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的机队发展规划,本公司已经确定将3架A340飞机在其正常使用寿命到期前进行处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就上述3架A340飞机进行了减值测试,聘请了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其可收回金额。对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公司于2014年计提减值准备约3.22亿元。
此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航空”)亦对其1架意向出售的B737-700飞机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于2014年计提减值准备约0.35亿元。
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4年合并报表的利润总额约3.57亿元,减少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40亿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另外,深圳航空于2014年第4季度先后收到两个债务人的相关资料,确认深圳航空可以将应付债务人之一的资金占用费约2.01亿元(其中,深圳航空2014年补提约0.93亿元)与应收该债务人款项抵销,应收两个债务人的其他款项可以收回计2.9亿元。由于深圳航空于2010年12月31日对应收该等债务人的款项已经计提坏账准备,深圳航空据此于2014年转回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计约4.91亿元。鉴于2014年补提的资金占用费(约0.93亿元)与坏账转回而增加的利润相抵,故该等坏账准备转回将增加公司2014年合并报表的利润总额约3.98亿元,增加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03亿元。
本公司认为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转回对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