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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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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5-002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随着全球经济的跌宕起伏、中国各领域改革的全面深化,公司经营发展面临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激荡变化的严峻考验,面对需求减少、价格滑落、成本增加、劳动力短缺等等不利因素,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经营团队的共同努力下,全体员工直面挑战、积极应对,抓市场机会、深耕大客户、开拓新客户,全力以赴抢市场、保地位,努力降低外部冲击带来的种种不利影响,公司年度经济运行总体还是保持着比较平稳、健康、持续的发展态势。

 一、坚持资产整合,提升资产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既定战略发展规划和整体产业布局调整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做好金属制品主产业。

 1、2014年9月,为进一步做大做强金属制品主业,基于全资子公司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用由本公司建设的部分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资产作价7697万元对该公司增资。

 2、2014年10月,为调整公司内部产业结构、增加企业资产流动性,公司以3682.56万元的价格出售参股公司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

 二、抢抓市场订单,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1、受钢铁、煤矿等行业低迷影响,钢丝绳产品订单量下降明显,公司一面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一面着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和新工艺的创新,努力提高生产工艺的适应性和稳定性,积蓄发展后劲。

 2、缆索产品得益于良好的技术和宏观政策,保持了较好的销售势头。本年度累计接单62个,其中海外项目4个,接单金额约6亿元,为今后的生产经营提供了良好的支撑,也继续保持了在特大型项目领域的优势地位,承接的挪威哈罗格兰德(Halogaland)大桥,是公司在欧洲地区的拿到的首座跨千米悬索桥订单,为缆索产品打开海外市场,特别是深耕欧美市场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加强科技创新,提升行业话语权

 1、钢丝绳产品方面:先后开发了粗规格高强度项目的胶带绳、锻打吊簧绳、压实股钢丝绳、电梯用钢丝绳等线接触绳、低碳软钢丝、弹簧扁丝、粗规格琴钢丝、镀锌弹簧钢丝等新产品。全年申请专利4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获授权专利8项。

 2、缆索产品方面:全年承担制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共有10项;承担的科研项目共计8项。共申请专利6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获授权专利11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

 四、优化公司内部管控,增强综合竞争实力

 1、公司认真贯彻实施内控制度,进一步健全现代企业管理机制,保证了公司财务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资产安全及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促进了企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2、强化财务管理。公司优化、升级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资金集中管理功能,拓展银企直连数量;强化并拓展财务分析、资产管理、税务管理工作,继续压降并抓好两项资金的有效整治工作,切实发挥财务在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指导作用。

 3、加强采购供应管理。公司以大采购战略为主导方向,规范各子公司的采购工作,不断加强内部流程控制,进一步强化有关制度。一方面公司利用大采购平台的优势,优化组合内外部资源,完善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加快推进各子公司的通用物资盘活和共享物资库存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另一方面引入竞争机制,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实施对事业部主要原副材料的集中统一采购,在原料的稳定供应得到保障的同时,有效降低了公司采购成本。

 4、深化生产过程管理。事业部根据各自产品特点,通过创新与制造相结合,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强成本控制,努力降低运营成本,优化生产运营过程。通过明确职能,统一规范流程,加强内部控制与检查,内部转变机制,区域包干考核;外部指标到人,奖惩分明,重点抓好生产现场的物流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环能管理、技改管理等。

 五、保证员工稳定,进一步推进绩效考核,提升效率

 2014年度,国内制造业面临着一个难题就是劳动力供应量持续减少,“人”已经是我们制造型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而且这个问题会持续存在。为解决劳动力短缺的问题,公司在工作策划与制度建设上,围绕着尊重、公平、有效沟通原则,重点从绩效评估、薪酬完善、职业发展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着手进行体系规划和制度建设,在具体工作流程上,梳理规范招聘、培训、薪酬、绩效以及后勤保障等各项具体工作流程,加强数据收集与分析,提升专业度,提高工作绩效。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代码:000890 股票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4-003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3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蒋纬球先生、董东先生、陈良华先生、刘明梁先生、胡跃年先生、张越先生、赵军先生、张文栋先生、曹豫先生共计6名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出席会议。董事出席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蒋纬球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418,697.4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524,217.73元,扣除2013年度现金分红7,592,831.98元,2014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87,311.67元。

 因此,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不分现金红利,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张越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聘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续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胡跃年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独立董事一职(本公司已在2015年2月4日进行了公告);陈良华先生、刘明梁先生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陈良华先生、刘明梁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陈良华先生、刘明梁先生在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发表意见,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良华先生、刘明梁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经股东单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程龙生先生、李明辉先生、周辉先生3人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情况如下:

