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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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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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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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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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本报告期,公司收购了沧州新能源、易县新能源,主营业务由传统的热电联产拓展至新能源领域。公司资产总额达到21.90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8.52亿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8元,净利润1.98亿元。其中净利润同比变化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201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大,约6.2亿元(其中债务重组收益约5.66亿元;政府补贴等约4700万元),使得2013年度净利润基数相对较高,由此造成公司在2014年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的情况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然同比下降约71%。
二、主营业务分析
1、2014年工作情况
2014年,是东方能源实施重组后谋划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上市公司恢复融资功能后,实现跨越发展的基础之年。在董事会及各位董事的不懈努力下,公司治理结构更加合理,管理运作更加规范,企业可持续发展基石逐步夯实。东方能源资产总额22亿元;净资产8.3亿元,同比增加16.6%;年度收入7.7亿元,同比增加2.67%;净利润1.97亿元。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着眼长远,统筹谋划发展之路。自东方能源重组以来,我们对如何做大做强上市公司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随着当前国家环保形势日趋严峻、治理力度逐步加大,以及河北省压减燃煤总量、大力扶持新能源等相关政策的出台,重组后的东方能源如果继续坚持原有单一的热电发展思路,发展空间将会受到严重制约。因此,只有改变现有的单一热电发展模式,向新能源方向拓展,走清洁特色新能源上市公司发展之路,才是企业可持续发展之道。为此,我们重点抓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发展转型。立足顶层设计,按照中电投集团公司批复,东方能源上升为集团公司二级单位,与河北公司实现“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一体化管理,并受托管理河北公司资产。为重塑上市公司品牌,赢得市场认可,我们立足转型发展,全面完成第一次非公开发行的收尾工作,实现了净资产、净利润双转正,撤销了东方热电“退市风险警示”。成功收购河北公司沧州、易县7万光伏项目资产,彻底改变了原上市公司单一热电产业结构。成功将“东方热电”更名为“东方能源”。上市公司初步完成产业结构调整,正式进入综合型清洁能源企业。二是实施“走出去”战略。根据企业转型发展要求,我们确定了以上市公司为平台的新能源发展思路,并针对省内风电、光伏资源获取难度大的现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先后与山西平定、内蒙武川、察右后旗、蔚县等地区签订了新能源开发协议,风电、光伏协议容量为60万千瓦,打破了上市公司发展的地域局限,“走出去”战略取得了新突破。同时,为加快项目落地,我们已相应成立了东方能源项目部、平定公司、武川公司等项目机构,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我们还根据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对曲阳光伏电站的批示,加大新闻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上市公司清洁发展声势,争取政府政策支持,为公司清洁能源项目发展创造条件。
(二)立足当前,全力抓好生产运营。2014年,我们抓住煤炭价格持续走低的有利时机,全力抓好电力营销、成本管控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电力营销方面,我们狠抓了电量计划指标争取工作,并积极抢发电量,加强与电网公司沟通协调,合理安排机组检修,及时清理光伏遮挡、光伏板灰尘等,使热电机组实现满发满供,成效明显。公司所属新华热电利用小时6000小时,在统调火电机组中名列第一;参股公司良村热电利用小时继续排名同网同类型机组第一。全年火电利用小时、边际收益两个相对值均位居中电投集团公司首位、河北南网前列,并荣获中电投集团公司2014年度火电市场营销管理先进单位。同时,公司所属沧州、易县光伏发电利用小时在严重雾霾情况下,基本接近设计值,实现零弃光目标。成本管控方面,我们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实现了各项指标的持续优化。公司主要生产指标好于同期,入厂标煤单价同比下降108.4元/吨,降幅17.93%。供电煤耗完成每千瓦时363.5克,同比下降2.56克/千瓦时,有效降低了燃料成本。受托管理的河北公司主要生产指标好于同期,发电量完成43.33亿千瓦时,超计划1.3%;供电煤耗完成每千瓦时298.9克,同比下降6.9克;入厂标煤单价每吨同比下降119.2元,降幅达19.71%,位列中电投集团公司第一。在煤价持续下降情况下,参股企业供热公司积极协调,实现了工业及民用热价不下浮、不下调。此外,我们还着力加大融资力度,顺利完成3100万股的股权处置,公司直接获得股权转让收益2.62亿元。这是我们持续提升经营效益的关键所在。安全环保方面,我们坚持“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理念,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实现了“六不发生”目标。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圆满完成新华热电粉尘、脱硫、脱硝环保设施改造任务,排放指标达到了重点区域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参股公司良村热电成为中电投集团公司首批达“二钻”企业,供热公司实现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受托管理的河北公司也对所属高新热电进行了脱硫、脱硝环保设施改造,超额完成集团公司年度减排任务,提前一年实现“十二五”减排目标。
(三)抓住关键,稳步提升管理水平。为确保公司体制机制更加符合上市公司要求,各项管理更加符合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要求,我们以管控改革为抓手,着力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和管控水平。一是如期完成管控改革任务。东方能源上升为中电投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后,在公司架构层面,我们顺利完成了本部机构、人事的调整,公司新的领导班子全部调整到位。同时,全面完成公司所属三级单位管理规格调整,以及机构、人事、工资三项制度改革,妥善解决了人员分流、工资改革两大热点和难点问题,使上市公司管理与中电投集团公司逐步实现接轨。二是着力提升管控水平。在决策治理层面,及时完成了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调整,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对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管理要求,高标准地组织召开各类会议20次,披露公告76项。在制度建设层面,建立了东方能源工作规则,完成了282项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并重点强化了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民主和合规合法。三是持续强化作风建设。我们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从严管干部,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五型”机关建设等活动,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在企业各项中心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组织作用,彰显了组织优势。
(四)规范运作,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部门规定,持续规范运作,形成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公司内部控制架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分别行使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提供专业决策支持。2014年根据《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聘任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选举了新任董事、监事及监事会主席。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规定,公司董、监、高换届后,为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不断提高自律意识,2014年7月份,就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资本运作、信息披露等重点内容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为持续规范公司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五)高度重视,全面做好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由于东方能源公司完成了无偿划转、非公开发行、收购新能源、公司更名等工作,公司基本面有了较大变化,信息披露受到监管部门及投资者的重点关注。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2014年,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6 次监事会、4次股东大会,按照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合规披露了各定期报告、收购新能源、非公开股份上市公告书等重大事项,并就河北证监局、深交所相关监管问询函及时沟通答复,保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
