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长杨泽柱先生、财务负责人陈水元先生及财务总部总经理熊雷鸣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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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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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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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公司于2014年7月9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的最新股数为4,742,467,678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故调整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均以4,742,467,678股计算;
②2014年,财政部陆续新发布或修订了8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 本公司已于本报告期执行了这些新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准则要求,对期初及比较期会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财务报告具体说明);
③本报告中同比增减均指与调整后的上年度或上年末数进行比较。
(二)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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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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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2014年,国内经济运行整体平稳,经济增速有所放缓,结构性调整取得新的进展。二级市场股指大幅上涨,上证综指全年上涨52.87%,深证成指全年上涨35.62%;成交量迭创新高,两市股票基金成交额79.11万亿元,同比增长63.62%。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工作部署,抓住市场有利因素,加快业务转型和创新发展步伐,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48亿元,同比增长49.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5亿元,同比增长69.43%。
2014年,公司整体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得以有效执行,多项业务取得长足进步。信用业务规模持续大幅增长,收入贡献超过23.91%;投行业务收入、项目数量均为历史最好水平,新三板推荐挂牌和融资业务排名均保持行业前列;资产管理业务产品线逐渐完善,业绩稳步提升,收入创新高;研究实力在新财富排名进一步提升;公募基金分仓收入达历史最高水平。业务创新取得较好进展,率先在业内获得多项新业务资格,新三板做市、资产证券化、柜台业务等多项业务取得实质性突破。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风控合规管控能力增强,为业务的快速发展与创新的有序推进提供了有效支持,各类业务风险处于可测、可控、可承受的良好状态。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经受住了市场考验,做到了收益和风险的有效平衡。
(二)主营业务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营业收入45.48亿元,同比增加15.01亿元,增长49.23%。主要项目包括:(1)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收入增加8.21亿元,增幅38.38%,主要是由于2014年二级市场交易活跃,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增长;(2)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增加3.82亿元,增幅73.18%,主要是由于公司较好地把握市场行情,取得良好投资收益率;(3)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增加2.27亿元,主要是由于受一级市场影响,公司股票及债券承销业务收入同比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还相继开展了场外做市、收益互换等创新业务,伴随创新业务的培育发展,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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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从各项营业支出构成来看,公司营业支出结构相对稳定。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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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费用分析
2014年,公司发生业务及管理费20.86亿元,同比增长32.68%,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快创新发展步伐,多项业务投入加大。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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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研发支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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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力度,研发支出稳定增长。2014年,公司研发支出1.24亿元,同比增长41.47%。公司研发主要集中在创新业务开发和客户服务水平提高等方面。创新业务开发方面,公司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私募基金综合托管、股票期权和柜台市场等创新业务的系统建设投入,并对账户管理系统、融资融券交易系统等进行持续升级;客户服务方面,公司进一步对零售客户服务平台的移动版进行升级。公司通过加大研发支出,为促进创新业务发展和改善客户服务体验提供了有力支撑,有效推动公司资源集约管理,提升综合理财服务能力。
5、现金流转情况分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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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36.51亿元,其中: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24亿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324.88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75.42%,主要系回购业务净增加现金145.07亿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净流入现金113.63亿元,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增加现金44.73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215.64亿元,占现金流出总量的73.27%,主要系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增加137.48亿元,购买和处置金融资产净减少现金35.00亿元,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49亿元,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0.67亿元,支付的各项税费5.47亿元。
201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3年度增加569.63%,主要系回购业务净流入现金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净流入现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因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净流入现金、回购业务净增加现金、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等方面涉及大额现金的流入流出,但不影响报告期损益或对报告期损益影响金额较小。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28亿元,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4.95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1.15%,主要系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现金3.43亿元,收回投资收到现金1.51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5.23亿元,占现金流出总量的1.78%,主要系子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以及母公司自认购集合理财产品等支付现金4.16亿元,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现金1.05亿元。
