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5年3月24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招商300高贝塔份额(场内简称:300高贝,交易代码:161718)、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场内简称:300高贝A,交易代码:150145)和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场内简称:300高贝B,交易代码:150146)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5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3月26日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15年3月25日)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元),分别为1.000元和0.986元。2015年3月26日当日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和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6日
关于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5年3月24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场外份额、场内份额以及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年3月24日,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场内份额、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尾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折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
注:招商300高贝塔场外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招商300高贝塔场外份额,招商300高贝塔场内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招商300高贝塔场内份额;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招商300高贝塔场内份额;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招商300高贝塔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5年3月26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将于2015年3月26日上午开市至10:30期间停牌,并将于2015年3月26日上午10:30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3月26日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15年3月25日)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分别为1.000元和0.986元。2015年3月26日当日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和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场内份额持有人,可能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情况。
2、本基金原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和本基金基础份额——招商300高贝塔场内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3、本基金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提升,相应地,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增加。
4、由于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折算前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率所带来的风险。
5、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话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6日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季度至少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收益的7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7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收益发放办法
1)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4月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 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5年4月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年4月2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 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 提示
1) 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15年3月30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 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