同时,公司以网上说明会、专线电话、专线传真、董秘邮箱等多渠道,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多地接触和了解公司,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献计献策,树立了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2014年8月,公司接待了包括银河证券、华夏基金、 银华基金等10余家机构投资者的调研,获得了投资者的高度认可,公司目前股东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前10名股东均为机构投资者。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较圆满,投资者整体评价较高,市场信心明显增强,对提升公司市值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2014年,公司股票开盘价4.73元,最低价4.4元,最高价16.05元,12月31日收盘价12.70元,全年涨幅168.5%,公司市值大幅提升。
2、收入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8亿元,同比增加约3%,主要为热力收入和电力收入,其中热力收入为4.19亿元,电力收入为3.17亿元。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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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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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本
行业分类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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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与去年同期相比,因煤炭价格有所回落,燃料成本在公司总成本中所占的比重下降了15.36个百分点。因收购沧州新能源、易县新能源,公司材料费增加了2.31个百分点,折旧所占成本的比例增加了6.61个百分点。因职工工资、社保年金的正常调整,公司薪酬所占成本比例略有提高,增加了1.82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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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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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费用
本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等数据与去年同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5、现金流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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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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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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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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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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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对外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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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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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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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49%。因煤炭价格下跌、发电量增加等原因,2014年净利润为2.87亿元,较2013年同比增加53.48%。
2、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33.4%。2014年实现净利润3279万元。
3、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热电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82%,尽管该公司已停产,但通过债务重组等营业外收入,仍在2014年实现了净利润1914万元。
4、盂县东方振兴煤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62万元,公司所占股本比例:19.60%。主营业务:煤炭生产、销售。该公司已连续多年停产,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
5、中电投沧州渤海新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公司于2014年8月份以现金收购其全部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2795万元。
6、中电投河北易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公司于2014年8月份以现金收购其全部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1014万元。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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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竞争格局
(1)2014年受国民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全国电力需求不旺,预计公司所在河北南网2015年预计用电基础负荷保持稳定。公司将根据电力市场情况,通过合理安排检修时间,积极开展电力营销,保证用电量指标。
(2)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特别是近年来京津冀地区出现持续强雾霾天气,环境保护和大气治理已经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限排政策的实施对公司既有压力,同时也是一次机遇。
2、2015年面对的风险
(1)热电行业及业务模式风险。公司主营业务中新能源所占比例仍然较小,热电联产所占比例仍然偏大。公司在清洁能源发展方面刚刚起步,与同行业其他单位相比,我们发展的速度、规模及发展的区域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体量规模小、盈利能力弱、存量资产差的现状还没有实现根本性好转。受经济增长缓慢的影响,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产能相对过剩的情况有所加剧,河北省因节能减排及淘汰落后产能等经济增长速度进一步放缓,社会用电量不会出现大幅增长,公司保持或超过2014年电量指标的难度加大,公司2015年上网电量将面临一定的外部需求风险。
煤炭价格虽有所回调,但难以弥补历年来煤价上涨造成的损失。而且,综合考虑当前社会情况,由于煤炭价格的小幅降落,使民用热价、差别热价调整的希望变小,经营难度仍然较大。
(2)燃料价格及供应稳定性风险。公司进行热电联产的主要原材料是煤炭,煤炭成本占其生产成本的比重 70%以上。近年来,我国煤炭需求受国民经济波动影响较大,公司经营情况受煤炭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大。2015 年电煤价格有回调反弹的可能,因此公司将依然对标煤单价控制和燃料稳定供应上保持谨慎。
(3)环保风险。国务院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以及发改委、环保部相继出台的严格的配套政策,热电行业的环境保护监管执行日益严格,公司环保成本将会相应增加。公司将继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履行社会职责。公司正在按照规划一方面继续加大现役机组技术改造力度,逐步对部分燃煤机组的烟气除尘装置进行升级。同时,积极利用国家对发电企业节能减排改造和燃煤机组综合升级改造的优惠政策以及"上大压小"政策,通过调整结构、改造升级、加强管理等措施,提高节能环保绩效,实现清洁发展。
(4)企业安全生产压力风险。电力、热力的生产和稳定供应涉及一系列复杂主辅系统,涉及机械、电气、控制等一系列高精技术和各类科技人才,安全管控一直是各发电供热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因公司多年来持续亏损,设备投资不足,在稳定安全生产方面仍有一定风险。
3、2015年重点工作
2015年,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走出去”战略实施,以加快发展、抢先发展为主线,以落实执行股东会决议为目标,坚持严细管理、科学管理,坚持从严治企、依法治企,持续提升项目发展与生产经营一体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东方能源与河北公司一体化管控能力,为打造具有清洁特色的新能源上市公司而不懈努力。
1.制定规划,坚持战略引领发展。在东方能源完成重组,并与河北公司实现一体化运作后,我们又围绕“建设什么样的东方能源,怎样建设东方能源”的战略性、根本性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思考和研究,在继承和坚持河北公司原有战略规划的基础上,首次确立了东方能源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总体构想就是“坚持一个理念、把握两大机遇、打造三个基地、实现三大跨越”。具体来讲,坚持“一个理念”:即坚持“低碳经济,清洁能源”的发展理念。把握“两大机遇”:即全面把握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和环渤海经济圈上升为国家战略的两大有利契机。打造“三个基地”:即打造以省会城市为中心的热电联产基地,以张家口、承德为中心的清洁能源基地,以沧州渤海新区为中心的综合能源基地。
2.加快发展,切实增强发展后劲。一是积极谋划确立省外发展方向。针对国家政策性开发向商业性开发转变的趋势日益明显,央企获取资源的优势减弱,竞争更加激烈的现状,我们要不等不靠,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初步确定了向外拓展的发展思路,即“巩固周边,拓展西部,辐射南方”。巩固周边,就是要把北京、天津、山西、陕西、内蒙、山东等省市的项目维护好、发展好。拓展西部,就是要在青海、甘肃、宁夏、新疆、西藏等风电、光伏资源较为丰富地区,寻求更多优质项目。特别是要重点关注具有扶贫开发和边疆建设任务的省市地区,努力使政府的关切变为公司发展的契机。辐射南方,就是要到南方去,关注处于国家煤电基地、外送通道建设后续规划中的省市,寻求外送及坑口、路口项目,优先开发优质火电、热电联产及水电、新能源项目,寻求更大发展空间。同时,重点研究检修分公司走出去发展思路,按照“转型、升级、拓展、延伸”的发展方向,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检修分公司尽快实现转型升级,改变目前亏损状态。二是加快省外优质资源开发建设。加大跨区域、跨地域发展力度。目前,公司已根据相关项目进展情况,正着手在山西、内蒙古等地注册成立4个新能源项目公司和1个项目部,以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同时,我们将主动加强对外合作并购项目、参股项目的研究,在坚持自主开发的前提下,力争在对外合作并购项目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三是加大项目储备力度。重点落实好国家关于加强风电项目开发、推进大型光伏基地建设的要求,充分把握河北省支持张家口、承德建设可再生能源应用综合创新示范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有利契机,抓好张家口地区百万风电、承德围场百万光伏项目的储备开发。同时,积极跟踪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技术应用,维护好易县、沽源等火电项目。并顺应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积极寻求其它大型火电机组开发项目,提高储备容量。重点跟踪核电小堆供热发展的前沿研究成果,积极配合核电部、中电核公司,启动小堆供热示范项目研究,做好项目储备。
