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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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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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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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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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受全球经济缓慢复苏及欧美地区尚未完全走出经济危机阴霾的影响,中国经济增幅继续放缓,世界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2014年是光学元器件行业大调整的一年,以数码相机为主的光学元器件制造企业普遍面临市场订单大幅下降、产能严重过剩、价格大幅下降且竞争白热化的行业形势,部分企业开始关、停、并、转,行业仍处于下滑态势。面对光学行业的瞬息万变,公司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加上对有效资源的整合,各项业务取得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薄膜技术优势,加强产品与技术创新,继续推进产品结构优化调整;大力推行管理创新,持续提升公司科学化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772.73万元,同比增长17.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5.45万元,同比增长32.52%。公司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主要有:
(1)勇于面对市场严峻挑战,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2014年,数码光学市场仍处于下降通道,光学行业产能过剩、价格大幅下跌的矛盾十分突出,竞争不断加剧。公司充分发挥薄膜技术优势,外抓市场,内强管理,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2)积极推进管理模式变革,基础管理水平得以提升。
组织推行内部管理模式改革,充分调动了两级管理团队积极性,实现了内部利润和劳产率的大幅提升;对关键工序实施自动化改造,降低了员工劳动强度和材辅料消耗,有效缓解了公司用工压力,实现了减员增效。
优化供应链体系,处置低效无效资产,以技术和管理标准化培育外协体系,推进“元件把控两端放开中端”战略实施。
全面强化全面预算管理,建设价值创造型财务管理体系。系统编制了公司全年预算,并将公司预算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加大预算执行过程监控,使过程监控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对产品盈利能力进行详细测算和评估,对盈利能力较差的产品进行预警和改善。
深入推进成本领先活动,消除浪费,积极开展现场各项改善。职能部室服务意识增强,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改善与提高,确保公司运行安全与质量效益提高。
(3)以薄膜为核心的技术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产品结构优化调整迎来发展机遇。
充分发挥光学薄膜无反光技术等优势,向无反光镜头中大口径镜片的转型,在单反、单电和高倍卡片产品领域独树一帜,订单进一步向公司集中,市场份额进一步加大。成功开发了指纹识别和3D棱镜产品,拓展了产品领域。智能手机用IRCF实现工艺突破,9月份实现了量产,已批量供货手机模组客户,不仅弥补了单反数码相机市场下滑的影响,而且实现了产品结构的调整,成功切入手机产品领域。
公司多年潜心研究和积累的超硬薄膜技术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成功与金龙机电进行合资合作,合资公司将充分发挥利达光电的薄膜技术优势,金龙机电面板加工技术优势和市场客户开发能力生产类蓝宝石超硬抗反射薄膜面板,有望成为推动公司发展新的增长点。
(4)科研开发项目推进顺利,镜头设计能力得以提升,ODM镜头实现稳定量产。
2014年,公司研发项目计划完成率达到83%。镜头ODM产品占比已从2013年的65%提高到2014年的91%,强力支持了镜头业务的市场开拓和快速发展。全年公司共申请专利13项,其中发明6项,是历年来申报发明专利最多的一年。两个项目通过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获得兵装集团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一项,南阳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公司还被评为“河南省质量兴企科技创新先进单位”。
(5) 标准化管理再上新台阶,喜获省市多项荣誉。
顺利通过三体系再认证的第三方现场审核,取得换版再认证证书;通过了河南省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认证,成为全省五家通过二级达标企业之一;通过了科技厅组织的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和复审;喜获“南阳市出口十佳企业”、“河南省名牌产品”、“南阳知名工业品牌”、“南阳工业与科技十大品牌”等诸多荣誉。
(6)党建和企业文化呈现新气象。
党建、企业文化建设围绕公司千亿战略和年度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勤政务实,工作努力,作风进一步转变,起到了良好带动作用。持续开展有利达特色的企业文化的宣传;结合公司青年员工多的特点,组织各类员工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20余次;发挥员工民主管理职能,全年各单位共提合理化建议6000多条。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及新颁布的准则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说明:公司在2014年以前将递延收益列报在其他非流动负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财务报表新增递延收益项目,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调减其他非流动负债1,330,000.00元,调增递延收益1,330,000.00元,负债总额无影响。
(2)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除上述(1)中的会计政策变更之外,其他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3年12月6日,经南阳南方长虹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对该公司实施清算注销。2014年9月3日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已对南方长虹出具了“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故自该公司注销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14年仅合并1-8月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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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智超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5-019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5日在南阳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董事徐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现场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左月夕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智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4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5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琳、王琳、郭志宏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76,278.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1,059.96万元,2014年营业总收入70,772.73万元, 利润总额1,307.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5.45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7元。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之审计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754,544.1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1,375,454.42 元,扣除在2014年已派发的2013年度现金红利3,187,84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0,400,956.2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9,592,206.02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利润情况,提议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99,2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1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387,080.0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审核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估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1、关于预估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对与下表所列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智超、左月夕、徐斌、王志亮、付勇回避表决,董事肖连丰、王琳、王琳、郭志宏4人投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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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预估与公司股东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受同一控制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对与下表所列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肖连丰回避表决,董事李智超、左月夕、徐斌、王志亮、付勇、王琳、王琳、郭志宏8人投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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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预估与公司股东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
