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5-03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6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015年3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
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批复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