3.效益为先,持续提升盈利水平。一是抓好市场营销。探索电力体制改革与宏观经济新常态下的电力营销管理新模式,设立总经理特别营销奖,实施“一厂一策”营销策略,千方百计抢发效益电量,提高机组利用小时,坚决遏制冬运期间被限制负荷、实施供热的势头,确保公司所属新华热电持续保持河北南网统调机组第一,沧州、易县光伏电站可利用率分别达100%。参股公司良村热电火电机组电量指标继续保持同网同类型机组第一水平。同时,抓紧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确保新华热电环保电价上半年落实到位,确保按期关停新华热电南厂、热电三厂,并全力做好热负荷替代工作。目前,相关替代方案已上报政府,待批复后正式实施。二是抓好成本管控。重点加强燃料管控,加大燃煤市场跟踪力度,及时调整采购策略,合理控制库存,确保入厂标煤单价、入厂入炉煤热值差低于同区域平均水平,有效控制燃料成本。加强运行管控,重点加强关键指标的分析和测算,实现对各类指标的可控在控,并积极组织进行新华热电边际收益测算,及时调整运行方式,实现最优经济运行,最佳经济调度,力争今年收益好于去年。同时,着力抓好光伏电站精细化管理,解决好树丛、灌木、灰尘等对光伏板的遮挡问题,确保设备利用率达100%,进一步释放放新能源板块盈利能力。三是抓好安全环保。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做好新能源企业达标和火电企业达标后续整改工作。积极开展环保治理工作,加快研究实施168MW热水炉环保改造项目,并根据河北省和中电投集团公司要求,适时推进参股公司良村热电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同时,尽快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确保改造后设备高效稳定运行,确保完成全年减排任务,为公司实现持续盈利提供安全保障。
4.优化股权,充分发挥融资优势。一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创新融资手段,提升资产规模。当前,要结合中电投集团公司注入河北区域相关资产以减少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的承诺,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约13亿元收购良村热电、供热公司股权及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发行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将按照要求提交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审核。本次非公开完成后,公司总资产约增加31亿元,净资产约增加13亿元,营业收入增加近20亿元,净利润增加到3亿元以上,公司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显著增强。二是紧跟中电投集团公司发展要求和整体安排,结合公司实际,积极参与本省及跨区域新能源资产整合,积极探索跨所有制发电资产整合途径,为上市公司获取优质资产和资源奠定基础。三是深入研究资本运作新模式,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除传统开发贷款以外,根据市场情况,积极探讨融资新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高息负债,降低负债总体成本,规避公司资信低拉升融资成本现象,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此外,还要着重解决好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问题,切实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列报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后,本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为: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盂县东方振兴煤业有限公司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600万元股权投资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因此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年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为0万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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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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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如下:
①单项金额重大需要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确认标准由原来的期末总资产余额1%以上变更为单项金额1000万元以上或单项金额占应收款项余额10%(含10%)以上。
②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变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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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
受上述估计变更影响的主要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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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8月25日,本公司与河北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了河北公司持有的中电投河北易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中电投河北易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发生变化。
易县新能源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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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新能源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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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安建国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5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3月16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董事有安建国、郭守国、张鸿德、韩放、陈爱珍、张玉周、王健共计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安建国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2014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通过,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774.36万元,比上年增加2.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14.46万元。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14.46万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171.62万元。2015年,尽管煤炭价格仍有继续回落的趋势,但煤电、煤热价格矛盾仍然突出,公司经营仍承受较大压力。根据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14年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认为:2014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数,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 2014年度未作出现金分红的决定,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表示同意。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5年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约为44523万元(详见《关于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安建国先生、郭守国先生、张鸿德先生、韩放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4名董事回避后,公司3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等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同意该项关联交易事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及贷款等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保障资金的独立性、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同时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及贷款等服务。公司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9亿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于2015年向中电投财务公司贷款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我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最高水平。