2014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3年度增加90.95%,主要系收回投资及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以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支付现金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54亿元,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100.95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23.44%,主要系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及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73.42亿元,占现金流出总量的24.95%,主要系公司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支付本金及利息、公司支付股东2013年度现金股利。
2014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3年度增加80.22%,主要系公司通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导致的现金净流入。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及分析
201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表(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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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经纪业务的经营情况
(1)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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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为境内母子证券公司数据,数据来源于沪深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额包括债券回购。
(2)代售金融产品业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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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为境内母子证券公司数据。
公司实现股票基金交易额2.64万亿元,市场份额1.67%,排名第17位。托管市值4,140亿元,同比增长42%,排名第19位。实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18.72亿元,同比增长43.25%,排名第16位。基金分仓市场份额创新高,实现公募基金分仓收入3.13亿元,同比增长56.90%。
2、证券自营业务情况
自营证券持仓账面价值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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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衍生金融工具中的期货投资与利率互换,按与每日无负债结算暂收暂付款抵销前的金额列示;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不含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自营证券损益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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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中不含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的投资收益。
3、投资银行业务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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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为境内母子证券公司数据。股票承销业务实现收入1.27亿元,完成股票主承销项目8个,排名第20位;主承销金额146.29亿元,排名第12位,同比上升22位。
债券承销业务实现收入1.39亿元,其中,完成主承销企业债券18只,排名第12位,同比上升3位,主承销金额158.6亿元,排名第13位,同比上升8位;中小企业私募债3只,主承销金额3.7亿元;公司债2只,承销金额28.5亿元;中建三局债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规模15亿元。新三板业务市场排名提升,推荐挂牌企业49家,排名第4位。
4、资产管理业务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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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为境内母子证券公司数据。
资产管理业务实现净收入1.48亿元。新成立集合理财产品14只,期末管理集合理财产品31只,产品覆盖分级、短期理财、定向增发、股票质押等,资产规模104亿元。集合理财产品全部实现正收益,3只产品业绩排名进入同类产品前10位。
(四)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的分部报告
1、公司营业收入地区分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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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14年末,公司下属证券营业部142家,期货营业部17家(公司营业利润地区分部情况表口径相同)。
2、公司营业利润地区分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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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创新业务风险及已采取的相应措施
1、公司业务创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政策导向,密切关注市场和行业创新动态,将“实现主动跟进、加速驱动的业务创新”作为全面转型的重要内容之一,加速公司创新步伐,以创新驱动公司发展。
(1)积极申请创新业务资格
公司紧跟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主导的创新,在资格申请、策略研究、产品开发、客户储备方面早准备、早发力,力争第一批获得业务资格,并快速推进各项业务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首批获得港股通交易业务资格;较早获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互联网证券、私募基金综合托管和新三板做市等业务资格;股票期权顺利通过现场检查并于2015年初获得经纪、自营、做市与结算业务资格;作为五家券商代表之一,参与新三板股票质押规则研讨,并顺利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创新业务专业评价。
(2)全面推进各项业务自主创新
零售经纪业务创新客户服务方式。以“新新向融”活动作为突破口开展投顾签约业务,切合市场热点,精准适配客户需求,投资顾问签约客户3万余户,签约客户资产逾130亿;紧跟市场行情,推出“快易贷”创新小额股票质押产品,快速满足客户短期融资需求;在业内首批实现融资融券客户网上自助申请额度调整;积极尝试零售客户O2O线上线下协同营销服务和跨界营销新模式;自主设计开发了长江e号升级版,凭借个性化服务创新和较好的用户体验获得高度认可。
大投行转型与创新取得较好成效。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结构改善,销售能力大幅提升,项目发行达历史最好水平。2014年,长江保荐在“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中被评为A类,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可享受快速通道的政策支持。债券业务方面,推进项目收益债、信贷资产证券化和银行次级债等新项目。新三板在推荐挂牌业务保持领先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企业融资业务,完成融资服务16次。
资产证券化业务取得实质性突破。中建三局债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于12月12日成立,规模15亿元;狮桥租赁资产证券化项目于12月25日取得深交所无异议函,是备案制下公司首单资产证券化产品。
