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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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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全球经济依然处于复苏轨道,发达经济体表现分化,新兴经济体增速放缓。在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的背景下,中国经济整体呈现稳中趋降态势。国家经济正进入产业结构调整及转型关键期,宏观经济仍然面临较多的不确定性,有效需求不足、资源环境、劳动力紧张等因素对经济复苏产生较大的制约,工控行业在多个领域依然由外资品牌主导。

 面对上述经济形势,英威腾不断改进技术,精益求精,加快自动化、智能化的产业化发展,提高生产效率,秉承“众诚德厚 业精志远”的经营理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文化导向,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以及与子公司的协同发展建设,投资新项目,扩张新业务,促进产业升级,实现资源配置优化;同时推进公司产业结构整合,积极响应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加快布局新能源电动汽车,开展新能源电动汽车系统解决方案相关业务;以“稳中求进”为发展基调,通过整合各子公司在技术创新、生产制造、市场渠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势,研发新产品、发展新客户、开拓新市场,加强各项发展策略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强化员工激励,公司整体保持稳定健康的发展势头,市场份额得到稳步增长,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以实现内资品牌在市场竞争环境中的快速崛起。

 2014年,在国内经济发展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的背景下,公司管理层与全体员工上下一心,进一步聚焦行业,布局工业自动化和能源电力两大业务领域,专注电气传动、工业控制和能源电力三大业务板块,各业务板块发展良好,公司业绩实现持续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5,788.43万元,同比增长13.99%;实现营业利润13,088.59万元;同比增长49.60%;实现净利润15,999.77万元,同比增长38.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191.40万元,同比增长31.12%。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后,本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将其他综合收益划分为两类:(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同时规范了持有待售等项目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列报,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适用于企业在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和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将导致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更广泛的披露。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附注进行了相应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子公司吸收合并另一家子公司:以201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苏州英威腾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苏州英威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2)公司收购子公司上海英威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英威腾”)15%股权,变更后公司持股上海英威腾70%;同时上海英威腾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增资2000万(折算325万美元),上海英威腾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为5,182,584.27美元。

 (3)2014年9月24日,本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英创盈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实收资本0。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咨询。

 (4)2014年9月17日,本公司成立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亿,报表日实收资本5000万,本公司出资3000万,持股60%;深圳市前海弘盛技术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持股40%。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和销售电动汽车相关的电机控制器、电机等。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黄申力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5-01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英威腾大厦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黄申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5年3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788.43万元,同比增长13.99%;实现营业利润13,088.59万元、同比增长49.60%;实现净利润15,999.77万元、同比增长38.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191.40万元、同比增长31.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5]48180009号)确认,2014年度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61,914,020.6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833,886.33元,分派股利35,551,15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的利润384,030,101.16元,截至2014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03,559,085.50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股本357,624,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3,643,720.00元。同时,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7,624,8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本次分配预案由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提议,公司在盈利年份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且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发展相适应,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在保密措施上,公司对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范围严格限定,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注意事项,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备深圳证券交易所。

 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请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其商定报酬原则,授权管理层根据确定的原则决定具体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并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2:00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公司五楼综合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13日(星期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5-017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14:00开始,会期半天。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英威腾大厦公司五楼北多功能厅

 (六)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6日—2015年4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15:00至2015年4月17日15:00。

 (七)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3日(星期一)

 (九)参加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十)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行使表决权,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年度述职报告》,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4月14日、15日、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055;传真号码:0755-86312975。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时提交公司负责会议登记事务的工作人员。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334

 2、投票简称:“英威投票”

 3、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英威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表示总议案,1.00元表示议案一,2.00元表示议案二,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何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312975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5日

 附件: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5-015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英威腾大厦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杨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亲自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5年3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788.43万元,同比增长13.99%;实现营业利润13,088.59万元、同比增长49.60%;实现净利润15,999.77万元、同比增长38.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191.40万元、同比增长31.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5]48180009号)确认,2014年度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61,914,020.6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833,886.33元,分派股利35,551,15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的利润384,030,101.16元,截至2014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03,559,085.50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股本357,624,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3,643,720.00元。同时,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7,624,8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年度公司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3月25日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5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0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8元,共募集资金76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7,105,329.00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0,894,671.00元。上述款项于2010年1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00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0万股过程中,发生发行费用27,105,329.00元,其中包括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9,090,329.00元,该部分费用不得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已将该部分费用调整记入2010年年度期间费用,并于2011年2月归还到超募资金账户,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9,985,000.00元。

 (二)以前年度及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0年度至2014年12月,本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使用75,215.23万元,收到利息收入5,371.02万元,发生银行手续费支出2.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852.19万元;