 1) 提名程龙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提名李明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提名周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决议通过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14. 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情请见本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 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 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附件: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龙生:男,1964年,现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委员、江苏省现场统计研究会理事长,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辉:男,1967年生,现任江苏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明辉,男,1974年出生,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5-004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3月25日上午11:00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监事吉方宇先生、朱维军先生、王建明女士、吉宏伟先生、李茜女士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吉方宇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成立了审计委员会下属的专门的内部审计部,以及成立了内控部,配备了专门的内控人员,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决议符合《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5-005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董事会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9日~2015年4月2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9日15:00 至2015年4月2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出席对象:2015年4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 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 审议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续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1) 审议选举程龙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审议选举周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选举李明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0、 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 审议《公司未来三年回报规划》;

 12、 听取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八届第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刊登在2015年3月2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提请投资者查阅。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14日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4433

 电话:0510-86119890

 传真:0510-86102007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二)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2、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89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

 注: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0,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说明如下:

 议案10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股东既可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决定当选独立董事。

 (4)输入委托股数: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3、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三)采用互联网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半日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网络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年4月19日15:00时,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15 年4月20日15:00时。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注意事项

 ①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②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④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四)网络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法尔胜”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如果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议案二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510-86119890,传真:0510-86102007。

 2、联系人:刘晓雯

 3、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附件: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的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投票指示 :

 ■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5-006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李明辉 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江苏法尔胜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1___次, 未出席 ___0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

 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5-007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程龙生 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江苏法尔胜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_次, 未出席 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

 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4-008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周辉 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江苏法尔胜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_次, 未出席 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

 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5-009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2015年度拟与关联方控股股东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江阴纺织器材厂达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1) 公司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4日

 2)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壹亿元人民币)

 3) 法定代表人:刘翔

 4) 住所:江阴市通江北路203号。

 5) 主要经营范围是: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6) 关联关系:法尔胜集团进出口公司系法尔胜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而法尔胜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系同一控股股东,所以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 履约能力分析: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过去交易历史表明该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且从其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看,本公司不怀疑其存在履约风险问题。

 8)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5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销售产品约28000万元,采购原材料约2500万元。

 (二)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

 1) 公司成立日期:1999年11月26日

 2) 注册资本:23380万元人民币

 3) 法定代表人:梁乐天

 4) 住所:江阴市文化东路1号

 5) 主要经营范围是:光导纤维、光纤预制棒、光纤器件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6) 关联关系: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系普天法尔胜光通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普天法尔胜光通信有限公司19%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普天法尔胜光通信有限公司24.8%股权,所以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 履约能力分析:从其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看,本公司不怀疑其存在履约风险问题。

 8)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5年,本公司将部分机器设备租赁给该公司使用,租赁费为2070.6084万元;将“低水峰光纤预制棒”专利技术许可给该公司使用,使用费为592.56万元。

 (三)江阴纺织器材厂

 1) 注册资本:1167.6万元人民币

 2) 法定代表人:徐明

 3) 住所:江阴市澄张路568号

 4) 主要经营范围是:纺织机械、纺织配件、纺织器材、家具、集装箱、木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

 5) 关联关系:江阴纺织器材厂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的受托管理企业。

 6) 履约能力分析:从其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看,本公司不怀疑其存在履约风险问题。

 7)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本公司需向江阴纺织器材厂购买麻芯、木盘等包装物,2015年,预计将采购麻芯、木盘等包装物200万元以内。

 (四)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1) 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9月1日

 2) 注册资本:285万美元

 3) 法定代表人:刘礼华

 4) 住所:江阴市璜土镇澄常工业开发区

 5) 主要经营范围是:开发生产高档建筑用预应力五金制品、波纹五金管件、夹片五金件,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配套售后服务。

 6) 关联关系: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系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系同一控股股东,故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为关联法人。

 (五)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1) 公司成立日期:1995年11月30日

 2) 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

 3) 法定代表人:周江

 4) 住所:江阴市璜土镇澄常经济开发区

 5) 主要经营范围是:生产镀锌钢丝,钢绞线,钢丝绳及相关金属制品。

 6) 关联关系: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系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系同一控股股东,故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为关联法人。

 7) 履约能力分析:从其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看,本公司不怀疑其存在履约风险问题。

 8)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需向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购买原料钢绞线,2015年,预计将向其采购钢绞线2000万元以内。

 (六)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分公司:

 1) 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7月20日

 2) 负责人:刘翔

 3) 营业场所:江阴市澄江街道山观蟠龙山路28号

 4) 经营范围:不锈钢丝及制品、焊接材料、不锈钢标准件、碳钢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

 5) 税 号:320281791059753

 6) 关联关系:系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分公司,与本公司系同一控股股东,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系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分公司,从其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看,本公司不怀疑其存在履约风险问题。

