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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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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通管业 公告编号:2015-005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提交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
反馈意见书面回复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1914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要求公司于收到上述《通知书》30个工作日内就相关问题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在收到《通知书》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进行了积极的准备。鉴于相关方对《通知书》的有关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公司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申报此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在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部完备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经中国证监会的核准,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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