柜台、新三板做市等主要创新业务加速发展。完成柜台市场建设,推出了权益类收益互换的“金杠杆”、场外期权的“掌柜理财”和收益凭证等产品,发行收益凭证1.65亿元,权益类收益互换规模43.88亿元,市场反应良好;新三板已做市项目6个,并储备多个项目;积极开展金融衍生品相关业务,国债期货投资业务取得领先优势,利率互换业务获得较好投资收益。
2、已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创新业务风险存在风险种类新颖复杂,风险点数量众多且形式多样,风险扩散快且影响面广,风险控制模型、系统和方法少且不够成熟等特点。
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管理创新业务风险:一是组织风控及合规部门全程参与创新业务的研究开发,全面落实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妥善处理的管理流程;二是不断调整、梳理、总结业务运作中的问题,完善创新业务流程;三是在创新业务上线后,加强监控力度,加大专项评估频率;四是定期开展自查,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创新业务运行情况良好,新增风险因素在公司可承受范围内,未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主要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该公司积极实现业务转型,大力拓展上市公司再融资及财务顾问业务,再融资业务收入突破亿元,创历史最好成绩,收入多元化格局初显;通过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客户服务水平,增强了客户粘性,为京东方A、曙光股份、兴发集团、中青宝等老客户持续提供服务;同时,加大对新客户的开拓力度,不断扩大基础客户群。
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95.40万元,同比上升180%;实现营业利润451.90万元,净利润316.59万元。
2、长江期货有限公司
长江期货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该公司积极把握创新转型和期货行业发展新契机,贯彻“两轮驱动、三足鼎立”的发展思路,努力保持IB业务发展势头,做大直销业务规模,获批开展投资咨询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并成立风险管理子公司。该公司行业分类评价连续两年获评A类。在大宗商品熊市与佣金下滑的市场背景下,长江期货取得了客户权益、市场份额的双丰收,各项指标均好于市场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期货交易金额67,460亿元,同比增长15.69%;市场份额1.16%,同比增长5.98%;营业收入22,277.44万元,同比下降2.55%;营业利润7480.77万元,同比下降3.02%;净利润5529.71万元,同比增长8.20%。
3、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该公司股权项目投资业务开展良好,项目投资和项目退出均取得一定进展。报告期内,该公司新增投资项目9个,新增投资金额19,700万元,投资规模较2013年增长近1倍;完成3个项目退出,1个项目通过了IPO审核,多个项目已进入退出程序。此外,该公司积极开展基金管理,并筹备与多家大型企业合作设立新的基金。
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97.07万元,同比增长221.19%;营业利润2,053.22万元,同比增长907.07%;净利润1,979.13万元,同比增长877.20%。
4、长江证券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客户数量和市场份额快速提升,业务及产品创新能力不断增强。2014年证券经纪公司排名居港交所B组,资产管理规模持续增长,长江绝对回报中国(开曼)基金荣获《HFM Asia Performance Awards》颁发的“最佳对冲基金——长短仓股票”奖项,完成9个财务顾问项目,1个IPO项目。
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65.34万元,同比增长69.13%;营业利润809.81万元,同比增长174.88%;净利润571.32 万元,同比增长152.83%。
5、湖北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资本持有湖北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的股权,该公司股东还包括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湖北中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受托管理的VC基金规模为3亿元。
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9.84万元,营业利润133.90万元,净利润125.52万元。
6、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持有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该公司主要股东还包括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集中资源狠抓投研,在固定收益投资业绩继续保持相对优势的基础上,权益类投资能力有了较大的突破。报告期内,该公司投资业绩稳步提升,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基金分别斩获35.43%和33.89%的总回报,是唯一固收、权益投资同时跻身行业前10名的基金公司。该公司产品规模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截至报告期末,管理产品43只,资产总规模249.13亿元,同比增长82.46%,远超基金行业整体规模增长水平。在晨星中国公募基金公司综合量化评估中(2014年第四季度),该公司凭借良好的运营管理、业务发展能力和资产管理能力,综合排名上升至第三位,其中,资产管理能力表现尤为突出,排名第一位。
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790.59万元,同比增长40.28%;营业利润7,579.85万元,同比增长25.37%;净利润5,982.95万元,同比增长38.22%。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股东还包括美国LORD ABBETT公司和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2014年,该公司积极拓展专户理财业务,一方面和阳光私募机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以及银行合作发行证券期货类专户产品,另一方面主推投资业绩在市场同类产品中排名靠前的诺德量化对冲系列产品。全年共发行专户产品82只,首发规模约35亿元。
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81.78万元,同比增长38.18%;营业利润84.51万元;净利润30.90万元。
8、兵器工业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资本持有兵器工业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30%的股权,该公司股东还包括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31.92,同比增长463.46%;营业利润2,441.15万元,同比增长1,467.01%;净利润1,830.86万元。
9、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股东还包括长信基金和上海和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该公司积极进行业务创新,产品结构、交易结构丰富,投资行业多样化,全年各资产管理计划运行平稳。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累计成立资产管理计划128个,累计管理规模255亿元,期末存续资产管理计划120个,存续规模247亿元。
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86.47万元,同比增长1026.89%,营业利润1,607.70万元,同比增长3026.70%,净利润1,305.95万元,同比增长1089.13%。
10、武汉长江产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期货持有该公司92%的股权,该公司的股东还包括湖北白银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奥星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于2014年9月份正式成立,是省内首家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2014年11月份开展试点业务,主要从事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基差交易等业务。该公司依托长江证券雄厚的资本实力和综合金融资源,凸显业务创新,专注打造专业风险管理平台,构建“产业金融”服务体系。自开展试点业务以来,短短两个月,已与6家实体企业展开项目合作,签署项目合同金额约6800万元。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29,829.85元;营业利润-15,105.86元;净利润-41,937.01元。
(七)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展望
1、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展望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中国经济将正式步入“新常态”,稳增长成为首要任务,经济增长动力将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增速将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政策层面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资本市场将承载金融改革、产业升级等重任,有望迎来大发展时代。