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与中电投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安建国先生、郭守国先生、张鸿德先生、韩放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4名董事回避后,公司3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中电投财务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财务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电投财务向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系遵循合法合规、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中电投财务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对中电投财务公司风险进行了评估,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安建国先生、郭守国先生、张鸿德先生、韩放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4名董事回避后,公司3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公司根据中电投财务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对中电投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在此基础上出具了《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我们认为:风险评估报告对中电投财务的分析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应了中电投财务的业务与财务风险状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关于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的风险处置预案》(详见《关于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安建国先生、郭守国先生、张鸿德先生、韩放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4名董事回避后,公司3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公司制定的《关于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电投财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向金融机构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在2015年度向金融机构(不包括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贷款,主要用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资产收购等,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续聘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15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报酬合计为37万元人民币,食宿费用自理。同时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报酬为26万元人民币,食宿费用自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加快公司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现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 《关于制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要求,为明确公司对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机制,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订了《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认为:《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分红政策连续、稳定、客观、合理,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制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10日。本次股东大会不审议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待非公开发行事宜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6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3月16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监事有怀文明、王超、梁炜共计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安建国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经审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7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预计2015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采购设备、原材料和销售商品的交易。
(1)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电投河北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1.中电投河北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161号
办公场所: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161号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30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整
组织机构代码证:72162940-7
税务登记证号码:130106721629407
经营范围:腐蚀品:氢氧化钠溶液、盐酸批发(有效期至2017年3月21日),煤炭批发经营,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自动化办公用品及耗材、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木材除外)、有机化肥、机电产品、保温材料、一般劳保用品的销售,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运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电投河北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00%股份,电力燃料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3.履约能力分析:截至2014年12月31日,电力燃料公司总资产706.33万元,净资产624.74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931.67万元,实现净利润231.84万元,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预计本公司与大智能源2015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500万元。
(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
办公场所:北京市海淀南路32号1层东厅
成立日期: 2010年8月13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整
组织机构代码证:56036995-7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4710931053
经营范围:销售电能设备;电力及相关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招投标代理;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被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直接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2014年总资产266,574万元,净资产1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77,762万元,净利润19,362万元。2014年度公司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发生过采购商品交易,该关联方与公司履约情况良好。
4、预计本公司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2015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00万元。
(三)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街37号
办公场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街37号
法定代表人:安建国
设立日期:2009年6月24日
注册资本:60,964.694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证:67418404-5
税务登记证号码:130182674184045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项目的开发与建设;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粉煤灰综合利用;电力高新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法律法规规定需办理前置许可的项目,未经批准不得经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良村热电49%股份,良村热电与本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3、履约能力分析:截至2014年12月31日,良村热电总资产24.77亿元,净资产9.95亿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15.47亿元,实现净利润2.87亿元,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预计本公司与良村热电2015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023万元。
(四)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161号
办公场所: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161号
法定代表人:郭守国
