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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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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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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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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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393,413,708.7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7,534,471.90元,增幅13.78%,主要受益于公司炊具和电器的营业收入及市场占有率较去年均有较好的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成本6,625,249,053.32元,较上年同期上升773,750,503.84元,增幅13.22%。主营业务毛利率29.47%,较上年同期上升0.35%,主要得益于公司产品及客户结构的优化。
2、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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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9,534,643,945.84元,与上述主营业务收入9,393,413,708.74元有所差异,主要原因是上述收入未包括其他业务收入141,230,237.10元。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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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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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本
行业分类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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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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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4年发生营业成本6,766,783,798.59元,与上述主营业务成本6,625,249,053.32元有所差异,主要原因是上述成本未包括其他业务成本141,534,745.27 元。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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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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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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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研发支出
公司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研发满足厨房需求、符合当地饮食生活习惯的差异化产品。公司注重研发投入,积极推进技术创新,进一步开拓产品品类和增加产品附加值。公司尊重消费者体验,关注消费者使用中的每一个细节,做到安全、环保、便捷和时尚。本年度研发支出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营业收入的6.70%、3.01%。
6、现金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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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1.70%,主要是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80.91%,主要是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中投资于理财产品的现金增加所致;
(3) 本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下降47.24%,主要原因如前所述。
二、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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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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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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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1、卓越的产品创新能力
苏泊尔长期以来专注于炊具及厨房小家电领域的产品研发、制造与销售, 对中国消费者的需求有着敏锐的观察和科学的研究,通过系统化的产品创新体系,一直源源不断的向市场提供创新产品。
苏泊尔推出了中国第一口安全压力锅;推动了炒锅品类在中国的换代;引导了电饭煲内胆升级。近年来,苏泊尔推出的真不锈炒锅、红火点炒锅、巧易开压力锅、球釜电饭煲、鲜呼吸压力锅、原汁机等产品深受消费者的热捧。根据第三方的监测数据,苏泊尔的炊具业务长期以来一直稳居市场第一;小家电业务电饭煲、电压力锅、电磁炉等主要品类稳居市场第二。
2、稳定的经销商网络
苏泊尔拥有稳定的经销商团队,长期以来苏泊尔与经销商保持着良好的互利合作关系。相对较高的网点覆盖率和覆盖密度确保了苏泊尔产品能源源不断的输送到消费者手中。
3、强大的炊具与小家电研发与制造能力
苏泊尔目前拥有五大生产基地,分布在玉环、武汉、杭州、绍兴及越南。其中,武汉基地是目前全球单体产能最大的炊具研发、制造基地,绍兴基地的小家电制造能力也居全国前列。强大的基地研发制造能力和优质的研发团队强有力的保证了苏泊尔的产品品质和创新能力。
4、与SEB的整合协同效应
苏泊尔与法国SEB的战略合作开始于2006年,目前SEB集团拥有71.44%的苏泊尔股份。SEB集团拥有超过150多年历史,压力锅、煎锅、榨汁机、电水壶、电炸锅等10大品类市场份额居全球第一。苏泊尔与SEB的强强联合,不仅能为苏泊尔每年带来稳定的出口订单,帮助苏泊尔大幅提升整体规模与制造能力;同时,双方在研发、管理等诸多领域的深入合作,必将进一步提升苏泊尔的核心竞争力。
五、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2015年,欧美经济呈现复苏迹象。美国经济预计增长高达3%,欧元区经济将出现复苏迹象。国内GDP增速进一步放缓,但是GDP结构进一步优化,消费占GDP的比重逐年递增。随着政府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改善社会保障体系等利民措施,内需将继续稳定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将进一步提高。
苏泊尔将坚定不移的贯彻既定的战略路线,坚持创新战略,不断推出创新产品。积极发展炊具、厨房电器领域的新品类,进一步扩大新品类业务的销售占比。
借助SEB在环境家居电器领域的全球竞争优势,加快该业务在中国的发展,积极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苏泊尔将继续抓住三四级市场的发展机遇,增加售点数量,改进售点质量,推出更多适合三四级市场消费者的产品,大力改善服务体系,不断加强在三四级市场的开拓力度。
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浪潮下,苏泊尔将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进一步提高专业化运营能力。
公司将持续加大品牌投入,扩大数字媒体的投放占比,不断提升苏泊尔品牌的知名度和消费者偏好度。
在出口业务上,苏泊尔将进一步扩大SEB产品订单的转移。苏泊尔将充分利用SEB产能转移带来的机会,借助SEB在产品研发、设计、制造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苏泊尔将持续提升内部效率,苦练内功,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快速适应市场变化。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在本财务报表中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2)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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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2年末、2013年末净资产,及2012年度、2013年度净利润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Frédéric VERWAERDE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032 股票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5-008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Frédéric VERWAERDE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宝庆先生、Frederic BERAHA先生、Xiaoqing PELLEMELE女士及王平心先生向公司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15年3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5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34,643,945.8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73%;利润总额908,074,671.1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29%;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89,892,322.9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23%。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42,372,646.0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237,264.61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91,657,923.31 元,减去2014 年5 月19日派发2013年度现金红利234,659,145.56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5,134,159.20元。
经公司研究决定,拟以派发现金红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按2014年末公司总股本633,853,440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978,252股后632,875,188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4.3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72,136,330.84元人民币,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5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15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一直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公正、客观、及时、准确地完成各次审计任务,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规模较大,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继续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SEB S.A.签署2015年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Frédéric VERWAERDE先生、Harry TOURET先生、Vincent LEONARD先生四位董事在SEB集团兼任高管职务,以上四位董事属于关联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需进行回避。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2015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详见2015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详见2015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因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78,252股,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633,853,440股减至632,875,188股,注册资本将由633,853,440元变更为632,875,188元。