2、券商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金融改革的推进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快为证券公司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2015年,券商将迎来新的战略机遇,证券业成长空间将全面打开,证券公司的盈利模式和收入结构也将发生显著变化,佣金收入占比下降,利差、价差等收入贡献提升。资本的作用将更为重要,补充资本金和经营加杠杆将成为常态,行业整体盈利持续增长。
(1)准入门槛降低,券商市场化经营特征明显
随着证券业牌照的放开,其他类型金融企业、互联网企业、民营资本等将进入证券业。证券公司在牌照上的相对垄断地位逐步丧失,在资金成本、客户资源等方面也不再具备优势,同业竞争转变为混业竞争和跨界竞争,券商面临的竞争更加激烈,经营压力更大,市场化经营特征更加明显。
(2)自主创新增多,券商专业化能力提升
资本市场监管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为证券公司业务创新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证券业发展空间全面打开,证券公司在柜台、新三板等场外业务上的自主创新增多。在从传统标准化业务向非标准化业务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客户需求将呈现多元化和个性化的特点,证券公司必须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并通过提升专业能力为客户创造价值。
(3)杠杆率提升,券商盈利持续增长
补充资本金、提升财务杠杆是证券公司做大做强的重要前提,监管部门在不同场合也多次明确了对券商加杠杆的鼓励态度,要求证券公司三年内至少进行一次资本补充,并通过加快推出收益凭证、短期公司债等工具进一步丰富债务融资渠道。加杠杆将成为证券业“新常态”,券商“重资本”业务将获得资金支持,资产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券商盈利有望持续增长。
(4)对外开放加快,券商国际化进程提速
人民币国际化、沪港通开通加快了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国内券商国际化战略有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部分券商已将业务布局从香港延伸到北美,或通过业务合作和收购兼并等方式逐步进入国际市场,今后将会有更多券商布局国际业务。未来,一方面随着中国企业的海外扩张,券商可获得为其提供境外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多种金融服务的机会;另一方面,国内券商对境外先进的交易、投资、风险管理等模式不熟悉,也将面临高净值客户流失,投资风险加大等压力。
3、公司优势及在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主要业务保持较快发展步伐,部分业务在业内具有相对优势。经纪业务市场排名保持稳定;信用业务规模大增,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大投行业务不断强化业务合作和业务联动,取得初步成效;资产管理产品线进一步丰富;新三板、研究业务、机构业务排名稳居行业前10位;公司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深耕湖北”战略取得成效,区域优势明显。
同时,公司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公司净资产规模在券商行业中的排名有所下降,资本优势有所减弱,难以支撑“重资本”业务的发展,公司需通过融资补充资本。此外,公司前中后台一体化建设仍需加强,业务链条对接和运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4、公司战略及经营计划
2015年是实施《公司三年发展规划(2015-2017)》的元年,公司将根据战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力推全面转型,突出创新发展,加强风险防控,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和业务规模,提高综合实力和行业排位。
(1)加快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做大客户规模
做大信用业务规模,严格控制风险,大力发展两融业务和小额股票质押业务;强化产品销售与项目合作对接,优化财富管理服务流程,进一步建设分级分类分层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抓好PB、期权等各项创新业务,大力发展互联网证券业务;大力开发和积累客户,努力扩大客户规模。
(2)构建覆盖全系列金融产品的“大资管”,实现规模与收入双增长
加快由传统固定收益类、权益类产品为主的“小资管”模式,向覆盖全系列金融产品的“大资管”模式转型;强化产品创新,挖掘客户需求,进一步丰富产品线;巩固传统渠道,加强与银行合作模式多样化,开拓互联网金融等代销途径,努力扩大业务规模。
(3)发挥大投行龙头作用,提高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积极开发和培育核心客户,加大项目储备和承揽力度;探索注册制等监管新政实施后,投行的业务机会以及项目的质量控制;加大上市公司再融资、优先股发行、并购重组和财务顾问等短审核周期项目的开发力度,探索开展差价交易,积极扩大收入来源;加强发行渠道建设,提高销售能力;开拓多样化债券承销业务,积极开展资本中介和投顾业务;做大新三板推荐业务规模,做实挂牌企业融资和做市业务;做好客户综合服务,通过业务联动做好客户资源的综合开发。
(4)控制投资业务风险,提高收益水平
加快由相对单一的投资模式向多样化的策略型投资模式转型,提高投资收益率和抗风险能力;积极探索FICC业务,拓展新的赢利模式;权益类投资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多种投资工具,进一步完善业务模式;固定收益类投资把握交易性投资机会,现券投资以持有套利和波段操作获取价差收益为主,利率互换及国债期货等利率衍生品以套期保值为主。
(5)巩固研究业务领先优势,进一步提升影响力
发挥领先优势,继续做好优势行业研究,加强对保险、私募等客户的研究服务;持续推进研究团队建设,坚持研究员自主培养模式,确保核心团队稳定;深化对内服务,开发基于产业端和产品设计端的盈利模式,进一步发挥研究对业务发展的驱动作用。
(6)全力跟进行业创新,积极探索自主创新
公司将全力跟进包括股票期权、深港通等在内的行业创新,并探索基于公司柜台市场的个性化再创新;积极探索做市商、市值管理、FICC等初具条件的创新业务;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互联网证券、PB业务。
5、公司资金需求说明
公司经营活动主要资金来源为股本、再融资、留存收益、同业拆借、债券回购、转融通和短期融资券等。2014年,公司在已有债务融资方式的基础上,成功发行了50亿元规模的公司债,有效保障了公司营运资金安全,并进一步推动创新业务发展。2015年,面对公司创新业务的大力开展以及可能出现的自营业务投资机会,公司将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通过监控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等流动性监管指标,确保长短期资金的合理配置。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原因和审批程序
2014年1至3月,财政部新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上述7项具体会计准则均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企业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修改并重新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该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4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七次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制定或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制定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导致公司相应会计政策变化,公司已按照相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对于需要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公司已进行了相应追溯调整。公司因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主要事项有:
①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将职工薪酬划分为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对不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全额支付的职工薪酬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②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改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③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对控制的判断,由判断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改为判断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因此,本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如下:公司将满足“控制”定义的结构化主体“长江证券超越理财汇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长江证券员工激励基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上述两个结构化主体分别成立于2014年2月和9月,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4年度以前期间无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规定,公司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将“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项目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④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了以下调整:
A、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
B、原列报于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的“资本公积”项目的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变更为列报于“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C、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变更为“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项目,并列报其他综合收益的分类信息;
D、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其应用指南规定的格式重新列报。
⑤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规范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公司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计量和披露。
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增加或调整了金融工具的部分披露要求,公司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进行列报。
⑦新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适用于公司在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①对于上述涉及职工薪酬、长期股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已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本财务报表的期初数或上期比较数据,并重述了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详见《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附注》五、1 。
②对于上述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财务报表项目变更事项,本公司已按照新的财务报表列报规定,重述了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详见《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附注》五、1 。
2、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生
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纳入合并范围主体4家,原因为:公司新设成立1家全资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江期货发起设立1家非全资子公司(武汉长江产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本期新增2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长江证券超越理财汇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长江证券员工激励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增加至15家。
(四)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5-01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在武汉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2位,11位董事现场参会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叶烨先生授权董事肖宏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泽柱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4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三)《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4,742,467,6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711,370,151.7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310,127,798.15元结转以后年度。独立董事对此事宜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保荐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出具意见,同意《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七)《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意见,同意《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八)《公司201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九)《公司2014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十)《公司2014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十二)《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近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核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0号),要求公司据此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报备所修改条款。修改内容具体如下:
■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增加公司营运资金,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提升各项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发行次级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余额规模上限不超过150亿元(含15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及对象
按相关监管要求,本次发行次级债券以非公开方式向监管机构认可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债券品种及期限
每期发行的次级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展期和利率调整
每期发行次级债券的票面利率可为固定利率,也可为浮动利率。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以及展期和利率调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次级债券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6、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发行次级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7、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发行次级债券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条件,从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发行次级债券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和办理向监管部门、交易场所(指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等)等主管机构的发行备案、债券转让、兑付、登记、托管及结算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相关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根据适用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与每次发行及后续债券转让等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2)依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及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每次次级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具体募集资金投向、是否设置及如何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利率上调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偿债保障、还本付息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3)决定聘请律师事务所(如需)、资信评级机构(如需)等中介机构以办理每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4)如监管机构对次级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发行次级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次级债券发行工作;