设立日期:2010年11月25日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56489960-5
税务登记证号码:130106564899605
经营范围:集中供热;供热技术的咨询和服务;代收代缴热费,供热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筑材料。(以上全部范围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他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供热公司33.4%的股份,供热公司与本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3、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4年12月31日,供热公司总资产12.28亿元,净资产2.63亿元,2014年营业收入9.42亿元,净利润3279万元。
4、预计本公司与供热公司2015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45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采购原材料参照同类商品价格按照市场交易价格定价;
2、销售商品执行市物价局批文,参照市场交易价格进行定价。
3、替代电量交易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南部电网发电指标有偿替代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电力公司《河北省南部电网发电指标有偿替代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对定价原则、结算办法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的约定。
购热约定:关联方向本公司趸售蒸汽价格按48元/吉焦执行。
热费结算按月支付,逾期付款应按所欠热费的万分之五/天计算,向本公司缴纳滞纳金。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从关联方购买设备、原材料,是发挥集团采购的成本优势,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2、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是由本公司与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作为专门管理热网资产的经营机构,对热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公司与供热公司之间的蒸汽销售执行双方签订的《供热合同》。
3、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其交易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能够保证及时按协议约定结算。
4、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
5、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等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该项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东方热电第五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9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21号文《关于核准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 18,390.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5元。截至2013年12月27日止,本公司已收到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799,999,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81,975,892.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瑞华验字[2013]第90480003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2014年使用金额为781,975,892.00,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07 年8 月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对原《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资金存储情况: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立的81600001040014930账号人民币512,270,635.90元。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开立的626290440账号人民币269,705,256.10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于2014年1月9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审批程序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
截止 2014年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管理情况。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公司募投项目为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是否达到效益的情况。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0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5年4月17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7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5年4月14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按以下规则处理: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出席对象:(1)截止2015年4月10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程及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4、《201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7、《关于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8、《关于向金融机构贷款的议案》
9、《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
11.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2. 《关于制订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除上述各项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各议案或各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和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和子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各议案或各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该述职作为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4月16日下午5时)。
2、登记时间:2013年4月16日上午8时3 0分至下午5时;
3、登记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东方能源大楼1413室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 4月17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958;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如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各项议案设置情况如下: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 4月16日 15:00 至2015年 4月1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5053913
传真:0311-85053913
联系人:徐会桥 任永彬
邮编:050031
2、会议费用: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1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与中电投财务公司存款、结算及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5年,公司及子公司将继续接受关联方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财务”)提供的金融服务,金融服务主要体现为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中电投财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中电投财务为公司提供的存款、贷款、结算等服务。公司在中电投财务的存款利率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预计2015年度,在中电投财务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贷款余额最高不10亿元。