因此,公司需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作以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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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拟定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5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方琳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轶凡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现公司董事会聘请方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方琳:女,中国国籍,1989年生,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曾任职于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方琳女士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032 股票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5-009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届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Chia Wahhock(谢和福)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5年3月26日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6、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SEB S.A.签署2015年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监事Philippe SUMEIRE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监事会一致认为此关联交易遵循了三公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根据《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作废股票期权共计1,920,864份,并拟以0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761,292股,其中根据《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693,792股,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67,500股。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的规定。
9、 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限制性股票解锁是指2013年10月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第二个解锁期20%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20%的限制性股票已达成设定的业绩指标,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的规定对第二个解锁期20%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20%的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21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号:2015-011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07年定向增发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7]649号文原则性批复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4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向SEB INTERNATIONALE S.A.S.(以下简称SEB国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元,共计募集资金72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8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09,2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8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568,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04,63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7]第7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57,111,711.69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787,083.13元;以前年度产生的外币折算差额为-2,286,178.31元[主要系本公司于越南设立境外子公司苏泊尔(越南)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苏泊尔公司),其项目投入以美元计算,2006至2011年度分十期投入投资合计1,500万元美元];2014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3,927,097.26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905,000.8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1,022,096.38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05,904.13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31,038,808.95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8,692,987.26元, 累计产生的外币折算差额为-2,286,178.31元。
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每一笔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针对使用部门的募集资金使用,由使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报股东大会审批。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2007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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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账户期末余额为884.40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使用完后已转流动资金账户使用,期末余额系流动资金余额。
[注2]:本账户期末余额为30,000,0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期末余额系流动资金通知存款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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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推迟,详见上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之说明。
[注2]: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武汉年产800万口不锈钢、铝制品及不粘锅生产线技改项目”经营方式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武汉苏泊尔压力锅有限公司将已经建成的募集资金项目包含的厂房与设备整体租赁给其控股子公司武汉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经营。
[注3]: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资总额,超出部分系取得的利息收入用于项目投资部分。
[注4]:截至2014年12月31日,越南年产790万口炊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但投资进度只有85.74%,原因为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2,000.00万元系根据投资总额1,500.00万美元按当时平均汇率8折算形成,实际投资过程中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不断下降,导致实际工程支出要小于承诺投资总额所致。
股票代码:002032 股票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5-012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概述
SEB S.A.(以下简称“SEB集团”)及其关联方系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最大的海外OEM采购客户。2015年,公司将继续依托SEB集团在全球的营销网络进行产品销售,促进公司销售收入的增加。因此,公司与SEB集团及其关联方签署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3,211,340,000.00元。
2、审议程序
1)董事会召开时间、届次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 SEB S.A.签署2015年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四位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2)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
董事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Frédéric VERWAERDE 先生,Harry TOURET先生,Vincent LEONARD先生。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SEB INTERNATIONALE S.A.S (以下简称“SEB国际”)。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SEB集团
法定代表人: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
注册资本:50,169,049欧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按法国公司法组建)
企业住所、注册地址:Chemin du Petit-Bois, 69130 Ecully (Rh?ne), France
经营范围:在各类企业中控股、参股及对其进行管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SEB集团全资子公司SEB国际,截止2014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71.44%的股份,基于以上原因,SEB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71.44%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为本公司关联股东,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SEB集团已在泛欧证券交易市场上市,其在小型家用设备领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并通过其出众的品牌组合在近150个国家开展业务,旗下品牌包括AIRBAKE、ALL-CLAD、ARNO、ASIAFAN、CALOR、CLOCK、IMUSA、KRUPS、LAGOSTINA、MAHARAJA WHITELINE、MIRRO、MOULINEX、 PANEX、 ROCHEDO、ROWENTA、 SAMURAI、SEB、TEFAL、T-FAL、UMCO、WEAREVER和苏泊尔等。作为多面专家和全线供应商,SEB集团在炊具和小型家用电器领域从事业务,具体涉及厨房电器(用于烹调和制作)及个人和家庭护理电器(个人护理、亚麻制品护理和家庭护理)等。SEB集团在全球范围内实施采购并销售其各类产品,2014年实现销售42.53亿欧元,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1)向SEB集团销售产品
根据公司与SEB集团于2006年8月14日签署的《战略投资框架协议》7.2.1 条“与SEB的OEM合同”条款约定,公司从SEB 集团及其关联方获得的毛利润应相当于公司及其关联方制造的产品的FOB转让价格的18% (如果一个产品的制造成本为人民币82元,则其FOB转让价格应为人民币100元),特殊情况除外。
2)向SEB集团采购原材料
上述交易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定采购价格。
3)向SEB集团采购Lagostina品牌等产品
