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广东省2014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高字〔2015〕30号)文件,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444000241 ,发证日期为2014年10月10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2014年企业所得税,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