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5年3月13日证监许可【2015】389号文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10日,通过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售。
场外发售渠道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场内发售渠道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证所会员单位。
直销机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南京分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场外代销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转A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