2、中电投财务与本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电投财务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中电投财务为本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该事项相关议案,7名董事中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3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已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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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投财务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银监复[2004]186号批准,由原深圳赛格集团财务公司重组改制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截至目前,中电投财务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出资39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9.80%;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0%;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0%;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0%;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0%;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资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0%;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出资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0%;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4%;江西景德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4%;平顶山鸿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4%;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4%。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电投财务总资产243.39亿元,存放同业款项41.89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2.54亿元,发放贷款147.14亿元,吸收存款160.17亿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6亿元,实现利润10.87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8.66亿元。
中电投财务与本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电投财务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中电投财务向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电投财务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要求,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结算服务等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金融服务。
预计2015年度公司在中电投财务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9亿元,贷款不超过10亿元 。
自2014年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贷款余额为38000,存款余额为2830.83万元。
四、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等要求,查阅了中电投财务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中电投财务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本公司对中电投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情况如下:
1、中电投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发现中电投财务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3、中电投财务2014年度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银监会令[2006]第8号)之规定经营,中电投财务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电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中电投财务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不高于东方热电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
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较东方热电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就同类业务所收取的费用低10%以上,或免费。
六、《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满前30 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协议自动展期一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二)合同金额
办理存款服务,预计公司在中电投财务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9亿元。办理贷款服务,预计公司在中电投财务的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0亿元。
(三)定价原则
定价原则为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电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中电投财务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向东方热电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不高于东方热电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提供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较东方热电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就同类业务所收取的费用低10%以上,或提供免费的相关服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控制措施为东方热电存于中电投财务存款账户的存款余额应不高于中电投财务吸收的全部存款余额的30%;中电投财务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中电投财务存放资金的安全额支付需求;在发生可能对东方热电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中电投财务应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东方热电,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中电投财务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东方热电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为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协议双方资金安全,双方须经书面确认后方能对协议进行更改。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获取安全、高效的财务管理服务,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正面的影响。
中电投财务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属于国家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持续和严格监管,中电投财务向本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本公司在中电投财务存款与公司在其他商业银行存款并无实质差异,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八、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东方热电在中电投财务存款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的风险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中电投财务月度报告和经审计年度报告,分析并出具《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方案;与中电投财务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中电投财务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九、本次关联交易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3月26日,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该事项相关议案,7名董事中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3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中电投财务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财务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电投财务向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系遵循合法合规、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2、公司根据中电投财务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对中电投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在此基础上出具了《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我们认为:风险评估报告对中电投财务的分析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应了中电投财务的业务与财务风险状况。
3、中电投财务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公司制定的《关于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电投财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5、2015年度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提交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均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议案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次交易涉及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目录
(一)东方热电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中电投财务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金融服务协议》
(五)《关于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六)《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