 2014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25,951.09万元,具体如下:

 1、按照201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按照201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年新增500套高压变频器扩建项目”截止5月26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446.5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子公司苏州英威腾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基建工程使用5,825.00万元;

 4、上海英威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及增资款1,510.71万元;

 5、宁波君纬电气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1,168.88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852.19万元,其中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6,838.86万元,子公司苏州英威腾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13.3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的保障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按照该办法:

 公司于2010年2月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科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学府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低压、中压项目及超募专户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0年2月10日公告了以上三份协议的主要内容。

 于2010年11月2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次日公告了该协议的主要内容。于2011年4月1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高压项目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4月26日公告了该协议的主要内容。

 子公司上海英威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11月24日公告了该协议的主要内容。

 子公司西安英威腾电机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4日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2年2月2日公告了该协议的主要内容。

 子公司苏州英威腾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10日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2年5月5日公告了该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英威腾电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英威腾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2年7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年产600台防爆变频器建设项目>的议案》,徐州英威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由4,000万元减资到1,000万元,减资的3,000万元募集资金于2012年11月30日已返还到电气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2013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受让上海英威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英威腾电力电子有限公司20%股权,受让完成后,苏州英威腾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实际出资人民币400万元,上海英威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将4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再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0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8,493.2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2010年4月12日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1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半年。公司已于2011年7月12日将上述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2011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已建设完成的“年新增20万台低压变频器扩建项目”,“年新增1200台中压变频器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44,850,127.9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包括:低压项目节余资金34,906,154.44元,中压项目节余资金8,212,563.23元,以及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1,731,410.26元。

 根据201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已建设完成的 “年新增500套高压变频器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413.1971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14年12月份,公司20万台低压项目专户-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账号755906986310906)、1,200台中压项目专户-交通银行深圳学府支行(账号443066450018010040495) 、年新增500套高压变频器扩建项目-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账号755906986310602)、子公司上海英威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专户-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账号31598503001709500)、子公司西安英威腾电机有限公司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账号61001920900052551958),子公司徐州英威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徐州铜山支行(账号870158458108094001),均已销户。

 (六)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七)挪用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根据2011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年新增500套高压变频器扩建项目”,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表示明确同意,以上事项于4月1日公告,并于4月12日将超募资金专户中的7,200万元转入新设立的高压专户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同时于4月16日与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3月20日项目建设完成,按照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项目节余资金1,413.197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专户已注销。

 2、根据2010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使用3,940万元超募资金设立控股子公司“徐州英威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作为主体来实施“年产600台防爆变频器建设项目”,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表示明确同意,以上事项于2010年9月30日公告,并于10月将超募资金专户中的3,940万元转入徐州英威腾新增专户中国银行徐州铜山支行,同时于2010年11月29日与中国银行徐州铜山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2012年7月26日召开每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年产600台防爆变频器建设项目>的议案》发布公告终止本募投项目,拟进行减资,注册资金由4,000万元减资到1,000万元,其中940万元为募集资金。减资的3,000万元募集资金将返还到电气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2年11月30日已返还3,000万元募集资金至电气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专户已注销。

 3、根据2011年3月15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入股上海英威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表示明确同意,以上事项已于2月23日进行预披露,并于2季度支付上海英威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11%股权的溢价增资款3,028万元,支付香港君纬公司转让上海英威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动力44%股权的首期款9,000万元。上海英威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1598503001709541,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专户已注销。

 4、根据2011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西安英威腾电机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表示明确同意,以上事项已于6月22日公告,并于3季度支付西安英威腾电机有限公司21.15%股权的溢价增资款1,000万元,支付原股东转让西安英威腾电机有限公司33.85%股权的首期款900万元。西安英威腾电机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1001920900052551958,截至2013年0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专户已注销。

 5、根据201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上海英威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投资苏州子公司出资方式的议案》,上海英威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拟对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600万元调整为自筹资金出资,对自筹资金1,000万元的出资方式不作改变。修改后的投资方案如下:英威腾计划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上海英威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计划使用英威腾投资入股的超募资金400万元和自筹资金1,600万元,共计1亿元人民币合资成立苏州子公司。根据投资协议,英威腾完成第一期投资款支付共计1,600万元(超募资金出资),上海英威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完成第一期投资款支付共计400万元(超募资金出资),上述资金已经苏州子公司验资完成。苏州英威腾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6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12904079610801,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133,345.80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03月25日

 附件1:

 ■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5-016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申力先生、独立董事秦飞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雪莉女士、副总经理兼研发总监张科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鄢光敏女士将出席本次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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