 8)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5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购买不锈钢丝、不锈钢丝绳300万元以内。本公司将部分闲置机器设备租赁给江阴泓昇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分公司使用,租赁费用为每年1588086.4元。

 (七)江阴泓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11月14日

 2) 法定代表人:刘翔

 3)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4) 营业场所:江阴市澄江中路155号

 5)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

 6) 关联关系:系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系同一控股股东,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系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从其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看,本公司不怀疑其存在履约风险问题。

 8)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5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支付服务费600万元以内。

 (八)江苏法尔胜新材料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1) 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4月26日

 2) 法定代表人:朱维军

 3)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4) 营业场所:江阴市临港新城石庄华特西路18号

 5)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相关原辅材料、非金属材料、新材料性能的检测、分析、仲裁;工程探伤;工程检测、环境检测;综合检测方法设计;检测人员岗位培训;材料工艺试验;经授权的产品抽检;出具上述相关产品检测及检定报告;检测仪器设备及其配件的研究、开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6) 关联关系:系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系同一控股股东,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系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从其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看,本公司不怀疑其存在履约风险问题。

 8)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5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支付材料检测分析服务费300万元以内。

 (九)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 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3月1日

 2) 法定代表人:董东

 3) 注册资本:18720万元人民币

 4) 营业场所:江阴市临港新城石庄华特西路

 5) 经营范围:钢丝、钢丝绳及其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

 6) 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法尔胜新型管业有限公司系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系同一控股股东,故江阴法尔胜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江苏法尔胜新型管业有限公司为关联法人。

 (十)江苏法尔胜新型管业有限公司:

 1) 公司成立日期:2000年8月4日

 2) 法定代表人:董东

 3)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4) 营业场所:江阴市临港新城璜土镇石庄华特西路18号

 5)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塑料管道及配件、钢骨架增强塑料管道及配件;承接本公司生产的管道安装施工业务及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 关联关系:系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系同一控股股东,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 履约能力分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江苏法尔胜新型管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电费代缴。由于江阴市供电采用“一户一表”政策,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需要的部分电力以江苏法尔胜新型管有限公司的名义统一与江阴市供电局结算,其电费是由江苏法尔胜新型管有限公司代缴的,江苏法尔胜新型管有限公司根据代缴的电费金额再向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收取。该公司系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从其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看,本公司不怀疑其存在履约风险问题。

 8)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5年,本公司预计支付电费2000万元以内。

 三、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 销售钢丝绳:本公司的钢丝绳出口主要通过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进行。本公司将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视作公司客户,按照市场原则来确定最终的产品销售价格。具体方式是:本公司在接到每一个来自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询价单时,公司将根据询价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包装、运输和付款方式等具体情况,结合本公司的成本、盈利预期、市场竞争状况等进行报价,双方达成一致后进行交易;

 2、 采购原材料:本公司需通过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口部分国外原材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3、 设备租赁及专利技术许可: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4、 采购原材料光纤:江苏法尔胜光通有限公司需向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光纤,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5、 本公司需向江阴纺织器材厂购买麻芯、木盘等包装物,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6、 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需向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购买原料钢绞线,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7、 本公司需向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分公司购买不锈钢丝、不锈钢丝绳,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设备租赁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8、 江阴泓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公用房和生产场所的治安保卫工作,服务费用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9、 江苏法尔胜材料分析测试有限负责本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的有关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相关原辅材料、非金属材料、新材料性能的检测和分析,相关的服务费用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10、 电力价格由江阴市供电局确定,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法尔胜新型管有限公司均不参与价格制定,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亦不在江阴市供电局制定的电价上加收任何费用。

 四、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销售钢丝绳:本公司产品在海外有很好的竞争力和知名度,大力开发海外市场,不但能使本公司充分发挥生产能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出口方面的地位,而且同时能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是国内较早成立的金属制品出口企业,有着丰富的海外市场开拓力量和成功经验,以及丰富的客户资源,这正是本公司所不具备的。通过此项关联交易,本公司能充分利用对方的优势,实现本公司的经营目标。由于本公司与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价格制定按照市场原则来进行,因此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并无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 采购原材料:本公司通过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口的国外原材料数量不大,只占同类交易的2%,而且与其之间的交易价格制定按照市场原则来进行,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并无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 设备租赁及专利技术许可:本公司将部分机器租赁给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使用,以及“低水峰光纤预制棒”专利技术许可给该公司使用,双方签署了《设备租赁协议》和《专利技术许可合同》。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并无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利用率,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4、 采购原材料光纤:江苏法尔胜光通有限公司需向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光纤,双方之间的交易价格制定按照市场原则来进行,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并无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5、 本公司需向江阴纺织器材厂购买麻芯、木盘等包装物,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并无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6、 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需向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购买原料钢绞线,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并无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7、 本公司需向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分公司购买不锈钢丝、不锈钢丝绳,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将部分闲置设备租赁给该公司使用,双方签署了《设备租赁协议》。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丰富本公司产品种类,提高闲置设备的使用率,有利于本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并无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8、 江阴泓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公用房和生产场所的治安保卫工作,董事会认为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未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本公司生产经营以及设备资产的安全。