(6)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8、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规定,为有效完成次级债券的发行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次级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参股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十五)《关于公司增设分支机构的议案》
为了应对竞争环境变化,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市场状况和券商同业扩张进度,择机在全国空白区域、经济发达区域和市场机会较多、公司具有相对竞争优势的地区增设证券营业部数量不超过20家;同意公司根据市场需要和管理需求,适时在全国重点辖区的中心城市设立分公司;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安排上述分支机构设立进度,并在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后办理设立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十六)《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宜出具了独立意见。
(十七)《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泽柱先生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公司聘用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与职业素养,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此事宜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审议。
(十九)《关于公司董事2014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宜出具了独立意见。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公司管理层2014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宜出具了独立意见。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司关于参股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刊登于2015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14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管理层2014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2014年年报及其他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刊登于2015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5-01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在武汉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2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全体与会监事均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长邓晖先生主持,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将公司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及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覆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科学、清晰、有效,且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和风险管理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的重大及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四、《公司201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五、《公司2014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六、《关于公司监事2014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5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监事2014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2015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5-01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分析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础上,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对2015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包括金融产品代销、交易单元出租、期货交易服务、投行、租赁等业务产生的收入以及金融产品交易。
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相关的《关于公司购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金融产品的议案》于2013年12月2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长信基金旗下的“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对公司持有“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型基金产品进行决策;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无需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15年3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泽柱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非关联董事行使了表决权,表决结果为:与会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人名称、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同类交易上年执行情况、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已发生金额如下:
1、收入
■
2、金融产品交易
■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关联人发行的金融产品
2014年度,融资融券等资本消耗型创新业务快速增长,公司积极调整资产配置,购买上述关联人基金产品规模有所缩减,造成了实际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之间的差异。
(2)关联人购买公司及子公司发行的金融产品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公司集合理财产品324.21万份。2015年,公司关联人可能退出或继续参与公司及子公司发行的金融产品,公司将按统一的产品合同约定接受委托,并按统一规定的标准收取费用。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二、确定于2015年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的以上2家关联法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均已按约定履行相关协议项下的交易,未出现违约情形。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一)金融产品代销收入:按照产品发行方统一的销售政策收取;
(二)交易单元佣金收入:参照市场同类基金佣金费率定价;
(三)期货业务佣金收入:参照市场佣金水平定价;