对与下表所列关联方的关联交易,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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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审核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对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编制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20,登载于2015 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710444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容登载在巨潮资讯网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度计划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综合授信,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包含公司自身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综合授信、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镀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综合授信。授信利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实施时间、金额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
九、审议通过了《为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9,000万元综合最高额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智超、左月夕、徐斌、王志亮、付勇回避表决,其他董事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向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9,000万元综合最高额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7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审核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新品科研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公司发展规划为牵引,围绕“千亿”发展战略,根据公司2015年经营目标要求和重点工作安排,以提升质量效益为核心,以“四大技术”提升为重点,扎实推进创新驱动,做强做优现有业务,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积极实施重点项目,推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2015年重点进行以下项目开发工作:类蓝宝石超硬抗反射薄膜面板产业化工艺开发、车载影像镜头及模组开发、Arton镀膜与切割贴合工艺开发、高清监控系列镜头的开发、复合镜批量工艺开发、大尺寸平面靶材及等离子喷涂技术开发。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15年,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主要围绕做强做优现有业务,发挥技术优势,大力发展新业务,促进公司产品产业结构升级进行投资安排。
2015年,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20,649.68万元,主要项目:子公司河南镀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计划投资13,737 万元、智能终端摄像模组用IRCF生产线建设项目计划投资5,657万元、监控镜头用透镜生产线扩产项目计划投资563.20万元、小型技术组织措施计划投资692.48万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审核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710442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的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28万元,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的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智超、左月夕、徐斌、王志亮、付勇回避表决,其他董事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与关联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独立董事对2014年度有关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智超、左月夕、徐斌、王志亮、付勇回避表决,其他董事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通过查验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财务公司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独立董事对2014年度有关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中高层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为建立和完善中高层领导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中高层领导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效益增长,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中高层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15年4月21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详细内容见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0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94号文核准,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11月15日由主承销商(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 500万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佣金、保荐费及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512.22万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2007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2008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5,027.91万元,利息收入净额405.08万元。截止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8,907.9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18,907.57万元,差异0.39万元,系错收一笔销货款所致。
2009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支出资金1,773.05万元,利息收入净额207.39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为17,342.29万元。
2010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支出资金4,210.67万元,其中2,210.67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利息收入净额196.99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为13,328.61万元。
2011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支出资金5,673.55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利息收入净额152.00万元,转回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为9,807.06万元。
2012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支出资金4,673.33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利息收入净额73.23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为5,206.96万元。
2013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支出资金883.24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利息收入净额78.91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为4,402.63万元。
2014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支出资金209.09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利息收入净额46.85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为4,240.3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董事会共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一个专项账户:中国银行南阳分行0000258502555499(注:2010年8月16日中国银行南阳分行系统升级,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原账号628503231408093001升级为新账号0000258502555499)。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按照权限分别由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核、批准,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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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未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未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未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尚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去向