 9、 材料检测分析服务费:江苏法尔胜材料分析测试有限负责本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的有关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相关原辅材料、非金属材料、新材料性能的检测和分析,董事会认为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未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证本公司相关生产原材料以及成品的性能和质量安全;

 10、 购买电力:电力是公司生产的主要能源,是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正常运营必不可确的因素。本项关联交易的产生是由于江阴市供电局的规定而产生的,对交易双方并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存在利益的转移行为。该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 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与会全体9名董事中,董事张越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述交易关联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而言都是必要的,交易双方依据市场原则制定交易价格,对交易双方而言是公允的,没有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 《外贸产品收购和原材料供应协议》:

 该协议由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和江苏法尔胜股份公司于2007 年7月18日签署,协议规定本公司向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以及原材料供应的事项。双方确定按照交易发生时国际和国内的市场价格作为结算价格。本协议有效期为10年,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结束。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也可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产品出口。

 2、 《设备租赁协议》:

 该协议由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和江苏法尔胜股份公司于2008 年9月28日签署,协议规定江苏法尔胜股份公司将部分机器租赁给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使用的事项。双方明确了租赁价格及租赁费的支付方式。协议有效期为10年,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书面通知本公司可终止本合同。

 3、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该协议由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和江苏法尔胜股份公司于2008 年9月28日签署,协议规定江苏法尔胜股份公司“低水峰光纤预制棒”专利技术许可给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使用的事项。双方明确了许可使用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协议有效期为10年,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期限或提前终止本合同。

 4、 《长期购销合同》:

 本公司和江阴纺织器材厂已经签署了《长期购销合同》,协议规定本公司向江阴纺织器材厂采购麻芯、木盘等包装物的事项。价格由双方在每月月初根据市场价格协商议定,在订单中加以标明。本协议有效期为3年,合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5、 《长期购销合同》:

 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已经签署了《长期购销合同》,协议规定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采购原料钢绞线的事项。价格由双方在每月月初根据市场价格协商议定,在订单中加以标明。本协议有效期为3年,合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6、《长期购销合同》:

 本公司和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分公司已经签署了《长期购销合同》,协议规定本公司向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分公司购买不锈钢丝、不锈钢丝绳的事项。价格由双方在每月月初根据市场价格协商议定,在订单中加以标明。本协议有效期为3年,合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7、《设备租赁协议》:

 本公司和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分公司签署了《设备租赁协议》,协议规定江苏法尔胜股份公司将部分闲置机器租赁给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分公司使用的事项。双方明确了租赁价格及租赁费的支付方式。协议有效期为8年,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书面通知本公司可终止本合同。

 8、《安全、治安服务合同书》:

 本公司和江阴泓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经签署了《安全、治安服务合同书》,协议规定江阴泓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公用房和生产场所的治安保卫工作。派驻本公司的保安队员服务费为每年每名队员5万人民币,派驻的人数根据各公司实际需要情况而定。本协议有效期为3年,合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9、《委托检验协议书》:

 本公司和江苏法尔胜材料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已签署《委托检验协议书》,协议规定江苏法尔胜材料分析测试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的有关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相关原辅材料、非金属材料、新材料性能的检测和分析。双方明确了检测分析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协议有效期为3年,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书面通知本公司可终止本合同。

 10、《代缴协议》:

 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江苏法尔胜新型管业有限公司已签署《代缴协议》,协议明确由管业公司为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公司代缴电费给江阴市供电局,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公司则根据实际使用电费支付相关费用。双方确定按照交易发生时有效的江阴市供电局提供的国家电力价格作为结算价格。本协议有效期为3年,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书面通知可部分终止或终止本合同。

 七、 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实施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就有关情况进行的介绍说明、以及向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询的基础上,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对日常关联交易作了预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根据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及合同,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 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的《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议决议》;

 2、《外贸产品收购和原材料供应协议》;

 3、《设备租赁协议》;

 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5、本公司和江阴纺织器材厂签署的《长期购销合同》;

 6、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签署的《长期购销合同》

 7、本公司和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分公司签署的《长期购销合同》;

 8、本公司和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分公司签署的《设备租赁协议》;

 9、本公司和江阴泓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安全、治安服务合同书》;

 10、本公司和江苏法尔胜材料分析测试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检验协议书》;

 11、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江苏法尔胜新型管业有限公司签署的 《代缴协议》。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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