(四)投行业务收入:参照市场同类服务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五)租金收入:参照市场水平定价;
(六)金融产品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定价。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拓展业务,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收益。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双方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过程透明,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审议的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类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交易双方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交易过程透明,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5-01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5年1月1日。
(二) 变更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计部函[2015]87号)的规定:“对于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但无活跃市场报价的债权性投资,证券公司在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时,可以选取业内公认的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为确保公司对固定收益品种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公司决定参照执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估值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中基金协发[2014]24号)规定,变更交易所市场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标准。
(三)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交易所上市债券以当日收盘净价作为公允价值,首次发行未上市的债券,以发行价作为公允价值。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交易所市场的固定收益品种主要采用业内公认的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确定公允价值。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由于公司固定收益品种的业务规模和第三方估值机构的估值数据受多种因素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5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难以确定,具体数据以2015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监管部门相关制度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好地确保公司对固定收益品种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公司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监管部门相关制度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好地确保公司对固定收益品种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监管部门相关制度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好地确保公司对固定收益品种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5-01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参股证通股份有限公司情况概述
为大力开展互联网金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股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500万元认购证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公司)新增股本,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事项进展择机办理认购有关手续。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报相关部门审批。
公司参股证通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证通公司基本情况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8日,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设立的,由36家证券业机构联合发起的永久性股份制金融服务机构,旨在实现证券机构之间的联网互通,建设一个为证券机构开展综合理财、电子商务、股权众筹等业务提供基础支持的公共服务平台。
该公司注册资本122,5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证券行业互联网互通平台建设,金融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投资与资产管理,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证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公司同意以每股1元的价格认购2500万股。
(三)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公司自本次认购的股票在证通公司股东名册登记之日(含当日)起,享有证通公司股东权益、承担股东义务。
(五)协议经双方盖章且通过公司董事会审批后正式生效。
(六)因本协议而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认购的股份约占证通股份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1.24%(具体以最终工商变更登记为准)。公司参股证通公司有利于公司打通证券客户账户支付渠道;通过行业共享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为公司未来开展网络股权众筹业务提供综合性平台。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5-01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
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在满足短期融资券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净资本60%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主管机关核定的发行额度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规定,自主决定每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和募集资金用途等具体事项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净资本变化情况向主管机关重新申请发行总额度;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公告请分别参见公司于2013年12月24日和2014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已收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银发[2014]341号)。根据该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核定我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59亿元,有效期一年,公司可在有效期内自主发行短期融资券。
公司于2015年1月14日招标发行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量人民币25亿元,期限90天,发行利率为4.9%,兑付日期为2015年4月15日。相关公告请参见公司先后于2015年1月9日和2015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事宜进展情况的公告》和《关于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15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事宜进展情况的公告》,并于2015年3月26日完成2015年度第二期30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现将有关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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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披露。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