目前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中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共为4,240.39万元(含利息收入)。
(七)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年度未有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发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0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同意将“高清晰微显示投影系统关键光学部件生产线”下的募集资金2,910万元变更投向用于“超硬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910万元,该议案已提交公司2010年9月3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投入金额647.86万元,2011年投入金额1676.17万元,2012年投入金额15.25万元,2013年投入金额2.53万元。
(二)2013年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精密光学薄膜配套用溅射靶材生产线”项目;同意将“特种精密光学元件产业化”项目下的募集资金3,811.33万元变更投向用于“高清晰微显示投影系统关键光学部件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同意将“超硬薄膜生产线”下的募集资金567.12万元变更投向用于“高清晰微显示投影系统关键光学部件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该议案已提交公司2013年1月31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清晰微显示投影系统关键光学部件生产线”项目2012年投入4,369.93万元,2013年投入838.11万元,2014年投入209.09万元,累计投入15,914.09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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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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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1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与关联方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南阳中光学机电装备公司、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日本清水产业株式会社、北京天源清水科贸有限公司、天源清水光学(上海)有限公司、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富胜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达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52,387.58万元,2014年度实际发生21,259.97万元。
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2015年公司预计向关联人采购货物总额不超过8,42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货物总额不超过12,08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2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18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租赁132.08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租赁405.50万元,接受关联人资产转让不超过440万元,接受关联人授信不超过15,000万元,在关联人存放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支付关联人利息不超过600万元,收取关联人利息不超过80万元,支付担保费不超过30万元。
2014年度,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货物总额为5,544.76万元,向关联人销售货物总额为7,975.54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3.08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113.47万元,向关联人提供租赁100.18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租赁371.31万元,接受关联人资产转让179.14万元,向关联方转让资产3.53万元,接受关联人贷款4,000万元,在关联人存放资金2,653.03万元,支付关联人利息236.33万元,收取关联人利息49.60万元,支付关联人担保费30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2015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智超、左月夕、徐斌、王志亮、付勇、肖连丰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交易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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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三段359号
成立日期:1981年
法定代表人:卢家金
注册资本:527,841,046元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光学玻璃及光学元件、光学眼镜片、激光晶体、人造宝石、特殊耐火材料;铂族金属的提炼加工;研究、开发、生产电子玻璃;批发、零售光学元件、电子玻璃、照明玻璃;从事与本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进出口;自有已建厂房和机械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提供以上项目的研发技术服务、ERP信息技术服务、光电技术咨询服务、对外测试业务及其他商务服务(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涉及许可的凭相关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185,851,197.20元;净资产为1,857,072,409.29元,营业收入为1,680,291,044.60元;净利润为10,801,921.64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2)日本清水产业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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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1998年4月3日
法定代表人:肖连丰
经营范围:贸易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萬日元
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3月31日,日本清水产业株式会社总资产为1,426,784,476日元;净资产为476,787,365日元,主营业务收入为4,246,342,587日元;净利润为74,219,557日元。
(3)北京天源清水科贸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小马坊村1号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9日
法定代表人:肖连丰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转让、咨询;销售眼镜及原料敷料、电子光学零部件、车体设备及零部件、机械电子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办公用品、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照相器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0元
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北京天源清水科贸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5,663,532.66元;净资产为3,560, 997.26元,主营业务收入为57,713,654.55元;净利润为7,134.8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天源清水光学(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上海市嘉定北工业区汇通路258号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8日
法定代表人:肖连丰
经营范围:生产树脂单体及树脂眼镜片,各种光学零部件,研磨材料,铝防护板,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公司类型:外商投资
注册资本:70.00万美元
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天源清水光学(上海)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6,876,663.04元;净资产为17,015,031元,主营业务收入为44,560,375.25元;净利润为-941,569.6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9月6日
住所: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光电产业园区梨园路中光学集团新区
法定代表人:陈鲁平
注册资本:353,000,000日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DLP光学引擎、数码相机、镜头、视频展台及其它相关产品、并提供服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
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9,651,365.81元;净资产为11,541,285.58元,主营业务收入为67,564,363.55元;净利润为157,296.0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南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6月15日
住所:南阳市北京路908号、1218号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5-018
(下转B0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