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15:00-2015年3月25日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15:00 至2015年3月25日15:00。
2、召开地点:桂林市翠竹路27-2号琴潭汽车客运站大楼(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13人,代表股份137,763,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2,642,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 %。
2、出席会议的董事:刘涛、李飞影、孙其钊、周茂权、谢襄郁、肖笛波、刘学明。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廖志佐、玉维卡。
出席会议的监事:刘红、蒋芳、刘艺霞。
出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陈罗曼、董事会秘书黄锡军。
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郭晓丹律师、石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对部分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在2014年12月31日对独资子公司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5,800万元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137,763,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0%;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796,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对部分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公司在2014年12月31日对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4,800,429.63元。
表决结果:同意135,753,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反对2,0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 %;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3,787,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8%%;反对2,0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2%;弃权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晓丹、石璁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盖章页。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