上述交易将根据《战略投资框架协议》下SEB集团向公司采购OEM产品的定价机制的对等原则,按SEB集团及其关联方获得的毛利润为18%的基础确定,特殊情况除外。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合同标的物:炊具、电器、橡塑产品、原材料及Lagostina品牌等产品
2、合同期限: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3、交易条款与条件:与上述交易相关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交货期限、数量、运输、付款条件、装运通知、包装资料等条款,以双方具体协议为准。
4、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且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公司与本公司合作多年,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选择与其交易,对扩大公司的海外市场销售及开拓国内市场将起到积极作用。
2、关于产品销售与采购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OEM采购成交价格依照双方于2006年8月14日签署的《战略投资框架协议》7.2.1条约定;采购原材料的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采购Lagostina品牌等产品采用OEM采购机制的对等原则。上述关联交易均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SEB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需,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扩大公司海外市场销售及开拓国内市场。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了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意见如下: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三公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的意见;
4、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5-013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作废及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董事会于2015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拟作废股票期权共计1,920,864份,并拟以0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761,292股,其中根据《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3,792股,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7,500股。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的具体事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定价依据
(一)公司2014年度考核期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5〕1364号《注册会计师执行商定程序的报告》,公司2014年内销收入为6353.91百万元,内销营业利润为572.41百万元。
根据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章第一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第(六)款第2项“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指标”,以及第四章第二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六)款第2项“限制性股票的解锁考核指标”所规定的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条件,上述两项指标中内销收入未达到2014年度股权激励考核指标预设最小值(6,510百万元),内销营业利润达到2014年度股权激励考核指标预设最大值(541百万元),考核期内股权激励总完成率为50%。
公司2014年内销收入及内销营业利润两项指标均达到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14年度股权激励考核指标预设最大值(分别为5,447百万元,409百万元),考核期内股权激励总完成率为100%。
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六章第二条“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之第(五)款规定:如激励对象同时参与了本公司的两个股权激励计划,则激励对象在计划有效期内只能行使其中一个股权激励计划相应权利。本着激励计划收益最大化原则,公司管理层确定行使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获授的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额度予以作废(占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30%),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以每股0元的价格回购并注销(占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
(二)激励计划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根据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1)根据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六章第一条“公司的权利与义务”之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获授的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额度予以作废(占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30%),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以每股0元的价格回购并注销(占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
(2)离职激励对象调整情况
鉴于激励对象王波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七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须对其尚未达成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作废(占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40%),尚未达成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0元回购注销(占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
调整后,2012年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动具体如下:
■
2、根据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1)离职激励对象调整情况
鉴于激励对象王波、张丽萍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李东宁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激励对象满足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根据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七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王波、张丽萍、李东宁保留已达成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权利(占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0%),对其尚未达成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0元回购注销(其中王波、张丽萍因离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70%、李东宁因离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其获授总量的80%)。
调整后,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动具体如下:
■
综上,公司拟作废股票期权共计1,920,864份,并拟以0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761,292股。
二、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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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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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中包含201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中拟以0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16,960股,其中根据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36,960股,根据2013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80,000股。(详细内容可参见2014年8月28日披露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4-031《关于对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认为:鉴于公司2014年度内销收入未达到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14年度股权激励考核指标预设最小值,而内销营业利润达到2014年度股权激励考核指标预设最大值,考核期内股权激励总完成率为50%。因公司2014年内销收入及内销营业利润两项指标均达到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14年度股权激励考核指标预设最大值,考核期内股权激励总完成率为100%,根据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六章第二条“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之第(五)款规定:如激励对象同时参与了本公司的两个股权激励计划,则激励对象在计划有效期内只能行使其中一个股权激励计划相应权利。本着激励计划收益最大化原则,公司管理层确定行使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故根据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六章第一条“公司的权利与义务”之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获授的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额度予以作废(占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30%),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以每股0元的价格回购并注销(占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
根据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王波发生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对王波剩余获授的但未达成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予以作废,剩余未达成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0元回购注销。
根据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王波、张丽萍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李东宁发生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对王波、张丽萍、李东宁剩余未达成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0元回购注销。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对作废股票期权的数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股票期权共计1,920,864份,并拟以0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761,292股,其中根据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693,792股,根据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67,500股。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关于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公司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苏泊尔本次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予以作废及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的事项符合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合法有效;本次苏泊尔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予以作废及对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苏泊尔本次作废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额符合201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5-014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
