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76 股票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5-07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6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3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成中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参与表决董事7人,监事会主席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认真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江会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以资产抵押借款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江会支行申请1.4亿元授信额度,借款以江府国用(98)字第057735 500604号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用于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周转;同时授权副董事长、总裁施永晨先生代表公司办理具体借款及资产抵押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江会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以资产抵押借款的公告》(2015-08号)。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576 股票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5-08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门江会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以资产抵押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江会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江会支行”)申请1.4亿元授信额度、并以江府国用(98)字第057735 500604号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申请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周转。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抵押物基本情况
本次抵押物为公司原厂区内地块,位于蓬江区北街地段,地号为0503089,土地面积294,552平方米,土地使用证编号为江府国用(98)字第057735 500604号。
根据江门市中骏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江中骏【2015】(估)字第G012号),以2015年2月12日为估价基准日,此地块评估价格为23,564.16万元。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抵押资产向农行江会支行申请借款是为了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调配资金。待借款还清后,其对应的资产抵押将自行解除,不会对公司构成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土地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