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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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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0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5日在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26号荣宝大厦1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义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1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或“金鸿能源”)于2015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0.64%。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41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4年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82,464,454股新股,发行价为21.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39,999,979.40元,扣除发行费用44,332,464.4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95,667,514.9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4年12月29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250344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截止到2015年3月35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发生。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将不超过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本次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为2,059.75万元。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同时,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本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的情况。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拟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此次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上述资金使用期限届满应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当募集资金项目需要时,公司应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1、金鸿能源已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金鸿能源内部制度的规定;

 2、金鸿能源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金鸿能源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金鸿能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和降低财务支出,提升金鸿能源的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金鸿能源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2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5日在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26号荣宝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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