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分别为1,068,000股和36,041股,共计1,104,04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7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月4日,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0月14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或“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改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形成草案修改稿,并于2013年10月10日经证监会审核无异议。2013年10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1、为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2013年12月5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实际购买公司股票5,720,205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02%;实际使用资金总额为86,627,810.74元;起始时间为2013年11月6日,终止时间为2013年12月5日。
2、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发生离职,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时,公司股票回购出现205股多余股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经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应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5,800,000股调整为5,720,205股,其中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4人减少为111人,首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562万股调整为554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3年12月16日,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2014年1月3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由180,000股增加至180,205股。
3、2014年3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111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第一期解锁数量为554,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87%,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54,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87%,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月5日。
4、2014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80,000股(此部分股份暂未完成回购注销工作)。
5、2014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15名激励对象180,205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4年8月28日,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2014年10月13日。
6、2015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121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本次激励计划可解锁数量分别为1,068,000股和36,041股,共计1,104,04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7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月4日,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0月14日。
三、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
(一)解锁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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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已满足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的核实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的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1名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共1,104,041股限制性股票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21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七、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激励对象根据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予以解锁以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予以解锁的条件已满足,苏泊尔已履行了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的程序,激励对象获授的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据此可进行解锁。
八、本次股权激励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月4日,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解锁日级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0月14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104,041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总量的2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74%,其中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为1,068,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为36,041股;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1名;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注:表格中“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一栏中已剔除激励对象因发生离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0,000股。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5-015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16,960股,并于2015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61,292股,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78,252股,由此公司总股本将从633,853,440股减至632,875,188股。公告信息详见刊登于2015年3月26日及2014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15-013《关于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及2014-031《关于对对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作废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5-016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集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5日下午13: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下午3:00至2015年4月1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19层会议室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 审议《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与SEB S.A.签署2015年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但不作为议案表决。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4月10日下午5: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5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19层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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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32;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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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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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苏泊投票”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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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苏泊投票”的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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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
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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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下午3:00 至2015年4月15日下午3:00 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继德 方琳
电 话:0571- 8685 8778 传 真:0571- 8685 867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19层
邮编:310051
2、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形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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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5-017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2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戴怀宗先生、独立董事王宝庆先生、财务总监徐波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叶继德先生将出席本次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