资。

 6、2011年12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1年12月26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综合无线通信项目的议案》,使用3.1亿元超募资金加大对新一代综合无线通信项目的研发。

 7、2012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南京寰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并增资扩股的议案》,使用7,100.00万元超募资金收购南京寰坤59.16%的股权,然后海格通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0万元向标的公司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完成后海格通信持有标的公司65%股权。

 8、201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广东南方海岸科技服务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3,905.00万元收购南方海岸55%的股权。

 9、201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和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本金人民币45,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0、2013年7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成立全资子公司广州通导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人民币2,000.00万元用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广州通导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海华电子减资基本情况

 (一)海华电子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1984年12月5日;

 2、法定代表人:杨海洲;

 3、注册资本:26,122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

 5、经营范围:研究、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海事和陆上通信导航电子设备。通信工程、电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设计、安装及技术服务。电子产品设计、安装和维修。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的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海华电子的主要业务为民用通信产品、民用北斗产品、机场电源和通信工程及服务等民用电子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

 6、主要业务:民用通信产品、民用北斗产品、机场电源和通信工程及服务等民用电子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

 7、股东及持股比例:海格通信持有海华电子100%股权。

 (二)原超募资金增资海华电子的情况

 2011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海华电子增资6亿元,主要用于其收购创泰公司股权、产业园建设、战略性研发投入、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

 募集资金原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增资资金使用情况及减资的原因说明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海华电子累计使用增资资金39,194.78万元,剩余20,805.22万元,其中,战略性研发投入剩余12,010.93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上述增资资金的使用情况看,鉴于海华电子目前的流动资金、存量资金均比较充裕,因此,公司决定:在不影响海华电子经营业务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实现积极的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拟对海华电子减资1亿元,相应减少对其战略性研发项目的投入金额,从而作为对海格通信永久性流动资金的补充。

 (四)海华电子减资后的业务整合及未来重点发展方向

 1、减资后的业务整合

 根据海格通信战略性业务安排,在对海华电子的战略性研发投入减资后,拟将海华电子北斗技术和市场团队转回海格通信,统一合并于海格通信拟成立的民用北斗事业部,便于技术的整合、资源的有效利用,进一步促进海格北斗业务的发展。

 2、海华电子未来重点发展方向

 在减少战略性研发投入,海华北斗技术和市场团队转回海格通信后,着重发展船舶电子领域,重点打造雷达产品线,专业技术上由磁控管雷达向新一代固态雷达拓展,应用领域上由船舶导航雷达向岸基雷达、海洋测波雷达、潜用合成孔径(SAR)雷达、机载SAR成像雷达等领域拓展,并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完善,从而将多个产品集成形成综合避碰系统、智能综合船桥系统等综合解决方案,以及包含北斗、AIS、避碰、海图等功能在内的大系统。

 四、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随着国防信息化建设投入的加大,公司所处行业前景广阔,上市以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原材料、人工成本、研发费用等都将持续增加,2015年,公司将继续加快北京海格通信产业园的构建、扩大营销网络、加大研发投入、扩充产能,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随之大幅增加,因此,使用海华电子减资的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永久性流动资金具有现实合理性。同时,在保证海华电子经营业务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上述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永久性流动资金不仅能更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缓解流动资金需求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时还能确保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实现未来的经营目标,进一步促进海格北斗业务的发展,更好实现公司积极的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五、本次减资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对海华电子的减资并不影响海华电子经营业务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对海华电子减资1亿元,相应减少其战略性研发项目的投入金额,从而作为对海格通信永久性流动资金的补充。其不会影响海华电子经营业务正常进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实现积极的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该事项已经过公司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华电子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2015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华电子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对海华电子减资1亿元,相应减少其战略性研发项目的投入金额,从而作为对海格通信永久性流动资金的补充。其不会影响海华电子经营业务正常进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实现积极的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该事项已经过公司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及保荐代表人顾少波、朱煜起认为:

 1、海格通信本次全资子公司海华电子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海格通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其承诺在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3、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保荐机构对海格通信本次全资子公司海华电子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第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华电子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 2015-023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召开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时间:

 2015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2015年4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15:00至2015年4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 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

 二、参加会议的对象

 1.2015年4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并可以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参加会议的方式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四、会议审议事项

 1.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6.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9. 《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华电子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2.《关于增补肖勋勇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3.《关于投资建设北京海格园的议案》。

 以上议案主要内容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五、现场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2015年4月14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5. 登记时间:4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6. 登记地点:广州市科学城海云路88号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的程序操作。

 2.投票代码:362465;投票简称:海格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2465;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议案第1至13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进行申报;

 ■

 【注】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00.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②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之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之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15:00至2015年4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七、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伟明、王天霞

 联系电话:020-38699138

 传真:020-38698028

 邮政编码:510663

 2. 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6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4月17日下午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15-024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杨海洲先生;董事、总经理陈华生先生;独立董事李进一先生;副总经理杨炜岚女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谭伟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 2015-025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更好地适应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SAP软件系统的运行,提高成本管理水平,拟从2015年1月1日起,公司将存货的成本核算方法由现行的加权平均法调整为标准成本法。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由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的累计影响数无法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追溯调整以前会计期间损益,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说明

 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时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会计政策是必要的、合理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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